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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按 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 0 2 1)1 9 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 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 的通知(林 生 发(2 0 2 2)1 0 4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的通知(豫 政 2 0 2 1)4 6 号)要求,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目标,持续推进全域绿化、科学绿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及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 止“非粮化”规定,紧紧抓住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统筹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继续深化林长制改革,强化林地用途管制,积极培育保护森林资源,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碳汇增量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深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森林城市”“美丽城市”,不断开创全市国土绿化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幸福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二 工作原则(一)坚持保护优先,持续发展。坚持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和林
3、地用途管制,全面强化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严格控制林地“非林化”,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实现发展与保护协调统一,推进国土绿化持续健康发展。(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绿化。以“双碳”目标为牵引,以高效固碳树种、乡 土 树(草)种为主,乔灌草结合,精准实施造林和抚育,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三)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谋划。按照有路必有林、有水必有林、有居必有林、有害必有林的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生态建设修复等专项规划,留足绿化空间,并合理布局,促进森林总量持续增长,使森林分布相对均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与生态区位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四)坚持种管结合,巩固提升。充
4、分挖掘生态用地潜力,加大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扩大林草植被总量。着力提升生态资源质量,积极推动国土绿化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切实加强林木抚育、更新及经营保护,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服务效能。(五)坚持生态优先,效益并重。以生态效益带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景观效益全面提升,坚持绿化共享,为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和加强政府对国土绿化工作的领导,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国土绿化,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推进国土绿化的强大合力。三、目标任务2 0 2 3年完成伐植平衡造林2 5 1 0.9
5、亩;抚育完善重点通道绿化2 1 3.9公里;巩固提升森林乡村1 1 0个;建设生态示范廊道1 8条;建设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示范方1 8个;新建设森林乡村3 5个、花园式庭院3 6个;建设全民义务植树基地3 6处,义务植树总株数2 1 0万株;巩固提升苗木花卉1 50亩。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省定目标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6%。及时查处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案件。四、重点工作(一)造林绿化1 .严格实施伐植平衡。按照林地用途管制规定和伐植平衡要求,2 0 2 3年全市要完成伐植平衡2
6、 51 0.9亩。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更新造林的株数和面积依据2 0 2 2年采伐林木的株数和面积确定,原则上在原采伐迹地上实施造林,确保林地用于林业;因工程占地、拆旧复垦、空间规划变更等原因不能在原地造林的,要进行易地造林,不得占用耕地。必须营造用材林,优先选用乡土高大乔木种植。(任务详见附件7)2.全民义务植树行动。义务植树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人每年要直接或间接完成义务植树35棵。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为群众做好表率。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围绕义务植树任务,建设2个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本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开展义务植
7、树劳动。市直各单位、城市建成区内的企业、学校、医院要积极与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系,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同时搞好本单位的庭院绿化。全民义务植树要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尽责形式参加,尽责率达到95%以上,全市义务植树(含折算植树株数)210万株。(任务及折算方式详见附件8、附件9)(二)巩固提升重点造林项目1.扎实开展抚育和更新。对近年来建设的通道绿化、森林乡村绿化等,做好巩固提升和林木抚育。要对照当时造林标准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对灾毁、断档、缺株、死树、根部发枝、长势极差、郁闭度过大、林下草灌影响林木生长等需要补植、改
8、造、抚育、更新的都要登记造册并报林业局备案,纳入巩固提升工作目标。断档、缺株、死树按照原设计的树种和现有树木规格进行补植,低洼易积水或已受灾的更新为耐淹树种,林木长势极差造成林相残破的改造为现地适生树种,不得降低规格。积极开展森林抚育工程,通 过 浇(排)水、施肥、除草、修枝、死(残)树伐除、空档补植、涂白、垃圾清理等抚育措施,打造林木生长旺盛、林相整齐优美、林地整洁卫生的健康森林生态系统。重点修复完善、抚育提升通道绿化213.9公里,森林乡村H 0个。(任务及折算方式详见附件10、附 件11)2.完成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示范方。按照有路必有林、有水必有林的原则,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
9、,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建设,在河渠保护区、农田道路外两侧或单侧,以高大乔木为主,适地适树,建设完成1个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示范方。主要做好残缺林网补造工作,对林相残破、枯死、病虫害、人为破坏等防护功能下降的林网进行修复改造,确保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树种要优先选择深根性高大窄冠乔木,提升防护效果,保障粮食稳产高产。(任务详见附件12)3.着力打造生态示范廊道。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健身康养,突出重点交通道路,提升绿化水平。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打造1条不低于5千米的生态示范廊道,以线串珠,将区域内精品村镇、景区景点、公园游园、特色产业等串连起来。要充分利用道路两侧的河渠、村
10、庄及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交叉口,结合地形地貌,适度建设小花园、小游园。新增绿化以乡土高大乔木为主,乔、灌、花、草、藤、果相结合,品种多样,搭配合理,要注意保留原有林木,突出地方特色文化内涵。(任务详见附件12)(三)积极开展森林创建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目标,开展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花园式庭院系列创建活动,持续提高林木覆盖率,改善人居环境。1.建设1个森林特色小镇。按照产业、文化、旅 游”三位一体”建设要求,依托当地历史人文、森林、自然风光资源和生态优势,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强化林业一二三产融合,促进度假、休闲、体验、运动、养生、疗养和观光集聚复合发展。2.建设森林乡村3 5 个。结合乡村
11、振兴达标(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充分利用农村边角地、四旁隙地、废弃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林木覆盖率达到32%以上,切实改善和提升全市乡村生态环境。(任务详见附件 13)3.建设花园式庭院3 6 个。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发动、精心组织、见缝插绿开展庭院绿化,切实改善和提升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努力在本辖区、本系统建设一大批花园式机关、花园式学校、花园式住宅小区和花园式企业等花园式单位。庭院绿化要以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环境优美为目标,形成四季有绿、三季见花的绿化格局。单位、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企业、厂矿、医院和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
12、30%以上。(任务详见附件13)(四)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按照乡村振兴及林果化要求,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立足本区域资源优势,按照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原则,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升级整合优质林果、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加强林业产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产业主体的培育工作,鼓励引导非公有制林业企业积极参与龙头企业申报,充分发挥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推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五)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区域内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排查,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鉴定,确定为古树名木及后备古树名木资源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保护围栏、避雷装
13、置、标识牌,科学养护、复壮;逐棵分类分级、登记入库,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并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古树名木二维码标识。要分株制定管理方案,明确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和管护措施。五、技术标准(一)森林特色小镇、各级森林乡村(含示范村)、花园式庭院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二)造林技术标准1.苗木。要加强苗木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选用优良苗木。阔叶乔木须选用两年以上、胸 径3厘米以上、树干通直的一级苗;针叶常绿乔木须高2.5米以上。一律带冠栽植,以尽早发挥防护功能。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贝L大力推广就近育苗、就近购苗,严禁县外购苗;起苗、运输、栽植前要做
14、好保护措施,防止苗木失水、损伤。2.树种。新建林网绿化主要选择深根性高大窄冠乔木,比例不低于70%,其中乡土树种比例不低于7 0%,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2 0%,混交林比例不低于70%o3.栽植。要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进行,采取栽大苗、挖大坑、浇大水的方法。栽前用清水浸泡1 2小时以上,栽植时踩实土、浇透水、封土堆防倒伏,确保成活。结合树木生物学特性合理密植,乔木树种造林,株行距采用3X 3米,也可采用宽窄行2X2X610米、2X3X610米或者大行距小株距2X56米。(三)林木抚育标准1.除草、割灌,清除病死株、林下垃圾。结合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冬季全面清除林地中的死(病、残)树、林下垃圾和密度
15、过大的枯草、灌,尤其是攀爬、缠绕林木的草、藤,保持林间卫生通透。春夏秋季要定期清除树根附近1米以内的林下草、灌、藤,使用机械割草要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机械毁伤树木。2.林木修剪、涂白。及时剪除乔木根部、树干中下部萌生的枝条和树冠上的徒长枝、病虫枝、枯死枝等,使林下通风透光、树冠丰满茂盛。修剪时间选择秋冬季节,修剪时注意靠干靠节、剪口平滑,防止撕裂树皮和木质部。涂白高度统一为1米,主干不足1米的涂白全部主干,上部涂5厘米宽红圈,保持整齐一致。涂白时间选择秋冬季节,对槐、榆、紫薇、合欢、杨、栾、柳、樱花、蔷薇科经常发生病虫危害的和部分受蛤虫、天牛、奸虫危害的常绿树以及易受冻害的泡桐、楸树、女贞、广玉兰
16、等树木要重点涂白。涂白材料选择石灰、水、食盐、粘 着 剂(如粘土、油脂等)、石硫合剂或硫酸铜按比例随配随用,也可以采用新型防虫涂料。3.补植、改造。对灾毁林和林中断带、断档、缺株、死树造成的空地进行全面补植,要与原设计的树种有种间差异,逐步改进混交方式。盐碱地、低洼易积水地等立地条件因素造成树木生长不良的要改造为耐盐碱、耐淹的适生树种;林木分布不均匀、径级和高度参差不齐的改造为与林相类似的树种,改造严格按照造林技术标准实施。4.抚育采伐、更新。对郁闭度达到0.8 以上的,在不影响生态效益和林相效果的情况下,可选择分行、分段、隔带、隔株等方式有序进行抚育采伐,要保持采伐后的林木均匀分布、当年郁闭
17、度达到0.6 以上。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更新面积或株数强度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并于当年冬季或次年春季完成更新造林,不得长时间摞荒,确保林相完整、美观。六 时间安排按照造林季节要求,各项造林绿化任务要在2023年 3月底前完成,由林业局牵头进行检查验收。第一次验收:2023年 4 月份,检查验收任务完成情况。第二次验收:2023年 10月份,检查验收造林成活、保存情况。七、责任分工和要求(一)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生态建设工作,由林业局进行督导,各系统内的绿化工作由本系统主管部门进行督导。(二)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本辖区、本系统的责任目标
18、,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和管护措施,并建立绿化台账,以文件形式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留足生态空间,保障绿化用地;交通运输局及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结合“四好农村路”“最美公路”建设,完善道路绿化,打造公路绿化示范段;农业农村局要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教体局要进一步加大学校的绿化、美化力度,开 展“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建设;水利局要结合水系建设和河道治理工程,有序开展各类河渠绿化美化,建设生态水系;河务局要加强黄河防洪工程的绿化,提升沿黄生态景观;住建局及住房保障中心要完善城市建成区内的街头游园,增加高大乔木树种比例,
19、提升城区绿地及道路林荫化水平,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绿化,做 好“花园式小区”建设;卫健委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绿化,积极创建“花园式医院”;科工信局要督促做好各类企业绿化,创建“花园式工厂(企业)“。其他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协同配合、人人参与的国土绿化新格局。(四)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部门规划建设项目时,原则上避开道路两侧50100米绿化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原有生态植被。电力部门在顺路架设线路时,原则上避开道路两侧50100米绿化生态空间。为确保用电安全,在高低压线路的防护区内绿化要以低矮的经济林和灌木为主,禁止栽植高大乔木。八、奖惩措施(一)对 乡(镇)、街道办事处评选出一
20、、二、三等奖各 2 名,由市财政分别奖励绿化建设资金25万元、15万元、10万元。(二)被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特色小镇荣誉称号的,每个森林特色小镇由市财政分别奖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同年不重复奖励)。(三)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森林乡村(含森林乡村示范村)荣誉称号的,每个村由市财政分别奖励所在 乡(镇)、街道办事处3 0 万元、15万元、10万元、5 万元(同级森林乡村和示范村不重复享受)。(四)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 万元、3 万元奖励。(五)对确认为古树名木,并按要求开展保护管理的,由市
21、财政对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按每株每年5000元奖补。(六)完成栽植任务且成活保存率大于等于85%的为造林合格。对完成栽植任务,树木成活保存率在40%85%之间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外,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补栽完整;完不成任务或成活保存率等于小于 40%的予以问责。九、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主体。对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本辖区(系统)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每 个 村 要 明 确1名具体负责人,负责该村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市林业局要及时提供苗木信息,进行技术指导
22、。(二)落实林业政策。国家、省、市通过不同方式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列入国家、省级、市级工程的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经省、市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市政府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社会各界(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参与林业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市林业局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探索投融资模式,支持林业企业发展,进一步巩固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三)加强督导检查。为提高林业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工程”改 为“工作”)的督导检查,市直各单位要对本系统内林业生态建
23、设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予以通报。(四)实行目标管理。各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自己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林业局将加强督促检查,依据两次检查验收结果进行跟踪问效,实行效能监察。附件:1.河南省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标准2 .河南省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标准3 .国家级森林乡村创建指标4 .省级森林乡村创建指标5 .县级森林乡村创建指标6 .花园式庭院创建指标7 .2 0 2 3 年伐植平衡任务明细表8 .2 0 2 3 年义务植树任务明细表9 .义务植树统计折算明细表1 0 .2 0 2 3 年通道绿化提升改造任务表1 1 .2 0 2 3 年森林乡村完善提升任务表1 2 .2
24、0 2 3 年高标准农田林网示范方及生态示范廊道建设任1 3 .2 0 2 3 年森林乡村、花园式庭院建设任务表附件1河南省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标准一、森林特色小镇类型河南省森林特色小镇分为四个类型:(一)森林康养型。以森林资源或温泉、地热、水域资源为依托,以森林度假、森林休闲、森林体验、森林运动、森林养生、森林疗养、森林养老和森林观光、旅游为主导产业的村镇。(二)生态旅游型。依托区域内特色森林群落优势,以其历史文化、独特的自然风貌等,开展生态观光旅游的村镇。(三)生态绿化型。河南省相关部门批准创建的省级特色小镇中,以森林为特色,生态绿化标准高、生态服务功能齐全的特色小镇。(四)特色产业型。以特色
25、森林、经济林、果园、花卉苗木、竹园、茶园或优势资源为基础的村镇或优势林产品资源加工利用等为主导产业的村镇;基地或产品应为国家级基地和特色产品。二、申报条件申报河南省森林特色小镇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区域人口和面积。申报区域居住人口山区500人、平原1500人以上,面积2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绿化型森林特色小镇应满足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和面积标准;特色产业型森林特色小镇面积不低于4平方公里。(二)林木覆盖率。森林康养型、特色产业型和生态绿化型森林特色小镇区域林木覆盖率(含湿地等生态绿地)不低于80%,区域森林面积不小于2400亩;生态旅游型森林特色小镇林木覆盖率不低于50%,区域森林面积不小于150
26、0亩。(三)林业产值。森林特色小镇农民来自林业及相关收入占总收入比应达到60%以上。(四)区域绿化美化。做到乔、灌、草、花、藤结合,突出乡土植物特色,形成独特的区域风貌。道路、水岸等适宜绿化的地段绿化率95%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树冠覆盖率30%以上;适宜建设生态游园的小镇,应建有30亩以上小型生态游园1处 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5平方米以上(生态绿化型森林特色小镇要求小型生态游园3处以上,200亩以上小型公园1处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社区与庭院绿化覆盖率40%以上;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生态绿化型森林特色小镇适宜立体绿化和屋顶空间的绿化率应达到40%以上。(五)接
27、待能力和生态服务设施。以森林康养和观光旅游为主的森林特色小镇总接待床位数不少于200张,并符合相关规定;生态停车场、公共厕所、驿站、绿道、栈道、生态标识等生态便民服务设施齐全、配套,并符合相关规定;护林防火、医疗救护的相关设施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六)生态文化建设。区域生态文化氛围浓厚,有独特的乡规民约,有专门的生态文化科普宣传标牌、标识。(七)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无废水露天排放,无恶臭水,无垃圾露天堆放。附件2河南省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标准一、村域范围内边角地、拆违地、废弃地、空闲地、荒山荒地等宜林地块全部绿化,公路、铁路、河渠、堤防等宜林地段应绿尽绿。村庄林木覆盖率平原30%以上、丘
28、 陵 35%以上、山区45%以上。二、村庄绿化树种多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绿化树种和结构配置科学,树木生长良好,其中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株数占乔木树种比例达到70%以上。三、发展有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林业高效产业或开展有观光、采摘、休闲等森林生态旅游,林业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四、近三年内无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森林火灾、林木病虫害及涉林负面事件发生。五、村庄主要出入口和进出道路、河流建有标志性绿地;村庄建成区内景观优美,视觉效果良好,建有公共绿地及护村林、风景林等乔木片林。六、农户庭院绿化户数比例达到80%以上;学校、村部等院落全部开展绿化。附件3国家级森林乡村创建指标本办法主要对各行政村
29、的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等6 个方面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价。一、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村庄原有地形地貌、自然景观、护村林、风水林、古树名木、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人文历史遗迹保护完整,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协调统一。采用村庄风貌原真性、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保护、人文历史遗迹保护等4 项指标进行评价。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合理,注重乡土田园特色,统筹考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产业发展、居民
30、点建设等,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水源涵养、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等生态防护功能良好。采用村庄规划布局、生态修复治理、生态防护功能3 项指标进行评价。三、森林绿地建设坚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荒山荒地等全部绿化,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应绿尽绿,庭院绿化美化、公园绿地建设符合实际,造林绿化成效显著,生态绿量增长明显,乡村森林氛围浓郁。采用林木覆盖率、四旁绿化、宜林地绿化、庭院绿化、乡村公园绿地5项指标进行评价。四、森林质量效益森林树种、层次结构合理,植物种类丰富多样、乡土树种比例高,森林质量和健康状况良好;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乡村林业产业发展突出地方特色,效益好,带动农民
31、就业增收能力强。采用森林健康状况、森林结构、树种丰富度、涉林收入水平、涉林就业情况5项指标评价森林质量及其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五、乡村绿化管护有专门的乡村绿化美化管护人员队伍,制定了育林护林、生态保护、防火防虫、防止乱砍滥伐等方面的村规民约并严格执行,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良好。采用制定村规民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火灾防控、防止乱砍滥伐4项指标进行评价。六、乡村生态文化爱护森林、保护自然的乡村名人故事、乡贤事迹等传统生态文化得到充分挖掘和保护,科普宣教、传统生态文化历史传承和弘扬措施有效,村民有良好的植绿爱绿、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风俗习惯和意识,乡村生态文化丰富活跃。采用挖掘保护生态文化历史
32、、继承弘扬传统生态文化、植绿爱绿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人居环境整治效果4项指标进行评价。上述6个方面、25项指标作为评价认定国家森林乡村的基础评价内容,设置基础分7 0分。对相关指标项设置加分评价内容,设置加分3 0分。基础分与加分之和为结合评价得分。原则上,拟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的单位结合评价得分应达至U 85分以上。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一)有大量抛荒地,大范围采石挖沙开矿造成山体和森林植被破坏的;(二)近十年发生过重大毁林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三)近十年发生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四)近十年发生过重大猎杀野生动物案件或者大量采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五)近十年发生
33、过违规占用林地开发房地产、建别墅等情况的。附件4省级森林乡村创建指标主要从各行政村的基本条件、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质量建设和森林文化建设成效等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一、基本条件(一)创建森林乡村纳入村“两委”重要工作内容,成立森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任务落实。(二)编制有森林乡村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定位准确,特色明显,绿化目标任务明确,操作性强,并制定具体创建年度实施计划,建设资金得到落实。(三)创建氛围良好,民众支持率达到85%以上。(四)近三年内无重大破坏森林事件、森林火灾、林木病虫害等事件发生。二、森林生态建设指标(一)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2%以上,村域范围内宜林荒地、
34、废弃地、拆违地等全部绿化,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二)村庄建成区建有以护村林、风景林、休闲林等为主的乔木片林面积分别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三)村庄中心区域内宜林地绿化率为100%。(四)村庄人口集聚区域建有1处以上公园绿地,总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5平方米以上。(五)人均拥有乔木数量达到5株以上。(六)村域内公路、铁路、河道、干渠、堤防等干线绿化率均达到95%以上。(七)平原农区林网林带控制率达95%以上,无明显缺株断带。三、森林质量建设(一)村庄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绿化树种和结构配置科学,树木生长良好;森林景观优美,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二)村庄主要出入口建设有标志性绿地
35、,村主要进出道路或河流建有1 条以上景观绿化带,无明显缺株断带。(三)乡村公园、道路、河岸、农田林网等绿化乡土乔木树种占比在70%以上,乔木苗地径在4cm以上。(四)村庄建成区绿化常绿树种比例达到30%以上,混交林比例达到40%以上,珍贵树种株数比例达到10%以上。(五)造林绿化树种多样,村庄建成区乔木树种达到15种以上。(六)开展有观光、采摘、休闲等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花卉、苗木等生态高效产业,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七)制定有村庄森林管护规定或相应的乡规民约,公共绿化有专人管护,责任落实。村内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四、森林文化建设(一)积极挖掘保护乡村名人故事、乡贤事迹等乡村生态文化历史。(
36、二)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农户庭院绿化比例达到60%以上。(三)村域内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四)村域内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受害古树名木采取了复壮措施。(五)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无破坏森林资源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六)大力宣传生态科普知识,建 有1处以上生态科普知识宣传场所或橱窗,各类宣传标志、标牌齐全。附件5县级森林乡村创建指标一、村域范围内边角地、拆违地、废弃地、空闲地、荒地等宜林地块全部绿化,公路、铁路、河渠、堤防等宜林地段应绿尽绿。建有围村林,无明显断档。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5%以上,无明显缺株断带。村庄林木覆盖率达32%以上,布
37、局合理、功能完善,森林景观优美,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二、村庄绿化树种1 5 种以上,配置科学,树木生长良好。乔木树种占比达到70%以上,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株数占乔木树种比例达到70%以上,混交林比例达到40%以上。村庄建成区常绿树种达到30%以上。三、村庄主要出入口和进出道路、河流建有标志性绿地,沿道路或河流建有1 条以上景观绿化带,村庄建成区内建有1 处以上公园绿地,总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或人均5 平方米以上。四、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农户庭院绿化比例达到60%以;村 部、学校、企业等单位庭院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五、发展有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林业高效产业或开展有观光、采摘、休
38、闲等森林生态旅游,林业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六、近三年内无重大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森林火灾、林木病虫害及涉林负面事件发生。七、积极挖掘保护乡村名人故事、乡贤事迹等乡村生态文化历史。大力宣传生态科普知识,建 有1处以上生态科普知识宣传场所或橱窗,各类宣传标志、标牌齐全。八、村域内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受害古树名木采取了复壮措施。九、制定有村庄林木管护规定或相应的乡规民约,公共绿化有专人管护,责任落实。村内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附件6花园式庭院创建指标一、绿化覆盖率乔木树荫遮盖面积加上灌木、藤本和草本植物覆盖面积之和达到庭院总面积的30%以上,城市建成区内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庭
39、院总面积包括办公区、道路、停车场和其它生活区等所有用地)二、绿化布局乔灌藤草结合,栽植树种、草种达10种以上且配置合理,有一定的园林艺术水平。见缝插绿,凡2平方米以上的空闲地、边角地、间隙地均已绿化,并做到宜树则树、宜草则草,无裸露土地;发展立体绿化,房屋实施屋顶绿化、墙体实施垂直绿化,多种形式扩大绿量。三、标志性绿地单位门口或院内建有景观绿化带或以植物为主的小游园,供业余休息和活动。四、绿化管理设有专人管理,保证植物无病虫害、无损伤,生长良好、修剪美观,树下草内无垃圾、杂物。五、环境卫生庭院整洁,定时打扫;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除;雨污水排放系统和措施完善,庭院无雨污水积存;公共场所不摆放杂物,车辆停放有序。六 科普宣传建有生态科普宣传标志,主要植物设有树种、草种知识标牌或二维码标识。七、义务植树全面完成义务植树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