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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峰城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峰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o-b年H月内、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 问题;收集、跟踪境内舆情,组织舆论引导。1.1 .9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政府指定,成员由区应急局副局长、区监察委 员会副书记、区总工会副主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人社 局副局长组成。主要职责是控制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 员;进一步核实遇险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家属资料等;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制定防 范措施。1.2 . 10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区应急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人社局副局 长、区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区总工会副主席、区公安分局副
2、局长、区各大保险公司副经理以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担 任。主要职责是灾后抚恤、生活救助,遇难者遗体火化及遇 难者家属的安抚等工作。2. 2. 11专家组建立非煤矿山应急抢险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 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种类(水、火、采空 区大面积冒落、露天矿山边坡大范围坍塌)确定有关应急救 援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事故的应急 处置工作,为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提高决策 的科学性和抢险效率。2.3指挥部办公室及取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 室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应急局。区应 急局有关负责同
3、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1)管理和实施救援预案;(2)对全区范围内非煤矿山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提出 预测和预警;(3)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非煤矿山一般以上事故,组织 制订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收集全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资源信息,组建专家 库和资源库,并负责联络;(5)督查各镇(街道)及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 况,指导做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6)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 做好应急救援联动组织网络的联系、协调工作,定期与相关 部门和单位交换信息;(7)汇集、上报事故灾情和救援情况;(8)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预防与预警3.1重大隐患管理3. 1. 1非煤
4、矿山重大隐患包括:石膏矿山大面积采空区隐患。3. 1.2区安全监管部门应分级建立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数 据库。主要内容包括:重大隐患的种类、数量、分布、地理 位置以及已采取的治理措施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 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 况。3. 1.3非煤矿山从业单位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标准规范,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3. 2信息报送峰城区应急局行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和 报告,对非煤矿山事故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上报。3.1 1信息报送渠道分为主渠道和分渠道两种
5、。主渠道: 全区开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报警电话O,设在应急救援指 挥部办公室,接受非煤矿山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有关信息 应报告市应急局、区政府的,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程 序要求上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马上将事故概要情 况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3. 3预警级别及发布3. 3.1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以及影响范围,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一般(W级)、较大(in级)、 重大(n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 黄色、橙色、红色进行预警。本预案基本指导一般及以上事 故预警。蓝色预警(W级):发生死亡3人以下的非煤矿山一般 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一般事故隐
6、患。黄色预警(in级):发生死亡3至9人的非煤矿山较大 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至9人死亡的较大事故隐患。或 者同一县(区)非煤矿山行业频繁发生或者出现同类事故的 多发性倾向。橙色预警(II级):发生死亡10至29人的非煤矿山重 大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10至29人死亡的非煤矿山重大 事故隐患。红色预警(I级):发生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 非煤矿山特别重大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 30人)死亡的非煤矿山特别重大事故隐患。3. 3.2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需 要,组织协调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预警发布;如出现一般 及以上事故时负责组织其他应急救护队迅速赶赴现场,
7、开展 紧急救援工作。4、应急响应4.1应急程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4. 1. 1发生一般事故时,应立即向119、120报警并及时 报告区政府和区安全监管部门,启动预案。区政府负责同志 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4. 1.2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时,分别上报市 政府和市安全监管部门,请求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区政 府负责同志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组织应急救援工作。4. 2应急处置方案发生非煤矿山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 定向一般以上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应急局)报告或向119、110报警,同时,应
8、与枣矿集 团矿山救护大队取得联系,报告、报警及联系的主要内容包 括:(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 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6)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7)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救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 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 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
9、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区政府应当紧急启动相应级别的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先行赶赴现场的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应根据 事故现场情况,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伤员抢 救、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和隐患处置工作。4.2. 1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区政府 有关部门、相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 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 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指挥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 应急保障物资到位。4. 2. 2指挥和协调发生一般事故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迅速按照应急 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实际情况, 成立现
10、场救援专业组,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 救援。山东非煤矿山鲁南应急救援中心等有关单位在区应急 救援指挥部指导下对全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 技术指导和现场救援。现场救援专业组按其工作职能划分为 八个小组:(1)综合协调组: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 案,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工作,办理上级指示和批示,及时向 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实施救援工作检 查与督查。该组由区应急局负责。(2)抢险救援组:负责将人员从危险处转移。由山东 非煤矿山鲁南应急救援中心专业防护队伍负责及指定的具 有相应能力的医院负责。(3)技术专家组: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 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
11、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 范措施。由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及社会各 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4)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和救治工作。 由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负责。(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 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该组由事故单位安全 保卫人员和当地公安人员负责。(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 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7)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车辆 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区应急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 负责。抢险所需要的专业性设备和工具,需求量大时,
12、由区 应急局汇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8)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 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该组由区政府办公 室、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委员会等有 关部门负责。(9)新闻发布组: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管理工作。 该组由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组成,由区委宣传部负责。4. 2. 3事故调查分析发生一般事故时,区应急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 事故调查,提出事故调查的初步意见。5. 2. 4应急结束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 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应
13、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 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结束由区政府或者按有关规定由上级 人民政府宣布。5、应急资源数据库5.1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序号装备名称数量存放地点联系人1消防车(含抢险 救援车,水罐及 举高消防车)5区消防大队1192大型水泵3枣庄供电公张宪武司峰城客户 服务中心3灭火器2枣庄燃气 峰城分公司宋刚4红外测温枪1区应急局李明明5多功能 测风仪1区应急局李明明6数字风速仪1区应急局李明明7激光测距仪1区应急局李明明8防爆型静电测 试仪1区应急局李明明9防爆手电筒8区应急局李明明10防护鞋8区应急局李明明11护目镜8区应急局李明明5. 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企业建
14、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山东非煤矿山鲁南应急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6. 3技术保障建立由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详见下表。专家 应当参与起草本地区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方案工作,并不定 期地组织交流和研讨。1、总则6.1 适用范围6.2 应急工作原则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1指挥部及职责2. 2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2. 3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3、预防与预警3. 1重大危险源管理3. 2信息报送3. 3预警级别及发布4、应急响应4. 1应急程序4. 2应急处置方案5、应急资源数据库5. 1应急救援装备保障5. 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5. 3技术保障6、预案管理6. 1宣传、培训和演练姓名性别单位联
15、系方式仲维光男峰城区政协、峰城区应急局褚召伟男峰城区应急局徐钦国男峰城区应急局王海涛男峰城区自然资源聚刘铁文男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杨绪领男奥斯特(枣庄)矿洞加固工程有限公司杨大峰男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6、预案管理6.1 宣传、培训和演练6. 1. 1加强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 识的宣传教育工作。7. 1.2组织、督促对有关职能部门、非煤矿山生产经营 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在 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救护、防护撤离、消除危害等应 急救援技能的综合素质。8. 1.3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适时组织各成员 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山东非煤矿山鲁南
16、应急救援中心是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山东非煤矿山鲁南应急 救援中心等单位的专职救援队伍,作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 援辅助力量,在紧急情况下由山东非煤矿山鲁南应急救援中 心统一调度、指挥。每个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都要制定一般以上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成立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 家组,同时还应与山东非煤矿山鲁南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救援 队伍签定专门的救援协议,负责本企业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技术指导工作。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峰城区非煤矿山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一般以 上安全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一般以上安全事故进行模 拟演练。(1)发生火灾
17、、爆炸事故的模拟演练主要演练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 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非煤矿山泄 漏的模拟演练主要演练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 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非煤矿山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练主要演练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点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 习。演习前要
18、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 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等。6. 2预案制订、管理和更新各相关单位及企业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 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并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 容和措施。原则上应当每三年,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更新。6.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7.1应急救援相关单位及人员联系方式职务姓名单位及职务电话手机总指挥刘忠波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总 指挥时树干区政府副区长刘勇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 局局长仲维光区政协副主席、区应急 局局长李天正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联系人高磊峰城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员副主任
19、赵 磊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成宝区发改局局长何健区工信局局长张宏祥区民政局局长贾涵辉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褚福兵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杨其成区卫健局局长贾传科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强区气象局局长侯钦民枣庄供电公司峰城客户 服务中心主任李茂銮区总工会副主席刘荣深区应急局党组副书记夏晓波区消防大队大队长7. 2事故应急处置措施7.2. 1水灾事故(1)发生水灾事故后,依据矿井提供的技术资料,由 地质或防治水专家组分析确定出水水源、出水量及补给动水 量,根据突水量和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截的技术措施。(2)根据井下实际开拓情况及人员分布情况,分析研 究是否有形成生存气室的可能或其他生存条件的可能。按照 事故抢救原则
20、,若存在以上生存条件的可能,应首先制定井 下重点区域排水方案及地面施工通风补给钻孔营救方案,并 安排测量技术人员进行井下和地面有关钻孔施工的准确定 位。(3)抢险指挥部根据专家制定抢险方案,迅速调集抢 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组织抢险。(4)井下救灾时,要加强通风,防止其他气体积聚伤 人。采空区大面积冒顶事故(1)向在事故区域附近工作的职工了解发生事故的原 因、冒顶区域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等。(2)实地察看冒顶区域周围通风、支护、顶板情况, 以及能用作处理冒顶的材料、数量、品种和堆放位置,由专 家制定具体的抢险措施。(3)当冒顶区域通风不良时,应利用通风机通过压风 管或打钻孔向冒落区压风,若时
21、间较长时,要采取措施输入 饮料、食物,便于遇险人员坚持较长时间。(4)对抢救出的遇险人员,要用毯子保温,并迅速送到安全地带进行救护。7. 3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详见上述内容第五部分5.1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及5. 2应 急救援队伍保障。6.2预案制订、管理和更新1.2 3预案实施时间7.1应急救援相关单位及人员联系方式7. 2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3 3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1、总则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 应程序,保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 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 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2、。把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健康 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 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政 府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区应急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所 属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非煤矿山的管理及事故 处置。(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 非煤矿山的应急组织机构、措施、物资等管理,使应急工作 不断完善、规范。(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非煤矿山企业自身应 急队伍建设,与就近有资质的专业救援机构签定救援协议, 专业救援机构应在接到请求后迅速出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实施救援。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体作用,形 成统一
23、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 制。(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 全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决 策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 干部职工素质,增强自救、互救能力。1.5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及省、市、区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 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6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峰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以上非煤矿 山生
24、产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重大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2、组织体系与职责2.1 指挥部及职责区设立非煤矿山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指挥部)。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任总指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山东非煤矿山 鲁南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1、领导小组(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区“非煤矿山一 般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组织一 般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挥应急救援的专业 队伍开展工作;组织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工作;检查督促做好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 援的各项准备工作。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
25、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 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应急救援配备 的安全、消防、电气等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和 检查落实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练工作。3、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 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迅速确定应急 救援的实施方案,并组织队伍实施。4、事故单位职责:积极组织自救,配合一般以上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负责事故现场的保 护,同时拟定必要的救援实施方案。2. 2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应急办)、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 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卫健局、区 人社局、区交
26、通运输局、区监察委员会、区委宣传部、区总 工会、枣庄供电公司峰城客户服务中心、山东非煤矿山鲁南 应急救援中心、通讯部门、保险机构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按照本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 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 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组建一般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顾问组,为 事故应急救援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急需的各类应急物资、 设备和人员,协调占用场地,并在事故后及时归还或予以补 偿;(5)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遇有危及周边人员和居民险 情时
27、,及时组织指挥人员疏散、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6)参加对一般非煤矿山事故的调查处理,向上级机 关报告事故情况并核发事故通报;(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8)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1.1.1 1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区应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局分管副局 长、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山东非煤矿山鲁南应急救援 中心及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准确判断事故性质,根据事故性质迅速研究 制定抢险救援实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 措施;根据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 方案及措施;准确及时向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进展情 况;调集并组织矿山救护及有关人员
28、进行事故抢救工作。1.1.2 物资保障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局副 局长、枣庄供电公司峰城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及事故单位有关 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平时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数据库,了解各 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 等型号及匹配用途。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 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资、电力 供应。1.1.3 2. 3群众工作组组长由区总工会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事故所属镇(街 道)政府的有关部门、事故单位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负责安抚遇险者家属以及群 众,保持事故发生地群众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 利进行。
29、1.1.4 综合接待组组长由指挥部指定,成员由区总工会副主席、区人社局 副局长、区应急局副局长和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有关事故调查人员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1.1.5 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公安分局副局 长、区交通局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 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协助救援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 秩序。1.1.6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区卫健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卫健局副局长以及 各有关医院主要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 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 治;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1.1.7 通讯保障组组长由区广播影视台台长担任,成员由区广播影视台副 台长以及各通讯公司相关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有关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单位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通讯 畅通。1.1.8 信息发布组组长由指挥部指定,副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 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专家组组长担任, 成员由区有关媒体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提出对内、对外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