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会计核算与会计凭证的编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会计核算与会计凭证的编制.docx(3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目录第一章总则11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1第三章会计核算12第四章 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13第五章 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13第六章会计监督14第七章附则14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财务职责分工细则16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会计人员交接手续规范24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以及会计估计指引26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管理规范29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37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会计监督制度40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42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443 .负责生产成本以及制造费用以及产成品的
2、核算工作,编制有关成本报表以及进 行岗位工作分析;4 .负责完工产品入库账务处理及完工产品成本差异的计算和结转;5 .负责公司各项税金的核算以及申报工作;6 .指导以及监督车间核算员以及仓库管理人员作好财务数据收集工作;7 .负责原材料库以及成品仓库报表的审核和对账工作;每月编制存货分析表;8 .组织对经管的各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定期监督库存实物盘点工作, 并对账账以及账表以及账实不符现象及时处理;9 .监督稽核存货核算会计的工作;10 .负责各车间报表的审核和对账工作,及时清理车间需报耗的库存材料,保证 账实相符;11 .按时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第八条财务成果核算主管会计1
3、 .配合制定产品销售收入以及营销费用计划和预算方案,并对执行实施情况进行 管理以及监督以及检查与控制;并按月提供各产品的销售收入营销费用明细表和分析资 料;2 .负责销售发票以及营销费用票据的收集以及整理以及审核工作,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3 .负责销售部各种销售政策和各种营销费用的执行与费用的提取;4 .负责销售发货台账的登计与分析,按公司相关销售政策实施信用发货控制;5 .负责销售费用的管理,包括:6 1)销售费用实际使用数据的统计;7 2)按月编制销售费用执行情况并按月分解计划,实施管理以及监督以及检查与 控制;8 3)负责俏售费用的考核工作,并计算销售部门奖罚;9 .负责销售人员的借款的
4、审核与追收工作;10 负责对销售收入以及销售费用已录入凭证的审核;11 负责对销售成本以及销售商品差异的计算与结转的账务处理;12 负责清理已变成坏账的应收账款,提供有关依据,提出作坏账处理的报告,及 时冲销坏账;13 .负责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管理包括:(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2)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以及转让及报废的财务手续;(3)固定资产台账以及固定资产卡片的建立以及变更管理;(4)负责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的核算与管理,及时办理转列固定资产工作;14 .按时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第九条财务综合管理岗位职责1 .负责公司工资的核算;2 .负责公司管理费用的核算;3 .负责公司除销
5、售部以外的职能部门的费用预算控制与考核;4 .负责收集以及编制以及提供有关公司月度以及季度以及年度经济财务信息方面 的分析资料;5 .负责利用公司的财务基础数据,经分析以及整理为企业高层决策的制订,计划 的编制以及企业其他方面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依据;6 .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7 .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汇总编制;8 .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人员的业务指导。第四章 财务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第十条会计稽核岗1 .审核原始凭证以及收付款凭证;2 .复核各类计算表以及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第十一条成本及费用及低值易耗品核算岗位职责1 .审核办公用品以及材料采购和各部门期间费用开支的原始凭证以及文件;2 .
6、编制相关记账凭证,进行存货的成本计算和费用的分类核算;3 .审核仓库的收发以及领退和调拨凭证,进行存货的出入库以及退以及移库和调拨核算;4 .制定仓库合理储存量,组织以及参与并监督仓库定期以及不定期盘点工作,督导仓库进行科学管理;5 .核算费用开支,负责成本费用核算的计算;6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二条价格以及收入及税金会计核算岗位职责1 .保管以及登记空白发票和已使用发票,检查发票顺序号;2 .审查经济合同收款业务发票以及凭证以及文件;3 .编制或审核有关记账凭证;4 .复核业务收入统计分析表;5 .各项税金的计算申报以及退补账务处理和有关税务统计事项;6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7、固定资产以及在建工程核算岗位职责1 .负责固定资产以及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日常核算;2 .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以及清查,及时办理财产盘盈以及盘亏以及清理以及报废 等报批手续;3 .加强对资产的核算管理,随时掌握资产的购入以及调拨及转移情况,监督检查 资产的使用状况;4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往来账务核算的岗位职责1 .负责企业各项往来账务的审核以及检查以及登记等经济业务;2 .及时掌握挂账时间,每月编制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表,做好呆账 以及坏账的处理工作,认真核对账务,及时督催清理欠账;3 .建立客户信用评价档案资料;4 .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凭证记录以及登记等往来经济业务;5 .
8、负责借款的核算,随时掌握贷款时间,还款计划及付息情况;6 .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二条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1 .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以及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2 .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3 .负责电子会计文档的保存以及备份;4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出纳员岗位职责1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以及银行结算制度以及本公司各项财务制度;2 .加强现金支票以及银行支票以及发票等有价证券的管理,不得签发远期以及空 头支票,不得租借银行账户,对所签发的支票要进行登记,并及时清理手续;3 .认真审核现金以及银行收付原始凭证和其他凭证,并由经办人签字,复核人员 盖章,方可办理手续,
9、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支付款项;4 .对每笔经济业务,要及时地按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以及银行日记账, 做到账实以及账账相符;5 .加强现金管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及时将现金送存银 行,做到日清月结;6 .保管有关印章以及空白现金支票以及银行支票;7 .防火防盗,保证资金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向会计主管人 员汇报,如有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8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四条资金管理岗1 .根据财务预算以及财务预测编制筹资和投资计划;2 .研究公司现金流量,筹措以及使用以及调度资金,保证公司资金供应;3 .分析财务结构和营运资金状况,控
10、制各部门资金并考核其使用效果;4 .负责分析以及查对及催收各种往来账款;5 .对外投资项目的选定及其财务结构以及获利能力分析事项。第十五条财务分析岗1 .负责收集以及编制以及提供有关公司月度以及季度以及年度经济财务信息方 面的分析资料;2 .负责利用公司的财务基础数据,经分析以及整理为企业高层决策的制订,计划 的编制以及企业其他方面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依据。第十六条档案管理岗在财务部经理的授权下,统计以及保管公司各类合同以及契约及各类财务档案,负 责文件资料的编码以及整理以及装订以及分类以及立卷以及存档以及调阅以及销毁等 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凭证以及合同以及资料的编码以及整理以及装订的
11、规范化要求,拟订档案 管理实施细则;2 .检查送档资料的完整性,并进行分类以及立卷以及排列存档事项;3 .办理调阅手续,催办未归档文件资料;4 .保养文件资料,编制销毁清册并参与销毁事项,销毁清册经参与监销人员签字 并报总裁签审后归档。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制定,解释权以及修改 权归公司。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会计人员交接手续规范第一条 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为了明确责任,公司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 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 调动或者离职。第二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
12、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以及会计报表以及印 章以及现金以及有价证券以及支票簿以及发票以及文件以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 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 件及密码以及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以及实物等内容。第四条公司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
13、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 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主管人员以上(含)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经理监交。第五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 收。(-)现金以及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以及有价证 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二)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以及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 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 相符;必要
14、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以及个人核 对清楚。(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以及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第六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以 及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 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第七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 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以及姓名,移交清 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
15、执 一份,存档一份。第八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 记录的连续性。第九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部经理 或者公司总经理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 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会计部经理或者公司总经 理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任。第十条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 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
16、门确定。第十一条单位合并以及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以及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 料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本规范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财务部拟订制定,解释 权以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第十四条本规范自2002年 月 日起实施。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以及会计估计指引一以及基本要求(-)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 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所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中选择适当的会计政 策进行交易或事项的会计核算。(二)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期应当保持
17、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若法律或 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等原因,使得变更会计政策后更能够提供企业有 关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以及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应变更原选用 的会计政策。(三)会计政策变更一般采用追溯调整法,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不能合 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四)企业对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根据当时所掌握的资料做出合理的估计,如果由于 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则由于取得新的信息以及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及以后 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改。(五)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调整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 也不需要计算会计估计变
18、更的累计影响数。(六)难以区分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时,采用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 法。二以及内容(一)会计制度本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二)会计年度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记账本位币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五)外币业务的折算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年末对货币 性外币项目按年末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其折算差额,与构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予 以资本化,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六)现金等价物的
19、确认标准现金等价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以及流动性强以及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以 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七)坏账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记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应收款项余额的0. 5%o本公司对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与其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 核销。(八)存货核算方法本公司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以及低值易耗品以及产成品以及包装物等。存货按实际 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办公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一次摊 销,生产用低值易耗品采取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的方法。(九)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本公
20、司长期债权投资成本以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以及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扣除实际支付的分期付息债券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 实际成本记账,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期计提利息,即如投资收益。长期债权投资的溢 (折)价在债权持有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 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余额确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 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 额20%以下,或对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 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
21、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的,在期末合并会 计报表。(一 O)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机械设备以及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电器设备等,以及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 上,但不属于主要经营设备的物品。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固定资产类别 以及估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3%)确定的折旧率如下:类别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生产设备其它设备使用年限30年6年12. 5 年4-10 年年折旧率(%)3.23%33%7. 76%25%-9. 70%(一一)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本公司
22、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为该工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 和外币折算差额在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所有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自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进行暂估入账,计提折旧,待办理正式竣工决算手续后转作 固定资产。(一二)无形资产计价及其摊销方法无形资产按形成获取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按预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一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根据具体内容按预计收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开办费在公司开始生产 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一四)收入确认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原则执行(一五)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
23、条 为了全面规范本公司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以及合法和完整,及 时以及准确的提供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信息,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以及规 范,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实施预算管理的需要设置会计核算体系,以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资金情况以及各预算主体经营状况信息。第三条根据公司现行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董事会是公司现行会计机构的最高 权利机构,董事长代表公司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负责。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以及完整。第五条
24、 公司会计人员依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部门或 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以及指使以及强令财务部以及会计人员伪造以及变造会计 凭证以及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 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第六条财务部具体实施公司的会计工作。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并且对各责任中心的责任 中心的责任收入以及成本费用中心的辅助记录,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供与公司财务管理有 关的内部资料。第八条根据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需要,财务部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设财务部 经理以及总账以及往来账以及电算化以及成本会计以
25、及出纳等岗位,按照岗位确定其工 作职责(实施细则见附件一)。日常业务由财务部经理组织实施,并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第九条 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务主要包括凭证管理以及账务处理以及成本核算以及会 计报告以及会计档案管理以及会计监督等,根据职责分工可以由一人担任或兼任。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管理规范第一条 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为了加强本公司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的基 础管理,制订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管理以及记账凭证管理以及会计凭证的填制以及 记账凭证的复核以及会计账簿的管理等。第三条原始凭证的管理(一)应执行会计核算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26、。(二)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1 .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 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以 及单价和金额。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 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 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 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4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
27、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 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 连续编码。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5 .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 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6 .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 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7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 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以及日期和文件字号。8 .原始凭证不
28、得涂改以及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 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第四条记账凭证的管理(一)财务部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二)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是:1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以及凭证编码以及经济业务摘要以及 会计科目以及金额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以及稽核人员以及记账人员以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 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 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2 .填制记账凭证时,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码。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
29、以上记 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码法编码。3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 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 记账凭证上。4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 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 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码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 件。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 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30、凭证名称以及填制凭证日期以及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以及经办人的签名 或者盖章以及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以及经济业务内容以及数量以及单价以及金额和费用 分摊情况等。5 .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 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 “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 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 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 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
31、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6 .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第五条会计凭证的填制要求1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以及工整,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 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 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 不再写货币单位。2 .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 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一一”;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32、,不得用符号“一一”代替。3 .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以及壹以及贰以及叁以及肆以及伍以及陆以及柒以及捌 以及玖以及拾以及佰以及仟以及万以及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以 及一以及二以及三以及四以及五以及六以及七以及八以及九以及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 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 “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4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 间不得留有空白。5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 中间连续有几个“0
33、”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 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以及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 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第六条记账凭证的复核(一)为了保证记账凭证的正确性,每一张记账凭证除了编制人员要认真负责,加 强自审外,必须有其他会计人员的复核。(二)记账凭证复核要点:1 .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记载是否完整;2 .原始凭证是否齐全,金额是否相等,有关人员签章是否具备;3 .所用会计科目是否适当,摘要是否确切;4 .收付款凭证是否由出纳盖有“收讫”以及“付讫”章;5 .文字以及数字如有更改,编制人是否于更改处签章。(三)
3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符记账凭证:1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2 .未按规定程序和内容编制;3 .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4 .有关签章不全或使用别名或别号;5 .记载或计算错误而未按照规定更正;6 .其他不符事项。(四)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现记账凭证的编制及记录有错误,应查明原因,及 时通知编制人员修改更正,复核人员不得自行更正。(五)复核人员应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六)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生成的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 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以及审核人员以及记账人员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印章或者签字。第七条会计凭证的管理(一)会计
35、凭证及时按业务流程规定的传递程序传递,不得积压。(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按照分类和编码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三)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码顺序,折 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以及年度以及月份和起讫日期以及 凭证种类以及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四)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以及 编码以及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码。(五)各种经济合同以及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 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
36、和编码。(六)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公司 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 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七)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 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以及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人 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以及轮 船以及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主 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A)重要原始凭证(如重要
37、经济合同以及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应另 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码。(九)会计凭证应指定专人保管,非保管人员不应擅自接触已经归档的凭证。(十)会计凭证至少保存15年以上,其中涉及外事等方面的重要凭证需永久保存。(十一)会计凭证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必须并报经董事会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审 核后方可办理。第八条会计账簿的分类和使用(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 簿包括总账以及明细账以及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二)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 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三)用计算
38、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码,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 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四)启用会计账簿时,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 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以及账簿页数以及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 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 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以及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 员签名或者盖章。启用订本式账簿,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以及 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按账户顺序编码,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 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
39、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第九条会计账簿的登记(一)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是:1 .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以及编码以及业务内容摘要以及金额和 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以及摘要清楚以及登记及时以及字迹工整。2 .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 经记账。3 .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 二分之一。4 .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 外)或者铅笔书写。5 .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1) 按照红字冲账的记
40、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2)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3) 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4)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6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以及隔页。如果发生跳行以及隔页, 应当将空行以及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以及“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 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7 .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 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 内用“一一”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41、。8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 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 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9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 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 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 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二)总账和明细账应当每月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
42、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 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三)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以及挖补以及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 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1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 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 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2 .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第十条账实核对本公司每月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以及货币资金以及有价证券以 及往来单位或
43、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以及账账相符以及账实相符。账证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以及记账凭证的时间以及凭证字号以及内 容以及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账账核对。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 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财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 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账实核对即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 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各 种财物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以及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 有关债务以
44、及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第十一条结账每月25日为本公司结账日期,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 登记入账;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 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 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 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 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 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
45、年结转的余额,并在 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第十二条 本规范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财务总监制定,解释权 以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第十三条本规范自2002年 月 日起实施。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以及归档以及保管以及 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以及有序存放以及方便查阅,严防毁损 以及散失和泄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 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
46、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以及明细账以及日记账以及固定资产卡片以及辅助账簿以 及其他会计账簿。(三)财务报告类:月度以及季度以及年度及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以及附 表以及附注及文字说明。(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 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三条 对于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财务部应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 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由财 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本公司办公室保管的会计档案,
47、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 重新整理的,公司办公室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第四条 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 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 画以及拆封和抽换。第五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公司各类会计档 案的保管应当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执行。第六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 销毁:(一)由本公司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 毁会计档案的名称以及卷号以及册数以及起止年度和档案编码以及应保管期限以及已 保管期限以及销毁时间等内容。(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 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 总经理。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