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招标文件.docx(6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14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 中标人 支付。 计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差额定率 累进制计算,具体标准为按国家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 规定标准的80%计取。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 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 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
2、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 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 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 zcygov. cn
3、/)。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因”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 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 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 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 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 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 2支持绿色发展3. 2.1采购人拟采购的
4、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 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 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 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 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 2.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项目中涉及商
5、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 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 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 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 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 3.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
6、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 采购服务项目中的
7、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42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 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
8、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6.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7.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8.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9、4支持创新发展3.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 4.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 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 企业的合法利益。6. 询问、质疑、投诉6.1 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 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10、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 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 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 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 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3供应商质疑4. 3.
1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 3.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6. 3.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7. 3.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8. 3.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12、之日起计算。9. 3.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10. .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 3. 3.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2. 3.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3. 3. 3. 4事实依据;14. 3.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15. 3.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04. 3. 4对同
13、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 3.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 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 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 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 3. 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14、. 4供应商投诉1. 4.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4.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4. 4.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4. 4. 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 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
15、址: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O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1招标公告;5. 1.2投标人须知;5. 1. 3采购需求;6. 1.4评标办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 1.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 .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7 .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
16、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资格文件:1. .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 1.2联合协议(如果有);
17、12.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3. 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4. L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2 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n. 2.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 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 2. 4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H. 2. 6投标标的清单;1.1.1 2. 7商务技术偏离表;1.2.8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2.9 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11. 3报价文件:1. .3. 1开标一览表
18、(报价表);11. 3. 2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需要,格式自拟);12. 3.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13. 3.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14. 3.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15. 3.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
19、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 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
20、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4.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第16页共66页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6.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 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 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 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 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 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
22、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 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6. 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 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 投标文件。17. 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 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 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
23、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 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 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无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 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 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 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 .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
24、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 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 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 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 成在线解密。18.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 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
25、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19.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19.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26、渠道查询投 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19.2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
27、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 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 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 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 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
28、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 标通知。24.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 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9、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 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 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 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25.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
3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 代表签订合同。25.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 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 过政
31、府采购合同金额的现,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 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 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保函 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 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 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 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
32、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27 .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第20页共66页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 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 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 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
33、以要 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 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 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 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 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 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
34、易活动:28.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 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 .验收30.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 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
35、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 接受相应的处理。30.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 金返还条件挂
36、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标项名称预计检测数量单位最高限价 (元)技术要求、 用途备注1余杭区耕园地 表层土壤样品 检测(国控点)耕园地表层土壤 样:288件1475712详见“第二 部分采购 需求最高限价:耕园地表层样每件:5124 元;2余杭区土壤剖
37、 面样品检测(1)耕园地剖面 土壤样:124(2)标章地剖 面土壤样:72件1011040详见“第二 部分采购 需求最高限价:(1)耕园地剖面样每 件:6688元;(2)林草地剖面样每 件:2524元;3余杭区自控点 土壤样品检测(1)耕园地表层 土壤样:160(2)林草地表层 土壤样:50件924340详见“第二部分采购 需求最高限价:(1)耕园地表层样每 件:5124元;(2)林草地表层样每 件:2090元4余杭区林草地 表层土壤样品 检测(国控点)(1)耕园地表层 土壤样:150(2)林草地表层土壤样:42件856380详见“第二 部分采购 需求最高限价:(1)耕园地表层样每 件:512
38、4元;(2)林草地表层样每 件:2090元注:本项目分为4个标项,投标人可以选择4个标项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项。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从标项一开始,按照各标项评审报告 中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确定。第一标项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标项的中标人, 其后续标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即第二标项排名第一已确定为第一标项中标人的,顺延 至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其后续标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依此类推。上表中预计样点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样点数量按实际需求,国控点指国家或省级任务点位,自控点指余杭区加密点位。二、具体内容及要求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开展
39、土 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一)检测指标1、耕地、园地土壤样品(1)表层样检测指标(共28项):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阳离子 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全硒、有效 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镒、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 有效铝、总汞、总碑、总铅、总镉、总辂、总银。(2)剖面样检测指标(共42项):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可交换 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有机质、碳酸钙、全氮、全 磷、全钾、全硫、全硼、全硒、全铁、全镒、全铜、全锌、全铝、全铝、全硅、全钙、 全镁、有效磷、
40、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镒、有效铜、有效锌、 有效硼、有效铝、游离铁、总汞、总碑、总铅、总镉、总辂、总镶。(3)检测方法参照最新版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2、林地草地盐碱荒地土壤样品(1)表层样检测指标(共10项):机械组成、pH、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 总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2)剖面样检测指标(共17项):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可交 换酸度、水解性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量、有机质、碳酸钙、全氮、全磷、 全钾、全硫、全铁、有效磷、速效钾、游离铁。(3)检测方法参照最新版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
41、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3、烘干基换算。烘干基结果换算需测定风干土样水分的含量,每次检测称样量 5. 00g,做平行双样检测。(二)检测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浙江省第三次全 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土壤样品库样品、留存样品、预留样品和剩余样品 的保存。(三)质量控制土壤样品检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有关要求,严把样品制备、保存、流转、检测等各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空白试验、 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密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记录与审核等 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配合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外部质量监
42、 督检查,确保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四)结果上报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原始记录,以风干基计(物理指标除外), 并上报风干土样水分含量。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填 报记录表(参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并上报至土 壤普查工作平台。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相关结果的审核确认。三、项目进度要求A2024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土壤样品检测。四、项目验收要求1、由合同甲方自行验收或委托验收。2、合同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 财采监(2017) H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五、商务及其他要求(一)报价要求按招标项
43、目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和自身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 本项目以单价中标,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预计检测数量填制,但此采样点数量仅作 为共同投标的依据,实际采样点数量可能会有变化,最终结算时,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 额的前提下以中标单价和实际数量按实际结算。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 需的人力物力成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 有工作及全过程服务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本项目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 标人所能承受本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其它内容 中,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二)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中标
44、人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三)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15个工作日后,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的预付 款,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 降低预付款比例,且须在合同签订前与采购方沟通确定,并提供无需预付款或者降低预 付款比例的承诺,双方就此条款可对合同中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2 .项目完成经采购方认可后,采购方根据最终结算款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剩余服务款, 最终结算款;最终取样数量*中标单价;3 .中标人办理费用结算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四)其他4 、后续服务保证期:1年。(自提交项目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3、项目服务期间发
45、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 重主观分 /客观 分属性投标文件 中评标标 准相应的 商务技术 资料目录*1供应商综合实力(5分)供应商具有CNAS认证或CATL认证,通过农业农村部 耕地质量标准化实验室或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考核 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说明: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无法 认定的,不得分。5客观2供应商能力验证(7分)2019年1月1日至今参加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 土壤相关检测能力验证且考核合格的得1分,部分通 过的得05分,最高得4分。承担过第三
46、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土壤样品检测服务 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说明: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进行评分, 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说明:提供能力验证通报文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 证明材料或者无法认定的,不得分。如供应商为联合 体,联合体任一成员具备即可得分。7客观3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1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耕地质量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土壤样品 检测工作的,每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1分。1客观4项目需求分析(5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是否明确、合理、有针对性以 及业务熟悉程度,分析详尽、业务熟悉、针对性强且 合理的,得5分;内
47、容有欠缺、基本合理的,得3分; 分析不全面或合理性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或完 全不符的,不得分。5主观5参数覆盖情况(20分)供应商CMA资质能力附表参数对本标项内检测参数的 覆盖情况,全覆盖得20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 止。说明:提供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不提供或无法认 定的,不得分。20客观6样品检测实施方案(8分)(1)【2分】工作内容完整、详细、准确及合理的得2 分;基本准确、合理的得1分;尚有不足的得0.5分; 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2分】工作流程及技术路线清晰、明确及科学的 得2分;基本清晰、明确、科学的得1分;尚有不足 的得05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2分】技术方法适合项目需求、先进且可行的得 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尚有不足的得0.5 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2分】组织保障措施明确、合理可行的得2分; 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尚有不足的得05分;完 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7检测场地及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