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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科技支配项目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郑州市科技支配项目管理,建立并 完善科技支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管理程序,明确项目主 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科技支配管理效率和科技支配项目 实施质量,依据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支配管理暂行规定、国 家科技支配项目管理暂行方法、关于国家科研支配实施课题制 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郑州市科技支配(以下简称支配)是指 依据郑州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须要,由市本级财政科技经 费(以下简称市科技三项费)引导和支持的,由市科技局编制并 组织实施的,旨在促进郑州市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及科技成果转 化,促进产业科技进步和产业
2、结构的优化与产品结构的调整,营 造科技产业化环境,提高科技创新实力,增加我市综合竞争力的 科学技术探讨开发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的相关科技进步活动。 郑州市科技支配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郑州市支配,由 法人担当,并规定在肯定时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探讨开发及相关 的活动。第三条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支配与 项目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支配及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管 理工作。市科技局可以依据支配与项目管理的须要,托付有关科 条件的落实。项目负责人在合同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第三十七条 项目每年度进行调查和中期评估。项目担当单 位每年度向市科技局报送郑州市科技支配项目执行状况报
3、表, 提交项目年度执行状况报告。市科技局组织对项目的实施状况进 行年度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执行信用评定和是否接着支 持的重要依据。项目评估实行项目调查、项目抽查、现场评估和托付评估等 形式进行。项目中期评估的范围为:未结题或已结题未满一年的项目。对市科技三项费支持的项目可依据须要对其实施的绩效进 行调查和跟踪问效。第三十八条 项目中期评估以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探讨 报告以及项目合同文本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 据。评估的主要内容有:(一)项目的进度;(二)项目经费预算完成状况;(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状况;(四)预期成果的实现状况;(五)科技三项费专款专用状况;(六)项目
4、实施的保障条件。第三十九条 项目年度中期评估应供应以下基本材料:(一)项目合同书;(二)项目实施年度工作报告;(三)涉及项目执行状况、技术经济指标以及预期成果实现 的有关证明材料;(四)涉及项目经费投入的有关证明材料;(五)涉及科技三项费合理运用的有关证明材料。第四十条项目年度中期评估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为通过中期评估。项目存在下列状况之一者 为中期评估不合格:(一)没有达到预期的项目进度;(二)没有完成预期的项目主要任务和项目经费预算;(三)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或结果无科学价值、好用价值;(四)科技三项费未按合同约定范围运用或运用不合理;(五)供应的评估文件资料、数据不完整
5、、不真实;(六)擅自修改合同考核指标内容;(七)项目担当单位不能供应完成项目预期目标的保障条件。中期评估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停止拨付市科技三项费。第四十二条项目年度调查和中期评估由市科技局或由其托付的机构组织进行。第七章项目结题中止与撤销第四十三条项目支配任务完成后或在实施期限到达后应当结题。项目结题由项目担当单位提出书面结题申请,市科技局 批复后组织结题。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须由项目担当单位事先提 出书面申请,申明理由,经同意后可以延期结题。延期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第四十四条项目结题以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探讨报告以及项目合同文本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项 目结题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6、:(一)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状况;(二)项目经费投入完成状况;(三)预期成果的实现状况;(四)科技三项费是否专款专用状况。第四十五条申请项目结题应供应以下基本材料:(一)项目结题申请书;(二)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四)涉及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完成以及项目预期成果实现状 况的有关证明材料;(五)项目经费决算表以及涉及项目经费投入的有关证明材料;(六)涉及科技三项费合理运用的有关证明材料;(七)项目成果应用、推广或产业化的有关证明材料;(A)各年度项目执行状况报表;(九)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探讨报告或项目投标书;(十)其他材料。十六条结题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基本
7、合格为通过结题。结题结论记录在案,作为项目相关主体信 用评估和以后项目担当单位立项审查的重要依据。结题合格、基本合格的条件为:(一)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探讨报告承诺的 探讨内容和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二)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探讨报告或项目 投标书承诺和合同书规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三)探讨成果达到、基本达到预定成果目标;(四)项目经费总投入达到、基本达到项目申报书、可行性 探讨报告或项目投标书承诺和合同书规定的额度;(五)科技三项费专款专用,并按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六)供应的结题文件资料、数据充分、真实。结题项目存在下列状况之一者为不合格:(一)未完成项目申报书、可行
8、性探讨报告或项目投标书承 诺的探讨内容和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二)未完成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探讨报告或项目投标书承 诺和合同书规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三)未能实现预定探讨成果或成果无科学价值、好用价值;(四)未能完成项目经费总投入,或与项目申报书、项目投 标书的承诺及合同书规定的额度相差较大;(五)科技三项费运用不合理、管理不规范;(六)供应的结题文件资料、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不行靠;(七)擅自修改合同考核指标内容;(八)超过支配六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任务,且事先未提出延期申请。通过结题的项目由市科技局颁发项目结题证书。结题不合格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出具整改看法书。第四十七条结题不合格的项目,限期六
9、个月整改。整改期后可再次提出结题申请。第四十八条 项目探讨成果具备科技成果鉴定条件的,项目结题可与科技成果鉴定合并进行。第四十九条 项目结题由市科技局或由其托付的机构组织进行。第五十条 项目结题组织单位在组织结题时,应成立项目结题考核小组。结题考核小组由行业专家、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及 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第五十一条 因不行抗拒或其他特别缘由,不能完成项目申 报书、可行性探讨报告或项目投标书承诺的探讨内容和合同规定 的主要任务的项目,确需中止或撤销的项目,由项目担当单位提 出书面申请,申明项目中止或撤销的具体理由,由市科技局做出 项目中止或撤项确定。第八章经费管理第五十二条科技三项费由市财政部
10、门办理划拨手续。第五十三条 为引导项目担当单位自筹资金按支配到位,限制政府财政投入风险,项目经费实行分期拨付。第五十四条科技三项费用支配的设备购置部分,符合政府选购 书目的,应当纳入政府选购 支配,实行政府选购。第五十五条 项目担当单位应当加强对科技三项费与运用的 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对项目担当单位及有关部门挪用、 挤占、克扣等不正值运用市科技三项费行为,依照国家、省、市 有关规定及郑州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的有关规定,赐予惩罚。第五十六条科技三项费用开支范围、经费的拨付、管理等 按郑州市科技三项费管理方法(暂行)执行。第五十七条中止、撤销项目和结题不合格项目形成的科技 三项费节余及相关资产
11、的处理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成果及学问产权管理第五十八条 项目所产生的成果及其形成的学问产权,除涉 及国家平安、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属项目担当 单位全部。项目担当单位可以依法自主确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 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第五十九条.对以市本级科技经费引导和支持的项目所产 生的成果及其形成的学问产权,在特定状况下,市科技局保留无 偿运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的权利。第六十条 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的攻关成果一 般应为职务成果,其专利申请应以项目担当单位为申请人,不得 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第六十一条 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登 记;发生
12、技术转移时,依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方法规定办理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手续。第六十二条 项目中涉及国家隐私的科技成果,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章考核与奖惩第六十三条 建立支配项目全过程管理信誉档案。项目担当 单位(担当人)、专家及中介机构、科技管理部门以及项目推介 人等项目相关主体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检查、验收、 评估评审的各项规则、程序和方法,正确履行对项目的管理、实 施、指导和监督等职能,对支配项目每个过程管理的责任主体建 立信誉档案,追踪问效,绩效考核。第六十四条 项目担当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正确履行职责、项目执行状况良好、按支配结题合格,有良好信誉的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考
13、虑其在今后年度担当市级科技支配项目,并优先举荐申报 上级科技支配项目。对在项目实施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不按规 定运用科技三项费,项目不能结题,信用度较差的赐予公开通报, 收回拨付的经费,对项目担当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再接 受市级科技支配项目申报和不再举荐申报上级科技支配项目。第六十五条 专家和中介机构等对项目的评审(估)结果与 项目实施结果挂钩。在评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加 项目评估、评审资格。评估结论与实施结果差异较大的取消其参 加评估资格。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六条 本方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说明。第六十七条 本方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科技支配项目管理方法
14、(郑科字1998) 33号)同时废止。技中介机构处理与支配和项目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托付方和 受托付方须签订合同、协议,明确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有 关受托付机构向市科技局负责,为项目担当单位供应服务。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一)郑州市科技支配体系中以市科技三项费投入引导和支持的应用与开发探讨支配、科技攻关支配、科技产业化支配、科 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支配等;(二)依据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须要而新 设立的其它科技支配。第五条支配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原则。制定、实施和管理支配与项目必需依法进行;(二)目标原则。围绕郑州市科技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 总体目标进行支配
15、设立和项目选择;(三)引导原则。以市科技三项费为科技资金对各类项目进 行支持,为政府引导和激励性质,旨在引导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金融机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科学技术探讨和技术 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科技服务、科学技术普及以及其 他科学技术发展的资金投入;(四)高效原则。简化管理程序,加强支配与项目管理的政 策、制度和规律探讨,提高支配与项目管理的绩效,充分发挥政 府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五)公开原则。支配与项目管理实行公开制度,促进公众 对支配管理的了解和参加,提高管理决策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六)信用原则。实行支配与项目管理的信用制度,提高支 配与项目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
16、平,从机制上约束、规范、 监督支配与项目相关主体的行为。第六条 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的过程包括:项目 申报、受理,项目审查、评估、立项,支配编制、下达,项目合 同签订、经费拨付,项目实施、调查和中期评估,项目结题等环节。第七条 支配与项目管理实行公开行政制度。在严格执行有 关科技保密法规的基础上,公开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公开发布 项目指南,公开征集、受理项目。第八条 项目管理实行专家询问制度。对项目全过程各个环 节的决策、评价实行专家评估,征询专家看法,充分发挥专家在 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询问作用。第九条 项目的管理逐步推行招标投标制和课题制。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招
17、标 投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项目责任人对完成项目任务担 当法律责任,项目单位应当供应项目申请书、项目合同书中确立 的保障条件。第十条支配经费实行零基预算制度。在编制年度支配 经费预算时,依据项目指南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项目专题,提出支 配经费的支配预算。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实行年度中期评估制度。每年度对项目 的执行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问效,对科技经费的运用进行监督。第十二条 项目实行结题制度。对已完成项目申报书、合同 约定任务或已到项目执行期的项目进行结题。第十三条 项目实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负责人、项 目归口管理(举荐)单位、询问专家和中介机
18、构等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工作行为建立信用档案。第十四条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在项目管理全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询问专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与项目负责人、项 目担当单位有干脆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其次章支配组成第十五条 科技支配由五年科技支配、年度科技支配组成。第十六条五年科技支配主要依据全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 展的须要,制定支配期内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 措施,并将其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科技支配实施。第十七条 年度科技支配由应用与开发探讨支配、科技攻关 支配、科技产业化支配、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支配等组成。(一)应用与开发探讨支配以学问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导向, 面对市场,着眼应
19、用,围绕郑州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 心重点工作和优先发展领域,实施战略性技术探讨,解决共性、 关键技术难题或“瓶颈”技术难题,研发、储备、应用一批创新 性项目,为经济发展供应技术储备和支撑;(二)科技攻关支配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改造、 优先发展领域和农业及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 面对市场,面对产业化,进行科技攻关。科技攻关支配包括:重 大科技专项支配、重大科技攻关支配、重点科技攻关支配和一般 科技攻关支配(引导项目)四个层次及国际科技合作与沟通项目;(三)科技产业化支配以推动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新 技术产业、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的形成和发展为宗旨,激励 项目
20、担当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规 模效益;(四)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支配围绕优势、特色行业和 优先发展领域,构建科技创新的技术平台,改善和提高相关领域 科研装备和服务手段与水平,吸引和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促进相 关行业的科技创新水平、科技竞争实力和经济发展实力,营造有 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经济发展 供应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高质量、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工程技术探讨中心建设,重点试验室建设,软科学探讨、科学技 术普及体系建设,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 科技兴贸行动支配等。第十八条各类支配应当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支配的增加、 撤销
21、、更名或其宗旨、目标任务的重大调整召开专题会议审定。第三章项目征集第十九条 项目实行征集制度。市科技局依据国家和省科技 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须要,编制和公开 发布年度项目指南,明确重点支持领域等,公开征集项目。其次十条 项目征集的方式有:项目申报、招投标和定向选购。逐步实行网上项目征集。其次十一条 项目申报的程序包括: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 目申报、形式审查、项目受理等。(一)市科技局公开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年度申报的具体方式和相关要求;(二)项目申请者编制项目申报书,递交申报材料;(三)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内容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其次十二条
22、招投标项目由市科技局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投 标人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标书。其次十三条 定向选购 项目的征集可实行项目申报和招投标形式进行。其次十四条项目申报实行统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对项目申请者的资格、项目内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真实性和手续是否齐备等进行审查。其次十五条 项目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和担当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郑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事业单位(招标项目和定向选购项目需面对全省或全国的除 外);(二)所申报的项目须与本单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同或 基本相同;(三)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肯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项目课题组人员结构合
23、理,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实力;(四)具有项目实施的相应条件和工作基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学问产权管理等制度;(五)具有保证项目如期实施所需资金的筹措实力和与申 请市科技三项费相配套的自筹资金。申请经费与自筹资金的比例 为:大专院校、事业性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不低于1: 1,企业 单位不低于1: 3;(六)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曾担当过国家、省、市 级科技支配项目无不良记录的;(七)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最多担当二个在研的市级科 技支配项目负责人。其次十六条 以往年度曾经立项并实施,且无任何实质性改 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次十七条 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
24、 性探讨报告及其它要求供应的附件材料。招投标项目和定向选购 项目按相关要求递交材料。第四章项目立项其次十八条 项目立项程序包括:项目初审、项目评审(估)、 支配编制与下达等。(一)项目初审。依据项目指南确定的支持重点和专题项 目的要求,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申报担当项目的实力、项 目材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考察,并对项目进行筛选、 举荐。(二)项目评审(估)。主要对项目预期成果价值、技术的 先进性和创新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和融资 方案的可能性、项目实施的保障实力以及项目前期的打算等方面 对举荐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论证。(三)支配编制与下达。依据项目初审和项目评审(估)
25、结 果,编制年度支配,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其次十九条 市科技局组织项目初审、项目评审(估)。项 目评审(估)应成立评审、论证小组。评审、论证小组由行业专 家、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及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第三十条 项目评审(估)实行集中评审(估)、现场评审 (估)、网上评审(估)(函审)等形式进行。第五章项目合同签订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须签订科技支配项 目合同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合同组织项目实施、 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和项目结题。第三十二条 项目合同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与项目担当单 位签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为甲方,项目担当单位为乙方。(一)甲方的责任是:1、按
26、支配拨付市科技三项费经费;2、监督、检查项目执行状况;3、按郑州市科技三项费管理方法(暂行)监督、检查乙 方科技三项费运用状况;4、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相关问题;5、组织项目中期评估、年度考核、项目调查、检查等工作;6、组织项目结题。(二)乙方的责任是:1、按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探讨报告及合同书的约定组织项目实施;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3、刚好报告项目执行状况,重大问题刚好报告;4、负责供应项目评估、结题所需的有关材料;5、按项目支配刚好结题。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至2年。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一般(引导)项目及 软科学探讨项目原则不超过1年。项目的具体实施期限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第三十四条合同约定的项目起止时间、探讨内容、考核指标、年度支配进度支配、经费预算等内容应与项目申报书及可行 性报告或投标书的内容一样。市本级科技三项费实际支持额度及 部门匹配、银行贷款等实际落实额度与经费预算的差额部分由项 目担当单位自筹解决。第三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间,合同内容原则上不做变更。确 需变更合同内容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 样后方可变更。第六章 项目实施与考核第三十六条 项目担当单位按合同规定确保项目实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