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课题申报全攻略: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法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校课题申报全攻略: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法学.pdf(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项 目 登 记 号 项 目 序 号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 项目申 请 书项 目 类 别 青 年 项 目学 科 分 类 法 学课 题 名 称 城 乡 统 筹 中 的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法 律 问 题 研 究 以 成、渝 实 验 区 为 例 的 实 证 研 究项 目 负 责 人负 责 人 所 在 单 位填 表 日 期 2 0 2 2 年 2 月全 国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办 公 室2 0 X X 年 1 2 月 修 订2申 请 者 的 承 诺:我 承 诺 对 本 人 填 写 的 各 项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负 责,保 证 没 有 知 识 产 权 争 议。如 获 准 立 项,我 承
2、 诺 以 本 表 为 有 约 束 力 的 协 议,遵 守 全 国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办 公 室 的 相 关 规 定,按 计 划 认 真 开 展 研 究 工 作,取 得 预 期 研 究 成 果。全 国 哲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办 公 室 有 权 使 用 本 表 所 有 数 据 和 资 料。申请人(签章)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一、本 表 请 用 计 算 机 如 实 填 写;所 用 代 码 请 查 阅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项目 申 报 数 据 代 码 表。二、封 面 上 方 2 个 代 码 框 申 请 人 不 填,其 他 栏 目 由 申 请 人 用 中 文 填 写,其
3、 中“学 科 分 类”填 写 一 级 学 科 名 称。三、数 据 表 填 写 和 录 入 参 阅 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相 关 问 题 可 咨 询 当地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办 公 室。四、申 请 书 报 送 一 式 5 份,其 中 1 份 原 件,4 份 复 印 件。原 则 上 要 求 统 一用 A 3 纸 双 面 印 制、中 缝 装 订,活 页 夹 在 申 请 书 内。各 省(区、市)报 送 当 地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办 公 室,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报 送 兵 团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办公 室,在 京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及
4、 其 直 属 单 位 报 送 中 央 党 校 科 研 部,在 京 部 属 高 等院 校 报 送 教 育 部 社 科 司,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报 送 本 院 科 研 局,军 队 系 统(含 地方 军 队 院 校)报 送 全 军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办 公 室。五、全 国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办 公 室 通 讯 地 址:北 京 市 西 长 安 街 5 号,邮政 编 码:1 0 0 8 0 6。3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一、本 表 数 据 将 全 部 录 入 计 算 机,申 请 人 必 须 逐 项 认 真 如 实 填 写。填 表 所 用 代 码 以 当 年
5、发 布 的 国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申 报 数 据 代 码 表 为 准。二、表 中 粗 框 内 一 律 填 写 代 码,细 框 内 填 写 中 文 或 数 字。若 粗 框 后 有 细 框,则 表 示 该 栏 需 要 同 时填 写 代 码 和 名 称,即 须 在 粗 框 内 填 代 码,在 其 后 的 细 框 内 填 相 应 的 中 文 名 称。三、有 选 择 项 的 直 接 将 所 选 项 的 代 码 填 入 前 方 粗 框 内。四、不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者 申 报 青 年 项 目 必 须 填 写 第 一 推 荐 人 和 第 二 推 荐 人 两 栏 内 容。
6、五、部 分 栏 目 填 写 说 明:课 题 名 称 应 准 确、简 明 反 映 研 究 内 容,最 多 不 超 过 4 0 个 汉 字(包 括 标 点 符 号)。主 题 词 按 研 究 内 容 设 立。最 多 不 超 过 3 个 主 题 词,词 与 词 之 间 空 一 格。项 目 类 别 按 所 选 项 填 1 个 字 符。例 如,选“重 点 项 目”填“A”,选“一 般 项 目”填“B”,选“青 年 项 目”填“C”等。申 请 青 年 项 目 请 注 意 申 报 人 的 条 件。学 科 分 类 粗 框 内 填 3 个 字 符,即 二 级 学 科 代 码;细 框 内 填 二 级 学 科 名 称
7、。例 如,申 报 哲 学 学科 伦 理 学 专 业,则 在 粗 框 内 填“Z X H”,细 框 内 填“哲 学 伦 理 学”字 样。跨 学 科 的 课 题,填 写 为 主 的 学科 分 类 代 码。所 在 省 市 按 代 码 表 规 定 填 写。地 方 军 队 院 校 不 按 属 地 填 写,一 律 填 写“军 队 系 统”。所 属 系 统 以 代 码 表 上 规 定 的 七 类 为 准,只 能 选 择 某 一 系 统。工 作 单 位 按 单 位 和 部 门 公 章 填 写 全 称。如“北 京 师 范 大 学 哲 学 系”不 能 填 成“北 京 师 大 哲 学系”或“北 师 大 哲 学 系”
8、,“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数 量 与 技 术 经 济 研 究 所”不 能 填 成“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数 技经 所”或“中 国 社 科 院 数 技 经 所”,“中 共 北 京 市 委 党 校”不 能 填 为“北 京 市 委 党 校”等。通 讯 地 址 按 所 列 4 个 部 分 详 细 填 写,必 须 包 括 街(路)名 和 门 牌 号,不 能 以 单 位 名 称 代 替 通讯 地 址。注 意 填 写 邮 政 编 码。主 要 参 加 者 必 须 真 正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研 究 工 作,不 含 项 目 负 责 人。不 包 括 科 研 管 理、财 务 管 理、后 勤 服 务
9、等 人 员。栏 目 不 够 可 加 附 页。预 期 成 果 指 最 终 研 究 成 果 形 式,可 选 报 1 项 或 2 项。例 如,预 期 成 果 为“专 著”填“A”,选“专 著”和“研 究 报 告”填“A”和“D”。字 数 以 中 文 千 字 为 单 位。申 请 经 费 以 万 元 为 单 位,填 写 阿 拉 伯 数 字。申 请 数 额 可 参 阅 本 年 度 申 报 公 告。4一、数 据 表课 题 名 称 城 乡 统 筹 中 的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法 律 问 题 研 究 以 成、渝 实 验 区 为 例 的 实 证 研 究主 题 词 城 乡 统 筹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法 律
10、 问 题项 目 类 别 C A.重 点 项 目 B.一 般 项 目 C.青 年 项 目 D.一 般 自 选 项 目 E.青 年 自 选 项 目学 科 分 类 F X D 法 学 国 际 法 学(国 际 经 济 法 学)研 究 类 型 C A.基 础 研 究 B.应 用 研 究 C.综 合 研 究 D.其 他 研 究负 责 人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行 政 职 务 无 专 业 职 务 C 讲 师 研 究 专 长最 后 学 历 A 研 究 生 最 后 学 位 A 法 学 博 士 担 任 导 师 无所 在 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O 所 属 系 统 A工 作 单 位
11、联 系 电 话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主要参加者姓 名性别出 生 年 月专 业职 务研 究 专 长 学 历 学 位 工 作 单 位 本 人 签 字男副 教授国 际 法研 究上博 士 政 法 大 学男 讲 师 经 济 法研 究生博 士 政 法 大 学女副 教授经 济 法研 究生博 士 学 院第 一 推 荐 人 姓 名 里 赞专 业职 务A 教 授 工 作 单 位 四 川 大 学 法 学 院第 二 推 荐 人 姓 名 金 明专 业职 务A 教 授 工 作 单 位 四 川 大 学 法 学 院预 期 成 果 A D A.专 著 B.译 著 C.论 文 集 D.研 究 报 告 E.工 具 书 F.
12、电 脑 软 件 字 数(单 位:千 字)申 请 经 费(单 位:万 元)计 划 完 成 时 间5二、课 题 论 证1 本 课 题 国 内 外 研 究 现 状 述 评 及 研 究 意 义。2 本 课 题 研 究 的 主 要 内 容、基 本 思 路、研 究 方 法、重 点难 点、基 本 观 点 和 创 新 之 处。3 前 期 相 关 研 究 成 果 和 主 要 参 考 文 献。限 4 0 0 0 字 以 内。一、本 课 题 国 内 外 研 究 现 状 评 述 及 研 究 意 义(一)国 内 外 研 究 现 状 评 述:国 际 层 面,以“我 国 城 乡 统 筹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13、为 切 点,对“农业 国 内 支 持”问 题 的 专 门 性 研 究,目 前 为 止 尚 未 发 现。国 际 上 对“农 业 补 贴”法 律 问 题 的 研 究 主 要 集中 在 两 个 层 面,一 是 W T O“农 业 补 贴”纪 律 及 各 成 员 国 内 补 贴 规 则(如 N e i l A n d r e w s,D a v i d B a i l e y,M e l a k uG e b o y e D e s t a 等 人 的 研 究);二 是 各 成 员“农 业 补 贴”的 具 体 制 度 内 容(如 D a v i d H a r v e y,S.M a h e n d
14、r aD e v,A s h o k G u l a t i 等 人 的 研 究)。以 上 研 究 尽 管 没 有 专 门 涉 及 我 国 城 乡 统 筹 中 的 支 农 法 律 问 题,但 有 关“工 业 反 哺 农 业”的 路 径 探 讨 和 制 度 设 计,与 我 国 当 前 城 乡 统 筹 实 践 中 的 支 农 措 施 实 为 契 合,这 方 面的 前 置 性 研 究 为 本 课 题 的 展 开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国 内 学 者 研 究,主 要 集 中 在 两 个 分 离 的 维 度,一 是“城 乡 统 筹”,一 是“农 业 补 贴”。从 法 学 角 度,对“农 业 补 贴
15、”的 研 究,主 要 集 中 在“我 国 农 业 补 贴 法 律 制 度 的 完 善”上,这 些 研 究 没 有 解 决 当 前“城乡 统 筹 中”的 反 哺、支 持 农 业 的 路 径 和 效 益 问 题,且 混 淆 了“农 业 补 贴”和“农 业 国 内 支 持”的 概 念。把 以 上 两 个 方 面 统 筹 考 量,即 从 W T O 多 边 农 业 纪 律 角 度,研 究 我 国 城 乡 统 筹 中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法 律 问 题的,目 前 为 止 基 本 没 有。经 检 索,把 两 个 问 题 勉 强 结 合 起 来 的 有 蒲 文 彬、张 邦 辉、侯 东 德 的 三 篇 文
16、 章。其 主 要 缺 憾 有 二:未 能 把 城 乡 统 筹 的 支 农 政 策 放 在 多 边 农 业 纪 律 框 架 下 进 行 考 量,“可 能 性 违 约”研 究阙 失;未 能 借 鉴、记 取 他 国“工 业 反 哺 农 业”进 程 中 的 经 验、教 训,也 就 未 能 对 实 验 区 中 支 农 措 施 体系 的 重 构 与 完 善 提 出 可 行 性 建 议。城 乡 统 筹 的 实 质 是“工 业 反 哺 农 业、城 市 支 持 农 村”,实 现 城 乡 协 调 发 展。作 为 W T O 成 员,我 国城 乡 统 筹 中“反 哺 农 业、支 持 农 村”(农 业 国 内 支 持
17、)的 制 度 规 则,必 须 考 量 W T O 多 边 农 业 纪 律 要 求,也 有 必 要 借 鉴 他 国 成 功 经 验,记 取 其 失 败 教 训,少 走 弯 路。因 此,结 合 W T O 多 边 农 业 纪 律,对 城 乡 统筹 中 支 农 制 度 进 行 前 瞻 性、实 证 研 究,解 答 实 践 中 的 困 惑,甚 为 必 要。传 统 上 意 义 上,补 贴 一 般 包 括“国 内 补 贴”和“出 口 补 贴(e x p o r t s u b s i d i e s)”,W T O 农 业 协 定(U R A A)用“农 业 国 内 支 持(d o m e s t i c
18、s u p p o r t)”的 概 念 替 代 了“国 内 补 贴”。根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入 世 议 定 书”,我 国 已 经 承 诺 放 弃 了“农 产 品 出 口 补 贴”,所 以 我 国 可 以 使 用 的 农 业 补 贴 就 只 剩 下 了 农业 国 内 支 持,当 前 国 内 很 多 学 者(包 括 一 些 农 业 经 济 学 学 者)的 研 究 中,依 然 采 用 传 统 的“农 业 补 贴”的 概 念 来 表 达 我 国 当 前 的“农 业 国 内 支 持”,实 际 上 与 多 边 贸 易 规 则 的 概 念 体 系 是 不 一 致 的,也 是 不 严谨 的。国
19、际 场 合 这 种 状 况 对 我 国 极 为 不 利。(详 见 王 军 杰:W T O 语 境 下 的 国 内 补 贴 和 国 内 支 持,西南 国 际 法 评 论 2 0 1 2 第 二 辑)。(二)本 课 题 研 究 意 义:研 究 回 应 以 下 问 题,提 出 相 应 法 理 建 议,为 成、渝 实 验 区 提 供 指 导。第 一,据 成、渝 城 乡 统 筹 实 验 区 的 实 践,当 前 最 大 的 问 题 是:未 能 结 合 我 国 W T O 项 下 多 边 农 业 纪律 要 求,对 农 业 进 行 支 持。一 方 面,随 着 扶 持 力 度 逐 年 加 大,加 上 支 持 方
20、 式 过 于 集 中,“黄 箱”支 持 额6度 有 超 过 8.5%上 限 的 危 险;另 一 方 面,未 能 充 分 利 用 W T O 农 业 协 定 的 支 持 类 别,“黄 箱”过 分 集中,“绿 箱”多 个 项 目 严 重 缺 位。多 哈 回 合 新 的“多 边 农 业 协 议”如 若 最 终 签 署,我 国 将 面 临 由 于 国 内支 持 使 用 的 严 重 失 衡 而 被 诉 的 危 险。第 二,当 前,成、渝 城 乡 统 筹 实 验 区,在 支 农 框 架 整 体 安 排 及 具 体 支 持 措 施 的 设 计 上,未 能 成 功地 借 鉴 其 他 国 家,尤 其 是 欧 美
21、、印 度 等 国“工 业 反 哺 农 业”的 经 验。一 方 面,因 为 当 前 对 其 他 国 家 一些 支 农 措 施 的 法 理 研 究 不 到 位,没 有 把 握 其 制 度 本 质,政 府 又 未 能 灵 活 运 用,导 致 当 前 实 验 区 的 某 些支 农 制 度 出 现“佯 装 虽 然 穿 在 身,我 身 依 然 中 国 身”的 局 面;另 一 方 面,未 能 记 取 他 国“工 业 反 哺 农业”过 程 中 的 教 训,致 使 实 验 区 某 些 支 持 措 施,正 在 重 复 着 这 些 国 家 的 失 败(如 对 化 肥、农 药 项 目 的支 持 加 速 了 土 地 贫
22、 瘠 和 环 境 污 染)。第 三,与 以 上 两 问 题 紧 密 相 关 的 第 三 个 问 题 是,当 前 实 验 区 的 支 农 政 策,与 一 个 相 对“统 一、完善、高 效”的 法 制 支 农 体 系 相 距 甚 远。支 农 总 额 的 确 定、具 体 措 施 的 协 调、支 农 资 金 的 使 用 监 管 等 问题 基 本 处 于“无 法 规 可 依”的 局 面,大 多 依 靠 成、渝 两 地 政 府 的“部 门 办 法”来 实 施。地 方 性 法 规 的缺 位,对 城 乡 统 筹 战 略 的 贯 彻 落 实 构 成 了 较 大 威 胁。二、本 课 题 研 究 的 主 要 内 容
23、、基 本 思 路、研 究 方 法、重 点 难 点、基 本 观 点 和 创 新 之 处。(一)本 课 题 主 要 内 容第 一、通 过 对 W T O 多 边 农 业 纪 律(U R A A、“多 哈 回 合 2 0 0 8 农 业 模 式 框 架 草 案”及“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入 世 议 定 书”的 农 业 部 分)的 系 统 分 析,及 对“黄 箱”、“绿 箱”等 具 体 措 施 类 别 的 深 入 探 讨,归纳 我 国 在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方 面,所 承 担 的 具 体 义 务 和 享 有 的 具 体 权 利 有 哪 些,进 而 总 结 出 哪 些 具 体 措 施比 较 适
24、 合 当 前 城 乡 统 筹 的 支 农 实 践。第 二、以 调 研 资 料 为 基 础,对 实 验 区 近 5 年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实 践 进 行 分 析,确 定 当 前“黄 箱”支 持量 距 我 国 在 W T O 农 业 纪 律 项 下 的 义 务 还 有 多 大 空 间,及“黄 箱”应 该 采 用 的 具 体 支 持 措 施 和 重 点 支 持项 目。总 结 实 验 区“绿 箱”措 施 缺 陷,并 对 支 持 项 目 和 支 持 方 式 提 出 改 革 建 议。第 三、对 他 国(欧 盟、美、日、韩、印)“工 业 反 哺 农 业”实 践 进 行 分 析,总 结 其 国 内 支
25、持 措 施 的经 验 和 教 训,为 实 验 区 有 关 支 农 措 施 的 完 善 提 供 借 鉴,并 对 正 在 实 施 的 某 些 不 当 支 农 措 施 提 出 警 示。第 四、对 城 乡 统 筹 实 验 区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法 律、法 规 进 行 梳 理 和 分 析,总 结 出 存 在 的 问 题,在 借 鉴他 国 经 验 的 基 础 上,结 合 我 国 实 际,提 出 较 完 善 的 立 法 重 构 建 议。(二)本 课 题 研 究 基 本 思 路“城 乡 统 筹”的 实 质 是“工 业 反 哺 农 业、城 市 支 持 农 村”,实 现 城 乡 和 谐 发 展。随 着 国
26、际 农 产 品 贸易 自 由 化 进 程 的 推 进,W T O 多 边 农 业 纪 律 日 趋 严 格,发 达 成 员 在“工 业 反 哺 农 业”进 程 中,其 农 业 国内 支 持 规 则 不 断 调 整 与 完 善,既 实 现 了 扶 持 本 国 农 业、农 村 发 展 的 目 标,也 迎 合 了 W T O 农 业 纪 律 要 求。而 我 国 城 乡 统 筹 中 国 内 支 持 措 施 近 5 年 的 实 践 表 明,支 农 制 度 存 在:支 农 项 目 错 位、支 持 力 度 不 大、支 持 结 构 失 衡 等 严 重 问 题。长 此 以 往,不 但 难 以 实 现 统 筹 城
27、乡 发 展 的 目 标,还 隐 存 违 反 W T O 多 边 农 业纪 律 的 危 险。对 此,本 课 题 的 研 究 思 路 是,首 先 对 W T O 多 边 农 业 纪 律,尤 其 是“黄 箱”和“绿 箱”的 具 体 纪 律7措 施 进 行 分 析,为 研 究 实 验 区 的 国 内 支 持 措 施 奠 定 基 础。在 对 调 研 资 料 进 行 梳 理、提 炼 的 基 础 上,对实 验 区 国 内 支 持 的 支 持 总 量 和 支 持 项 目 以 及 具 体 措 施 方 式 进 行 分 析 和 论 证。然 后,对 他 国“工 业 反 哺农 业”进 程 中 的 国 内 支 持 措 施
28、 进 行 研 究,寻 求 实 验 区 有 关 支 农 措 施 完 善 的 具 体 路 径。最 后,对 实 验 区有 效 的 支 农 法 律 规 范 进 行 梳 理 和 分 析,并 提 出 较 完 善 的 立 法 重 构 建 议,进 而 形 成 长 期、稳 定 的 支 农 制度 体 系,实 现 城 乡 协 调 发 展 的 目 标。(三)本 课 题 研 究 方 法第 一,在 多 边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规 则 的 确 定 上,采 用 历 史 和 逻 辑 研 究 方 法,对 从 G A T T 到 W T O 的 关 于农 业 国 内 支 持 的 规 则 文 本,以 及 主 要 支 持 措 施
29、的 流 变,进 行 系 统 梳 理 和 逻 辑 分 析。第 二,针 对 实 验 区 国 内 支 持 措 施 的 研 究,采 用 实 证 研 究 方 法,对 课 题 组 收 集 到 的 成、渝 两 地 近 5年 的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资 料,进 行 实 证 分 析。第 三,有 关 他 国“工 业 反 哺 农 业”实 践 的 研 究 部 分,采 用 国 别 比 较 分 析 和 图 表 分 析 方 法,对 较 具代 表 性 的 国 家 的 国 内 支 持 措 施 进 行 比 较 分 析,并 利 用 图 表 归 纳、综 合。第 四,对 多 边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纪 律 规 则 和 成、渝
30、实 验 区 的 国 内 支 持 法 律 规 则 的 研 究 上,除 了 历 史 和逻 辑 分 析 研 究 方 法 外,还 辅 助 理 论 研 究 方 法,对 法 律 体 系 的 安 排 进 行 理 论 上 的 探 讨。(四)本 课 题 研 究 重 点、难 点第 一,当 前,成、渝 试 验 区 的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具 体 措 施 的 实 践 效 果 究 竟 如 何?应 采 用 经 济 学 的 标 准,还 是 社 会 学 的 标 准,或 者 兼 采 经 济 学 和 社 会 学 的 标 准,进 行 评 判?第 二,当 前,成、渝 试 验 区 的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具 体 措 施 项 目
31、 繁 多、交 叉 重 叠,效 率 不 高,应 当 如 何优 化 重 组?哪 些 支 持 项 目 可 以 单 独 实 施?哪 些 支 持 项 目 必 须 在 国 家 统 一 安 排 下 实 施?第 三,其 他 国 家“城 乡 统 筹”实 践 中 较 为 成 功 的 国 内 支 持 措 施,哪 些 可 以 直 接“拿 来”,哪 些 需 要变 通 使 用?该 如 何 变 通?国 内 农 业 经 济 学 者 对 具 体 支 持 措 施 的 量 化 研 究 和 统 计 分 析,为 本 课 题 的 研 究 提 供 了 较 好 的 前 置 性条 件,再 加 上 本 课 题 组 对 以 上 问 题 的 前 期
32、 积 累 研 究,对 以 上 重 点 和 难 点 的 研 究 有 望 在 法 学 这 一 维 度 上实 现 新 的 学 术 突 破。(五)本 课 题 研 究 基 本 观 点第 一,多 哈 回 合“2 0 0 8 农 业 模 式 框 架 协 议”,如 若 最 终 签 署,农 业 国 内 支 持 纪 律 将 更 加 严 格,成 员之 间 的 农 业 争 端 将 随 之 增 加。成、渝 实 验 区 是 全 国 首 个 城 乡 统 筹 试 点,其 政 策 效 将 波 及 全 国。当 前 实验 区 实 施 的 国 内 支 持 措 施,尤 其 是“黄 箱”支 持,没 有 顾 及 我 国 W T O 项 下
33、 多 边 农 业 纪 律 的 要 求。长 此以 往,隐 存“黄 箱”支 持 额 度 超 过 8.5%的 上 限 而 被 诉 的 危 险。第 二,成、渝 实 验 区 实 施 的 国 内 支 持 措 施 项 目 繁 多,效 益 较 低,急 需 重 组 优 化。目 前“黄 箱”支持 量,在 转 变 支 持 方 式 的 情 况 下,可 以 继 续 保 持,但 应 把 农 资 综 合 支 持 中 的 化 肥、农 药 支 持 并 入 良 种支 持 或 粮 食 直 补。大 力 增 加“绿 箱”支 持 量,并 以 乡 村 建 设、灾 害 救 济、环 境 保 护、教 育 科 研、农 民退 休 保 障 等 支 持
34、 项 目 为 重 点,并 适 时 启 动 实 验 区 至 今 未 使 用 的 U R A A 其 他 5 个 支 持 项 目。“绿 箱”支 持方 式 应 以“直 接 支 付”为 主,减 免 中 间 环 节,提 高 支 持 效 益。8第 三,成、渝 实 验 区 的 国 内 支 持 措 施,在 项 目 类 别、制 度 设 计、法 规 体 系 等 方 面,在 遵 从 W T O 多边 农 业 纪 律 的 前 提 下,应 主 动、灵 活 地 借 鉴 他 国“工 业 反 哺 农 业”进 程 中 的 经 验,同 时 应 注 意 避 免 其失 败 的 教 训,少 走 弯 路。第 四,改 变 城 乡 二 元
35、结 构,实 施 城 乡 协 调 战 略,是 一 个 长 期、艰 难 的 过 程,不 能 只 靠 政 策 和 规 划,应 建 立 相 对 稳 定 的 法 律 制 度 体 系。成、渝 试 验 区 支 农 成 功 经 验,及 优 化 重 组 后 的 支 农 制 度,应 赋 予 其法 律 效 力,在 修 改 农 业 法 或 制 定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法 时,应 予 考 量。最 终 在 以 上 两 部 法 律 的 统 领下,形 成 一 个 地 方 性 法 规、地 方 政 府 规 章 和 部 门 实 施 办 法 为 支 撑 的,“稳 定、统 一、高 效”的 城 乡 统 筹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法
36、规 体 系。(六)本 课 题 创 新 之 处第 一,通 过 对 W T O 多 边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规 则 和 我 国“入 世 承 诺”农 业 部 分 进 行 分 析,厘 清 我 国 的 权利 和 义 务,及 国 内 支 持“各 箱”措 施 类 别,并 确 定 适 合 实 验 区 的 具 体 措 施 种 类。第 二,通 过 对 试 验 区 的 实 践 调 研,对“黄 箱”和“绿 箱”等 各 项 支 农 措 施,进 行 实 证 分 析,并 优化 重 组,形 成 一 套 以“绿 箱”(农 村 公 共 设 施、农 业 科 研、城 乡 环 保、农 业 保 险、互 助 合 作 等)为 主,“黄
37、箱”(“四 补 贴”)为 辅 的,适 合 成、渝 统 筹 实 践 的 支 农 制 度 体 系。并 对“绿 箱”和“黄 箱”各 类 措施 的“支 付 方 式”提 出 具 体 建 议,以 实 现 支 持 效 益 的 最 大 化。第 三,总 结 他 国“工 业 反 哺 农 业”进 程 中,值 得 实 验 区 记 取 的 经 验。如 美、日、韩,多 项“绿 箱”措 施 采 取 直 接 面 对 农 民 的“直 接 支 付”方 式(反 周 期 支 付、退 休 农 民 支 付、亲 环 境 支 付 等),实 现 了 提高 支 持 效 率 和 增 加 农 民 收 入 的 双 重 目 标;欧 盟 成 立 专 门
38、农 村 发 展 基 金(E A F R D),使 支 农 措 施 转 向 支 持农 业 和 农 村 共 同 发 展 的 轨 道 上 来,尤 其 注 重 环 保 和 食 品 安 全;日 本 通 过“绿 箱”措 施 整 合 农 地,促 进农 民 兼 业,重 点 扶 植 农 协 组 织,值 得 借 鉴,等。第 四,总 结 他 国“工 业 反 哺 农 业”进 程 中 的 主 要 教 训,实 验 区 应 引 以 为 戒,进 行 前 瞻 性 筹 划。如避 免 日 本 的“三 襁”农 业,及“造 村 运 动”对 环 境 的 不 良 影 响;避 免 印 度 此 过 程 中“农 业 投 入”支 持过 大,造 成
39、 土 壤 质 量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恶 化,及 资 源 的 过 度 消 耗,等。第 五,记 取 同 属 大 陆 法 系 的 日 本 之 经 验,对 实 验 区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的 立 法 体 系 提 出 重 构 建 议。即 对 农 业 法 进 行 修 改,或 专 门 制 定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法,把 以 上 两 部 作 为 支 农 基 本 法,成、渝 两 地 以 此为 基 础,制 定 地 方 性 法 规,把 上 位 法 确 立 的 支 持 项 目 具 体 化、本 地 化,增 强 操 作 性。三、前 期 相 关 研 究 成 果 和 主 要 参 考 文 献(一)前 期 相 关
40、研 究 成 果项 目 负 责 人:1、论 W T O 成 员 方 经 济 主 权 的 让 渡 与 国 际 责 任,载 青 海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2 0 0 9 年 第 3 期。2、印 度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制 度 的 完 善 及 对 我 国 的 启 示,农 村 经 济 2 0 1 1 年 第 8 期。3、发 达 国 家 农 业 法 律 制 度 的 历 史 颤 变 与 晚 近 发 展 趋 势,望 江 法 学 2 0 1 1 年 第 5 期。4、W T O 语 境 下 的 国 内 补 贴 和 国 内 支 持,西 南 国 际 法 评 论 2 0 1 2 年 第 二 辑。5、美 国 农 业
41、 国 内 支 持 法 律 制 度 晚 近 发 展 趋 势 及 对 我 国 城 乡 统 筹 的 启 示,西 南 民 族 大 学 学 报 9(人 文 社 科 版)2 0 1 2 年 第 2 期。6、论 我 国 农 业 国 内 支 持 法 律 制 度 的 完 善 与 重 构,财 经 理 论 与 实 践 2 0 1 2 年 第 3 期。项 目 组 成 员:1、现 行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制 度 的 困 境 与 出 路,河 北 法 学 2 0 1 0 年 第 3 期。2、西 方 国 际 法 理 论 的 新 发 展 以 及 趋 势,盐 城 师 范 大 学 学 报(人 文 社 科 版)2 0 0 7 年
42、 第 1 期。3、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目 标 定 位 的 法 经 济 学 思 考,商 业 时 代 2 0 1 0 年 第 9 期。(二)主 要 参 考 文 献1、北 京 大 学 国 家 发 展 研 究 综 合 课 题 组 著:还 权 赋 能:奠 定 长 期 发 展 的 可 靠 基 础 成 都 市 城 乡统 筹 综 合 改 革 的 调 查 研 究,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 2 0 1 0 年 版。2、周 治 滨、曾 礼:城 乡 统 筹 理 论 与 实 践 研 究:推 进 川 渝 地 区 城 乡 统 筹 综 合 改 革 配 套 实 验 区 建 设研 究 论 文 集,四 川 大 学 出 版
43、 社 2 0 0 8 年 版。3、刘 锡 荣:城 乡 统 筹 的 理 论 与 实 践 重 庆 市 区 县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研 究,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出 版 社2 0 1 0 年 版。4、杜 伟、黄 善 明、黄 伟 主 编:农 民 经 济 权 益 保 障 研 究 基 于 城 乡 统 筹 一 体 化 改 革 的 思 想,科学 出 版 社 2 0 1 1 年 版。5、温 涛:农 村 资 金 配 置 绩 效 与 制 度 创 新 研 究 重 庆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的 现 实 背 景,西 南师 范 大 学 2 0 1 0 年 版。6、侯 东 德:城 乡 统 筹 下 重
44、庆 市 农 业 自 然 灾 害 综 合 治 理 模 式 研 究,吉 林 大 学 出 版 社 2 0 1 1 年 版。7、杨 静:城 乡 统 筹 中 农 村 公 共 产 品 供 给:理 论 与 实 证 分 析,经 济 科 学 出 版 社 2 0 0 8 年 版。8、程 志 强、潘 晨 光 主 编:城 乡 统 筹 蓝 皮 书:中 国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报 告,社 会 科 学 文 献 出 版 社 2 0 1 1年 版。9、张 泉:城 乡 统 筹 下 的 乡 村 重 构,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 2 0 0 6 年 版。1 0、成、渝 统 筹 实 验 区 近 五 年 支 农 数 据 资
45、 料,来 源:成、渝 农 业 委 员 会 和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会。1 1、李 晓 玲:W T O 框 架 下 的 农 业 补 贴 纪 律,法 律 出 版 社 2 0 0 8 年 版。1 2、T i m o t h y E.J o s l i n g,T.K.W a r l e y,A g r i c u l t u r e i n t h e G A T T,S T M a r t i n s P r e s s,1 9 9 6.1 3、J o s e p h M c m a h o n,T h e W T O A g r e e m e n t o n A g r i c u l t
46、 u r e,O x f o r d U n i v e r s i t y P r e s s,2 0 0 6.1 4、B e r n a r d O C o n n o r e d.,A g r i c u l t u r e i n W T O L a w,C a m e r o n M a y,2 0 0 5.1 5、J a m e R u d e,U n d e r t h e G r e e n B o x:t h e W T O a n d F a r m S u b s i d i e s,J o u r n a l o f W o r l d T r a d e,V o l.
47、3 5,2 0 0 8.注:前 期 相 关 研 究 成 果 中 的 成 果 名 称、成 果 形 式(如 论 文、专 著、研 究 报 告 等)、成 果 数 量 要 与 课 题论 证 活 页 相 同,活 页 中 不 能 填 写 的 成 果 作 者、发 表 刊 物 或 出 版 社 名 称、发 表 或 出 版 时 间 等 信 息 要在 本 表 中 加 以 注 明。与 本 课 题 研 究 无 关 的 成 果 不 能 填 写;主 持 或 参 加 的 各 类 项 目 不 能 作 为 前 期 成 果填 写;课 题 负 责 人 和 参 加 者 的 成 果 要 分 开 填 写。课 题 负 责 人 的 成 果 不
48、列 入 参 考 文 献。1 0三、完 成 项 目 研 究 的 条 件 和 保 障1、课 题 负 责 人 的 主 要 学 术 简 历;2、课 题 负 责 人 和 主 要 参 加 者 前 期 相 关 科 研 成 果 的 社 会 评 价(引 用、转载、获 奖 及 被 采 纳 情 况);3、完 成 本 课 题 研 究 的 时 间 保 证、资 料 设 备 等 科 研 条 件。一、课 题 负 责 人 的 主 要 学 术 简 历(一)教 育 背 景:(二)任 教 经 历(三)参 与 课 题 与 科 研 成 果在 国 经 经 济 法 学 刊、江 西 社 科 科 学、西 南 民 族 大 学 学 报 等 核 心
49、刊 物 上 发 表 论 文 2 0 余 篇。二、课 题 负 责 人 和 主 要 参 加 者 前 期 相 关 科 研 成 果 的 社 会 评 价课 题 负 责 人 和 主 要 参 加 者 前 期 相 关 论 文,被 C S S C I 期 刊 引 用 3 4 次(数 据 截 止 到 2 0 1 1 年 底),被 中国 期 刊 网 收 录 期 刊 引 用 2 2 1 次(数 据 截 止 到 2 0 1 1 年 底)。三、完 成 本 课 题 研 究 的 时 间 保 证、资 料 设 备 等 科 研 条 件。第 一,课 题 负 责 人 系 X X X 大 学 法 学 院 专 职 教 师,除 承 担 必
50、要 的 教 学 任 务 之 外,可 以 确 保 有 足 够 的时 间 完 成 本 项 课 题 研 究。X X 大 学 图 书 馆 和 法 学 院 图 书 馆 藏 书 丰 富,与 本 项 研 究 相 关 的 法 学 类 和 农 业 经济 类 资 料 较 种 类 齐 全。可 供 研 究 人 员 使 用。第 二,课 题 组 成 员 均 居 住 在 成、渝 两 地,对 成、渝 实 验 区 进 行 调 研 和 资 料 收 集,有 先 天 的 地 理 优 势。他 们 先 后 参 加 了 本 课 题 相 关 的 研 究 项 目,积 极 参 加 成、渝 城 乡 统 筹 的 实 践 工 作 和 有 关 制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