《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公司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领导人员,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公司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第二章 审计内容第四条 任期
2、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如下:(一)对任期内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二)对专项资金以及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三)对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审计;(四)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五)对有关的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六)对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七)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八)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九)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审计原则第五条 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以及在公司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
3、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应当按国家现行规定接受审计。第六条 审计中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第四章 审计程序第七条 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由集团公司审计监督与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审计部”)会同人事部提出审计项目,经领导批准后实施。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急需审计项目,由公司领导直接委派进行审计。第八条 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集团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名单。审计通知书下达后,被审计的公司领导人员应按照要求写出自己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公司资产、负债、损益事项的书面材料,并于审计工作开始后五日内送交审计组
4、。第九条 审计部实施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通过对其所在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审计,分清公司领导人员本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公司对外投资和资产的处置情况;公司收益的分配;与上述经济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在审计的基础上,查清公司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分清公司领导人员对公司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投资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
5、任;查清公司领导人员个人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第十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向审计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征求被审计的公司领导人员所在公司及本人的意见。审计组应对其提出的审计报告承担有关责任。第十一条 审计部审定审计报告后,对被审计的公司领导人员所在公司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公司领导人员本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第十二条 承办公司领导人员
6、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审计组织、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也要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审计,并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第十三条 管理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提交的公司领导人员任期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对该公司领导人员的调任、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公司管理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四条 对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专项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第十五条 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对下级审计机关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上级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负责对下级部门执行本规定、利用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机关、审计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通报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审计监督及风险控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