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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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 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 “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21) 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 20209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部分地区优化城镇老旧 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经验做法的通知(建工改办(20208号)、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 革的指导意见(粤建

2、改办2021) 3号)和佛山市工程建 设项目高效审批“益晒你”行动方案(2023年修订版)等 文件精神,深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精准优化 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广泛推行“清单 制+告知承诺制”、一件事服务、联审联批等改革措施,实现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明 显提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理,并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主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 单位通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时获取项目市政 公用服务接入需求及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等相关信息, 实现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 办理接入事宜。(牵

3、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 政府,全市市政公用服务企业)2 .推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告知 承诺免审批。按照佛山市供水供气排水外线接入工程告知 承诺免审批改革工作方案、佛山市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 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 审批实施方案(佛政数(2020) 4号)、佛山市低压电力外 线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免审批工作指引(佛政数2020)31号) 等文件规定,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涉及办理占 用、迁改市政基础设施以及道路、公路、绿地等审批手续的, 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负责申报,相关审批部门

4、实行容缺受理、 并联审批或告知承诺免审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供电局;责任单位: 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管执法局,全市市政公用服务企业)3 .推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低风险工程项目“非 禁免批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报备施工方案,无需相关部门审批或回复意见即可开 展外线工程施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 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 法局,全市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六)既有建筑装饰装修低风险项

5、目探索豁免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行 政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 区人民政府)(七)电网工程项目1 .简化项目用地规划手续。非居于发改批准、核准或者无需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 址意见书事项无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环节;不改变原有用地 性质、无建筑物及构筑物建设行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 项目或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用地 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事项无需办理用地预审环节。(办理时限 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 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 .简化工程建设许可手续。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

6、使用土 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变电站工程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自然资源部门审 批时不进行设计方案审查,改为批后复核,完成批前公示后 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不含批前公示时间)。政府投资一般市政、市政线性工程 (变电站、电网线路等)因用地面积减少、线路里程减少造 成的项目设计方案的调整,不超出原选址范围的,不影响工 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无需重新办理选址意见书。(牵头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3 .简化施工许可及质量过程监督手续。电网工程项目范 围内厂房、办公和生活用房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向住房城乡

7、建设部门申办施工许可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办理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工程 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 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供电企业独立建设的变电站及电网线路土建工程的施 工图审查、审查意见认可、安全监督由供电企业负责,质量 监督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佛山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4 .实行竣工联合验收。由联合验收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各 方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牵头 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八)5G基站建设项

8、目1.推行5G基站建设审批“一件事”集成改革。整合5G 基站建设审批所涉及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公路审批、临 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水利工 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 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简化审批环 节,改串联为并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通过流 程重构、表单整合、材料精简、环节归并、部门联动、全程 网办等方式,实行“一个系统、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 提交、多方复用,实现5G基站建设审批“一件事”全流程“一窗一网一次办二(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 政服务

9、中心;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5G基站建设(不包括发射装置)环保审批手续实施豁 免管理,对于5G基站发射装置部分,在投入运行前由业主 单位自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登记表 备案,并满足相应的辐射环境标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 督管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 府)四、实施步骤(一)细则拟定(2023年6月底前)。各牵头单位、责 任单位要根据第三点分级分类管理改革措施的工作要求,按 照各自职责分工视情况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或办事 指南。(二)技术准备(2023年7月底前)。涉及市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系 统功能完善

10、;涉及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图管理系统的,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系统功能完善;涉及市“多规合 一,,管理平台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系统功能完善。 以上系统功能完善业务需求,由各业务牵头单位在制定出台 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或办事指南时同步明确提供。(三)落地实施(2023年9月底前)。全面推行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 改革措施自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实行;其他项目类型按配 套政策文件明确实施时间全面实施。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 批管理改革工作,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办。

11、市各相关部 门、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按时落实各项具体改革 任务,共同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管理改革。(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 各相关审批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应在规定时 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承诺制信 用管理和联合惩戒监管机制,对检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 内容不符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撤销许可等措施,并 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将其纳入信用监管,及时按程序报 送“信用佛山”公示。深化信用信息在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管理系统的应用,对被纳入不诚信名单的申请人,各相 关审批部门不允许其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办理有 关

12、手续,依法从严审批,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二(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高效审批管 理改革政策,加强对审批人员、综合服务窗口人员以及相关 企业的业务培训,做好公众咨询和政策解答工作,及时征集 企业意见和建议,提升企业获得感。2023年底前,实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从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全流程行政审批 时间控制在1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从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全流程行政审批 时间控制在12个工作日以内;带规划建设条件出让工业用 地项目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全

13、流程 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13个工作日以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从方案联合审查到竣工验收全流程行政审批时间控制 在15个工作日以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低风险工 程项目、既有建筑装饰装修低风险项目实现豁免办理行政审 批手续;电网工程项目从用地到竣工验收全流程行政审批时 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5G基站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间 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二、实施范围(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在佛山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21) 92号)实施基 础上扩大实施范围,指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 或投资占主导的,实行投

14、资项目备案管理,单体建筑面积不 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且功能单一、技 术要求简单的新改扩建仓库和厂房等工业项目。(二)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在佛山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建设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拿地 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0: 50号)实施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指在工业用地出让 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审查或者进一步完成施工图 设计及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三)带规划建设条件出让工业用地项目。指规划建设 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工业 用地项目。U!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微改造”和“混合改造”模 式

15、进行的建筑本体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和服 务设施提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五)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指因房屋 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而实施的供水、供电、燃 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项目。市 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低风险工程项目,指对工程量较小、 涉及城市道路及绿化带的开挖面不大、恢复较为方便、对交 通和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的市政外线接入工程,具体包括管线 长度不大于500米、管线直径不大于DN200、临时占用绿地 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供水供气排水外线接入工程;380 伏及以下低压电力外线接入工程、不涉及敷设新建电力通道 的10/20千伏高压

16、电力外线接入工程、涉及敷设新建电力通 道总长度不超过1000米(不含电缆井、电缆分接箱、配电 房、开关房等)且临时占用绿地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 10/20千伏高压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六)既有建筑装饰装修低风险项目。指既有建筑内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装饰工程,不涉及增加 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修改外立面,不变更 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不改动防 火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选用建筑材料 符合国家防火规范要求的,不涉及办理产权登记,且主体建 筑已依法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的项目。(七)电网工程项目。指在我市范围内建设的电力输送、 分

17、配等电网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变电站、各级电网输配线路 等相关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变电站配套设施除外。(八)5G基站建设项目。指审批范围主要包括临时占用 公共绿地、城市道路、水域沿线及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 省道公路、县乡道公路)沿线等公共资源项目,5G汇聚机房、 新建房建类和市政类投资项目的5G基站建设配套设施除外。上述项目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人员密 集场所和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国家安全事项、不可移动文物 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敏感区、永 久性保持生态区、轨道交通保护区、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 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除外。三、分级分类管理

18、改革措施(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1 .建设单位取得用地成交确认书后,一并申请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并办理,建设单 位承诺按合同约定期限缴交地价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 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 .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 理并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3 .涉及的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实行“非禁免批”, 不需办理项目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 地等行政许可。(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

19、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全市市 政公用服务企业)4 .除执行以上改革措施外,其余的按佛山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2192号)执行,实行技术 审查“零成本”、费用补贴、减免审批环节、信息共享提前服 务、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等措施。(牵头单位:市自然 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 防办、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佛山供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生 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 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全市供水、燃气企业)(二)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

20、项目L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工业项目,可实行只带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出让。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 方案,并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方案经审查 通过后由自然资源部门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方案”招标 拍卖挂牌供应,土地挂牌公告期间一并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 案批前公示。项目单位取得用地成交确认书后,可一并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并 办理,建设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期限缴交地价款)、应建或易 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建设工程规划类许 可证核发等事项。如准项目单位凭自然资源部门招标公示的 出让方案先行开展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并承诺自行承担竞地 失败所

21、造成一切后果的,还可同时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核发、消防设计审查事项。各有关部门在1个工作日以内核 发相关许可证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其他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备案、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市政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整合为联合验收一件事办理,8个工 作日内完成竣工联合验收。竣工联合验收结果文书通过工程 审批系统实时推送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在3个工作 日内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三)带规划建设条件出让工业用地项目L项目单位取得

22、用地成交确认书后,可申请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核发(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并办理,建设 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期限缴交地价款),自然资源部门在1个 工作日内核发相关许可证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 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2 .项目单位以施工图设计深度编制设计方案的,在勘察 文件审查合格后,可同步进行设计方案、施工图文件审查。 通过审查并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具备开工条件的,可一并申 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 建筑项目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各有关 部门在1个工作日以内核发相关许可证件。(牵头单位:市

23、自 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3 .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其他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备案、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市政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整合为联合验收一件事办理,8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联合验收。竣工联合验收结果文书通过工程 审批系统实时推送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在3个工作 日内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1 .深化项目改造方案。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稳定后由建设 单位通过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申报,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供 水、供电、燃气、排水、

24、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进行联合 审查,对项目可行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一次性出具联合审查 意见,并一次性告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 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查通过的改造方案及联合审 查意见,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工 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事项的审批依据, 各部门据此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 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城市更新局等部门,全市市政公用服 务企业)2 .简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手续。依据审查通过的改造方 案及联合审查意见,直接办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和 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25、,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项目改造 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土地使用年限变更、规划条件调整的, 其已有的用地手续等材料可视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 用地规划许可。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改造项目可免 予办理环评手续。(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3 .精简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不改变建筑面积、 总高度、层数、外立面,不改变建筑功能,不影响建筑安全 的既有房屋建筑改造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因新建、改建、扩建而增加建筑面积或者改变建筑功能 及结构的,应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牵头 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 人民政府)4 .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 许可证的各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联合验收牵头部门 组织相关各方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 作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 政府)(五)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项目1.深入推行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主动服务。按照佛 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优化方案 (佛政数2021) 39号)工作要求,将供水、供电、燃气、 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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