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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有限公司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 纪律管理,维护公司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出勤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 考四川省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员工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包括:考勤管理、休假管理、加班管理。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适用对象为公司本部全体 员工。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采用指纹打卡考勤。第五条考勤管理权限(一)员工考勤管理由行政综合部归口负责。(二)行政综合部对实行指纹打卡考勤管理的部门根据指纹
2、 打卡考勤系统考勤数据进行考勤。第六条 考勤周期按日历月进行,上月1日至上月31日(或 30日)为1个完整考勤周期。第七条行政综合部于每月5日前从指纹打卡系统中导出考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 上的;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六)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原薪酬待遇照发。第二十一条员工提出辞职时,在辞职通知期内,不得申请 事假、年休假、婚假等休假申请。第二十二条 工伤假:工伤假也称停工留薪期,是指员工
3、发 生工伤或工伤复发,需要停工进行治疗并保留工资的期限。(一)员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薪酬福利待遇不变。(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 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 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 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计入工伤假 假期。第五章请休假审批权限第二十三条员工请假实行分级管理,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10假日之外的其他请休假必须按本规定逐级审批。员工请休假前须 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特殊情况除外)。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 可视为有效的请休假。第二十四条请假审批权限(一)
4、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休假,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二)中层正职、主持工作的副职休假,假期在5天(含) 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5T0天(含10天)的,由分管领导审 核,总经理审批;10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查, 董事长审批。(三)中层副职及以下员工请休假,假期在3天(含3天) 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4-15天(含15天)的,由部门负责 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16-30天(含30天)的,由部门负责 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批;30天以上的,由部门负 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第二十五条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提交请休假申请单, 经批准登记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确因特殊情况
5、,不能实现按规 定请休假的可先向上级领导口头请假,但必须及时按程序补办或 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第二十六条请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并到 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第二十七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超过请假 期限仍未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11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四川省的有关 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附件:四川XXXXX有限公司请休假申请单12附件四川XXXXX有限公司请休假申请单填写日期:年 月日请 假 情 况姓名部门岗位请假类别年休假口病假口事假口丧假口产假(护理假)口婚假其他
6、请假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天。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字:日期:年 月 日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签字:日期:年 月 日总经理审批意见签字:日期:年 月 日行政综合部 登记情况经办人:日期:年 月 日销 假情 况销假时间已于 年 月 日到岗,实际休假天。行政综合部 登记情况签字:日期:年 月 日本人确认签 字签字:日期:年 月日填表说明:1.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后,交行政综合部备案。2.休假结束后,须到行政综合部完成销假手续。13 勤情况表并进行汇总,汇总后报各部门审核,审核后报公司领导 审批。严格按照考勤系统数据执行考勤。第三章考勤内容第八条工作时间与休息公司工作制度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
7、上午 9:00-12: 00,下午14:00-17:00 ;气化站实行倒班制,白班 8:00-18:00,夜班:18:00-8:00。第九条迟到、早退、代打卡和补签到(一)迟到: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公 司称为迟到。(二)早退: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 公司称为早退。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的,算迟到1次;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 1天计。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不超过5次(含5次)的,每迟到 (早退)一次减发当月岗位工资5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6-10 次的,且每迟到(早退)一次减发当月岗位工资100元;当月累 计迟到(早退)11-15次的,每迟到(早退)一次减发当月
8、岗位 工资15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15次的,每迟到(早退)一 次减发当月岗位工资200元;以此类推,若当月减发合计数超过 本人岗位工资的20%,超过部分从本人的绩效工资中减发。(三)代打卡:在上班时间非本人打卡的视为代打卡。严禁出现代打卡现象,当月累计代打卡3次及以下减发代打 人及被代打人岗位工资各50元;当月累计代卡打4次以上10次以 下减发代打人及被代打人岗位工资各100元/次;当月累计代打卡 HT5次的,减发代打人及被代打人岗位工资各150元;当月累计 代打卡15次的,减发代打人及被代打人岗位工资各200元;以此 类推,若当月减发合计数超过本人岗位工资的20%,超过部分从 本人的绩
9、效工资中减发。(四)补签到:在上班时间若忘记打卡,网络问题可补签到。补签到每月不超过3次,超过3次视为迟到或早退,并按相应 规定扣除岗位工资。第十条旷工员工无正当理由,事先又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工作 场所上班或擅自离岗1小时以上算为旷工,具体包括以下6种情 况:1 .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超过1小时以上)无故未到本岗工作 的。2 .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迟到4小时以上的。3 .向领导提出辞职、调动等请求,在未得到批准前不到本岗 工作的。4 .休假期满后,未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归的,从原休假期 满的第1天起视为旷工。5 .长期病休员工,须到公司行政综合部提交医院病休证明, 凡未按期交纳病休证明的,视
10、为旷工。6 .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到岗上班的;7 .凡通过涂改证明,办理虚假证明、无效证明休假的员工, 其休假行为视为旷工。第H一条 员工旷工1天减发当月岗位工资20%,连续旷工2 天的,减发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待岗处理;连续旷工3天及以 上的或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的,公司视情节有权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二条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事假、病假、 婚假、工伤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哺乳假、探亲 假。第十三条 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家规定。第十四条公休假:是指员工在1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休息的假日。按照现行
11、规定,公休假为每周的星期六、星 期日2天。第十五条 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有与本人工作无关事项 (包括非公司特别安排的学习、培训等)私人事务需请假者,可 按本办法规定申请事假。(一)员工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四川XXXXX有限公司员 工请休假申请单(以下简称请休假申请单见附件1),完 成审批程序后方可请假。(二)事假待遇及相关规定休事假一天减发工资120元;全年累计休事假30天以上的, 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视情节减发绩效工资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三)员工申报事假,应在事前两天办妥请假手续。员工请 假期满后,如需续假,须报请分管领导同意,期满后补充、完善 请假手续。未报请分管领导同意或补
12、充、完善请假手续的,按旷 工处理,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四)事假可用年休假冲抵。(五)事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第十六条 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暂丧失劳动能力需 要停止工作治疗或休养的,可按本办法相关规定申请病假。(一)病情紧急无法事先进行书面请假申请时,须报请分管 领导同意,期满后补充、完善请假手续。(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或修养时间在1天以 上的,应出具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材料,方能办理病 假请假手续。(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突发疾病急需外出就诊或休息 的,须报告员工所在部门、部分分管领导获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单 位。在一个工作日内,超过2个小时(
13、含2个小时)按1/2个工 作日计算,超过5个小时(含5个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如 治疗或休养时间在1天以上的,按本条第(二)款执行,如治疗 或休养时间在1天及以内的,需补办病假请假手续。(四)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 .员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 假工资为:(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 发;(3)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 计发;(4)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计发;2 .员工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为:(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14、(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计 发;(3)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3 .病假期间领取的薪酬总额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 最低标准执行。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不再计发工资。以 上工资是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五)病假期满上岗规定:1.如长病员工在休假结束后未提出上班申请的,由公司行政 综合部以书面信件或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如员工本人不愿意回单位上班,按旷工处理。第十七条婚假:员工因结婚需要请假者,可按相关规定程 序申请婚假。(一)员工申请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填写请休假申请单, 完成相关程序后方可休假。(二)
15、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 的,可享受3天婚假。配偶不在员工日常工作地、需到配偶所在 地办理结婚事宜的,婚假可以增加路途时间。(三)婚假包含公休日,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四)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婚假。(五)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办理婚 假时,应提交结婚证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备案。(六)员工在婚假期间,原薪酬待遇照发。第十八条 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 养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死亡需请假者, 可按相关规定程序申请丧假。(一)丧假假期为5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的,按实另计 路程天数,路程假
16、视同丧假处理,并按规定报销路费但不报销食 宿补助。(二)员工在丧假期间,原薪酬待遇照发。(三)丧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假、法定节假日。第十九条生育假(包括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公司女 员工因怀孕和分娩需要请假的,男员工因妻子怀孕和分娩需要请 假护理的,可按相关规定程序申请产假。(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生育的女员工,享受国家规定产 假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男员工妻子分娩,本人一次性休护理假20天。(三)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而怀孕因意外而流产的(含人工 终止妊娠),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产假。怀孕 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产假15
17、天;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产假42 天。(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 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且工作许可的,经本人 申请、单位批准,可申请休哺乳假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对未申请 哺乳假的女职工,在婴儿未满周岁前,每天给予二次哺乳时间, 每次(每个婴儿)30分钟;亦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哺乳时 间算作劳动时间。(五)员工在产假期间,不计发相应时间的绩效薪酬。员工 在哺乳假期间,工资按基本薪酬80%计发,不计发相应时间的绩 效薪酬。(六)办理产假(护理假)时,应提交准生证原件进行审核, 并提交准生证复印件备案。(七)产假(护理假)假期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第二十
18、条 年休假:员工工龄满1年以上(含1年),连续 工作满12月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一)公司鼓励员工按计划轮流休年休假,并做好相关统筹 安排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年3月31日前,各部门 应在统筹平衡的基础上将本部门员工的年休假计划报行政综合 部,行政综合部汇总后报公司领导,一边统筹安排工作。(二)休假时间: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从满1年的次年起,可享受 每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满10年未满20年的,从满10年的次 年起,可享受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的,从满20年的 次年起,可享受每年年休假15天。(三)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四)年休假计算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年休假 当年有效,不作跨年度累计计算。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 的员工,经员工本人同意,并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可 延期至下年度使用,但不能逐年累计结转。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 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 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 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