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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4篇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展妥当治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治理方法。 二、档案治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应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治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
2、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根底治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准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晰、整理标准。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展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展整理,并准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展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根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状况变动等),应准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
3、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展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准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需仔细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晰、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前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存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留意档案治理环境的清洁、干净。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穿插,制电子名目,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
4、,保密档案制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前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全部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别状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治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留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
5、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峻,予以惩办。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仔细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治理方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
6、订和废止亦同。 人事档案治理制度 篇2 人事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是了解和把握档案形成、治理、利用状况和档案进展的重要手段,档案人员要慎重对待,仔细抓好。 2、仔细做好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提交档案质量。 3、做好档案收进、移出工作,定期进展清理登记,做到随时归档,便于查找。 4、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本局档案状况。 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须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如有特别状况外借时,应按要求限其归还。 2、查阅借阅时档案治理人员必需遵守保密制度。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拆卷、涂改、勾划、剪裁,如违反上述要求,
7、将追究责任。 3、查(借)阅档案人员,对确需要摘录的材料,须经局主管领导和档案治理人员批阅后,才能带离档案室。 人事档案保密制度 为提高警觉,严守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保密纪律。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禁在闲谈和私人通讯中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 2、不在公共场所及家属子女,亲朋好友面前谈论有关档案的机密。 3、忠于职守,加强保密观念。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4、凡查阅不宜公开的隐秘以上的档案材料,要严格履行手续,不准任凭摘抄,复制和补传。 5、严守保密纪律。自觉遵守“保密法”,对违犯“保密法”及保密纪律,玩忽职守,造成大失泄密者,要按规定
8、严厉处理,构成犯罪要追究其责任。 6、非档案治理人员,不准任凭出入库房。 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供应利用是档案工作重要环节。档案人员要树立档案为政治思想工作,业务工作效劳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档案的利用工作。 2、供应利用要坚持用原件或复制件供应利用。供应利用时,均应按查、借阅档案的治理方法办理相应手续。 3、档案人员要熟识本机关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程序,供应档案材料要精确、准时,积极、主动为领导和各部门做好效劳工作。 人事档案库房治理制度 1、档案库房的治理要有严密的制度、严格的手续和常常性的工作。 2、档案进出库要有登记和交接手续,不能“账目不清”以免造成档案泄密,丧失的漏洞。 3、
9、治理人员变动时,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不能只交钥匙不交“账”。 4、严格保密和保卫制度,除档案治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档案柜的。排列要科学有序、便于通风和避光。 6、档案治理人员要常常清扫卫生,保持室内和柜内干净,洁净防止灰尘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7、库房设备应符合安全和技术要求,做好保密,杜绝文件材料丧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 1、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仔细组织学习“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宣传上级档案部门有关档案工作政策,规定,准时处理本局存在的问题。 2、组织协调本机关档案工作的治理,常常监视检
10、查本机关的档案工作,催促档案人员做好平常档案工作收档和移交工作。 3、重视并加强档案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常常了解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状况,开展两个文明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抓好专业学习,使他们在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上不断的有所提高。 人事档案治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根底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受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其次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讨论
11、档案工作状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治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状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视、指导和检查执行状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其次章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
12、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讨论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状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打算)、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诞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与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立工作中形
13、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参加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嘉奖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榜样、先进工、优秀党务工、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治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打算,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
14、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打算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打算(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嘉奖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别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十
15、四)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十五)参与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十六)安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峻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人员体检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据作用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方法 (一)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治理工作的需要,要常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二)建立主动送交员工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准时地将新形成的员工档案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有规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鉴定、自传等,并准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员工档案。 (四)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各项规定,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好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以使员工档案材料准时完成归档。 人事档案治理制度 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