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商品房(一手写字楼)买卖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用商品房(一手写字楼)买卖合同.docx(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商用商品房(一手写字楼)买卖合同2022商用商品房(一手写字楼)买卖合同正文内容出卖人: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重JS :邮政编码:委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重言舌:委16代理机构: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重寺舌: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护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富:【委It代理人】【委代理机构】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重言舌:共有人:姓名:国籍:地址:联系雷寺舌:【身份证号】【护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委代理人:国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重台舌:委代理机构:
2、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联系重言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愤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买卖写字楼达成如下癌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号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写字楼,【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 规划可证号为,施工言午可证号为。第二条写字楼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写字楼为【现房X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可证
3、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写字楼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写字楼(以下简称该写字楼,其写字楼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该写字楼作为商业用房,已依法取得相应的土地用途、建设规划相应审批 可条件。该写字楼属结构,建筑层数为层。该写字楼合同的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 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 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写字楼价款,该写字楼单价为人 民币元/每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
4、同的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写字楼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的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 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的定:a、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b、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的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初定的单价补足房款;c、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的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的定的单价返还买受 人。(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a、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的,据实结算房价款;b、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 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的定面
5、积时,面积误差比在%以内 (含给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 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的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盼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 还买受人。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癌议。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的定公摊面积与产权登记公摊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双 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五条的定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进行处理。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人防工程所占有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 积不予计价。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
6、第种方式按期付款:(1)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密队的优 惠,即实际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 银行(账户名穗:,账号:):a、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人民币元整;b、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人民币元(3)按揭付款a、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乐计人民币元;b、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陶计人民币元c、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年月日前到银行 办妥按揭贷款手续。(4)其他方式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买受人如未按
7、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 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 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 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 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 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 比率)的违约金。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 未按本合
8、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3、经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 受人应自银行做出此决定之日起日内自行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 本条第一款承担未及时付款的违约责任。第九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 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的定的写字楼交付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项所列条件:(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3);(4)0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愤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 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
9、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受人的;(2)因重大政策性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 受人的;(3)o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写 字楼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 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 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 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 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
10、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 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 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 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写字楼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 准同意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写字楼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0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 到达之日起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 受人的,买受人有权
11、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 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 充愤议。第十二条交接写字楼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辨理交付手续。双 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 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幺色交接, 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 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第十三条出卖人保瞪销售的写字楼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
12、原因,造成该写字楼不能辩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 部责任。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写字楼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的定(附件二)的标准。 达不到幺勺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经双方选定的鉴定部门确认后,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到的定标准, 或赔偿差价。3.o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ig出卖人承与该写字楼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 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供水、供电在房屋交付时即达到使用条件;2、电梯、空在房屋交付后日内达到
13、使用条件;3、其它:。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O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的定出卖人应当在写字楼交付使用后日内,将辨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 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出卖人提 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 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 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先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o第十七条保修责任双方详细然;定写字楼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14、等(见附件三)。在写字楼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愤助维修, 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第十八条物业管理1、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瞪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 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 管理规定。2、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年月日以前开始,以保瞪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 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第十九条特别斜;定该写字楼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出卖人。第二十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商业目的使用,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的定的 经营范围进行经营,
15、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写字楼的建筑主体结构、承 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 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写字楼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 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写字楼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常事人愤商解决;愤商 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幺勺定后签订补充愤议(附件四)。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 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出卖人持有份,买受人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由出卖人向申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工【委代理人】:【委It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于: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略)附件三: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略)附件四:合同补充癌议(略)商用商品房(一手写字楼)买卖合同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