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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 用 版)电 大 公 共 政 策 概 论 期 末 考 试 题 库 及 答 案 一、多 选 题 1.公 共 政 策 是 政 府 在 对 全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进 行(ABCD)中 所 制 定 的 行 为 准 则。A.选 择 B.综 合 C.分 配 D.落 实 2.政 策 的 导 向 是(AB)的 导 向。A.行 为 B.观 念 C.条 件 D.文 3.公 共 政 策 的 功 能 包 括(BCD)A 规 制 功 能 B.导 向 功 能 C.调 控 功 能 D.分 配 功 能 4 公 共 政 策 核 心 主 体 包 括(ABCD)oA.立 法 机 关 B.行 政 机 关 C.司 法 机 关
2、 D.(执)政 党 5.公 共 政 策 主 体 体 系 包 括(ABC)oA.核 心 主 体 B.准 公 共 政 策 主 体 C.社 会 公 众 D.政 党 6.公 共 政 策 主 体 能 力 主 要 包 括(ABCDE)1A.规 制 社 会 成 员 行 为 的 能 力 B.引 导 公 众 观 念、行 为 的 能 力 C.调 控 各 种 利 益 关 系 的 能 力 D.公 平 分 配 社 会 资 源 的 能 力 E.公 共 政 策 体 系 内 部 的 互 动 及 整 合 能 力 7.公 共 决 策 体 系 包 含 着(ABCD)等 子 系 统。A.信 息 B.智 囊 C.决 断 D.监 控 8
3、.外 部 监 控 体 系 是 由(ACD)等 组 成。A.人 民 群 众 B.政 党 C.新 闻 舆 论 D.社 会 团 体 9、决 断 系 统 在 公 共 政 策 及 其 运 行 中 的 作 用(ABCD)oA.选 择 政 策 方 案 B.确 定 政 策 目 标 C.设 计 政 策 方 案 D.界 定 政 策 问 题 10.确 定 决 策 目 标 的 标 准 是(ABCD)oA.目 标 具 体 明 确 B.目 标 有 效 协 调 C.目 标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D.目 标 与 手 段 的 统 一 11.拟 定 公 共 决 策 方 案 的 原 则(ABCD)oA.多 方 案 原 则 B.排
4、 斥 性 原 则 C.多 要 素 原 则 D.可 操 作 性 原 则 12.决 策 过 程 中 决 策 者 形 成 共 识 的 途 径 通 常 有(ABC)。A.交 换 B.说 服 C.强 制 D.妥 协 13.追 踪 决 策 的 特 征 主 要(ABCD)A.回 溯 分 析 B.非 零 起 点 C.双 重 优 化 D.心 理 效 应 14.史 密 斯 认 为,(ABCD)是 政 策 执 行 过 程 中 所 牵 涉 到 的 重 大 因 素。A.理 想 化 的 政 策 B.执 行 机 构 C.目 标 群 体 D.环 境 因 素 15.从 政 策 执 行 者 对 执 行 政 策 的 态 度 分 析
5、,政 策 执 行 问 题 有 如 下 几 种(ABCDE)。A 抵 触 型 B 僵 化 型 C 滞 后 型 D 折 扣 型 E 结 构 型 16.政 策 环 境 因 素 的 基 本 特 征 有(ABCD)A.多 样 性 B.动 态 性 C.交 叉 性 D.突 发 性 17.公 共 政 策 评 价 由 哪 几 个 方 面 的 基 本 内 容 所 组 成(ABCD)oA 规 范 B 信 息 C 分 析 D 建 议 18.对 公 共 政 策 评 价 进 行 分 类 可 以 由 这 样 几 个 角 度:(ABC)A.正 式 评 价 和 非 正 式 评 价 B.内 部 评 价 和 外 部 评 价 C.事
6、 前 评 价、执 行 评 价 和 事 后 评 价 D.整 体 评 价 和 局 部 评 价 19、公 共 政 策 效 果 有 如 下 几 种 类 型(ABCD)A.直 接 效 果 B.附 带 效 果 C.潜 在 效 果 D.象 征 性 效 果20、(AC)的 评 价 标 准 需 要 在 各 类 人 员 通 过 协 商、平 衡 利 益 关 系 中 产 生。A 客 观 B 适 度 C 全 面 D 有 效 21、处 于 不 同 地 位 的 人 们,对 政 策 效 果 评 价 的 态 度 会(BD)A.参 与 B.支 持 C.阻 挠 D.反 对 22.立 体 思 维 的 内 在 特 征 表 现 为 以
7、下 六 个 方 面(AB)oA.A 层 次 性、多 维 性、联 系 性 B.系 统 性、整 体 性、动 态 性 C.层 次 性、多 维 性、灵 活 性 D.层 次 性、多 维 性、普 遍 性 23.创 造 性 思 维 的 各 种 基 本 形 式 包 括(ABCD)oA.直 觉 B.灵 感 C.判 断 D.顿 悟 24头 脑 风 暴 法 的 优 点 是(ABCD)。A.它 能 够 发 挥 一 组 专 家 的 共 同 智 慧,产 生 专 家 智 能 互 补 效 应;B.它 使 专 家 交 流 信 息、相 互 启 发,产 生“思 维 共 振”作 用,爆 发 出 更 多 的 创 造 性 思 维 的 火
8、 花;C.专 家 团 体 所 拥 有 及 提 供 的 知 识 和 信 息 量,比 单 个 专 家 所 有 的 知 识 和 信 息 量 要 大 得 多;D.专 家 会 议 所 考 虑 的 问 题 的 各 方 面 以 及 所 提 供 的 备 选 方 案,比 单 个 成 员 单 独 思 考 及 提 供 的 备 选 方 案 更 多、更 全 面 和 更 合 理。25.按 照 人 们 决 策 时 对 自 然 状 态 规 律 的 认 识 和 掌 握 程 度,通 常 可 将 公 共 决 策 分 为(ABD)。A 确 定 型 决 策 B 风 险 型 决 策 C 随 机 决 策 D 非 确 定 型 决 策 26.
9、按 照 性 质 的 不 同,可 以 将 公 共 决 策 划 分 为(BC)A.战 略 决 策 B.非 程 序 化 决 策 C.程 序 化 决 策 D.策 略 决 策 27.决 策 支 持 系 统 由(AB)提 出。A 基 恩 B 斯 科 特 C 克 朗 D 贝 塔 朗 菲 28.下 列 关 于 知 识 经 济 时 代 基 本 特 征 的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有(ABCD)。A.社 会 主 体 知 识 化 B.社 会 组 织 扁 平 化 C.政 策 信 息 公 开 化 D.民 主 参 与 大 众 化 E.社 会 组 织 层 级 化 29.下 列 关 于 知 识 经 济 与 公 共 政 策 的
10、 关 系 的 论 述 中,正 确 的 有(ADE)。A.知 识 经 济 的 兴 起 要 求 实 现 政 策 创 新 B.公 共 政 策 可 以 反 作 用 于 知 识 经 济 的 发 展 C.知 识 经 济 的 发 展 阻 碍 了 公 共 政 策 创 新 D.知 识 经 济 的 发 展 离 不 开 公 共 政 策 的 扶 植 E.知 识 经 济 的 发 展 影 响 公 共 政 策 的 执 行 30.发 展 型 公 共 政 策 理 念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ABCE)oA.创 新 超 前 观 念 B.科 学 民 主 观 念 C.公 平 优 位 观 念 D.效 率 优 位 观 念 E.人 本
11、 观 念 31.知 识 经 济 的 发 展 要 求 建 立(CDE)A.集 权 式 决 策 体 制 B.精 英 决 策 体 制 C.多 者 博 弈 决 策 体 制 D.民 主 参 与 决 策 体 制 E.网 络 化 决 策 体 制 32.为 促 进 知 识 经 济 的 发 展,各 国 政 府 需 要 调 整 的 公 共 政 策 包 括(ABDE)oA.产 业 政 策 B.教 育 政 策 C.科 技 政 策 D.财 政 政 策 E.金 融 政 策 33.在 知 识 经 济 时 代,公 共 政 策 呈 现 出 的 新 特 点 包 括(BCDE)。A.多 变 化 B.民 主 化 C.高 效 化 D.
12、科 学 化 E.信 息 化 34.公 共 文 化 的 内 容 包 括(ABC)。A 对 公 共 利 益 与 个 人 利 益 之 间 关 系 的 认 识 B 对 公 共 道 德 观 念 的 认 识 C对 公 共 责 任 必 要 性 的 认 识 D价 值 分 析35.以 下 选 项 属 于 公 共 问 题 横 向 性 质 维 度 的 内 容 包 括(CD)。A.全 国 性 公 共 问 题 B.国 际 性 公 共 问 题 C.管 制 性 公 共 问 题 D.服 务 性 公 共 问 题 36.体 现 了 公 共 政 策 的 未 来 基 本 走 向 的 说 法 有(BCD)。A.公 共 政 策 应 当
13、是 问 题 取 向 的 B.公 共 政 策 应 当 是 讲 究 公 平 的 C.公 共 政 策 应 当 追 求 民 主 化 D.公 共 政 策 应 当 实 践 科 学 化 37.公 共 政 策 案 例 的 特 点 有(AD)oA.公 共 性 B.可 行 性 C.权 威 性 D.管 理 性 38.根 据 公 共 政 策 案 例 记 录 的 过 程 可 以 把 公 共 政 策 案 例 分 为(BCD)A.风 险 型 公 共 政 策 案 例 B.未 来 公 共 政 策 案 例 C.实 时 公 共 政 策 案 例 D.完 全 公 共 政 策 案 例 一、单 选 题 1公 共 政 策 是(A)管 理 社
14、 会 公 共 事 务 所 制 定 的 政 策 A 政 府 B 企 业 C 个 人 D 社 会 组 织 2.公 共 政 策 的 强 制 性 经 常 与(B)措 施 相 联 系,若 缺 乏 这 种 措 施 就 将 失 去 权 威 性。.A 奖 励 性 B.惩 罚 性 C.温 和 性 D.权 威 性 3.政 策 的 调 控 功 能 常 常 表 现 出 特 有 的(A),即 鲜 明 地 强 调 政 府 工 作 的 侧 重 点。A.倾 斜 性 B.合 法 性 C.系 统 性 D.权 威 性 4.“政 策 科 学”的 概 念 是 由 美 国 政 治 学 家(A)最 早 提 出 的。A 拉 斯 韦 尔 B
15、西 蒙 C 伊 斯 顿 1)史 密 斯 5.(A)是 公 共 政 策 主 体 中 最 核 心,并 发 挥 独 特 作 用 的 部 分。A.政 府 主 体 B.非 营 利 组 织 C.非 政 府 组 织 D.社 会 公 众 6 新 型 的 公 共 政 策 理 念 视 政 策 对 象 一 公 众 为(A)oA.伙 伴 B.对 立 者 C.被 统 治 者 D.被 管 理 者 7.决 策 权 力 的 角 逐 的 核 心 问 题 是(B),因 为 政 治 权 力 是 实 现 经 济 利 益 的 手 段。A 利 益 B 权 力 C 关 系 D.制 度 8.个 人 决 策 模 式 包 括 个 人 专 断 式
16、 和(C)两 种 具 体 形 式。A.个 人 不 负 责 制 B.个 人 与 集 体 共 同 负 责 制 C.个 人 负 责 制 D.集 权 者 9.决 策 中 的 各 种 智 囊 组 织 经 常 被 称 为 决 策 者 的(A)A.外 脑 B.助 手 C.领 导 者 D.秘 书 10.决 策 权 力 的 横 向 分 化 反 映 在 政 治 结 构 中 立 法、司 法、(D)等 权 力 的 分 化,以 及 行 政 部 门 的 分 化。A 利 益 群 体 B 压 力 集 团 C 社 会 团 体 D 行 政 11.在 政 策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必 须 注 意 不 同 的 政 策 方 案
17、之 间 的 互 相(OoA.协 调 B.补 充 C.排 斥 D.一 致 12.政 策 目 标 的 有 效 性 取 决 于 不 同 的 参 与 者 对 它 的(A).A.共 识 B.选 择 C.理 解 D.互 动 13.思 维 就 是 有 意 识 的 头 脑 对 客 观 事 物 的 本 质 和 规 律 性 关 系 所 作 的 反 映,而 思 维 方 法 则 是 指 人 们 依 据 事 物 的 客 观 规 律 而 形 成 的 思 维 规 则 和 手 段。AA.自 觉 性、概 括 性 与 间 接 性 B.自 觉 性、客 观 性 与 直 接 性 C.自 觉 性、概 括 性 与 直 接 性1).概 括
18、性、间 接 性 与 主 观 性 14.对 于 利 益 不 相 关 的 决 策 类 型,一 般 来 应 当 说 强 调“。这 是 一 种 十 分 恰 当 的“职 业 行 为”思 维 类 型,无 论 是 在 利 益 相 关 决 策 还 是 利 益 无 关 决 策 中,我 们 都 需 要 提 倡。(C)A.不 闻 不 问 B.积 极 介 入 C.公 事 公 办 D.退 避 三 舍 15.在 某 些 认 识 媒 介 的 诱 导、启 迪 下,突 然 豁 然 开 朗 的 思 维 过 程 指 的 是:(C)A.直 觉 思 维 B.创 造 性 思 维 C.灵 感 思 维 I).豁 然 开 朗 思 维 16.完
19、 全 理 性 思 维 中 存 在 一 个 基 本 的 假 定 是:(B)A.即 人 类 的 行 动 是 或 者 应 当 是 合 乎 感 性 的,或 者 能 够 从 实 用 主 义 的 观 点 把 人 类 的 行 动 解 释 为 合 乎 理 性 的。B.人 类 的 行 动 是 或 者 应 当 是 合 乎 理 性 的,或 者 能 够 从 实 用 主 义 的 观 点 把 人 类 的 行 动 解 释 为 合 乎 理 性 的。C.即 人 类 的 行 动 是 或 者 应 当 是 合 乎 理 性 的,或 者 无 法 从 实 用 主 义 的 观 点 把 人 类 的 行 动 解 释 为 合 乎 理 性 的 D.
20、即 人 类 的 行 动 是 无 法 合 乎 理 性 的,或 者 无 法 从 实 用 主 义 的 观 点 把 人 类 的 行 动 解 释 为 合 乎 理 性 的。17.政 策 效 果 评 价 从 本 质 上 看 是 一 种(B)判 断。A.利 益 B.价 值 C.事 实 D.可 行 性 18.政 策 评 估 是 对 政 策(D)所 做 的 分 析。A.问 题 B.结 论 C.方 案 D.目 标 19.政 策 评 估 是 对 政 策(A)所 做 的 判 断。A 效 果 B 结 果 C.结 论 D.方 案 20.在 政 策 方 案 执 行 过 程 中,偶 然 失 效 是 指 执 行 过 程 进 入(
21、A)的 失 效。21.(B)提 出 了 著 名 的 政 策 执 行 模 型。A.拉 斯 韦 尔 B.史 密 斯 C.西 蒙 D.克 朗 22.人 们 把 分 析 政 策 执 行 过 程 中 的 失 效 现 象 所 描 述 的 曲 线 称 为(D)oA.互 动 模 型 B.对 策 模 型 C.系 统 模 型 D.浴 盆 模 型 23.史 密 斯 认 为,政 策 执 行 中 有(A)个 基 本 要 素 是 必 须 认 真 考 虑 的。A.四 B.三 C.二 D.五 24.人 们 把 对 政 策 接 受 的 反 应,分 为 三 个 不 同 的 层 次:服 从、认 同 与(C)A 反 映 B 深 入
22、C 内 化 D 响 应 25.科 学 家 明 确 地 直 接 把 系 统 作 为 研 究 对 象,一 般 公 认 以(D)提 出“一 般 系 统 论”的 概 念 为 标 志。A.戴 维 伊 斯 顿 B.西 蒙 C.克 朗 D.贝 塔 朗 菲 26.”系 统 分 析”最 早 是 由(C)提 出 并 使 用 的。A 美 国 国 防 部 B.麦 克 纳 马 拉 C 兰 德 公 司 D 贝 塔 朗 菲 27.下 列 关 于 知 识 经 济 时 代 基 本 特 征 的 说 法 中,不 正 确 的 有(B)oA.社 会 主 体 知 识 化 B.社 会 组 织 层 级 化 C.政 策 信 息 公 开 化 D
23、.民 主 参 与 大 众 化 28.在 知 识 经 济 时 代,公 共 政 策 主 体 应 该 树 立(B)。A.基 础 型 政 策 理 念 B.发 展 型 政 策 理 念 C.理 性 型 政 策 理 念 D.综 合 型 政 策 理 念 29.多 者 博 弈 的 公 共 决 策 体 制 其 实 质 是(A)。A.公 共 决 策 权 力 多 元 化 B.公 共 决 策 体 制 扁 平 化 C.公 共 政 策 信 息 公 开 化 D.公 共 政 策 秩 序 稳 定 化 A.正 常 状 态 B.特 殊 状 态 C.终 结 状 态 D.起 始 状 态 30.公 共 政 策 的 逻 辑 起 点 是(D)
24、。A.社 会 问 题 B.公 共 利 益 C.公 共 事 务 D.公 共 问 题 31.(A)是 公 共 政 策 的 核 心 问 题。A.公 共 利 益 B.政 策 方 法 论 C.政 策 过 程 D.公 共 问 题 32.公 共 利 益 是 公 众(B)的 资 源 和 条 件。A.共 同 拥 有 B.共 享 C.独 享 D.共 同 创 造 33.公 共 政 策 的 归 宿 在 于(A)oA.及 时 有 效 地 解 决 公 共 问 题 B.对 社 会 进 行 管 理 C.为 人 们 提 供 行 为 准 则 D.塑 造 公 共 价 值 观 三、名 词 解 释 1、公 共 政 策 是 政 府 依
25、据 特 定 时 期 的 目 标,在 对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进 行 选 择、综 合、分 配 利 落 实 的 过 程 中 所 制 定 的 行 为 准 则。2.公 共 政 策 主 体 指 参 与、影 响 公 共 政 策 全 过 程,对 公 共 政 策 有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的 决 定 作 用 的 组 织 或 个 人。3.公 共 政 策 主 体 能 力 是 指 政 策 主 体 能 否 成 功 地 适 应 环 境 挑 战 及 其 程 度,即 在 环 境 的 挑 战 下,政 策 主 体 能 否 应 付 或 适 应 这 些 挑 战,以 及 取 得 成 功 的 程 度。4.决 策 权 力,可 以
26、定 义 为 一 种 法 律 权 力,它 或 者 是 在 一 系 列 可 能 行 动 中 做 出 选 择 的 权 力,或 者 是 影 响 政 策 主 体、推 动 他 去 选 择 自 己 所 偏 好 的 某 一 行 动 的 权 力。5.集 权 制 是 指 权 力 集 中 于 上 级 决 策 组 织,上 级 组 织 包 揽 较 多 的 决 策 事 务,下 级 只 能 依 照 上 级 指 令 行 事 的 决 策 机 制。6.分 权 制 是 指 各 级 决 策 组 织 在 各 自 管 辖 的 范 围 内 享 有 决 策 权,上 级 无 权 干 预 下 级 决 策 活 动 的 决 策 体 制 7.监 控
27、系 统 是 指 政 策 系 统 之 外 的 人 员 和 机 构,对 政 策 行 为、政 策 方 案 的 内 容 和 执 行,进 行 监 督 和 控 制 的 机 构 9 组 织 理 论 认 为 政 策 执 行 需 要 组 织,没 有 组 织 就 没 有 执 行。在 人 们 所 建 立 的 各 种 组 织 中,执 行 组 织 是 最 严 密 的。因 为 它 适 应 了 执 行 中 所 需 要 的 迅 速 准 确 之 特 点。负 责 执 行 的 组 织,其 正 式 的 与 非 正 式 的 属 性,往 往 影 响 到 该 组 织 执 行 政 策 的 能 力。10.因 果 理 论;大 致 包 括 两 类
28、 内 容:把 政 策 决 定 看 成 是 一 种 假 设,一 张”指 导 人 们 从 当 前 情 况 导 出 设 计 目 标 的 地 图”。政 策 执 行 是 按 地 图 所 指 引 的 方 向 到 达 目 的 地;把 政 策 中 的 潜 在 因 果 假 设 分 为 两 个 因 素:贯 彻 影 响 力 和 技 术 能 力。11.管 理 理 论 认 为 主 要 负 责 政 策 执 行 的 行 政 机 构,不 仅 受 其 合 法 委 任 权 的 影 响,而 且 还 要 受 到 与 之 相 关 的 利 益 集 团 的 影 响,政 策 系 统 中 立 法 机 关 干 预 的 影 响,以 及 特 定 的
29、 政 治 环 境 中 其 它 各 种 因 素 的 影 响。该 理 论 把 管 理 与 执 行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看 成 了 同 义 语。12.交 易 理 论 认 为 政 策 执 行 是 一 个 政 治 上 讨 价 还 价 的 过 程。这 中 间,政 策 执 行 者 与 政 策 对 象 之 间 通 过 不 同 方 式 的 交 易,在 各 种 力 量 的 互 动 过 程 中,达 成 某 种 妥 协、退 让 或 默 契。依 据 某 种 价 值 标 准 制 定 的 政 策 目 标 与 方 案 是 较 为 理 想 的 结 果,但 在 实 际 中 却 是 行 不 通 的。13.系 统 理 论 认 为
30、 政 策 执 行 过 程 的 分 析,可 以 理 解 为 外 界 环 境 对 政 策 系 统 进 行 物 质、能 量、信 息 的 输 入,系 统 产 生 了 政 策 输 出,由 政 策 结 果 和 反 馈 提 供 了 政 策 的 评 价 与 再 输 入 过 程。14.演 化 理 论 认 为 在 提 出 政 策 问 题、制 定 政 策 目 标、拟 定 政 策 方 案 的 过 程 中,都 存 在 着 许 多 不 确 定 性 和 模 糊 性,多 重 目 标 实 际 上 会 产 生 矛 盾 与 冲 突。因 而 在 实 际 执 行 中,会 对 原 有 目 标 不 断 地 重 新 设 计。政 策 制 定
31、是 反 复 的 形 成、执 行、再 形 成 的 演 化 过 程。8.行 动 理 论 认 为 政 策 执 行 是 指 对 某 一 项 公 共 政 策 所 要 采 取 的 广 泛 行 动。15.公 共 政 策 评 价 是 指 依 据 一 定 的 标 准 和 程 序,对 公 共 政 策 的 效 益、效 率、效 果 及 价 值 进 行 判 断 的 一 种 政 治 行 为,目 的 在 于 取 得 有 关 这 些 方 面 的 信 息,作 为 决 定 政 策 变 化、政 策 改 进 和 制 定 新 政 策 的 依 据。16.正 式 评 价 事 先 制 定 完 整 的 评 价 方 案,并 严 格 按 规 定
32、的 程 序 和 内 容 执 行,并 由 确 定 的 评 价 者 进 行 的 评 价 17.非 正 式 评 价 指 对 评 价 者、评 价 形 式、评 价 内 容 没 有 严 格 规 定,对 评 价 的 最 后 结 论 也 不 作 严 格 要 求,人 们 根 据 自 己 掌 握 的 情 况 对 公 共 政 策 做 出 评 价。18.完 全 理 性 思 维 中 存 在 一 个 基 本 的 假 定,即 人 类 的 行 动 是 或 者 应 当 是 合 乎 理 性 的,或 者 能 够 从 实 用 主 义 的 观 点 把 人 类 的 行 动 解 释 为 合 乎 理 性 的。拥 有 完 全 理 性 思 维
33、特 征 的 公 共 决 策 者 追 求 完 美 主 义 类 型 的 决 策。他 们 认 为,决 策 者 可 以 搜 集 完 备 所 有 的 决 策 因 素,并 且 决 策 系 统 有 足 够 的 能 力 处 理 分 析 这 些 信 息,因 此 可 以 选 择 一 个 最 佳 的 决 策 方 案。19.经 济 合 理 性 思 维 是 对 完 全 理 性 思 维 方 式 的 一 种 改 进 或 具 体 化,并 且 是 现 实 公 共 决 策 中 经 常 使 用 的 思 维 方 式。这 一 思 维 方 式 将 决 策 者 的 注 意 力 集 中 到 经 济 可 行 性 这 个 核 心 问 题 上,用
34、 经 济 的 数 量 规 则 来 限 定 无 限 的 理 性 追 求,将 对 于 完 全 理 性 政 策 的 美 好 愿 望 限 制 在 预 算 约 束 之 内。20.渐 进 思 维 指 导 下 的 公 共 决 策 者 通 常 认 为,政 策 制 定 和 贯 彻 是 且 应 当 是 通 过 缓 慢 地 进 展 和 小 心 的 改 变 实 现 的;目 标 应 当 用 可 行 的 手 段 去 衡 量 和 加 以 调 整;他 们 认 为 所 谓 最 优 化 纯 粹 是 乌 托 邦,能 够 较 为 满 意 就 已 经 不 错 了;他 们 怀 疑 人 类 是 否 有 能 力 来 剧 烈 地 改 造 未
35、来,主 张 走 一 步 看 一 步。渐 进 思 维 是 对 完 全 理 性 思 维 的 又 一 种 修 正。21.顺 序 决 策 思 维 主 要 用 于 当 知 识 和 意 见 的 一 致 性 尚 不 充 分 的 时 候。在 第 一 阶 段 决 策 者 往 往 同 时 较 多 地 选 择 一 些 处 理 方 法 或 决 策,在 取 得 新 的 认 识 和 更 为 一 致 的 意 见 后 就 可 以 过 渡 到 下 一 阶 段;然 后 选 择 比 较 行 的 决 策。22.剧 烈 变 革 思 维 主 要 运 用 于 重 新 设 计,或 者 是 终 止 和 替 换 现 有 系 统 的 决 策 类
36、型。剧 烈 变 革 思 维 强 调 决 策 的 迅 速 和 彻 底 性,要 求 在 较 早 的 时 间 内 和 较 大 规 模 下 改 变 系 统 的 运 行 情 况。当 系 统 的 问 题 很 多 而 且 积 重 难 返,关 系 盘 根 错 节 时,就 可 以 运 用 这 种 思 维 方 式 进 行 决 策,23.头 脑 风 暴 法 是 一 种 专 家 会 议 法,可 用 来 产 生 有 助 于 查 明 问 题 和 使 之 概 念 化 的 思 想、目 标 和 策 略。它 是 1948年 由 创 造 性 思 维 专 家 奥 斯 本(Alex F-Osborn)首 先 提 出 的 一 种 加 强
37、 创 造 性 思 维 的 手 段。它 可 以 用 来 产 生 大 量 关 于 解 决 问 题 的 潜 在 办 法 的 建 议。它 通 过 召 集 一 定 数 量 的 专 家(通 常 在 10 15人 之 间)一 道 开 会 研 究,共 同 对 某 一 问 题 做 出 集 体 判 断。24.德 尔 菲 方 法 是 一 种 直 觉 预 测 技 术。它 是 1948年 由 兰 德 公 司 的 研 究 人 员 首 先 发 明 的,以 古 希 腊 神 话 中 的 神 谕 之 地、可 预 卜 未 来 的 阿 波 罗 神 庙 原 址“德 尔 菲”(Delphi)命 名。这 种 技 术 最 初 是 为 军 事
38、 策 略 问 题 的 预 测 而 设 计 的,后 来 逐 步 为 政 府 部 门 和 工 商 业 部 门 所 采 用,并 扩 展 到 教 育、科 技、运 输、开 发 研 究、太 空 探 测、住 宅、预 算 和 生 活 品 质 等 领 域。25.系 统 指 由 两 个 以 上 要 素 组 成 的,具 有 一 定 结 构 和 功 能,与 外 部 环 境 发 生 联 系 的 有 机 整 体。26.所 谓 系 统 方 法,就 是 按 照 事 物 本 身 的 系 统 性 把 对 象 放 在 系 统 的 形 式 中 加 以 考 察 的 一 种 方 法,也 就 是 从 系 统 的 观 点 出 发,始 终 着
39、 重 从 整 体 与 部 分(要 素)之 间,从 整 体 与 外 部 环 境 的 相 互 联 系、相 互 作 用 和 相 互 制 约 的 关 系 中,综 合 而 精 确 地 考 察 对 象 以 达 到 最 优 地 处 理 问 题 的 一 种 方 法。27.系 统 分 析”最 早 是 由 美 国 兰 德 公 司 于 20世 纪 40年 代 提 出 并 使 用 的。系 统 分 析 就 是 对 一 个 系 统 内 的 基 本 问 题,用 系 统 观 点 进 行 思 维 推 理,在 确 定 和 不 确 定 的 条 件 下 探 索 可 能 采 取 的 方 案,通 过 分 析 对 比,为 达 到 预 期
40、目 标 选 出 最 优 方 案;也 可 以 说,系 统 分 析 就 是 为 政 策 主 体 选 择 一 个 行 动 方 向,通 过 对 情 况 的 全 面 分 析,对 备 选 方 案 择 优,为 政 策 主 体 提 供 可 靠 的 依 据。28.决 策 支 持 系 统(Decision Support System)是 指 辅 助 决 策 工 作 的 一 种 计 算 机 系 统,由 美 国 麻 省 理 工 学 院 的 米 切 尔 S.斯 科 特(MichaelS.Scott)和 彼 德 G.W.基 恩(Peter G.W.Keen)于 20 世 纪 70 年代 首 次 提 出 的。它 是 以
41、管 理 科 学、运 筹 学、控 制 论 和 行 为 科 学 为 基 础,以 计 算 机 技 术、模 拟 技 术 和 信 息 技 术 为 手 段,面 对 半 结 构 化 的 决 策 问 题,支 持 决 策 活 动 的 具 有 智 能 作 用 的 人 一 机 计 算 机 系 统。29.知 识 经 济 是 建 立 在 知 识 和 信 息 的 生 产、分 配 和 使 用 之 上 的 经 济。知 识 经 济 是 与 农 业 经 济、工 业 经 济 相 对 应 的 一 种 经 济 形 态,是 以 知 识 资 源 为 基 础 的 一 种 新 型 经 济 形 态,是 以 信 息 的 生 产 和 利 用 为 核
42、 心,以 人 力 资 本 为 动 力,以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为 支 柱,以 强 大 的 系 统 化 和 高 新 化、高 效 化 的 科 研 体 系 为 后 盾,以 追 求 知 识 价 值 的 不 断 更 新 为 目 标 的 经 济。30.扁 平 式 组 织 削 减 了 许 多 内 部 层 级,使 自 身 结 构 变 得 相 对 简 单,这 种 组 织 结 构 强 调 信 息 共 享,重 视 横 向 联 系 与 协 作,重 视 权 力 分 散、自 我 管 理 和 民 主 管 理,强 调 人 力 资 源 开 发。扁 平 的 学 习 型 组 织 因 其 有 利 于 信 息 传 输 的 优 点
43、而 成 为 公 共 组 织 的 变 革 趋 势。31.所 谓 公 共 政 策 体 制,不 仅 指 公 共 政 策 权 力 在 政 策 主 体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所 形 成 的 权 力 格 局,而 且 指 政 策 主 体 在 政 策 过 程 中 的 活 动 程 序。32.公 共 政 策 案 例 是 公 共 管 理 领 域 内 某 个 管 理 问 题 或 政 策 问 题 的 描 述 和 记 录。33.公 共 政 策 案 例 分 析,是 案 例 分 析 方 法 的 一 种。它 是 指 运 用 定 性 或 定 量 的 方 法,对 公 共 政 策 案 例 进 行 辨 析,发 现 和 解 决 公 共
44、 政 策 问 题,以 促 进 对 公 共 政 策 认 识 和 研 究 的 深 化,改 进 公 共 政 策 实 践 的 一 种 研 究 方 法。34.公 共 问 题 是 指 那 些 社 会 成 员 在 公 共 生 活 中 共 同 受 其 广 泛 影 响,具 有 不 可 分 性、与 公 共 利 益 密 切 相 关 的 公 共 性 社 会 问 题。35.公 共 利 益 是 个 人 与 其 他 社 会 成 员 所 共 享 的 资 源 与 条 件。36.公 共 责 任 指 社 会 成 员 对 参 与 公 共 生 活 的 使 命 感、责 任 心 和 自 觉 性,也 意 指 他 们 对 其 行 为 结 果
45、承 担 责 任 的 程 度。四、简 答 题 1、公 共 政 策 的 基 本 特 征 整 体 性,公 共 政 策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是 复 杂 的,整 体 不 仅 表 现 在 政 策 的 内 容 与 形 式 上,而 且 还 表 现 在 政 策 过 程 中;超 前 性,尽 管 公 共 政 策 是 针 对 现 实 问 题 提 出 的,但 它 们 是 对 未 来 的 发 展 的 一 种 安 排 与 指 南;层 次 性 根 据 不 同 层 次 具 有 不 同 规 格;多 样 性,其 多 样 性 显 然 导 源 于 政 策 的“公 共”特 征 合 法 性,政 府 行 为,是 一 种 特 殊 的“法
46、人 行 为”。体 现 政 府 行 为 的 政 策,本 身 就 具 有 一 定 法 律 性 质。2、公 共 政 策 的 基 本 功 能 有 三 个 导 向 功 能,公 共 政 策 是 针 对 社 会 利 益 关 系 中 的 矛 盾 所 引 发 的 社 会 问 题 而 提 出 的。是 一 种 行 为 导 向 也 是 一 种 观 念 导 向,包 括 直 接 与 间 接 引 导 调 控 功 能,指 政 府 运 用 政 策,在 对 社 会 公 共 事 务 中 出 现 的 各 种 利 益 矛 盾 进 行 调 节 和 控 制 的 过 程 分 配 功 能,政 府 应 具 有 利 益 的 分 配 功 能 3、试
47、 分 析 哪 此 人 群 容 易 从 公 共 政 策 中 获 得 利 益?答:公 共 政 策 具 有 利 益 的 分 配 功 能,利 益 究 竟 分 配 给 谁,在 通 常 情 况 下,有 三 种 利 益 群 体 和 个 体 容 易 从 公 共 政 策 中 获 得 利 益 与 政 府 主 观 偏 好 一 致 或 某 基 本 一 致 者。政 府 是 政 策 制 定 的 主 体,自 然 也 是 利 益 分 配 的 主 体,它 显 然 愿 意 把 公 共 利 益 分 配 给 自 己 的 拥 护 者 最 能 代 表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方 向 者,政 策 的 好 不,正 确 与 否,首 先 看 见
48、 有 利 于 生 产 力 的 发 展。(3)普 遍 获 益 的 社 会 多 数 者,一 项 政 策 的 实 际 效 果,取 决 该 政 策 是 否 符 合 多 数 人 的 利 益。一 般 来 说,政 策 受 益 的 人 越 多,发 生 政 策 偏 离 的 可 能 性 越 小。4、公 共 政 策 分 析 的 基 本 要 素 有 政 策 问 题,某 一 公 共 政 策 能 否 顺 利 地 完 好 提 出,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取 决 于 人 们 是 否 对 政 策 问 题 取 得 共 识。政 策 目 标,政 策 分 析 的 中 心 任 务,是 要 确 定 解 决 问 题 的 目 标,或 者 说
49、确 定 目 标 是 分 析 前 提、政 策 方 案 为 实 现 某 一 目 标,可 采 用 多 种 手 段 或 措 施,它 们 统 称 为 备 选 方 案,拟 定 可 供 选 择 的 备 选 方 案,也 是 政 策 分 析 的 基 础 政 策 模 型,按 照 系 统 分 析 的 理 解,模 型 是 对 研 究 对 象 的 过 程 某 一 方 面 的 本 质 属 性 所 进 行 的 一 种 抽 象 描 述 政 策 资 源,在 政 策 制 定 与 实 际 执 行 过 程 中,都 会 消 耗 各 种 资 源,尤 其 中 执 行 中 政 策 评 价 标 准,整 个 政 策 过 程,无 论 是 从 系
50、统 评 估、投 资 评 估、推 测 评 估、方案 评 估 等 都 有 待 于 建 立 合 适 的 评 价 标 准(7)政 策 效 果,效 果 是 达 到 目 的 时 所 取 得 的 成 果,衡 量 政 策 效 果 的 尺 度 往 往 用 效 益 和 有 效 性 表 示(8)政 策 环 境,公 共 政 策 系 统 不 仅 包 括 政 策 主 体 和 政 策 客 体 等 多 种 要 素,而 且 还 包 括 外 在 环 境。(9)政 策 信 息,公 共 政 策 活 动 实 际 上 是 对 政 策 信 息 进 行 搜 集、传 递、加 工、使 用、反 馈 的 过 程,政 策 信 息 原 则 上 应 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