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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风险是指公司在开展投资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第三条 公司遵循全面、系统、制衡、注重执行的风险控制原则。第四条 公司设立合规风控部专职负责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监控。公司的执行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经理层依据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从不同层面上分别开展风险管理,与合规风控部一起形成公司的风险控制组织机构。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主要方式第五条 公司合规风控部具体落实公司业
2、务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种风险的防范工作,负责项目投资方案和投资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的风险评估工作,并在项目管理、项目退出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 第六条 合规风控部建立公司投资业务风险指标体系,定期和不定期的出具投资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 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和专项审计。 第三章 风险控制流程和操作第八条 项目尽职调查阶段,公司投资经理应充分关注拟投资项目经营管理中的各项风险,对于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风险关注问题,公司投资经理应及时向合规风控部报告。合规风控部应积极开展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工作,须在进入评审程序之前对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并对项目涉及的风险问题独立发表意见,
3、撰写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与项目评估报告一并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如召开)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第九条 项目评审过程中,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如召开)须对项目风险评估意见作认真的分析与评议,并对项目的风险问题作出审慎的评审意见。 第十条 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重点关注投资经理和公司合规风控部门对项目的风险分析与评估,并认真分析评审委员会会议对项目的风险问题作出的评审意见后,审慎地作出投资决策。 第十一条 合规风控部须对投资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投资款项支付进行合规性审核,以加强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投资经理责任制以开展项目后期管理,对被投资企业实行动态风险
4、监控,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持续调查,密切关注项目发展情况,及时发现由于市场环境、政策法规、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变化带来的项目风险,投资经理发现被投资公司出现重大风险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合规风控部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投资项目分析会,召集全体投资经理对所有未退出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分析并对其中的难点进行重点分析。 第十三条 项目退出阶段,合规风控部须提出投资项目退出方案风险评估意见,与项目退出方案一并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第四章 信息报告制度第十四条 为加强公司独立性,建立与xx证券的信息隔离墙,公司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一)公司在召开投资评审会之前,合规
5、风控部应将拟投资项目的信息报送至xx证券合规管理部,由合规管理部对照观察名单和限制名单进行利益冲突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公司。 应报送的拟投资项目信息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主营业务等。 (二)公司应在投资项目“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之日”、“发行上市之日”、“限售解禁之日”、“完成减持之日”四个时间点将直接投资的项目信息及时报送xx证券合规管理部,由xx证券合规管理部按照信息隔离墙相关制度的要求告知公司相关部门、其他子公司。 需要报送的信息至少应包括: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的日期、公司名称、上市日期、限售解禁的日期、股票代码、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完成减持的日期等。 第十五
6、条 合规风控部负责参与制定公司业务投资决策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对已出现的各项风险提出化解措施草案,并向公司书面报告。 第十六条 根据动态风险监控机制,合规风控部应保持与公司投资经理的沟通,及时了解投资项目风险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拟定公司投资项目动态风险分析报告,并向公司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 合规风控部应编制半年、年度风险控制报告,对公司半年、年度内各项风险控制工作执行情况以及各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向公司和股东报告。 第十八条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要求,合规风控部应出具各项风险控制执行情况工作报告,并由公司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九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已投资项目建立项目风险
7、评估档案,包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动态风险分析报告、项目退出评审意见等。 第五章 风险监控及责任追究第二十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自查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合规风控部。第二十一条 公司合规风控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管理部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报送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员工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批评、警告、降薪、调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由公司解释和修订。 第 3页 共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