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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质押合同(集合10篇)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出质人财务报表; 3、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 4、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5、质物权属证明; 6、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7、用款规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合同范本: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宅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抵押房地产共有人: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商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全部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商定事项,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治理方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抵押房地产根本状况 房屋全部权证号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屋位置: 抵押部位: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土地使用权面积: 土地使用权性质: 其次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商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3、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抵押房地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商定详细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商定;没有商定详细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根据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 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照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全都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
4、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商定为准。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各方确认:展期不必另行通知共有人;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以及共有人所作承诺等及于展期的债务。 3、提前到期:双方特殊商定,在当票及本合同商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到达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归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商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商定给付。
5、 第五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_元整 ;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_元整 。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协作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放款 满意以下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房地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
6、证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商定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 抵押房地产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房屋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房屋,并尽修理、养护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该房地产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担当保险费用。 2、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借用、抵偿债务等),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做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转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3、如抵押房地产因不行抗力或其他缘由毁损、灭失或被拆迁、征收征用等,乙方须在大事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告知甲方。抵押权效力及于乙方获得的赔偿金、保险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
7、款物等;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显著削减的,乙方应另行供应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该房地产;确需出租的,在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后,须将承租人出具的已获知房屋存在抵押、自愿担当可能产。 关于质押合同2 借款人:_ 贷款人:中国农业进展银行_ 出质人: (1)_ (2)_ (3)_ 借款人因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全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治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
8、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规划: 分期提款规划 分期还款规划 年 月 日 金 额 年 月 日 金 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提款规划,并供应说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规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商定的分期还款规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9、 借款人应用以下资金,但不仅限于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 2._。 3._。 4.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全部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年_月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
10、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当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便利也可将质物托付与出质人商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缺乏局部由借款人另行供应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全都。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
11、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担当。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缺乏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缺乏受偿局部,贷款人有权连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马上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
12、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的赔偿金。 关于质押合同3 甲方:(转让方)贷款企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担保公司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租赁方)某贸易公司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妥当解决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1、本协议作为甲方对乙方债权关系的一种还款保证,自甲方对乙方存在债权关系开头,直至甲、乙双方债务债权关系解除而失效。 2、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甲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
13、所享有的房屋租赁收益权,除本协议另有商定外转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本合同商定向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应由甲方收取或代收的费用。 3、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位于 (房权证字第 )的房屋租赁收益权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商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丙方仍具有约束力。 4、甲方、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商定条款的,严峻危害到乙方债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本协议全部条款及本协议涉及的全部资料均为保密资料,甲乙丙三方全部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甲乙丙三方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及有权知情的人员以外的第三方知晓
14、其内容。 6、甲方特殊承诺 6.1甲方承诺: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6.2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商定的义务。 6.3甲方应就本次债务转移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6.4甲方承诺本协议的签署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出质人(借款人):李_(以下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四川省_县_镇_路_号 联系电话
15、:_ 质权人(债权人)赵_(以下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四川省_县_镇_路_号 联系电话:_ 质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债权违约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债权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拍卖、评估费用等 质押股权的价值必需能够涵盖以上各项。 其次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有限公司、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实际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附具体清单及出质人全部权证明)。 2、质押股权金额为甲方实际出资所对应的局部股权,双方商定为9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需记入甲方在乙
16、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持有股份的公司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公司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项下义务。股权质押合同应当作相应变更,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行使债权。 第三条款项交付: 根据双方商定的银行开户账号进展转账支付,详细开户银行及其银行账号等信息详见附注信息。 第四条出质人保证 1、出质人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出质人的股权质押行为须经_有限公司、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附表决文书原则,表决过程应当由质押权人在场当面签字捺印)。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出质人保证没有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人,同时本
17、质押股权没有有被法院冻结及其他有损股权完整的状况。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 第五条办理登记 甲方持有的_有限公司、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出资资产对应的份额股权应当与乙方一起共同申请办理股权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质押股权的处置 发生以下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他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商定的时间如期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2、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3、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事项情形的。 4、出质人
18、不得私自处分双方确定的质押权利。 5、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第七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发生第四条规定的状况,则质权人有权根据以下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托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权进展评估。 2、托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3个月内,通过各种媒体公布3次以上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担当。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权转让。 第八条、税费担当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评估、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税费以及乙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所产生的诉讼费、
19、律师代理费均由甲方担当。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隐瞒质押股权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隐名股东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权属不清楚以及存在权利限制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赐予赔偿。 2、甲方违反合同商定,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在出质人按期归还借款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借款的价款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事项通知 1、依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需用书面形式,可采纳书信、传真、微信或者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双方商定通知的送达地址为: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
20、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别状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准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文本,该变更后的补充合同将成为原合同不行分割的局部。假如本股权质押下的借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导致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全都,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担当。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展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
21、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根据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签字并且捺印之日起成立,并在法律法规及其政策规定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
22、本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登记备案各壹份。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字捺印): 质权人(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质押合同4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年_字第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全都,就合同条款作如下商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其次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_元整。(3)质押
23、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需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全都。第五条如因不行抗力缘由致本合同须作肯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削减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担当的责任,不影响或侵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以下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
24、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全都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公司董事会同 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局部,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
25、:_乙方(盖章):_法 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关于质押合同5 合同编号:质押字第号 质权人:(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荣银桥年托付字第号托付担保合同(下称托付合同)和甲方与荣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荣银桥年保证字第号保证合同的商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乙方向贷款人借款 万元( )农信社年借字第号借款合同供应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供应反担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商定的并由甲方供应信用担保的贷
26、款,数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情愿以其享有全部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甲方供应质押反担保,质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附后)载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乙方违约金、质押财产保管费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托付合同中商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
27、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三)甲方为实现质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询问费、差旅费等。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质物及出质的权利凭证于 年 月 日移交给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单,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质押财产保管费 元。 六、其他特约事项: (一)乙方担当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和质物评估、登记、鉴定、保险、保养、保管等涉及的费用,其相关产权证书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办理质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投保期限要长于担保期限六个月。质物保险的相关单据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若质物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将
28、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帐户; 2、如乙方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将保险赔偿金全部归还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担当代偿责任后,保险赔偿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偿债务。 若甲方认为所取得的保险赔偿金缺乏以担保其债权,乙方应在15日内另行供应相应的担保。 (三)质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消失损坏或价值明显削减的情形,乙方应于接达书面通知后15日内供应相应的担保。 (四)甲方承诺妥当保管质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在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由甲方按市价赔偿乙方。 (五)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
29、权等)。 (六)质物及权利质押财产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由甲方收龋 (七)当甲方代偿后而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质押财产折价处理;在前述商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将按乙方的授权对质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协作。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缺乏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缺乏局部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全部,清偿后15内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准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照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
30、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质押财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撤消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惩罚; 6、单位住宅、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在15日内将质物及其物权凭证交还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 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假如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缺乏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31、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荣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关于质押合同6 动产质押款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 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
32、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一条 贷与人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使用,借用人商定_使用后,返还其物。 其次条 借贷期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共_年。 第三条 借用物如下:_。 第四条 借用人应在其住宅或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量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归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 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
33、一份。 贷与人(签字):_ 借用人(签字):_ 住址:_ 住址: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关于质押合同7 合同编号:_ 质权人: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以下称乙方) 依据甲方与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号托付担保合同(下称托付合同)和甲方与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号保证合同的商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元(_)_号借款合同供应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商定的
34、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情愿以其在_公司享有全部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供应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计算。 (二)托付合同中商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
35、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年_月_日在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担当。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日内,协商将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协作。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缺乏以清偿的,甲方依
36、法就缺乏局部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全部,清偿后_日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质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元的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假如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缺乏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37、:_公司 乙方(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居民身份证号码:_ 住址:_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关于质押合同8 借款单位: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贷款单位: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保证单位: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展,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淌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 万元,用于_ 。 其次
38、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需共同遵守贷款方法,有关贷款事项按方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 ,超规划贷款的超过局部利率为月息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局部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供给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过失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患病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状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状况等,必需赐予便利。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方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顿贷款,提前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担当责任,假如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 年_ 月_ 日起,至_ 年_ 月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盖章)_ 代表人_ 贷款方:_(盖章)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