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一》考前检测题及答案三.doc.pdf

上传人:c****4 文档编号:93252922 上传时间:2023-07-01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356.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务师《税法一》考前检测题及答案三.doc.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税务师《税法一》考前检测题及答案三.doc.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税务师《税法一》考前检测题及答案三.doc.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务师《税法一》考前检测题及答案三.doc.pdf(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税务师税法一考前检测题及答案三 2018 年税务师税法一考前检测题及答案三 单项选择题 1、适用于母子公司经营方式的抵免方法是()A.直接抵免法 B.间接抵免法 C.综合抵免法 D.分国抵免法 B 间接抵免法适用于母子公司或母子孙等多层公司。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2、国际税收体制不应对涉外纳税人跨国经济活动的区位选择以及企业的组织形式等产生影响的国际税法基本原则是()A.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B.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 C.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D.国际税收平等原则 D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是指国际税收中一国在决定其实行怎样的涉外税收制度以及如何

2、实行这一制度等方面有完全的自主权,不受其他任何国家和组织的干涉。(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国际税收体制不应对涉外纳税人跨国经济活动的区位选择以及企业的组织形式等产生影响。3、2001 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依法治税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即“一个灵魂、五个目标、四项机制”的工作指导方针,确立了()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A.依法治税 B.内部监督 C.依法行政 D.打击犯罪 A 2001 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依法治税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即“一个灵魂、五个目标、四项机制”的工作指导方针,确立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4、关于转让定价税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转让定价税制管辖

3、的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B.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是利润分割法的运用 C.转让定价税制是某一税种的专门税制 D.转让定价税制是所得税体系中的单独税种 A 转让定价税制与所得税制密切相关,也可以看作是完整的所得税体系中一个特殊组成部分。采用哪些方法对跨国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形成不合理的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进行重新调整,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5、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诸多方法中,承认地域管辖权独占行使的方法是()A.低税法 B.免税法 C.抵免法 D.扣除法 B 免税法又称豁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以此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该法承认地域管辖权的

4、独占行使。6、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所得 100 万元、丙国所得 40 万元,甲、乙、丙三国所得税税率分别为 30%、40%、20%,在分国抵免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万元 A.0 B.8 C.12 D.4 D 第一步,计算各国抵免限额。乙国抵免限额:(100+40)*30%*(100/140)=10030%=30 万 丙国抵免限额:(100+40)*30%*(40/140)=4030%=12 万 第二步,计算实际抵免额 乙国实际缴纳:100*40%=40 万,大于抵免限额,故只能抵免 30万。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不得抵免。丙国实际缴纳:40*20%=8 万,小于抵免限额,故 8 万全

5、额抵免掉。第三步,计算甲国实际征收了多少税 (100+40)*30%-30?8=4 万,实际上就是丙国所得在甲国所补缴的税款。7、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所得 100 万元、丙国所得 40 万元,甲、乙、丙三国所得税税率分别为 30%、40%、20%,在综合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万元 A.0 B.8 C.12 D.4 A 第一步:计算抵免限额=(100+40)30%=42 万元 第二步:非居住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00*40%+40*20%=48 万元,大于抵免限额,所以可以抵免 42 万元 第三步:居住国实际对国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42-42=0 8、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

6、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高低不平的情况下()A.采用综合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 B.采用综合限额法对居住国有利 C.采用分国限额法则对纳税人有利 D.采用分国限额法则对居住国不利 A 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高低不平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而分国限额法则对居住国有利。9、自然人公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A.住所标准 B.时间标准 C.意愿标准 D.国籍标准 D 10、唐朝中期税法最大的改革是实行()A.一条鞭法 B.摊丁入亩制度 C.两税法 D.初税亩 C 11、关于税法的效力,下列表述错误的有()A.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是无效的

7、B.适用“有利溯及”原则,主要是从强化税收征管角度考虑的 C.特别法的效力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税法效力 D.对同一事项新、旧税法有不同规定的,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答案:D 解析:考核税法的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的的税法即是无效的。A 正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下,一些国家在处理税法的溯及力问题时,还坚持“有利溯及”原则。即对税法中溯及既往的规定,对纳税人有利的,予以承认,对纳税人不利的,不予承认,目的在于化税收征管角度考虑的,B 正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基本含义是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

8、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是,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即特别法优于普通法,C 正确。新法优于旧法,含义是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但对实体法则不适用该原则。所以 D 错误。12、新税法实施后,对新税法实施前纳税人的行为不得适用新税法,而只能沿用旧税法是坚持税法适用原则中的()。A.法律优位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答案:D 解析: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基本含义为: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13、税法原则构成税收法律规范的基本因素之一,下列税法原则中,能够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9、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的是()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实质课税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答案:A 解析:程序优于实体原则,是指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目的是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14、从 1999 年 11 月 1 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存款利息,按 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 1999 年10 月 31 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税。这样规定,符合税法适用原则中的()。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 D.法律不溯及既

10、往原则 答案:D 解析:对于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15、关于税法的司法解释的陈述,正确的是()。A.在我国司法解释权不限于“两高”,内容也不限于税务诉讼 B.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分歧的,由其双方协商或上报国务院 C.税法的司法解释不限于税收犯罪范围 D.高级法院在审案中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不具有一般解释的效力 答案:D 解析:司法解释的主体只能是“两高”,司法解释的内容也税务诉讼。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分歧的,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解决;税法的司法解释限于税收犯罪范围,所以 ABC 均错误。两高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不产生

11、一般解释的效力。所以 D 正确 16、下列税法解释中原则上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的是()。A.立法解释 B.检查解释 C.行政解释 D.司法解释 答案:C 解析:按解释权限划分:(1)立法解释: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立法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2)行政解释:国家税务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所作出的解释。行政解释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3)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所作的具体解释或正式规定,包括审判解释和检查解释,司法解释具有法的效力,可以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能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 17、在税法解释中()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A.字

12、面解释法 B.限制解释法 C.扩充解释法 D.历史解释法 答案:A 解析:考核解释方法的适用,字面解释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当其适用遇到困难时,可首先考虑运用历史解释,其后可诉求系统解释法,在上述两种解释都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诉求于目的解释法,并义合宪性解释作为最后的衡量标准。18、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2 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将“习惯性居住”解释为“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这种解释属于()A.字面解释法 B.限制解释法 C.扩充解释法 D.历史解释法 答案:B 1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属于()A.学理解释 B.立法解释 C.行政执法解释 D.司法解释 答案:B 解析:立法解释,即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按照税收立法机关的不同,我国税收立法解释可以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税收法律作出的解释。这里属于人大常委会做出的解释。字面解释是按照解释尺度划分的。税务师考试频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