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济南市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济南市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预案体系1.5 工作原则2组织领导2. 1 组织机构3. 2 机构职责3预报预警4. 1 预警分级3.2预警发布和解除4应急响应4. 1 响应分级4. 2 响应程序4.3 响应措施制定原则4. 4 分级响应4.5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5. 6 响应终止(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 疗保障。4. 4. 2 II级响应措施n级响应时,在实施m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 措施:1 .强制性减排措施。(1)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
2、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 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2)矿山、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建成区的企业(民生保障 类除外)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 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 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 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含燃气)营运货车、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 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3)工业企业厂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建 成区,以
3、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 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 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机等)停止使用,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 保编码登记为国三及以上的除外。(4)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严 格按照“一厂一策”方案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2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采 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3 .健康防护措施。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4 . 4.3 I级响应措施I级响应时,在实施n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 措施:1 .强制性减排措施。(1)停止所有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
4、化等工程 的施工现场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 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2)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严 格按照“一厂一策”方案执行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3)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2 .健康防护措施。在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导下,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 停课措施。3 .5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督查组,主要负责对区指挥部成员 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曝光未能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单位及责任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 究责任。区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组建检查组,分别督导检查本辖 区和相
5、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 责任追究制。各项措施要责任到人,对于涉及企业、工地、车辆 的应急措施,要明确具体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领导、监管责 任人,确保相关应急措施落实到位。4. 6 响应终止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区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本预案及时终 止应急响应,并通知区指挥部成员单位。4. 7 评估和修订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响应终止2个工作日内,对每 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 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区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 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总结评估报告 应包括应急响应
6、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 施等。根据我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 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完善、修订和 备案。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重 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本辖区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进行修 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 到位,有效发挥应急工作“削峰降频”作用,切实减少重污染天 气影响。5应急保障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应保持应急信息快速传输;建立应 急组织机构通讯录;
7、按照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切实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公务用车保障工作。6信息公开6. 1 预案发布与备案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或对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进行 调整的,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公布最新应急预案、应急减排 企业名单和减排措施等。对专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的,相关部门 应及时公布本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专项实施方案要在 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报区指挥部备案。6.1.1 预警信息公开6.1.2 1公开内容。预警期间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 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 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6.1.3 公开形式。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
8、移 动通讯等载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等形式向社会 公布。6.1.4 公开时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适时公开环 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各类媒体平台 及时发布。6.1.5 组织实施。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重污染天气应 急信息公开工作,区宣传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7应急培训与演练区指挥部负责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制定 培训计划。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对各自职责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 培训,确保应急期间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对各自所 需实施的应急措施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 全面落实。区指挥部应在每年采暖季之前开展一次
9、应急演练。8应急宣传教育区宣传部门负责预警条件下的应急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及媒 体依据应急预案,全面宣传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 施,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动 员社会参与,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9监督问责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实施方 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事项,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 急期间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减排措施的监管力度。加强对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履职情况的监督,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或慢作为不作为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 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企事业
10、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 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 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0附则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部署要求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 和完善,并经区政府批准后执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市中政办 字(2018) 67号)同时废止。附件:1.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2.济南市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图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单位主要责任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区教育和
11、体育局组织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落实临时 停课措施;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 督查落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区指挥部应急指令,配合生态环境市中分局落实 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的工业企业采取相应 措施;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督查 落实。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区指挥部应急指令,督导非煤矿山(含石料开采)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应急措施;编制本部 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督查落实。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监督施工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地加强扬尘污 染防治;根据区指挥部应急指令,组织和督导建筑施 工工地、房屋征收施工工地落实不同预警等级的应急 措施;编制
12、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督查 落实。区城管局(综合行 政执法局)根据区指挥部应急指令,在不同预警等级下提高道路 清扫洒水频次;监督渣土运输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 施;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施工单位实施行政处 罚;负责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 治措施落实;根据区指挥部应急指令,组织和督导本 单位组织实施的绿化工程施工工地落实不同预警等 级的应急措施;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 组织督查落实。区水务局监督水务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 实;根据区指挥部应急指令,组织和督导水利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工地落实不同预警等级的应急措单位主要责任施;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
13、项实施方案并组织督查落 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配合生态环境市 中分局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的督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医疗救治工作,开 展相关卫生防护知识宣传;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 实施方案并组织督查落实。生态环境市中分局向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建立 大气污染源清单,组织审核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 应急减排方案,检查相关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 况,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监督限产、停产企业落实 相应措施;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 督查落实。市中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达 不到国IV排放标准的重
14、型柴油营运货车、三轮汽车 和低速货车的临时禁、限行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依 法查处应急响应期间违反禁行规定的渣土砂石运输 车辆;编制本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督查 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 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南市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图济南市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街道办事处和 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落实应急预案 制定的专项实施 方案辖区内列入限产、 停产名单的企业编 制的重污染天气应 急响应减排操作方 案4. 7评估和修订5应急保障6信息公开6. 1预案发布与备案6.2预警信息公开7应急培训与演练8应急宣传教育9
15、监督问责10附则济南市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 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 648号)、山东省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17198号)、济南市大 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
16、(2016)13号)、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函(2019) 14号)等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技术规定(试行)(II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 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 的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应对沙尘天气相关规定执 行,不适用本预案。1.4 预案体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区有关部门及街道 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相关企事业单位编制 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1
17、.5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属地负责、部门 联动,积极应对、区域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的原则。2组织领导2. 1 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 部),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 由生态环境市中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 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 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队等部门及各街道 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组成。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市中分局,生态环境市中分局 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3. 2 机
18、构职责区指挥部承担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修订和完善区 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预警发布 与解除,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 部门应急管理、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应 急演练、监督问责等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 工作联动机制,制定辖区预案和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根 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发 布的预警及解除信息,向区指挥部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建 议,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接受媒体采访,提供新闻稿件; 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承担区指挥部日常协调、管理 等
19、工作。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详见附件lo3预报预警4. 1 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根 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采用我市省控(含)以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连续24小时(可以 跨自然日)均值统计计算。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 黄色预警(III级)、橙色预警(II级)、红色预警(I级)。黄色预警(III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 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H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 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I级):预测AQI
20、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 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 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3.2预警发布与解除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或解除信 息,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方式 发布预警或解除信息。4应急响应4. 1 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1 .当发布黄色预警(ni级)时,启动ni级响应。2 .当发布橙色预警(II级)时,启动n级响应。3 .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4. 2 响应程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及时启动 应急响应,区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发
21、出通知。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部门(单位)应急预案迅速采取相应 的应急措施。4. 3响应措施制定原则5. 3. 1减排措施全覆盖。在编制应急减排清单时,逐级梳 理企业情况,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重点行业所有涉气企业要纳 入应急减排清单;非重点行业但属于辖区内主要涉气行业的,一 并纳入应急清单管理;其他工业企业,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采取 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6. 3.2精准减排差异管控。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 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对治理水 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对治理 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需 要采取减排
22、措施;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 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 响。重点行业实行行业内相对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基于绩效分 级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7. 3.3措施可行有据可查。以“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作为基本要求,指导企业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工业 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排放污 染物为主,实现减排要求。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 应提前指导企业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8. 3.4做好工业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纳入重污染 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要制定“一厂一
23、策”实施 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 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 械),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 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 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对于简易 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 工业企业,可只设立“公示牌二 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 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 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 一年以上数据记录,确保达到减排比例要求。采用轮流 停
24、产方式达到停产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轮流停产批次不应超过 3批。4. 3.5严格审核保障类企业和工程。对于保障民生、保障 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 目,需纳入保障类的,应当严格控制数量,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 并制订“一厂一策”“一工程一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 应期间严格执行。具体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要求。4. 4 分级响应4. 4. 1 III级响应措施III级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1 .强制性减排措施。(1)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保 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2)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
25、督管理;强化 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 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 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 等);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 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搅拌等室 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 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3)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未 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4)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5)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 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2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骑乘自行 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 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 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 .健康防护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 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2) 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 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3)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