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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市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XX市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 划 条 文 目 录第一章总体控制1第二章土地使用规划1 第一节居住用地规划1 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1 第三节绿化用地规划1 第四节其他用地规划1 第三章综合交通规划1第四章“六线”规划控制2第五章土地开发强度控制3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3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引3第八章街坊管理单元里的地块划分与控制3第九章实施策略与规划措施4第十章附则4 附一:文本用词说明4 附二:土地使用性质管理4 附三: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用地汇总表5 附四: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6 附五:土
2、地使用适建范围规定表9 XX市旧城区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第一章 总体控制第1条 规划范围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北靠胜利路,南到成功路,西接峄山北路,东临金山大道,片区总用地约231.95公顷。第2条 规划目标生态环境优美、富有活力、适于生活居住、可持续发展的城区 。第3条 规划原则承上启下、衔接整合;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科学合理、集约用地;控制引导、切实有效。第4条 发展规模片区规划总用地231.95公顷,规划人口2.65万。第5条 功能定位以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主的综合区。第二章 土地使用规划第一节 居住用地规划第6条 居住用地总量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规划居
3、住用地总面积93.59公顷,居住人口约2.93万人。 第7条 居住配套设施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的居住配套设施主要内容为:商业服务: 居住组团服务设施主要分布于居住用地内普阳山路西侧。基础教育:小学和中学各一所,考虑普教设施服务半径和交通出行规律设置,位于护驾山路以西,成功路以北。面积共17.80公顷。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8条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组团的职能要求合理确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总量与分布,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晰的各级各类中心。DB05分区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37.5公顷。第9条 商业金融业用地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商业金融用地主要集中在普阳
4、山路、金山大道之间,成功路以北。规划商业金融用地总面积34.19公顷。第10条 医疗卫生用地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内规划集中医疗卫生用地,位于分区内平安路与护驾山路东南。规划用地面积3.31公顷。第三节 绿化用地规划第11条 规划公共绿地为27.05公顷。第四节 其他用地规划第12条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广场用地。第13条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40.84公顷。第三章 综合交通规划第14条 规划道路系统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个等级。第15条 主干路主干路有:峄山北路,红线宽度50米;护驾山路,红线宽度42米;金山大道,红线宽度100米;平安路,红线宽度50米。第16条 城市次干路次干路有:胜利路
5、,红线宽度42米;成功路,红线宽度35米;大胡中街,红线宽度35米:普阳山路,红线宽度35米。第17条 城市支路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内其它道路为城市支路,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支路系统结合地形,采用一块板的形式,尽量减少与主干道系统的交叉口。规划城市支路的红线宽度控制在20米。第18条 片区道路衔接主要遵循低速让高速、次要让主要、生活性让交通性和适当分离的原则。主干道与主干道、主干道与次干道相交处采用拓宽与渠化结合的原则,各主要路口采用信号灯控制交通。第19条 地块在城市道路开口的规定距相临城市主干道交叉口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小于80m, 次干道不小于70m;距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
6、人行地道边缘不应小于30m;距公交站边缘不应小于15m;距公园、学校等建筑物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第20条 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内的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必须配建对外停车场,鼓励建设多层地下停车库和多层地上停车库,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各类建筑停车配建依据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停车设施配置标准指标设置。第四章 “六线”规划控制第21条 道路红线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涉及的道路红线包括: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道路红线。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的中心线、红线位置、宽度及交叉口用地范围等。主干路红线控制:峄山北路,红线宽度50米;护驾山路,红线宽度42米;金山大道,红线宽度100米;平安路,红线宽度
7、50米。次干路红线控制:胜利路,红线宽度42米;成功路,红线宽度35米;大胡中街,红线宽度35米:普阳山路,红线宽度35米。其他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外侧退让。第22条 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本区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河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1、城市蓝线的标定本区有杨下河,规划河道蓝线完全按照总体规划和XX市规划局提供的蓝线规划标定,杨下河15-20米宽。2、城市蓝线控制要点城市蓝线的规划与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
8、、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不得建设除防洪除涝必需的设施以外的其他任何设施。第23条 城市黄线城市黄线是指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轨道交通线位及设施控制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基础设施黄线包括规划确定的高压输电线、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加油加气站、22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邮政支局、消防站等。本分区内设置1处社会停车场,面积0.30公顷。城市黄线控制要求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等活动;禁止其他
9、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24条 城市绿线本片区内城市绿线包括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广场绿地、防护绿地控制范围线。主次道路两侧各控制10-60米绿化带。城市建设区内共规划6处公共绿地,其面积规模为强制性内容,具体位置和形态为指导性内容。第25条 城市橙线标定城市橙线是医疗卫生、体育、文化、居住区教育和社会福利等公益性公共设施的用地范围界线。1、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控制内容包括:规划设置小学1所,占地面积2.71公顷;中学1所,占地面积15.09公顷。2、医疗卫生设施控制内容包括:规划设置医疗卫生设施1处,占地面积3.31公顷。3、城市橙线控制所确定的设施规模,不得随意
10、改变,设施位置和布局可根据具体需要,在其所在街坊范围内合理调整;禁止擅自将公益性公共设施转变为经营性相关设施等行为。第五章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第26条 建筑总量控制本片区内建设开发面积宜控制在297.97万平方米。第27条 根据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以科学合理、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结合片区用地性质,确定片区土地开发强度分四级。第28条 低强度开发控制区:主要为中小学用地以及市政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小于1.0.第29条 中强度开发控制区:主要为新建多层住宅和部分公共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1.5之间。第30条 中高强度开发控制区:主要为小高层、中高层住宅区、商住区以及多层公建区。容
11、积率控制在1.5-2.0。第31条 高强度开发控制区:主要为高层商务办公区等高层公建区。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上。第六章 建筑高度控制第32条 根据片区功能布局、地块开发强度并考虑城市天际线、视线通廊以及开发地块对周边的影响,规划分四级控制范围对片区内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第33条 高层区:建筑高度控制在50-70米,最高不超过100米,主要为高层商业商务办公地块,位于普阳山路、金山大道、平安路以北地块。第34条 中高层区:建筑高度控制在24-50米,不超过55米,主要为区内各商住混合地块、以及文化娱乐地块。 第35条 多层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2-24米,不超过36米,主要为新建多层居住区。第36
12、条 低层区:建筑高度控制在5-15米,不超过18米,主要为中小学校用地。第七章 城市设计导引第37条 建筑形式居住建筑风格简洁,色彩明快,新建建筑与原有建筑风格上协调统一。商业建筑群风格丰富多样,商务办公建筑简洁,富有时代性和标志性。第38条 环境景观加强杨下河、胜利路两侧绿地景观建设,着力打造北片区南北向轴线带上的中心绿化公园,形成片区级的绿地公园系统,加强主次干路的绿化及景观建设,将居住区内部环境,建筑与城市、绿地融为一体。第八章 街坊管理单元里的地块划分与控制第39条 地块划分的原则1、尽量保持地块使用性质的单一性。2、照顾户主用地产权,兼顾基层行政管辖界限。3、以城市道路、街道、河流等
13、作为地块的界线,局部也可以围墙为界。4、考虑土地价值的区位差异。5、满足建筑功能要求,适应建筑群体组合及城市设计需要。6、统一开发成片建设的地块宜大,零星开发的地块宜小。7、使每一地块至少有一个临街界面可设机动车出入口。第40条 地块面积计算 用地面积计算: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至城市主次干路中心线;地块用地面积按地块界线围合的面积计算,其中边界为小区级以上道路(15米)的计算至该道路红线,其它道路计算至道路中心线。第41条 采用片区-街坊-地块划分的模式,将东城区北片区划分为8个分区,31个街坊。DB05分区含6个街坊共34个地块。地块控制详见规划管理通则。第九章 实施策略与规划措施第42条 XX
14、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进行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以保障本规划的有效实施。第43条 通过阳光规划、成果公示、广泛宣传,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使各社会主体都能自觉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执行规划。第44条 规划建议将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建设成居住环境优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综合区。第45条 一是重点控制杨下、胜利路河两侧绿地,将其绿地打造成滨水休闲带;二是将胜利路、普阳山路、平安路、金山大道围合区域打造成东城区北片区的核心景观区。控制该块地块内建筑风格、体量、高度,营造富有特色的建筑景观区域。第46条 规划管
15、理与实施中应对公共绿地、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强制性控制,对其它经营性用地引导性控制,允许混合兼容,但须符合城市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规定,见附表五。第47条 当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在符合相关程序的基础上,规划应动态调整和即时更新。第48条 遵循本规划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应进一步完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深化给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卫环保、防灾、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第十章 附则第49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0条 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修改,按中华
16、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下一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51条 本规划由XX市规划局组织实施。附一:文本用词说明1.为了便于在执行规划文本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用:“必须”; 反面词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应”; 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宜”或“可”; 反面词用:“不宜”。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图纸、图表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附二
17、:土地使用性质管理1、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规定在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基础上,根据XX市实际情况对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局部调整。(对国标细化调整的用地分类,其代码以小写的英文字母结尾)增加中类Re普教设施用地,指属于居住区、小区、组团应配套建设的幼托、小学、初中、高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普通教育设施用地,细分为Rea幼托用地、Reb小学用地、Rec初中用地、Red高中用地等四个小类。2、土地规划用途的规划实施规定旧城区控制性规划所确定的土地规划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使用的土地,其用途与规划土地用途不符的,近期可保持原有的使用
18、功能,其改造或重建时,必须与规划土地用途一致。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的规划用地类别Re普教设施用地;C4体育用地;C5医疗卫生用地;C7文物古迹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G绿地。土地的兼容性使用规定Re普教设施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D特殊用地不能兼容使用。其他建设用地之间可有条件的兼容使用。3、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规划调整程序确需对片区土地使用性质进行调整的,重大调整或修改,原组织编制机构应当按照原编制程序进行调整、更新和报送审批;非重点地区的局部调整,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结合用地调整完善规划布局的相关规定(一)东城区北片区控制
19、性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级配套公建,其具体位置允许在下阶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在同一街坊管理单元内进行适当调整。(二)东城区北片区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地块可合并开发,但用地性质和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 4、调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批用地项目的规定调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批用地项目, 应按程序报送审批。附三: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用地汇总表用地类别面积(HA)所占用地比(%)规划总用地231.95100居住用地111.3948.02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93.5940.35 普教设施用地17.87.67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7.516.17 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34.1914.74 医疗卫生用地3.311.43
20、道路广场用地40.8417.61 绿地42.2218.20 其中公共绿地27.0511.66 生产防护绿地15.176.54 12 XX市旧城区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附四:东城区北片区DB05分区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序号地块编码地块面积现状用地规划用地用地代码地块不适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M)绿地率(%)停车泊位(个)出入口方位居住人口(人)规划建设情况(ha)性质性质兼容性建用地1DB05-A-012.47工业用地、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2DB05-A-0218.85工业用地空地二类居住用地R21.82540351683E/N5386新建3DB05-A-034
21、.53空地街头绿地G12新建4DB05-A-042.31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5DB05-A-0538.31空地二类居住用地R21.82540353421E/W/S/N10946新建6DB05-B-011.64村庄居住用地防护绿地G22新建7DB05-B-029.41村庄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C22.0306030840E/S2689新建8DB05-B-031.96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9DB05-B-0415.09空地中学Rec0.83020300.5/100师生W/S新建10DB05-B-052.94空地街头绿地G12新建11DB05-B-062.71村庄居住用地小学Reb0.63015
22、350.5/100师生N新建12DB05-C-01村庄居住用地街头绿地R12新建13DB05-C-02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14DB05-C-03村庄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1.8254035814W/S/N2603新建15DB05-C-04空地商业金融业用地C23.040100250.6/100平方米E/S新建16DB05-C-05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17DB05-C-06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18DB05-C-07空地二类居住用地R21.8254035894W/S/N2860新建19DB05-C-08空地商业金融业用地C23.040100250.6/100平方米E/S/N新建20DB05
23、-D-01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21DB05-D-02空地医疗卫生用地C51.23040250.4/100平方米W/N新建22DB05-D-03空地商业金融业用地C22.54050250.8/100平方米N新建23DB05-D-04空地商业金融业用地C23.040100250.8/100平方米E/S/N新建24DB05-D-05空地二类居住用地R21.8254035705W/S2254新建25DB05-E-01空地街头绿地G12新建26DB05-E-02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27DB05-E-03空地商业金融用业地C24.040200250.8/100平方米W/S/N新建28DB05-E-04
24、空地街头绿地G12新建29DB05-E-05空地商业金融业用地C24.040200250.8/100平方米E/S/N新建30DB05-E-06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31DB05-F-01空地街头绿地G12新建32DB05-F-02空地防护绿地G22新建33DB05-F-03空地社会停车场用地S30.630242584W/N新建34DB05-F-04空地商业金融业用地C2C33.040100250.8/100平方米E/W/S/N新建附五:土地使用适建范围规定表用地类别序号规划土地使用类别拟建建筑类别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对外交通T道路广场用地S仓储W市政设施用地U绿地特殊用地D断裂带
25、一类R1二类R2三类R3行政办公C1商业金融C2文化娱乐C3体育C4医疗卫生C5教育科研C6一类工业M1二类工业M2三类工业M3公路T2道路用地S1广场用地S2停车场S3一般仓储W1危险品仓储W2供应设施U1交通设施U2邮电设施U3环卫设施U4施工维修U5公园绿地G1生产防护G2居住用地1一类居住2二类居住3农居文化教育用地4中小学、幼托、一般职校、技校5大中专院校6科研设计单位7文化娱乐设施8体育设施9小区配套文体设施商业金融10综合大中型商业服务设施11金融、贸易、保险业设施12旅馆业设施13农贸市场设施行政办公14基层级管理机构15行政办公建筑医疗卫生16医院设施17卫生防疫设施18修疗养设施市政公用19小型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理机构20污水处理厂、环卫设施、供应设施21邮电设施22交通设施23社会停车场24加油站25公园、垃圾站工业公用26一类工业27二类工业28三类工业仓储29一般物资储备、储运、中转仓储30危险品仓储其他31无线电台、电视广播设施32游憩广场注:允许设置;不得设置;条件允许时允许设置。本表依据为城市规划资料集第4分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