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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2022年度噪声污染防治方案为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有效治理全市噪声污染,给广大人民群 众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 声污染防治法及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20xxxx号)、xx市委市政 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XX2019) X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市 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xx2020) xx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 讲话精神为指导
2、,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 署,坚持“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以社会生活、 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为抓手,强化源头、过程、 末端管控,及时精准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噪声问题,推进精致 XX建设。二、目标任务通过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集中整治 各类噪声污染问题,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确保2022年XX市声环境XX实验学校2022年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 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学校食物中毒
3、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 作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 际,特制订XX实验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 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学校师生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 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 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二、工作目标(一)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 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 工作各项措施,
4、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 范化、科学化。(二)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 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 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 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 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2 .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 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 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3 .
5、属地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 块为主,属地管理。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并主动接受 乡镇的领导和监管,经常进行工作汇报。4 .快速反应。学校建立与教师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 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 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 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 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 相关信息。(一)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L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紧
6、急信息和一般信息。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 “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县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搞不清楚, 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 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重大事故 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的,应根 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 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
7、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 替书面报告。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 一时间把信息报县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学校在向县局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 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食药监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 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 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 程序进行处理。(1)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
8、序报告事故信 息。(2)拨打“120”、“no”电话请求援助。(3)立即停止学校食堂食物经营活动,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 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 控制措施。(4)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 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 作。(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 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 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 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
9、采访,要先 查验记者证(按编号在网上查询),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 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和教育局通报情况。(7)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 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三)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 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应急组
10、织机构及职责组长:副组长:成员:报告人: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 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 县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 责救助救援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 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 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六、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1 .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人应立即向校长报告,校长 应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 预案
11、。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中毒事故, 最大限度的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2 .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教育局。3 .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 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 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质的筹集和发放 等工作。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一)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组工 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 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二)事故发生后
12、,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 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三)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 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四)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单位主要领 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本单 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 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八、责任追究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及相关 人员的食品安全岗位监管职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按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 知(XX2005)
13、XX号),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九、其它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执行。功能区监测总点次达标率达到XX%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 级不超过60分贝。(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中华人 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已于2021年12 月2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充 分认识噪声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噪声法 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渠道,采取形 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宣传和普及噪声法,提高社会各界对噪声 法的认识,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二)开展XX市噪声污染防
14、治条例制订前期准备工作。结合 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噪声法以及省上相关立法调研成果, 提前开展XX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制订准备工作,推动相关法律 要求得到贯彻实施,推动我市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 尽快按实际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三)集中整治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组织全市各级有关单位 建立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联防联控机制和日常巡查机制。市级层面,每 月至少集中1至2天开展一次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行动, 曝光一批群众投诉强烈的违法建筑工地及施工单位,及时对专项整治 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开发商、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同时,各区县 参照市级层面做法,严格审查夜间建筑
15、施工作业,结合施工工地扬尘 污染巡查一并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夜 间建筑违法施工。(四)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在全市组织开展“不 乱鸣喇叭”公众宣传活动,形成乱鸣喇叭全民共治合力。完善机动车 禁鸣重点区划定、标识设立和禁鸣宣传,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 禁鸣区违规鸣喇叭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市区机动车、旅游景区车辆违 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 为及未达到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类要求的噪声扰民问题。持续开展大型 货车绕城限行、限速等有效手段,减轻大型货车噪声污染。(五)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 重点整治使用各种
16、加工机械、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 排风机、音响等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 违法行为。(六)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 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街头烧 烤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七)集中整治歌厅和酒店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重点 整治居民区经营性餐饮娱乐场所未采取有效噪声防范措施,噪声超标 排放的违法行为。(A)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 重点整治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 集会活动未经审批或未采取噪声防范措施,产生噪声扰民的违法
17、行为。三、实施步骤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建筑 施工噪声污染、商业噪声污染等整治重点开展整治活动,对长期得不 到解决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专题整治,综合治理, 限期解决。(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一31日)。各区县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市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的大局出发,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噪声整治工作方案, 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各区县、高新区的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 送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6月1日12月15日)。各区县政 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建筑施工噪
18、声污染、 商业噪声污染等整治重点开展整治活动,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 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专题整治,综合治理,限期解 决。整治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对全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进行调度。(三)总结和巩固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各区县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对噪声整治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长 效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防止噪声污染反弹。四、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甘肃省委省政府关 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2017) xx号)、xx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
19、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2019) X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清单的通知(xx (2020) xx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进行分工。(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辖区噪 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等 开展噪声污染联合执法,对各类噪声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产生 噪声干扰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逾期不 整改的责令停业、停产直至关闭。(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各类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噪声污染, 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噪声超标排
20、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整治铁器加工、铝合金加工等行业噪声污染; 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噪声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并定期 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占道经营摊点、流动广告宣传车噪声超标行为; 协同公安部门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 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和在居民住宅区使用高音喇叭、 聚众大声喧哗或者敲击器具,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按照 管理权限对城区内的各类市场、早市、夜市、临时摊点等占道经营以 及农贸市场噪声污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四)文化旅游部门:配合相关部门
21、查处各类文化艺术、文化娱 乐、宾馆、饭店、酒家等商业经营场所噪声污染行为;查处文化旅游 公共服务区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及擅 自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开办露天歌舞厅、露天影剧院等娱乐 场所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查处KTV、歌舞厅、酒吧等经营性娱乐场 所噪声扰民行为;负责经营性的文化娱乐场所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并 做好舆论监督,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对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五)住建部门:负责查处居民住宅区安装公共设施设备,设置 不合理或者未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 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共 用设施设备,专业运营单位未进
22、行维护管理,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 计相关标准要求的违法行为;负责排查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是否在销售 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可能受到的噪声影响情况以及 采取或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在售房合同中予以明确;负责查处新建 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未在买卖合同中明确住房的共用设施 设备位置或者建筑隔声情况的违法行为。鼓励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管 理规约等多种形式,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噪声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由业主共同遵守。(六)公安部门:负责对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 理;负责对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和燃放烟花 爆竹行为的管理;负责查处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使用高音广
23、 播喇叭的行为;负责查处城市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等活动中,未 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家庭室内发生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行为; 负责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 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以及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 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在已竣工 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 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 驶以及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产生噪声的违法行为。(七)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生产、进口、销售超过
24、噪声 限值的产品的违法行为;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噪声扰民被责令停业、 关闭的生产经营企业责令变更住所或经营范围,逾期不办理的按有关 规定处罚。(八)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各类公共交通运营单位保持各类 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的正常运行。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市 生态环境局局长、市大气办主任为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 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委及各区县、 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 态环境局。各区县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噪声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开展噪声专项整治期间,市大气办将不定期召开调度会
25、,针对各阶段 整治重点,研究加强部门协调、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具体措施, 组织对各区县噪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各区县政府和 相关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噪声专项整 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噪声专 项整治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并安排 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县政 府、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 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区县政府、高新 区管委会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的统一协调工作
26、,按照 “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原则,围绕整治重点,对2021年以来群 众通过民情通“12345”、公安“110”以及其他途径反映的噪声扰民 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调集足够力量,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 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噪声污染违法问题,坚决取缔一批不符 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噪声扰民的违法企 业,保证全市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噪声投诉 案件明显减少。(三)突出重点,挂牌督办,确保切实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坚持 “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市大气办将牵头对影响较大、扰民 严重的噪声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辖 区内挂牌督办案
27、件要逐一落实,明确治理目标、解决时限、责任单位、 督办部门。市大气办将组织对挂牌督办案件落实情况、整治进度等进 行督导和检查,对不及时整改的问题进行通报。(四)加强宣传,强化监督,确保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广造声势, 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各责任部 门投诉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噪声违法问题; 要分阶段、分层次、分主题在全市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鼓励守法、 震慑违法的强大声势。动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小区 及学校积极开展“宁静机关”“宁静小区”“宁静学校”“绿色学校” 创建活动,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遵守噪声污 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声环境。甘肃省XX生态环境 监测中心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噪声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信息,XX 市生态环境应急中心要随时做好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五)建章立制,强化沟通,确保整治信息报送顺畅。建立工作 动态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上下协调和横向交流,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