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2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24篇).docx(10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24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篇一 依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干杂调味品等。 二、商品的质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根据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三、商品的价格及定货明细表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定货清单为准。(见下表) 3、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商品上涨后产生的超定单货款在下一季度支付。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实行足以爱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平安、卫生地运抵乙方。商品的包装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甲方自合同签订日起向乙方供货。
3、2、若乙方更改需求,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定货单交货。 3、供货的地点为8888各店配货中心(库房)。 4、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严格根据乙方指定的时段,在8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5、甲方交货时,送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纳本协议其次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
4、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裂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觉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帮助乙方限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状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主动协作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当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作已退货处理,在超定单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如没有超定单货款的
5、在下一季度定货单中扣除。 6、全部状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于甲方起先送货起30日内付清本次定货单货款。 2、乙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3、若无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状况下,乙方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 4、如有超出定货清单的货物,双方协商补货,补货款下一季初支付。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假如乙方仍旧须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接着供应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定货单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供应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
6、方遭遇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担当。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甲方为单位时,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时,自然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地址(住址):地址(住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日期:20_年_月_日日期:20_年_月_日 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篇二 供方:_
7、地址:_ 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需方:_ 地址:_ 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为爱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经协商一样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 五、运输费用负担: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 七、包装费用负担:_ 八、验
8、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 十、违约责任:_ 十一、合同附件: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甲方: 乙方: 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篇三 合同号码: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根据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坚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 如系危急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行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 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其次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行分的部分,本合同
10、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其次部分 14./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租订。 14.2.在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料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 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合及支配货物的装运。 卖方应将联系
11、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刚好报告买方。 如买方因故须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刚好通知卖方。 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亲密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遇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刚好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
12、由买方负担,人力不行抗拒的状况除外。 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 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马上将货物装船,并负担费用及风险。 15.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 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 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 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仔细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 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 不得无故绕行或拖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 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
13、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 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料装货日、预料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料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假如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需是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
14、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 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假如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详细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亲密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刚好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条件:在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
15、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料到达目的港时间。 如因卖方未刚好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刚好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18.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具体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4.由制造商及/或装
16、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需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8.如系卖方保险需供应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斗争险的保险单。 18.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楚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
17、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方可接受。 18.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对于/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供应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吩咐、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供应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 18.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马上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遇的一切损失。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
18、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急品说明书 凡属危急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需供应其危急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留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伴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假如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觉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 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在此状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
19、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行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假如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遇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干脆或间接损失。 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阻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甲方:_ 乙方:_ _年_月_日 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篇四 合同编号:12506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镇尹兆场村杨家社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林木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卖给乙方亩林木
20、,小地名,树种为杂木、。 2、甲方卖给乙方林木资金共计元整,乙方先付元作为定金,剩余资金必需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资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则甲方将报告林业部门、林业森林按盗伐林木进行处置。 3、乙方负责到林业相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供应给乙方此片林木林权证办理采伐手续。 4、乙方必需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前林木砍伐结束,超过砍伐期限甲方有权对此片林木进行重新拍卖。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平安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 6、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担当违约金元。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
21、签字手印): 2_年_月_日 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篇五 合同号: 签字日期: 买方:中国公司 (电报挂号: 电传号: ) 卖方:_国公司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实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纳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担当。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当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装
22、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行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
23、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中国 公司(电报挂号: ),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料抵港
24、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料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支配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亲密联系。当必需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刚好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担当。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马上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刚好以电报通知买方,
25、而使买方不能刚好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担当。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纳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觉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日
26、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全部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担当。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行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行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马上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状况下,卖方仍有责任实行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持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
27、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行抗拒缘由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拖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担当。 18.补
28、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纳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 卖方: 中国公司 _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_律师) (签字) 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篇六 买方:_ 地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 卖方:_ 地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 经买卖双方在同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样,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 其次条产地:_ 第三条数量:_ 第四条商标:_ 第五条价格:_fob_ 第六条包装: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
29、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行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供应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供应: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
30、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 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供应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u.s.d.。 第十六条不行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行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_市
31、用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卖方:_ 代表:_代表:_ 日期:_日期:_ 签约日期:_年_ 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篇七 买方:_ 卖方:_ 买卖双方遵循同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 其次条: 合同总值 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 第四条: 装运港 _ 第五条: 目的港 _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 转运: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需由卖方妥当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
32、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当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行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计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假如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
33、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供应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 运输公司。 3.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金额为_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方担当,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方担当。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需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支配订仓。 2.假如货物任
34、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吨,长_米,宽_米,高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供应五份包装图纸,说明具体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支配运输。 3.买方须在预料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料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支配装船。假如须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刚好通知卖方。假如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担当。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假如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担当。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担当。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
35、及费用由买方担当。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假如由于卖方未刚好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刚好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担当。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书目。 e.安装、操作和修理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
36、艺制成、崭新、未曾运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样,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修理状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运用赐予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起起先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需在交货前全面、精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终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微环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假如商检局的检验发觉到货的
37、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假如发觉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运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支配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假如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缘由,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担当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干脆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爱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根据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