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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目 录一、标准化工地建设、现场文明施工规定2二、档案管理办法13三、工程建设会议制度16四、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1五、工程监理管理办法27六、设计代表管理办法45七、工程质量管理办法48八、工程进度管理办法59九、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64十、工程变更管理办法68十一、重大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审批办法77十二、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79十三、工程分包管理规定87十四、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办法90十五、工程索赔管理办法92十六、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管理办法97十七、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102十八、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104十九、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07
2、二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14二十一、文物保护管理规定118二十二、立功竞赛实施办法121二十三、科技创新和论文奖励及管理办法125二十四、宣传报道管理规定126标准化工地建设、现场文明施工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现交通建设工程科学、规范、文明的管理目标,并督促各项目部确立打造精品工程和精细化管理理念,体现工程建设者的精神风貌,依据浙江省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和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条 本规定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应成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组织保证
3、体系,科学组织施工,以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第二章 项目部建设(一)办公、生活设施第三条 项目部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有关承诺,合理确定项目部地点,营造项目部。项目部占地面积一般应在5000平方米左右,并应有围墙和大门,在门墩悬挂项目部铭牌,尺寸不小于25cm160cm,白底黑字;项目部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应分开,场地及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并适当绿化。第四条 办公、生活用房外墙颜色应统一。项目部驻地的围墙建议采用高180cm、厚24cm的砖墙结构,横向每隔4米设一垛,围墙颜色为白色,围墙压顶为蓝色。围墙应标识企业名称或标识。项目部若采取其他形式应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同意后实
4、施。第五条 办公用房应设项目经理室、总工室、计财部、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安全保卫部、档案室、工地试验室、会议室等。各办公室门口应设姓名牌和工作去向插牌。生活用房应设: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厕所等。各部门标牌规格为长35cm,宽12cm,为蓝底反白字,部门名称左边标识反白企业标识。第六条 办公、生活用房应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项目部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8平方米,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平方米;施工区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8平方米,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5平方米。第七条 项目部的建设应实行三区分离,即项目的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具
5、体要求如下:1、生活区中的职工宿舍要对双职工、单职工进行分区管理。宿舍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2、办公区、生活区须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处理。3、生活区内应设厨房、食堂、必备的生活设施、垃圾箱和配电设施,办公区必须具备上互联网条件。4、生活区和办公区要明确划分,并划分责任区域,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清理生活垃圾,注意环境保护,使现场和责任区整洁、文明、有序。5、生活、办公区应设置相应的排水、排污设施,区域内相应的管线统一敷设,不得裸露于地面或悬空。6、三区内配置适当的消防设施。第八条 项目部职员应尽可能统一着装并必须挂牌上岗。胸牌、服饰、安全帽上均应标识企业简称。胸牌
6、正面上部为企业名称、姓名和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具体规格在制作前与指挥部联系。第九条 职工食堂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配置消毒设施,对炊具定期消毒。器具应干净、卫生、整洁,严防食物中毒,对每天的各种食物做好留样工作。食堂员工必须符合生理卫生标准,持证上岗。第十条 项目部应设立医务室,或配备简易医务(药)箱。第十一条 办公区和生活区应种植花草,绿化、美化环境。办公区中应在适当明显的位置设置旗杆,悬挂国旗、企业标识旗和安全旗。第十二条 协作单位及民工的驻地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照以上要求执行。(二)告示牌、管理图表及各类现场标识第十三条 工地现场的交通道口或醒目处应设立施工告示牌,其有关
7、要求详见 “浙交监1997277号”关于统一设置施工告示牌的通知。项目部办公区大门口和生产区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立“一图四牌”。一图为施工现场布置总平面图,四牌为工程简介牌、组织机构设置牌、企业理念和安全管理制度牌。一图规格应为250200cm,四牌规格应为12090cm。办公区必须设置宣传栏,并及时反映工程施工整体状况。施工现场其他各类标牌规格应为12090cm。材料标识牌规格统一为6040cm的木牌,必须标明材料料品名、规格、产地、抽验时间、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抽检人员和同意使用的监理工程师签字等内容。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里程桩(边桩、百米桩)标志,规格统一为5030cm,必要时应
8、增设彩旗。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关的安全、防火、防电、交通等警示标志。各种标志标牌必须严格按照各个相关的标准制作或购买使用,不得使用自制的非标准标牌。第十四条 管理图表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主要工程进度图(含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有关图表、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睛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会议室内应悬挂企业精神;工程简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工作目标及宣传标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平面图及质量保证体系图;项
9、目部组织机构框图(主要管理人员2寸彩色照片、姓名、岗位职务)。各部门办公室内应悬挂本部门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工地试验室需悬挂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证书、材料库房、拌和站、加工场地及职工食堂、医务室等场所应悬挂各类设备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制度、职责表牌规格采用9060cm标准展板。(三)内业管理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悬挂。必须设立单独的档案室,并有专人负责,做到各项施工原始资料、记录数据、施工图表齐全,应分类装入档案盒整齐排放归档。定期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如: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文明施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政制度、各项台帐等。所有质
10、检、试验检测、计量支付数据等应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四)宣传工作第十六条 项目部要通过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增强职工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项目部、预制(拌和)场、主要施工点应设置以创优质工程、抓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项目部应以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业务文化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同时设立如质量年活动宣传标牌、质量举报电话牌、标化工地建设监督牌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开展劳动保护、依法维权和各项技术、安全的教育工作。(五)污水、垃圾处理第十七条 生活、生产污水应妥善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出。生活、生产垃圾应定
11、点堆放、及时处理,严禁乱扔乱弃。第三章 预制(拌和)场地及场外施工便道第十八条 场地布置1、应合理选择预制(拌和)场设置地点,必须修筑隔离围墙;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模板、钢筋制作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主要作业区、堆放区及场内道路应作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的厚度和强度应能满足施工作业要求。2、预制(拌和)场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一般不小于12000平方米,严禁将预制(拌和)场设置在互通区内;钢筋加工车间一般不小于250平方米,木工加工车间一般不小于200平方米。严禁在路基定面和已完工桥面上设置加工场地,若在已完工桥梁下设置加工场地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3、预制场内
12、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合理布置排水沟,严禁雨后场内积水。4、预制场必须按生产能力配备发电机组,并有专人管理。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不批复开工或要求其停工。第十九条 原材料堆放和管理1、项目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原材料质量管理程序,检验合格材料与未检验材料分别堆放,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立即清退出场。2、预制(拌和)场地内不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修筑围墙隔离堆放,严禁混堆;砂石料堆放场地硬化时应适当设置斜坡,以利于排水;砂石材料应堆放成梯形,做到“条直层平”,并设置细集料覆盖设施。路面工程所采用的集料必须搭棚堆放。3、钢材、水泥等主材必须在有覆盖的设施下存放,同时应保证架空堆放。第二十条 预制(拌和
13、)场内施工标牌1、预制(拌和)场地施工标牌要结合监理规程有关原材料及混合料报验制度的规定,在材料堆放处设立原材料品名牌及报验牌,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并严格按施工配合比施工。2、原材料报验牌上必须注明材料品名、规格、产地、抽验时间、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使用、抽检人员和同意使用的监理工程师签字等内容。第二十一条 场外施工便道1、施工主便道的技术标准及布设位置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便道应设立交通及限速、外来车辆禁入标志,指定专人负责养护和清理,对于破损的路面应及时修复,确保路面平整,防止扬尘和积水。3、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材料沿途洒漏和扬尘,造成对环境的污染。4、
14、施工便道原则上应设置在路基范围外,便桥、便道必须全线贯通,个别路段确实不能实现路桥贯通时(或需设置在路基范围内时),必须征得业主同意。第四章 施工现场管理第二十二条 路基工程1、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施工,确保填筑质量。路基外观做到表面平整、横坡流畅、排水畅通、边线顺直、边坡平顺,须合理设置边坡临时急流槽;临时排水边沟沟底要有一定的斜率,并及时清理、整修,保证临时排水边沟排水通畅;路基挖方应坡面平整。2、每层路基填筑均应设报验牌,注明桩号、层次、层厚、压实度、抽检时间、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进行下一道工序等内容。3、修筑挡墙、边沟所用的块、片石及砂石材料堆放整齐,严禁在已施工完的路基和桥面上裸拌
15、水泥砂浆。4、通道、涵洞工程施工占用桥头路基作为施工场地的,应参照上述关于预制场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施工场地布置,与路基总体文明施工形象保持一致。具体实施前必须申报具体方案并得到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的同意。5、弃方应整齐堆方在指定的弃方场地,四周要修筑必要的挡墙及排水沟,弃方边坡应实施一定的水保方案绿化,防止水土流失。第二十三条 路面工程1、应处理好机电、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等交叉施工项目与路面工程的关系,确保路面不受污染。2、路面混合料运输车辆应设保温覆盖物,沥青路面施工应严格控制拌和时间、温度、摊铺层厚、平整度、压实度等与质量相关的各项内容,确保路面质量。第二十四条 桥梁
16、工程1、桥梁下部构造施工场地参照上述预制场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管理。2、施工预制场地应硬化,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堆放要规范。拌和场区内应设置有效的称重器具。模板、支架要及时整修,堆放整齐。3、桥梁基础施工时应设置专用泥浆沉淀池和泥浆池,并设置警示标牌,对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应及时运出现场,不得随意排放泥浆,不得溢漏、污染周围水域。4、施工场地内的水泥袋、钢筋头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清洁、整齐。5、立柱、盖梁、梁板上应标注编号、制作时间、养生周期,梁板还应注明张拉时间、封头施工时间和养生周期。6、桥面铺装施工时,施工现场的钢筋焊接网片必须在保证不变形的前题下架空堆放,并覆盖彩条布等防水材料
17、;钢筋焊接网片铺设前须先合理布设足够强度、规格统一的钢筋马磴;桥面铺装混凝土浇注前应拉线确定钢筋焊接网片位置和平整度,混凝土浇注时应加强对钢筋焊接网片的保护。第五章 施工安全管理第二十五条 对桥梁水中施工、高空做业、高边坡施工及施工用电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工序,应设置专职安检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施工安全。第二十六条 施工用电应由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操作和管理,供配电设备及线路应落实专门管理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设施及措施,并设置用电安全告示牌。第二十七第 施工安全重点路段和部位、炸药库、油料、沥青仓库及存放点的安全设施及管理措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同时
18、应设置管理人员,并设置危险地点及危险物品安全警告标志牌。第二十八条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求戴安全帽,管理人员(白色)、工人(黄色)应戴不同颜色安全帽;指挥部人员为红色、监理人员为蓝色;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防护装备。第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应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培育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加强项目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为目标,确保工程创优,信誉第一,形象一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社会信誉。第三十条 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向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改革措施,弘扬企业精神、陶冶职工情操、丰富职工知识、激励职工进取。使
19、职工面向市场,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和信誉意识,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第三十二条 在生产区和施工现场及有关工作区域,悬挂反映企业精神和时代风貌的宣传标语,或设置项目宣传栏,宣传栏规格宜采用120*360cm。第三十三条 遵守政府法令,做到依法经营。出现纠纷应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以取得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依靠地方政府妥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职工要衣着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体现企业形象。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对外业务人员,应努力维护企业利益,处理问题应有礼、有理、有节,为企业建立良好的社会关
20、系。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应设置职工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和场所,定期开展文娱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严格禁止“黄、赌、毒、黑”等丑恶现象,创建项目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第三十七条 严禁施工人员赤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第三十八条 要求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工作服,各个项目部可以根据各自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自行制定。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X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工程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档案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指挥部将其纳入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实
21、施。第三条 凡本项目的参建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指挥部根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项目的文件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驻地办应协助指挥部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 驻地办、项目部应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同时严格落实管理人员的责任制,使档案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分工落实、有章可循。第三章 要求第七条 各参建单位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管理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保证人员的稳定性。如有人员更换,应办理有关工作的移交手续,并及时上报指挥部备案。第八条 各参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并配有电脑、资料柜等必
22、备工具。第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需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和登记、统计等基础工作,做好档案的防护工作,遵守保密制度。第十条 归档文件资料应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楚,签字手续完备,纸张便于长期保管,格式统一。凡需归档的数据表格要填写完整,准确无误。第十一条 文件资料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等不易长久保存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第四章 收集与整理第十二条 本工程的文件资料按下列分类收集:1、勘测、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指挥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2、各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3、驻地办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驻地办还需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建设中
23、文件收集和积累,以及审核和签认各项工程施工文件,并向指挥部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等。第十三条 各参建单位工程应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系统地进行归档分类。第十四条 工程技术人员要随时收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及时交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整理。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调动前,须将个人保存的文件资料悉数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带离原单位或据为己有。第十五条 对于录音、录像、照片、计算机存储介质等非纸质材料,应按照存储介质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加工处理。对于录音、录像和计算机存储介质等材料,应在每份介质上配以相应的目录和说明;对于照片和图片,则应配有简洁的文字说明,
24、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摄影者。介质与相关材料之间,要建立关联互见号。第十六条 各参建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文件资料的归档任务,并配合指挥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管理的专项验收工作。工程建设会议制度一、工地会议工地会议旨在检查、监督项目部对本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和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工地会议分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地例行会议(简称工地例会)。会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各级监理、项目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指挥部的代表及其它有关人员。每次工地会议之前,驻地办应提前7天向参加会议的各方发出通知或邀请信,并说明会
25、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工地会议内容应认真记录,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3天内形成会议纪要,发送有关各方予以签认。(一)第一次工地会议1、会议必须参加的对象(1)指挥部:领导代表、各部门的负责人;(2)设计单位:设计代表组负责人;(3)驻地办:正、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所有专业工程师、监理员;(4)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2、会议议程如下(1)介绍与会者:指挥部、设计单位、驻地办与项目部相互递交主要负责人任命书以及各自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及其职责的文件和资料,并做说明和介绍。上述资料中应包括各方的联系地址(住址)、电话、电传号码、邮政编码、印章或签字样式。(2)驻
26、地办介绍监理大纲与规程,以及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向项目部提出阶段性要求等。(3)指挥部说明按合同要求为项目部提供条件的计划、落实情况及相关要求。(4)项目部说明开工准备及落实情况: 项目部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安排; 项目部材料采购情况及计划安排; 项目部驻地建设情况及计划安排; 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组建情况、计划安排、以及试验室设备清单; 交桩情况和资料提供情况,项目部的复核情况; 项目部按合同要求进行的保险情况; 项目部自检系统的建立情况及自检机构和人员; 项目部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的落实以及开工头三个月的计划安排; 项目部月、季度、年资金使用计划; 如有分包,应说明分包的情况; 安全生产组织
27、网络以及安全生产措施等情况; 有关环境保护问题; 上述未包括的其他问题。会议应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5)其它事宜(二)工地例行会议1、会议必须参加的对象(1)指挥部:相关部门代表;(2)设计单位:设计代表;(3)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及其他需要参加的监理工作负责人;(4)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要求参加的主要负责人。2、会议时间及议程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在本月28日至次月2日期间召开。其议程如下:(1)检查上次工地会议纪要执行情况;(2)项目部向会议提交汇报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工程质量情况; 工程进度情况; 资源投入情况; 工程分包情况; 工程变更情况;
28、 工程计量情况; 索赔及延期情况; 工程资料整理情况; 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安全环保工作情况; 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措施或建议; 气象情况及其它。(3)就项目部提交汇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措施或建议等内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处理方法或解决方案。总结当月工程施工、监理等方面经验教训,对下个月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4)初步确定下次工地例会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程。二、工程建设管理会议1、会议必须参加的对象(1)指挥部:领导代表、各部门负责人;(2)设计单位:设计代表组负责人;(3)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合同专业工程师;(4)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2、会议时间及议程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9、,会议由指挥部的代表主持,旨在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和监理过程中合同的执行情况,促进工程施工优质高效地进行。会议对工程施工、监理中的主要和共性问题进行点评,总结上季度工程建设管理各方面经验教训,结合立功竞赛考评活动和评比结果,对优胜单位进行奖励,对下阶段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三、专题会议指挥部和驻地办可以根据实际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不定期地召开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技术等方面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主持单位根据会议议题的不同,提前通知各需要参加会议的对象,会议应形成必要的会议纪要,以指导有关工程的施工或管理工作。四、监理工作会议1、会议必须参加的对象(1)指挥部:领导代表、各部门负责人;(2)驻地办:
30、驻地监理工程师(视会议议程内容确定是否邀请各专业工程师参加)。2、会议时间及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旨在监督、管理工程中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工程施工优质高效地进行。会议由指挥部的代表主持,会议主要议程如下:(1)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向会议提交上阶段驻地办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执行情况书面报告,说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提交下阶段工作计划和重点、关键工作方案。(2)对监理工作中的主要和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处理方法或解决方案。总结上阶段工程建设管理各方面经验教训,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对下阶段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3)初步确定下次监理工作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程。工程
31、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确保全线优良工程目标的实现,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订本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是:1、交通部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和规程;2、浙交监1999069号文件;3、甬交工监200472号文件;4、各项目部施工合同;5、监理服务合同。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总体要求第三条 项目部和驻地办应按合同规定分别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其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满足本工程各种试验的需要。试验室应整洁、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试验室人员机构和试验规程及制度要上墙
32、,试验仪器型号、厂家及标定时间等信息用小标签粘贴在仪器醒目处。第四条 项目部和驻地办试验室的仪器均须经计量部门事前标定,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省级以上交通质监部门业务培训、考核的上岗证书。第五条 项目部和驻地办应按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进行取样和试验,其试验程序、方法应按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否则,其试验结果将不予认可。第六条 项目部和驻地办的各种试验,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对经由指挥部批准的项目部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特殊项目,当合同未曾列明或无现成标准可循时,项目部应向监理试验室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由监理试验室拟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规程,报指挥部审
33、批后方可执行。第七条 项目部试验检测工作应提前进行,不能因试验检测工作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驻地办应督促项目部及时提交下步工作的试验检测计划,经监理审核合格后,报指挥部认可、备案,由驻地办监督执行。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上报资料第八条 项目部和驻地办试验室须将以下资料报XX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1)浙江省公路、水运工地试验室申报材料(包括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情况、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情况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及监理、指挥部的初审意见等);(2)项目部和驻地办中心试验室主任签发的对工地试验室的授权书(包括授权试验检测人员和授权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等);(3)项目部和驻地办中心试
34、验室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投标书中所承诺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人员与现场实际到位情况对照表;(5)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被聘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6)试验仪器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标定证书和自校证书(复印件);(7)工地试验室平面布置图及环境条件等说明;(8)工地试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资料等;(9)如委托其他试验检测机构申报工地试验室资质,则还必须提供工商行政职能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事试验检测的法人营业执照(若有)和国家有关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复印件)。第四章 工地试验室工作范围第九条 项目部和驻地办试验室,必须是其所属中心试验室的授权派出
35、机构,在业务上受中心试验室的领导和管理。工地试验室所申报的业务范围不得超出中心试验室所核准的业务范围。各项目部在未建立工地试验室并经质监部门核准前,不得进行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第十条 项目部和驻地办试验室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对各个项目部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等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各项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试验项目包括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五类。第十一条 项目部的委托试验项目,可委托经监理和指挥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其结果应提交监理和指挥部备案。第五章 工地试验室工作程序第十二条 材料或成品构件拟运入现场时,项目部应
36、按有关规范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全频率的抽样试验检查。项目部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有关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等质保资料。监理工程师将按20%30%的独立抽样频率进行验证试验,以确定材料或成品构件可否运入现场;材料使用过程中,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也应随机抽样,进行符合性试验,其频率按进场材料规定执行。未经监理工程师抽检认可的材料不准用于本工程。第十三条 针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旨在施工前进行数据采集的标准试验(如:路基填料的标准密度(混合密度)试验、拌合物的配合比试验),项目部应在开工前按有关规范规定时间或合理时间内,进行标准试验,并及时将试验报告及(对比)试验,报驻地办审批,以肯定、否定或调整项
37、目部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未经监理试验室平行复核试验的工程项目不得批准开工。第十四条 针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抽样试验(如: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路基填筑的压实度、固体体积率、混凝土及砂浆的强度等试验),监理试验室须派人员对项目部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全过程随机进行旁站和检查,以便确认项目部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试验。同时监理实验室还将按项目部全频率抽样试验次数20%3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项目部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要求,旨在取得有关试验结果以全面指导施工而进行的工艺试验(如路基填筑试验等),项目部在试验前应向监理试验室提交工艺试验的施工方
38、案和实施细则。对机械组合、人员配备、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至少应有两组以上方案,比选而定,并经监理试验室批准后,方可进行工艺试验施工。试验结束后,由项目部提出试验报告,报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未经审批,不得进入规模施工。工艺试验施工中,驻地办必须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作全过程旁站,并作详细记录。第十六条 验收试验,即对项目部已完成的某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测。监理试验室、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到现场作必要的验收检测,以肯定或否定该项目的质量。第十七条 指挥部、驻地办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项目部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要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抽样频率。同时监理试验室应随机
39、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以便对不符要求的行为以书面形式责令改进。第六章 工地试验室资料管理第十八条 项目部、驻地办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试验,其资料应经项目部自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资料依据。项目部、驻地办所提供的各种试验结果,频率须符合要求,结果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撤换不合格人员,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通报批评,直至上报到有关主管部门。第十九条 项目部、驻地办应对全部工程项目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竣工提供详实的试验资料。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试验资料也要单独整理归档,以备查阅和比较。第二
40、十条 项目部和驻地办的各种试验表格应采用统一的形式进行记录,根据有关的竣工资料整理办法规定进行整理、保存。同时将抽检结果和频率按试验类型、品种与项目予以分类统计,在每月25日前上报监理试验月报、工地试验月报给指挥部。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为加强XX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据交通部交工发(1999)90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布实施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浙江省交通厅浙交2005371号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及XX高速绕城公路东段
41、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工程的所有驻地办。第二条 施工监理的原则:驻地办从业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制订详细的、有效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第三条 施工监理的指导思想:监理工作必须以系统控制、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手段,严格规范化和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地对本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监理组织和人员第四条 驻地办公室职责1、根据合同文件,制定和完善工程项目的监理规章制度、监理办法和各种监理程序。2、审
42、批项目部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3、指导项目部的现场工作,对工程施工进行严格监理,完成规定的抽查、试验和检测工作。4、审批项目部提交的开工申请、质量验收单,确认中间交工证书。5、负责工程计量的核定,每月根据项目部的付款申请,审核支付证书的合理性。6、对项目部的报告和文件进行审查或批准 。7、协调各项目部的施工活动,要求项目部组织均衡生产。8、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和各种专题会议。9、负责组织所辖项目部的技术或合同方面的会议。10、负责向业主、指挥部提交有关报告、文件和记录。11、统一制定所辖范围项目部的表格、文件、指令等书面材料的标准、格式。指挥部若有全线统一的要
43、求时应负责下发和监督实施情况。第五条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包括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取得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职称并取得交通部或交通厅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测量、试验及现场旁站等监理员应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监理业务培训。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第六条 计划管理方面1、审批项目部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设计。2、审批项目部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季度计划。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并及时纠正。4、定期向业主、指挥部报告工程进度
44、情况并分析原因。第七条 质量控制方面1、向项目部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放样。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拒绝使用。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项目部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4、对项目部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5、按施工程序跟班检查,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对符合施工合同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确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要求项目部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6、检查施工方法、方案是否先进合理,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及总结报告。7、审核竣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申请,向业主、指挥
45、部转报相关报告,参加业主、指挥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第八条 计量支付方面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质量、数量和价值。2、按合同的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第九条 安全和环保管理方面1、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第一监管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相关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谁施工谁维护”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管工作。2、督促项目部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制
46、度,配备专职检查人员。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现场检查,做好记录台帐和及时上报月报。3、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要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环保要求,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还分别要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及环保方案。4、督促项目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和环保教育培训活动,严格持证上岗制度。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巡查监督,发现违规作业、安全隐患及环保隐患的,应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复查其整改结果。第十条 合同管理方面1、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工地会议纪要。2、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工程变更程序和权限,审核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