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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企业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 机电设备必须达到九O五一的要求。坚决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线接头。2、 机电设备防爆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合格的接地装置和绝缘保护。机械部分的定位销、保护罩、安全闸、及电器设备的过流保护、电器或机械闭锁、信号等,必须完好、灵活、安全可靠。电缆绝缘良好,电钻、信号和照明有综合保护。3、 电器设备的维护必须由井下专职电钳工负责并持证上岗。4、 风车必须采用两路供电,必须达到“三专、两闭锁”的要求,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5、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6
2、、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7、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8、 井下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9、 掘进工作面各种移动式机械的橡胶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10、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11、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12、 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13、 严
3、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井下专职电钳工进行,并有专人负责看管或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严禁约时、电话、捎信等方式送电,只有负责执行停电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或下达送电命令。14、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
4、牌送电。15、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1)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2)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16、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17、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18、 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19、 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
5、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3)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20、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2)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3)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2m。21、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22、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
6、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2)不同形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3)同形橡套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以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修补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4)三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 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
7、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钢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2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24、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灵敏度不合格的推广使用相敏保护,各类过流保护要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25、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
8、。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各硐室内的检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检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26、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27、使用中的各种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经过维修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试验,耐压合格后方可下井。28、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及小电不得下井使用:(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2)绝缘坐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规定。(4)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
9、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7)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8)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9)没有经过指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随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查员编号章。(10)电机风翅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29、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30、 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它防松装置。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31、 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32、 螺母拧紧
10、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33、 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 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2)使用未经部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3)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6)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7)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34、 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35、 迎头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20m以外,电煤钻用完后要放在干燥的地点,并要盘好电缆。36、 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37、 各低压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电操作。38、 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39、 电气设备与铁路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0.7m。40、 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并按规定每天试验一次。41、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标有“MA”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