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推进专 业内涵式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 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 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 实施办法(暂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等相关文件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 续改进”为基本理念。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吕梁学院所有本科专业。第四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和达成度
2、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及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第二章组织分工第五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校教务 处统筹安排全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工作,系部负责对各专业人第二十六条评价结果及运用。帮助专业结合专业培养目 标与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本科 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记录和分析报 告由系(部)存档,保存六年以上。第七章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第二十七条评价依据。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毕业要求 达成度的基础,其可靠性和合理性决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是 否合理和可信。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 业要求和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第二十
3、八条评价责任人和评价主体。课程目标达成度评 价主体涵盖学生、专任教师、系部教学督导、系部管理人员、 校外专家等利益相关方。教研室主任为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责任人,任课教师为具 体责任人。公共课由课程开出系部的教研室组织实施。第二十九条评价方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原则上应以 行政班为单位进行,评价对象应覆盖全体上课学生,主要采用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可运用的评价方法包 括:课程调查问卷、访谈、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等。第三十条评价周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每学期进行一 次,评价结果形成完整、可追踪记录文档。课程目标达成度评 价记录和分析报告由系部存档,保存六年以上。第三十一条评价结果及运
4、用。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改 进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也是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修订的主 要依据之一。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撰写目标达成度分析 报告。多名教师任教相同课程时,应进行交流、讨论以形成一 致意见。授课教师须将分析报告用于指导课程大纲修订,课程教学 组织实施以及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等教学环节,优化课程体系, 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第八章其它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 释。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价,教务处协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定 期对各专业评价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各系部参照本管理办法,依据国标和“认证 标准”等要求,制定符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
5、评价细则,定 期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及课程目标的合理性与达 成度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各专业根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 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第三章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第七条评价依据。培养目标是学生毕业后五年左右需达 成的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国标和“认证标准”为根本依据,以学校和专业办学定位 为内部依据,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为外部依据。第八条评价责任人和评价主体。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 任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主任 组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具体实施。专业人才培养 目标合理性评价主体涵盖
6、本专业学生、教师、系部教学管理人 员和督导、学校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毕业 生、用人单位和学生实习实践单位、校外专家、学生家长等利 益相关方。第九条评价方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重点关注培养目 标与内外部需求的吻合度。为全面、有效地进行人才培养目标 合理性评价应综合采用直接和间接评价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 评价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及评价策略。评价前需确认采用的 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外部评价通过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学生 家长座谈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内部评价通过系部教学指导 委员会、同行专家、专业教师及在校生研讨、座谈和问卷调查 等方式进行。综合专业内外部评价结果,形成符合
7、行业发展的 专业定位及社会人才需求报告,并进一步分析研究,最终形成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具体评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思 自查、调研分析、咨询研讨、交流研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 和座谈会等。第十条评价周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每4年 进行一次,形成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记录文档,包括评价 内容、评价依据、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工具、评价结果 等,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踪,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系部 存档,保存六年以上。第H一条评价结果及运用。各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 分析,形成评价报告,为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提供证据支撑。第四章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第十二条评价依据。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
8、价的主要依 据是专业设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即该专业学生毕业五年左右在 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第十三条 评价主体和评价责任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 成度评价主体涵盖本专业学生、教师、系部教学督导、系部管 理人员、学校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毕业生、 用人单位和学生实习实践单位、校外专家、学生家长等利益相 关方。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 价责任人,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具 体实施。第十四条 评价方法。为全面、有效地进行人才培养目标 达成度评价,应综合采用直接和间接评价结合、定性与定量评 价结合、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及评价策
9、略。评价前需确认各项培养目标采用的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具体评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思自查、调研分析、咨询 研讨、交流研讨、国际交流、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座谈会等。第十五条 评价周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每学 年针对当年毕业满5年的毕业生进行1次达成度评价,形成人 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记录文档,包括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工具、评价结果等,要求评价记录 完整、可追踪。第十六条评价结果及运用。各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 分析,形成评价报告。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系部存档,保存 6年以上。评价结果作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修订的 重要依据。第五章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第十七条评价
10、依据。毕业要求是学生毕业时需达成的目 标,指通过本专业学习,对学生毕业时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 素质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是学生完成学业时应该具备的学 习成果。毕业要求要能够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并在学生培养 全过程中分解落实。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政策、国标及“认证标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培 养方案为依据。第十八条评价责任人和评价主体。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的主体包括本专业毕业生、全体专业教师、兼职教师、辅导员、 系部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校外专家、用人单位和学生实习实 践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专业负责人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责任人。各专业成立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小组,负责组织毕业要求
11、 达成度评价具体实施。评价小组的组成为:系部领导、专业负 责人、教研室主任、各课程负责人、系部教学督导、骨干教师 代表、辅导员和校外专家。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确定和审查本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 点分解和相关支撑课程的合理性;确定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权 重值;制定和审查评价方法;收集数据,实施评价,撰写报告, 提出持续改进要求。第十九条评价方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采用直接和问 接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结合、校内(如毕业生及教师) 评价与校外(如用人单位、社区等)评价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 式及评价策略。各项毕业要求评价使用的评价方法各不相同,有些需要多 种方法的结合,各专业要通过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确认
12、各项毕 业要求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的合理性(表1)。表1毕业要求评价方法列举毕业要求评价方法1234567考核成绩分析法YYYYYYY调查问卷 法用人单位 调查YYYYYY授课教师 调查YYYYYY授课学生 调查YYYYY教师资格证考试YYYYYYY其他(乡村支教、志愿者社会实 践活动等)YYY各专业结合实际,灵活选择表1中列举的多种评价方式进 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但均应包括基于定量的考核成绩分析 法,具体以各专业评价小组要求为准。在采用课程考核成绩分 析法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时,其依据的合理性是建立在把 课程考试的内容、评分标准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建立起关联的基 础上,所以首先需进行课程考核合
13、理性确认。建议毕业要求分 解的每个指标点应由3-5门课程支撑,每门课程按照对指标点 贡献度的大小分配合理的权重,支撑权重值之和为10对课程 考核成绩进行评价以计算出“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值“,再根 据计算出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值”和相应课程的支撑权重, 计算出“毕业要求达成度”。最后,将该计算结果与制定的合 格标准进行比较,进而得出支持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结果。单纯的基于考核成绩分析法进行的毕业要求达成分析并 不能完全体现毕业生是否真正达成毕业要求。故同时应结合以 下几种方式进行评价:毕业校友对于自身达成毕业要求情况的 调查、用人单位调查、应届毕业生问卷调查、在校学生调查、 任课教师调查以及
14、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取得各类资格证情 况等方式。第二十条评价周期。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每学年进 行一次,确保对每一届毕业生都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各 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完整、可追踪的“毕业达 成度评价”记录文档。第二十一条评价结果及运用。各专业评价记录和评价报 告由系部存档,保存六年以上。评价结果作为专业人才培养方 案修订及课程设置调整的重要依据,重在反馈,旨在找出差距、 矫正失误,发现问题、促成改进、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完成后,各专业应召开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反馈会, 将达成度评价结果及问卷调查信息及时反馈给课程负责人和 相应教师,分析毕业要求达成的短板,讨论并提出改进措
15、施。 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第六章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第二十二条评价依据。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是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设置合理性关系到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是否能够达成。课程体系合理性 评价要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国标、“认证标准”、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第二十三条评价责任人和评价主体。系部主任为专业课 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主任组织专业课程体 系合理性评价的具体实施。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主体涵盖学生、 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系部教学督导、系部管理人员、校外 专家、校友、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第二十四条评价方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主要采用定 性评价的方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旨在多层面了解课程设置 是否满足毕业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不同主体的多样评价 目的,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式匹配评价需求。具体可运用的评 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置调查问卷、个别访谈、集中座谈 等。第二十五条评价周期。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与人才培养 目标评价同时进行,每4年进行一次,形成“课程体系合理性 评价”记录文档,包括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主体、评价 方式、评价工具、评价结果等。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踪, 为专业课程体系的调整提供证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