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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建科(2022) 11号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 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0月14日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 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住 建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碳 达峰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2、总体要求 和排放公示等制度,科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统 筹临时设施“永临结合”和重复利用,引导企业就地处置再利用建筑垃圾,提高 终端处置利用效能。到2025年底,建筑垃圾产生量控制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不包括工程 渣土、工程泥浆)。5.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 材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 色建材。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 控管理。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 推进建
3、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提升工程管理水平。L坚持科学设计理念。加强建筑设计管理,贯彻 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单体建筑设计形体、色彩、体量、高 度等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回归建筑基本属性,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和节能、节水、 节地、节材、环保,防止建筑贪大、媚洋、求怪。2.创新工程组织模式。加 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强化政策引导,政府投资项目推行工 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引导和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选用。完善工程建 设组织形式相关配套制度,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全过程工程咨
4、询服务企业技术 和管理优势,提升工程建设质效。3.推广应用BIM技术。推进BIM技术在房屋 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装配式建筑中应用,促进建筑设计和施工从二维向三 维数字技术转变,从辅助应用向基础应用转型。积极探索基于BIM技术的图纸 审查、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工程档案资料、交付和运营管理等环节的监管模式。到2025年底,在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上BIM技术应用率达到80%。4.培育 专业作业企业。引导中小型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做专做精细分市场; 支持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管理经验的建筑工人成立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职业 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立各类建筑产业工人基地,形成政府
5、 引导、企业主导的建筑产业工人培训体系,推动培训标准化、规范化。(省住建 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总工会、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执行,以绿色低 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城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形成绿色 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 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科学规划农房建设布局。L科学引导乡村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农民居 住用房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营造干净整洁、舒适
6、宜居、文明有序、特色鲜明 的乡村人居环境。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要安全可靠,避开地势低洼地段和易发洪 涝灾害区域。2.尊重乡村建设规律。充分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农民意愿,科学盘 活利用不同类型的闲置农房,对于村庄内连片闲置农房,可打造农村文体广场、 文化书屋、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生活空间,丰富群众精神生活。3.统筹乡村建设 内容。开展设计师下乡活动,做好技术支持。鼓励在农村危房改造、新(翻)建 中推广应用龙江民居示范图集。4.优化农房空间布局。农户申请危房改造后, 引导农户新建住房向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村申请宅基地,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 施较为完善的中心村集中。(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
7、林草 局、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L加快绿色农房建设。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 计和建造水平,鼓励农村危房改造新建项目推广应用龙江民居示范图集,严 格控制窗墙比,提高农房自然通风,采光和保温性能,减少农房能源消耗并提升 舒适度。2.转变农房用能方式。引导农户推广太阳能暖房和光伏屋顶,提升改造 后农房整体能效。3.推广应用节能建材。鼓励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因地制宜推广EPS空腔模块等新型节能材料。4.加强农房节能改造。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结合农房节能改造推进清洁取暖,完善农房节能措施。(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
8、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U!)推进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L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2.推动垃圾分 类处理。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基本治理路径和干湿分离+ 二次分拣的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降低生活垃 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建立健全日常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 提高治理效能。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乡村振兴局、省
9、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L推动光伏系统进村入户。大力推动农房屋顶、 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 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2.加快生活用能方式变革。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推动乡村进一2 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省发展 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标准体系。各地要根据社会总体碳排放控制目标要求和 产业结构情况,合理确定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建立城市、县城、社区、 行政村、住宅开
10、发项目绿色低碳指标体系。完善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设计、 施工、运行、评价等标准体系。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 耗限额管理。建立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标准和名录。(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以绿色低碳为目标,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 边、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导、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健 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试 点基础上逐步增加样板城市范围。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建设省级城市信息模 型(QM )平台,推动地市数据录入和平台共享,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
11、 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 )平台等,推动数字建筑、数字挛生城市建设,加快城 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 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省住建厅、省自 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三)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哈工大、省寒地院等高校、科研院 所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依托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 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建设完善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平台,促进产学研用供需对接及交流合作,满足企业技术需求,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成 果转化落
12、地,促进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 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撑作用,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技术 创新企业。鼓励省内高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省 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黑龙 江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工作给予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领域推 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加强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光储直柔”建筑、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
13、绿色农房等 项目的绿色金融支持。鼓励开发商投保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强化保险支持,发 挥绿色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作用。落实国家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 政策,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黑 龙江省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税务局、省工信厅、省住建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国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 地政府要认真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摆上重要议事 日程,加强工作协调,科学组织制定本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任务落实方案,明 确任务目标,制定责
14、任清单。各级住建、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 保高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强化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四个体系”工作要求,形成任务落实全 过程闭环管理,将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靠,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进 相关工作。各市(地)住建、发展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将当年贯彻落实情况报 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三)开展示范引领。突出海绵城市、绿色社区、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 化、农房节能改造、垃圾分类、园林城市等示范项目绿色导向,加强调查研究, 及时发现、树立、总结典型做法,注重推广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相关内容,充分发 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四)加大培训宣传。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城乡建设领域工
15、作培训宣传重要 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法律法规和 科学知识。持续开展好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宣传周”活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 活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减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 浓厚氛围。开展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资料来源:2022年度城乡建设领域工作计划台账重点任务具体落实措施责任 单位、 建设 绿色 低碳 城市(三) 提升建 筑能效 水平节 能水平1推进绿色建筑创建。严格执行 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标准, 加强绿色建筑后评估和运维管 理,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 到2022年年底,各地城镇商业 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级绿
16、色建 筑占新开发建筑比例应达到 70%以上,且每年以10%以上比 例增加;到2025年,城镇新建 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实施星级标准绿色建筑占比达 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 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 部达到一星级标准以上。2022年底,各地城 镇商业房地产开发 项目基本级绿色建 筑占新开发建筑比 例达到7例以上。省住 建厅2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新建建筑 严格执行现行节能标准,落实 我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 项规划和支持政策,加快完善 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标准体 系,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 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 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全省 累计新建和改建超低能耗建筑 10
17、00万平方米以上;2030年前 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 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 到78%节能要求。2022年底,全省累 计新建和改建超低 能耗建筑26万平方 米以上.省住 建厅3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既有 建筑节能改造。加强节能改造 鉴定评估,编制节能改造专项 规划,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 的建筑要应改尽改。“十四五” 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500万平方米,到2030年实现 应改尽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推进既有建筑 节能改造,2022年 城镇老旧小区开工 改造35万户以上省住 建厅(四) 建设绿 色低碳 住宅4调控住宅开发规模。积极推进 房地产去库
18、存,根据商品房存 量情况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 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促进商 品房销售,提高存量住房利用 效率,保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 在合理区间。研究提振市场信 心、促进商品房销 售的对策措施。指 导城市举办房展 会,促进商品房销 售。指导各市(地) 开展商品房库存清 理调查,将各市 (地)、县(市)商 品住宅去化周期情 况推送省自然资源 部门作为供应商住 用地参考。省住 建厅二、 建设 绿色 低碳 城市(五) 提高基 础设施 效率5推进老旧管网改造。继续推进 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推进换热 站、管网智能化改造,“十四 五”期间,累计完成供热老旧 管网改造4000公里以上,到 2030年城市供热管网热
19、损失比 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加快 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 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 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 造任务。推进供热老旧管网 改造,2022年计划 改造供热老旧管网 1000公里。省住 建厅6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推进节 水型城市创建实施城市老旧供 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供水管 网漏损和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 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 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降低 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到2030 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8%以内。推进二次供水设施 改造,2022年计划 改造庭院供水管网 1500公里,二次供 水泵站1000座。省住 建厅7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 面
20、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 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 理系统,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 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到203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 源化利用率达到65%,地级及以 上城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是设施。推动鹤岗、双鸭山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试运行,进一 步提升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能力。省住 建厅8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合理规划 建设各类综合公园、社区公园 和游园,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和 道路绿化,因地制宜开展立体 绿化,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 物应用比例,到2025年城市建 成区绿地率达到36%,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 9%,万人拥有绿
21、道长度1公 里以上,国家级园林城市达到 n个。制定黑龙江省口 袋公园建设实施方 案,督促指导各 地园林绿化部门, 开展“口袋公园” 建设,全省新建40 个以上口袋公园。省住 建厅(六) 优化建 筑用能 结构9扩大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因 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 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 热泵技术,逐步提图可再生能 源在建筑运行中应用比例。探 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可再 生能源开发运营模式,重点在 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政府投 资项目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 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 筑运行中应用比例。到2025年 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 至(J 8%o2022年底,全省可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2、推广力争完成100 万平方米。省住 建厅、 建设 绿色 低碳城市(七) 推进绿 色低碳10发展装配式建筑。持续培育产 业基础,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 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全面采用装 配式建造方式,并逐步扩大实 施装配式建筑范围,到2025年 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 建建筑比例达到30%,到2030 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 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2022年底,新建装 配式建筑面积不少 于1000万平方米。省住 建厅11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开展智慧 工地建设。稳步推进智慧建造 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立 省级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 创新案例库,做好创新案例积 累;协调建立校企合作渠道, 探索基于
23、BIM的智能施工技术、 智能建造设备研发生产和应 用;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实 施试点,逐步推动BIM技术、 物联网、GIS、大数据、云计算、建立省级智能建造 新技术、新产品创 新案例库,确定智 能建造试点地区。省住 建厅人工智能、实景三维技术应用, 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深度融 合。到2025年年底,在重点推 进地区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经 验在全省推广。到2030年培育 3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基地,积 极融入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 设,加大建筑机器人产品应用。 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 工、精细化管理,到2030年施 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 年下降20%。12提升绿色施工水平。持续推动 工程质量
24、管理标准化工地和安 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提升标准化优良等级达标率; 严格落实国家房屋市政工程施 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 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工法、 新技术、新设备,引导企业研 究编制省级工法,创建建筑业 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持续开 展建筑施工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立健全污染防治管控机制, 有效治理施工现场扬尘、噪声、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施工扬尘治理达标 率80%以上;开展噪 声污染防止宣传教 育、落实降噪措施、 严格夜间作业确保 噪声污染得到有效 管理;落实“一机 一牌一卡”制度, 建立施工现场的非 道路移动机械机械 台账。省住 建厅13推进建筑垃圾减量。推广新型 建造方式和新
25、组织模式,发挥 建设单位主导作用和设计单位 引导作用,促进设计施工深度 融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 立健全施工现场垃圾分类收集 与存放管理和排放公示等制 度,科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强化施工质量管控,提高施工 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临 时设施“永临结合”和重复利 用,引导企业就地处置再利用 建筑垃圾,提高终端处置利用 效能。到2025年,建筑垃圾产 生量控制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 构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 装配式建筑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制定黑龙江省 2022年垃圾减量化 试点工作方案, 确定5个试点市和 试点项目,非试点 城市参照执行开展 建筑垃圾减量化工 作。省
26、住 建厅(-)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才安照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 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碳达峰目标,持续推进我省城乡建设领域资源能源 节约集约利用,系统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筑碳排放尽早达 峰,助力实现绿色龙江。(二)工作原则。坚持集约高效、和谐共生,立足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集约高效发展路线,将推动城市建设领域碳达峰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紧密结 合,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创建美丽宜居城市、营造绿
27、 色乡村,让人民群众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 持系统谋划、协同推动,加强顶层设计和全局谋划,强化结果控制,合理确定工 作节奏,注重各条线多目标协同,统筹推进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坚持创新 引领、绿色发展,注重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加强绿色低 碳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碳减排管理制度。坚持 双轮驱动、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实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各项工作。(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
28、,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 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 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建筑用能结构逐 步优化,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泥浆),超出每万平方米标准 的项目,不得给予评优评先资 格。二、 建设 绿色 低碳 城市(八) 提升工 程管理 水平14创新工程组织模式。加快推行 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 咨询。强化政策引导,政府投 资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 程工程咨询,引导和鼓励非政 府投资项目优先选用。完善工 程建设组织形式相关配套制 度,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全 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技术
29、和 管理优势,提升工程建设质效1 .推进政府投资的 房屋和市政项目全 面实行工程总承包 和全过程工程咨 询。2 .开展工程总承包 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评估。3 .开展工程总承包 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模式项目的现场 会,推广经验做法。省住 建厅15推广应用BIM技术。推进BIM 技术在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 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装配 式建筑中应用,促进建筑设计 和施工从二维向三个维数字技 术转变,从辅助应用向基础应 用转型。积极探索基于BIM技 术的图纸审查、招标投标、市 场监管、工程档案资料、交付 和运营管理等环节的监管模 式。到2025年,在规模以上工 程建设项目上技术应用率 达到80%o开
30、展全省信息模型 应用调查,制定BIM 技术应用三年行动 计划。省住 建厅16培育专业作业企业。引导中小 型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 型,做专做精细分市场;支持 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管理 经验的建筑工人成立专业作业 企业,培育职业化、专业化、 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 立各类建筑产业工人基地,形 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建筑 产业工人培训体系,推动培训 标准化、规范化。1 .引导中小型劳务 企业向专业作业企 业转型20家;2 .指导建立建筑产 业工人培训基地2 家;3 .制定黑龙江省 施工现场技能工人 配备标准暂行办 法。省住 建厅三、打造 绿色 低碳 县城 和乡 村,绿碳建 三进低房 -推色
31、农设17加强农房节能改造。在农村危 房改造过程中,同步实施农房 节能改造。结合农房节能改造 推进清洁取暖,完善农房节能 措施。2022年完成农村危 房改造17267户, 并同步实施节能改 造。省住 建厅,垃水低 四进污理化 1推圾治碳18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全面推行 “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的基本治理路径和“干湿分离 十二次分拣”的治理模式,持 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稳定运行。降低生活垃圾收集、 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 本,建立健全日常运行管护机 制,进一步提高治理效能。倡 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 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转 运体系运行效率进 一步提升,编
32、制完 成农(牧)场作业 点、林场(所)生 活垃圾治理规划方 案。住厅 省建四、 强化 保障 措施(二) 促进绿 色低碳 发展转 型19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 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试点基 础上逐步增加样板城市范围。在哈尔滨、大庆开 展城市体检试点工 作,鼓励引导其他 城市积极探索。省住 建厅20建设省级城市信息模型(CIM) 平台,推动地市数据录入和平 台共享,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动数字建筑、 数字挛生城市建设,加快城乡 建设数字化转型。组织开展CIM基础 平台建设,开展相 关标准编制。省住 建厅2030年前,全省城乡
33、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全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 量大幅改善;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 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 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绿 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基本实现。二、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优化城市结构布局。城市形态、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设方式对碳减排具有基础性重要影响。1.优化城市形态,实现组式发展。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
34、。2. 优化城市空间,完善生态系统。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加强景 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 洪排涝空间。支持伊春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打造大兴安岭生态林城、黑河生态边 城。3.优化城市设计,调整功能布局。落实黑龙江省城市建筑风貌管理实施规 定要求,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优化区域空间、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合理确 定建设规模、协调城市景观风貌。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 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盘活存量用地,减少各类空置房。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 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
35、,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4.优化建设 方式,推动城市更新。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 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 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盘活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 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地)政府推动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地)政府推动落实,不再列出)(二)打造绿色低碳社区。社区是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 方式的重要场所。1.打造完整居住社区。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36、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 完善黑龙江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到203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完整居 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2.构建15分钟生活圈。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 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通过步行、骑行和公共交通网络 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和商业街区。3.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 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创建要求。探索零碳社区建设。 4.拓展物业服务功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 身、购物等生活服务,在步行范围内满足业主基本生活需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 加强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节能管理
37、。5.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鼓励选用绿色家 电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鼓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等绿色低碳用能 方式,倡导随手关闭不用的电灯和电器。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将新建居住社区 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纳入施工图审查,推进社区 充换电设施建设。(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商 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建筑节能水平。L推进绿色建筑创建。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 施工验收标准,加强绿色建筑后评估和运维管理,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到 2022年底,各地城镇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级绿色建筑占新开发建筑比例应 达到70%以上,且每
38、年以10%以上比例增加;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 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星级标准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 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标准以上。2.发展超低能耗建 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现行节能标准,落实我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和支持政策,加快完善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 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底,全省累计新建和改 建超低能耗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 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3.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 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既有
39、建筑节能改造。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编制节 能改造相关规划,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00万平方米,到 2030年实现应改尽改。4.强化建筑能效管理。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 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 鼓励对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实现智慧化管理,不断降低建筑机电系 统能耗,提升设备能效,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 平上提升10%。(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妇联、省工信厅、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建设绿色低碳住宅。1.调控住宅开发规模。积极推进房地产去库存, 根据商品
40、住房存量情况合理确定用地和住房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促进商品住 房销售,保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在合理区间。2.提升住宅供给品质。积极发展中 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依据我省严寒地区气候条件,合理确 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积极运用被动式设计理念,鼓励大开间、小进 深,充分利用日照、自然采光和通风,降低住宅能耗。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 设计,减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3.推广住宅全装修交付。完善住宅全装 修设计标准,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积极推 广装配化装修,推行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制阳台、整体卫浴、集成厨房等预制构 件和可拆改构件。4.加强住宅
41、使用维护。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 使用寿命。提高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省住建厅、省 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高基础设施效率。基础设施体系化、智能化、生态绿色化建设和稳 定运行,可以有效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1.推进城镇智慧供暖。加快推进全省 城镇智慧供暖工作,通过智慧供暖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供热系统优化配置,降低 热能损耗。到2025年底,全省城镇智慧供热一级网示范应用覆盖面积达到3亿 平方米。2.推进老旧管网改造。继续推进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推进换热站、管网 智能化改造,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4000公里以上,到2030年城市供热管网热
42、损失比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 务。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推进大庆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设 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 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 比达到45%04.推进绿色交通出行。完善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公 交站点、建筑连廊或地下通道等配套接驳设施。加大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 持续改善绿色出行环境,逐步提升绿色交通出行比例。5.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 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供水管
43、网漏损和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 到2030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6.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到 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到2030年全省城市平均再生 水利用率达到30%。7.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 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 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到203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 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 ,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
44、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是设施。8.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与设计,统筹功能和景观照明,控制过 度亮化和光污染,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照明18万盏。推广 高效照明电器产品,节约照明用电,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 超过80% , 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9.推进城市慢道建设。开展人 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 力度,全面清理违法占道行为;完善人行道网络,打通断头道路,连接中断节点, 优化过街设施,提高通达性。10.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各类综合公 园、社区公园和游园,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和道路绿化,因地制宜
45、开展立体绿化, 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 ,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公里以上,国家 级园林城市达到11个。(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 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L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推广太阳能光伏应 用,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加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强化新建 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监管,新建建筑原则上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 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
46、用推广,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 用。2.扩大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 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运行中应用比例。探索建 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可再生能源开发运营模式,重点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政 府投资项目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运行中应用比例。到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3 .提升建筑电气化发展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 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
47、,推动高效直流电器 与设备应用。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 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探索建 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 力少增容、不增容。根据既有能源基础设施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氢燃 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4.推动建筑热源低碳化改造。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余热、 工业余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应用尽用,燃煤供热比例进一步降低。充分发挥城 市热电供热能力,提高城市热电生物质耦合能力。引导超低能耗建筑不再采用市 政集中供暖。有序推进风光资源利用,建设哈尔滨、绥化综合能源基地和齐齐哈 尔、大
48、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在佳木斯、牡丹江、鸡西、双鸭山、七台 河、鹤岗等城市建设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 源。科学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燃气调峰电站,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蓄能设施。 推广地热能、太阳能等非电利用方式,积极稳妥推广核能供暖示范,探索可再生 能源制氢,开展绿色氢能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工信厅、省国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推进绿色低碳建造。1.发展装配式建筑。持续培育产业基础,加强项 目全过程监管,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全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并逐步扩大实施装 配式建筑范围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 到203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2.培育智能建造 产业。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稳步推进智慧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立省级 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案例库,做好创新案例积累;协调建立校企合作渠 道,探索基于BIM的智能施工技术、智能建造设备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