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撂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耕地撂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docx(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贵港市耕地搏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 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中国人的板碗牢牢端在自 己手中”的要求,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摞荒治 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坚决遏制耕 地摞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确保我市耕地摞荒治理工作目标的 完成,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 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 - 27”重要讲 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
2、 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以全面推 行田长制为抓手压实属地责任,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摸清底数、 分类施策,统筹治理好搭荒耕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 利用优先序,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助力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确保 粮食生产安全。贵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2月27日印发二、主要目标任务通过实施耕地摞荒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基本消除全市耕地摞 荒现象。在近年耕地摞荒治理成果基础上,2023年在全市范围 内全面推进耕地摞荒治理,全面建立博荒耕地台账,落实治理任 务到具体位置和地块并开展治理销号;2024年持续深入推进耕 地摞荒治理,努力遏制新增摞荒耕地,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本辖
3、区内摞荒治理任务;2025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 作,巩固耕地摞荒治理成果,健全摞荒耕地监管长效机制。三、治理范围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未耕种”,经确认为 摞荒的耕地(以下简称摞荒耕地)。下列情形不纳入此次治理范围:(一)“双评价”中农业生产不适宜区(评价结果第3级) 内的耕地;(二)经批准已实施退耕还林的耕地;(三)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域内的耕地;(四)一年内耕种过的耕地。四、重点任务(一)明确耕地搭荒治理目标任务1 .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解决耕地 博荒的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田间, 开展摞荒耕地核实,以年初摞荒耕地存量为基数
4、,确定本辖区年 度治理目标,并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具体位置和地块。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要安排工作经费,加快推进耕地摞荒治理工作。牵 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等2 .建立五级台账。各县(市、区)要组织各行政村逐户调查 核实,准确登记每块摞荒地的信息(位置、面积、类型等)、治 理责任户、治理责任人、治理进度、完成年限等,确保不落一户、 不漏一块,对完成治理复耕的地块及时销号。台账每半年更新一 次,并按屯、村、乡(镇)、县(市、区)的顺序逐级汇总上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于每年6月20日、12月30日前 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完善市、县、乡(镇)
5、、村、屯五级摞 荒耕地台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 村局3 .细化制定治理计划。各县(市、区)强化统筹,以县(市、 区)为单位科学制定本辖区耕地谬荒分类治理方案和年度复耕计 划,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结合当地农情 时序、农作物特点,稳妥有序推进治理,确保耕地摞荒治理取得 实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于每年6月2。日前将治理方案和 年度复耕计划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牵头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4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摞荒耕地 复耕复种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发现一块、上 报一块,复
6、耕一块、核销一块。建立健全摞荒耕地复耕监督机制, 将摞荒耕地纳入行政村耕地日常巡查检查的重点内容 加强摞荒 耕地的巡查、督查和管理,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构建摞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等(二)严格治理搭荒承包地1 .大力治理耕地承包方博荒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方摞荒承包 耕地的,农村土地发包方应督促其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 利用和保护土地,对拒不履行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规定指 导村(居)委会依法组织农户或合作社、企业等代耕代种,确保 耕地不摞荒。鼓励村(居)委会与承包方签订防止耕地摞荒承诺 书,如所承
7、包的耕地出现摞荒情况,承包方可自愿承诺交由村集 体组织耕种或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耕代种。对因长期无力 耕种或举家外迁等原因造成耕地摞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农户意 愿的基础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经营权。牵头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2 .严格治理耕地流转承租方摞荒行为。各地要强化农村承包 地流转以及流转合同的管理,合同内容中要有防止耕地摞荒的相 关条款,已签订的合同未列入防止耕地摞荒内容的,要及时签订 补充协议进行明确。对已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耕地,弃耕抛荒连续 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责令承租方及时恢复耕种;弃耕抛荒连 续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承包农户应当终止流转合同并恢复
8、耕 种。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3 .严格治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摞荒行为。对已经办理审批 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 依法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 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并及时交由原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恢复耕种。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 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三)强化政策引导约束1 .对摞荒耕地停止相关补贴发放。认真落实国家种粮补贴政 策,做好耕地地力补贴、粮食生
9、产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扶持农 业和粮食生产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照“谁 复耕、谁受益”的原则,及时将利用摞荒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种 植者纳入粮食生产补贴范围,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将耕地地 力保护补贴发放与农民履行保护耕地、防止耕地博荒责任相挂 钩,对耕地摞荒一年以上的取消其次年享受补贴的资格。牵头 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列入重点项目申报负面清单。将耕地摞荒作为现代农业产 业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等项目建 设的限制条件,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供辖区内耕地摞荒情况说明, 搭荒情况严重的不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
10、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乡 村振兴局等3 .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将耕地摞荒治理情况纳入粮食安全党 政同责考核、田长制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内容中,考 核结果与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相挂钩。牵头单位:市委员会农 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 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乡村振兴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四)建立复耕激励机制1 .鼓励各类主体组织复耕复种。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摞荒 耕地进行统一复耕复种、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分红收益。鼓励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摞荒耕地复耕复种。推动各地委托社会化服 务组织开展摞荒耕地复耕复种托管服务。对
11、利用耕地摞荒发展粮 食生产的经营者在农业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牵 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水利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等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出台耕地摞荒复耕扶持政策,统 筹用好相关资金支持耕地楷荒恢复生产。对流转摞荒耕地连片发 展粮食、甘蔗生产的地方,优先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项 目。对利用摞荒耕地发展粮食、甘蔗生产的种植者,优先给予粮 食、甘蔗生产补贴。将耕地博荒情况纳入粮食、甘蔗生产激励评 价内容,与相关激励政策的实施挂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等3 .分类施策促
12、进复耕复种。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出 台摞荒耕地复耕扶持政策,积极创新支持举措,统筹用好相关资 金支持摞荒耕地恢复生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 利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等4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名单制管理机制,各级农业农村 部门积极将从事摞荒耕地复耕且有融资需求的经营主体纳入“三 农贷”等产品名单,通过“桂惠贷”政策予以贷款贴息支持,引 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和融资服务力度。牵头单位:市金融 工作办公室、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港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各 县(市、区)
13、人民政府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耕 地保护,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密切合作,协同联动,合力推 进耕地摞荒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 牵头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 工作经费和人员,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摸清摞荒耕地底数等 相关工作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开展,并由本级财政保障 经费。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 自职责全力推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加强监督评价。为切实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市 本级将耕地摞荒治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的绩效考评范围。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
14、从各县(市、区)任务数、完 成数、完成率等综合因素考量,建立耕地摞荒检查通报制度,定 期对耕地摞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 给予通报表扬和倾斜支持,对摞荒治理进度慢、工作不落实、责 任不到位、出现大面积耕地摞荒的县(市、区)进行通报,问题 严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每 年6月20日前、12月3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度落实耕地 摞荒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情况和复耕面积范围等信息报送市 农业农村局梳理汇总后,将有关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抄送市田 长制办公室,并由市人民政府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四)深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 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国家强农 惠农政策和国家、自治区及贵港市关于耕地“非粮化”的要求,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复耕复种的工 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农民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 地的自觉性。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