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合同模版.docx

上传人:知****量 文档编号:95464841 上传时间:2023-08-2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9.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期货经纪合同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期货经纪合同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期货经纪合同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期货经纪合同模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期 货 经 纪 合 同甲方:xx期货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第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客户须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已仔细阅读、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第二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第三条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一)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 是中国证监会及派

2、出机构、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三) 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四) 是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五) 是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六) 是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果以上声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实, 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上述情形的,乙方应当在发生该等情形后立即通知甲方,且应当自觉停止开新仓,并立即自行清仓和做出申请销户的安排。如在本合同签署后,甲方获知乙方具有上述任一情形的,无论乙方是否通知甲方,甲方均有权限制乙方开新仓,并有权进一步关闭乙方交

3、易权限,直至乙方销户。第四条 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过期或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的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开新仓和出金指令,并有权进一步关闭乙方的交易权限。乙方在开户申请表中提供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也应及时向甲方更新,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及其他反洗钱义务,乙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第六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各期货交易所规则、甲方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公开甲方从业人员名册及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供乙方查阅。乙方可以向甲方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对于乙方的

4、询问甲方应详细解释。第二节 委 托第七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不得在法律允许之外,与甲方的工作人员私自达成或签署全权委托交易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如有发生,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当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承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九条 乙方

5、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是机构客户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第十条 甲方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乙方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站(或)查询甲方的期货保证金账户。第十一条 乙方的出入金通过其在开户申请表中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与期货公司在同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

6、提供相关证明。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三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一) 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资金调拨人的指示支付可用资金;(二) 为乙方交存保证金或者结算差额;(三) 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仓储等相关费用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四) 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五) 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处以的罚款,甲方为乙方垫付的罚款;(六) 甲乙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划款事项;(七) 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乙方可以根据期货

7、交易所规则以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第十六条 甲方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拒绝乙方开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期货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保证

8、金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第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书面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乙方通过互联网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计算机、移动终端等设备并通过互联网,或者通过甲方局域网络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简称网上交易。第十九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账号(即资金账号)、交易所交易编码、交易密码等下达交易指令。 第二十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

9、证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交易的正常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下单。第二十二条 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应当与甲方约定身份认证方式:设定交易密码,交易时,乙方按照交易账号(即资金账号)、名称或姓名、交易密码下达交易指令。通过甲方身份认证的交易指令视为乙方下达的指令。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甲方的录音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

10、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 乙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的填写应完整、准确、清晰,并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码,为确保安全,乙方应当在首次启用期货交易相关密码并入金前更改初始密码,在电话下单后及时更改密码,并自定义和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通过密码验证的交易指令视为乙方下达的指令,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第五节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第二十五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乙方账号(或交易编码)、品种、合约、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投机/套利/保值等内容。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

11、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则应当承担交易结果。第二十七条 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 交易过程中,乙方对交易结果及相关事项向甲方提出异议的,甲方应当及时核实。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后,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

12、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节通知与确认第二十九条 乙方以本合同开户申请表中列明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E-MAIL地址等作为甲乙双方有关通知、报告和确认等业务往来的有效地址和号码。如有其中任何一项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确保业务往来的不间断。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通知甲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十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

13、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乙方同意在没有交易、持仓及出入金时,甲方可以不对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除非乙方特别要求。 第三十一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乙双方均同意,只要甲方将乙方的交易结算单、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对乙方约定的通知义务。甲方应在每日结算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

14、方发出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第三十二条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址为或,乙方可通过该网址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用户名为 ,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初始密码为 。乙方应遵照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密码。第三十三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只保存最近2个月的投资者账户信息,在乙方销户以后,查询系统也会相应取消对乙方的查询服务,因此,乙方应及时将接收到的结算报告或通知书打印或者下载保存。第三十四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与甲方采用的交易结算系统不同,甲方着重提示乙方应注意二者在格式、公式、概念上的区别,以免对交易账户

15、的状况产生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甲方结算系统与查询系统地主要区别在于:查询系统账单采用“逐日盯市”和“逐笔对冲”两种计算方式,乙方可任选一种方式查询,甲方结算系统账单采用“逐日盯市”计算方式。第三十五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要通知方式外,同时,甲方采用以下任一辅助方式向乙方发送每日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与异常交易监控相关的通知或监管决定等文件:(一) 采用客户交易终端发送; (二) 采用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发送;(三) 采用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任一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通知:(一) 甲方网站

16、公告;(二) 甲方营业场所公告;(三) 甲方网上行情报价及自助交易系统;(四) 电话或短信方式。 第三十七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通知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变更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变更方负责。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未对前日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异议应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权的结算单确认

17、人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提交)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第四十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第四十一条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

18、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第四十二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第七节 风险控制第四十三条 乙方在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乙方参与连续交易的,应当关注并合理控制连续交易时段的交易风险。第四十四条甲方以公司风险率和交易所风险率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公司风险率和交易所风险率计算方法为:公司风险率 = 按甲方标准收取的持仓保证金客户权益100%

19、 交易所风险率=按交易所标准收取的持仓保证金客户权益100% 客户权益=期末结存+质押物总额期末结存=期初结存+持仓盈亏+平仓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甲方通过公司网站、行情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公示保证金收取标准。第四十五条 每日交易闭市后,经结算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公司风险率大于等于100时,甲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和强行平仓通知,乙方应当在通知所要求的时间内追加足额的保证金,使公司风险率小于100,否则甲方有权于下一交易日在事先不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公司风险率

20、小于100。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在交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行情急剧变化或因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比率),当乙方的交易所风险率大于等于100时,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公司风险率小于100。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第四十六条 乙方追加的资金由于尚未到达甲方指定账户或者乙方资金来源未确定合法性的,该追加资金无效,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十七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或对持仓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或必然将不符合持仓规定时,甲方

21、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或持仓规定对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第四十八条 在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要求和甲方相关规则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第四十九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第五十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向甲方主张权益。第五十一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

22、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第五十二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十三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强行平仓措施后,应当在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限制乙方期货账户全部或部分功能:(一) 乙方提供的资料、证件失效或严重失实的;(二) 甲方认定乙方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乙方违反反洗钱监管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四) 乙方发生符合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认定标准的异常交易行为或

23、其他违规交易行为的;(五) 甲方应监管部门要求或者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节交割、套期保值和套利第五十五条 乙方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有关交割月份平仓和交割的相关要求进行平仓、现金交割、实物交割。第五十六条 乙方进行或申请实物交割的,应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乙方参与交割不符合期货交易所或甲方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的交割申请或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第五十七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第五十八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

24、或套利头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相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申请套期保值头寸或套利头寸。套期保值头寸或套利头寸的确定以期货交易所批准的为准。第九节信息、培训与咨询第五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或者网站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及与交易相关的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能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第六十条 甲方可以以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

25、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有关期货交易的事项,甲方应予以解释。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期货监管部门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第六十二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第六十三条 有关甲方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提供必要的设备,以便乙方登陆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第十节 费 用第六十四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期货交易和交割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按照甲方规

26、定的标准执行,乙方参与期货交易的,视为同意甲方的手续费收取标准。第六十五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为机构客户的须加盖公章),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次日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

27、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第六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六十七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甲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或补充协议优先适用。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第七十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对已发生的交易无溯及力。第七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清理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

28、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及资金调拨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第七十二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一) 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二) 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三) 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乙方撤销账户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办理书面销户手续。第七十三条 当乙方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并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等方式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

29、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三)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四) 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五) 乙方提供的开户文件虚假或资金来源不合法的;(六) 乙方死亡;乙方作为法人发生经营期满、倒闭、停业、歇业、清算、被吊销法人资格、未进行或未通过相关部门的年检的;(七) 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八) 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扣划。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第七十四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应将乙方持仓和保证金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0、。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第七十五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七十六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七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或行情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七十八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录等风险的发生,或者用于网上交易的计算机或移动终端感染木马、病毒等,从而给乙方造成

31、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用于网上交易的计算机或其它移动终端感染木马、病毒,防止被恶意程序窃取口令。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第七十九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节 其 他第八十条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办理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的相关事宜。第八十一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甲乙双方。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

32、若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第八十三条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术语定义、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甲乙双方在期货经纪业务存续过程中所签署的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甲方: xx期货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字: (机构加盖公章)附件一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术 语 定 义(按照拼音顺序排列) 1. 持仓指客户开仓后尚没有平仓的期货合约。2交割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

33、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3交易指令指客户下达给期货公司的指令,一般包括交易品种、合约到期月份、开平仓、买卖方向、数量、买卖价格等内容。4结算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买卖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5. 结算账户指客户在期货结算银行开立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账户。6开仓指客户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7连续交易指除日盘之外由期货交易所规定交易时间的交易,开展连续交易的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另行规定。连续交易的交易日指从前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开始至当天日盘结束。8平仓指期货客户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合约的品种、

34、数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9期货保证金指客户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10期货保证金账户指期货公司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存放和管理客户保证金的专用存管账户,包括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所在地开立的用于与期货交易所办理期货业务资金往来的专用资金账户。11期货交易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12强行平仓指按照有关规定对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控制期货交易风险。强行平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交易所对

35、会员持仓实行的强行平仓;二是期货公司对其客户持仓实行的强行平仓。13权益指客户期货账户中的资产总额,包括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以及未被合约占用的可用资金。14日盘指期货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期货合约在日间进行交易的时间。15手续费指买卖期货合约成交后及交割完成后所支付的费用。16.套利是指利用相关市场或相关合约之间的价差变化,在相关市场或相关合约上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以期价差发生有利变化时同时将持有头寸平仓而获利的交易行为。17套期保值指为了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商品或资产相同或相关、数量相等或相当、方向相反、月份相同或相近的期货合约,从而在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之间建立盈

36、亏冲抵机制,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一种交易方式。附件二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一、 开户代理人(机构客户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开户手续时填写)代理权限:委托以下人员代表本单位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相关文件。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签字留样联系电话有效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二、 指令下达人(自然人、机构客户有指令下达人时填写)代理权限: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交易及交割指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签字留样联系电话有效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三、 资金调拨人(自然人、机构客户有资金调拨人时填写)代理权限: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资金调拨指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签字留样联系电话有效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四、 结算单确认人(自然人、机构客户有结算单确认人时填写)代理权限: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对结算单进行确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签字留样联系电话有效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人:(签字) (机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协议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