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县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9年区县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pdf(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19 年区县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健康管理、患者救治、社会救助等工作,全面推进健康X 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2018 2020 年)和县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制定本方案。一、病情现状我县地方病主要有大骨节病、氟病、克山病和碘缺乏病。其中大骨节病主要分布于7 个镇办 21 个村,2018 年摸底调查有患者 43 例。氟病以饮水型氟中毒为主,主要分布在4个镇 5 个村, 2018 年摸底调查有氟斑牙125 例,轻度氟骨症 1 例。克山病主要分布于2 个镇 23 个村, 2018 年摸底调查
2、有 25 例(慢型 4 例,潜在性克山病21 例),患病率为5.95/ 十万, 2017 年监测病情达到消除标准。碘缺乏病涉及全县各镇办, 2018 年发病率为1.91 ,按要求达到了消除指标。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镇办要将地方病防治和贫困患者救治、 救助、帮扶工作与健康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财政投入。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立足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防治措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改善病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干预措施,引导群众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控制增量。按照健康扶贫标准,集中力量对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开展救治、救
3、助和帮扶,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减少存量。(二)工作目标1.总目标到 2020 年,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基本消除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危害;贫困地方病患者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贫困地方病患者家庭与全县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2.具体目标(1)患者救助。 2019 年,实现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和健康扶贫政策、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符合条件的贫困地方病患者及家庭全部得到救助与服务。(2)患者救治。在尊重患者意愿基础上,2019 上半年,完成 80左右有手术指征的大骨节病患者手术治疗及l00大骨节病、氟骨症、克山病等患者药物治疗任务,度、度大骨节病、慢型克山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 20
4、19 年底,全部患者得到医疗救治,度、度大骨节病、慢型克山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随访。(3)碘盐供应。 2019 年,全县合格碘盐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县所有镇办保持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状态。(4)饮水安全。 2019 年底,完成改水后水质仍不达标病区村和不能正常运转病区村的整改任务;2020 年底,病区镇办 90以上村的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三、重点任务(一)摸清防治底数1.分病种摸清现症患者病情、残疾程度、治疗康复措施等情况,建立患者信息档案,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为精准救治、救助和帮扶打好基础。(县卫健局、县残联负责)2.摸清贫困患者及家庭享受医保报
5、销、医疗救助、社会保障政策和现有帮扶项目等情况,完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 (县扶贫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负责)3.摸清病区改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 (县水利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负责)(二)做好患者救治1.按照健康扶贫标准,集中力量对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甲状腺肿等地方病患者进行救治,减轻患者病痛,恢复劳动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县卫健局、县财政局负责)2.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定点治疗、知情同意、合理施治”原则,确定县医院为县级定点医院,开展分类救治。(县卫健局、县财政局负责)3.制订实施地方病患者专项救
6、治工作方案,实行“一病一策”, 对症治疗。 按照自愿的原则,对有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治疗;对需居家采用药物治疗和康复治疗的患者,由基层医疗机构纳入慢病签约管理。(县卫健局负责 )4.完善医保政策,将大骨节病患者关节置换手术治疗纳入大病救治范围, 符合条件的实行单病种付费;将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 )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范围。(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三)落实预防措施1.保障安全饮水。将病区改水任务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降氟改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改水后水质仍不达标的病区,要加强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一时找不到合格水源的病区,要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2.推进移民搬迁和退耕还林。在大骨节病、克山病高发地区,对所处环境不适宜居住生活且自愿搬迁的贫困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