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具备的素质.docx

上传人:h**** 文档编号:9311086 上传时间:2022-04-02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41.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诉人具备的素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公诉人具备的素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诉人具备的素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诉人具备的素质.docx(3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公诉人具备的素质公诉人具备的素养 本文关键词:公诉人,具备,素养公诉人具备的素养 本文简介:浅谈公诉人出庭公诉李宝华修改后的刑诉法在庭审方式上突出了控辩双方的职能。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这一立法精神,努力提高出庭公诉水平,笔者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一、庭前细致打算,超前精确预料公诉人要驾驭庭审中指控犯罪、举证、辩论的主动权,除了平常留意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法律功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实力公诉人具备的素养 本文内容:浅谈公诉人出庭公诉李宝华修改后的刑诉法在庭审方式上突出了控辩双方的职能。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这一立法精神,努力提高出庭公诉水平,笔者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一、庭前细致打算,超前

2、精确预料公诉人要驾驭庭审中指控犯罪、举证、辩论的主动权,除了平常留意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法律功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实力外,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庭前打算预料工作,不打无打算之仗。一是要打算好向法庭移送的证据书目。应当把可以证明案件事实全貌的证据书目、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作为移送的重要依据,如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干脆反映犯罪事实的物证、书证;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和鉴定结论。从而避开移送证据范围过大,使合议庭走上“先定后审“的老路。要有策略地移送证据。既不隐瞒主要证据,又要留足庭审中足以反对翻供串供等突发事务的连索证据。二是要打算好出庭证人名单。出庭作证的人太多,会

3、影响案件审理的进度,同种证人多次在法庭上重复一个情节,会减弱公诉效果。应对证人状况综合分析,在出庭证人的选择上讲求科学的策略和方法。是选择了解案件全部状况证人;是选择数名证明力度一样的证人中文化程度较高、语言表达实力较强、作证意识较好的证人;是选择证明犯罪构成要件必不行少的关键证人,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增加了证明效果。三是要预先做好证人和被害人的出庭工作。为充分发挥被害人当庭指控和证人当庭指证的作用,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使其消退思想顾虑,主动和家人、单位联系,取得他们的理解、协作、支持。特殊是自侦案件,要激励他们走上法庭,勇于作证,防止证人因受到干扰后,拒绝作证,甚至推翻原证据。注意庭前教化,

4、为确保证人、被害人能在法庭上精确表达其对犯罪事实的相识。庭前应对其讲解庭审程序和作证方法,告知其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使被害人在出庭作证时能有力地指控犯罪,证人能精确无误地证明犯罪。四是要预先了解辩护人观点,制作答辩提纲。通过庭前提审被告人,从其辩解中预料,从简单引起争辩的焦点预料。充分估计被告人在庭上翻供或者证人推翻原证言的可能性,从而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上做好充分打算。通过庭前和合议庭人员、辩护人接触等方法,力争精确预料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要点,并依据要点做出答辩提纲。对庭审中出现的可能干脆影响定罪的意外状况,公诉人应镇静考虑如何应辩,不要出现人身攻击,要给旁听人留下良好的气质和风度。

5、必要时运用刑诉法第165条给予检察机关的建议延期审理权,补充侦查搞清事实。二、请究庭审技巧,驾驭控辩方法一是要正确运用询问、讯问技巧。首先做到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抓住关键情节对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使案情在讯问、询问中逐步明朗,加深合议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再认训,并对辩护人可能发问的问题提前固定。其次,紧紧围绕被告人陈述中不详细、不全面的内容,围绕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让其明确做出有利于公诉人的观点,这样做增加了辩护人再问时的难度,使被告人不能自圆其说,有利于法官精确认定犯罪事实,当庭作出判决。二是要正确把握示证技巧,适时出示证据,增加证据的证明力。是当

6、被告人当庭翻供时,出示以前的供述,通过讯问确定其在侦查及审查环节作出的有罪供述是真实的。是被告人在陈述中对关键情节以记不清为由避重就轻回答回题时,出示、宣读有关证据,迫使被告人不得不照实供述。是被告人、辩护人对其中一件证据提出异议时,出示同类证据、相关证据,印证前一证据的精确性。被告人供述中涉及关键情节没有讲清讲透,通过讯问又未达到效果时,出示、宣读有关证据,印证这一情节。是根据犯罪行为发展过程,适时出示、宣读证据,做到层次分明,秩序井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是根据庭审的发展过程出示证据,即调查定罪情节时,出示有关定罪的证据;调查量刑情节时,出示有关量刑的证据。是在出示证据时,向法庭明确示证意

7、图、证据来源,进一步增加合议庭的认同意识。三是要精确把握质证技巧,确立证据的真实牢靠性。运用交叉质证的手段,弄清案件事实。当被告人翻供、作虚假供述、隐瞒关键情节、推诿责任时,通过讯问、询问、出示证据、法庭辩论来驳斥被告人的无理狡辩,如共同犯罪的被告人对自己参加的情节避重就轻供述时,奇妙运用交叉质证的方法,让被害人再次陈述其被害过程,并让法庭传唤其他同案的被告人作为证人运用,效果更加明显。同时向其它证人询问被告人在作案过程中的情节,从而驳斥被告人的虚假供述。四是要敏捷运用认证技巧,确立证据的有效性。为确保出示、宣讲证据及证人当庭所作的证言被合议庭采纳,达到揭露和证明犯罪的目的。应依据个案特点,把

8、-事-证-示-质-辩-确认的方式同集中出示、集中质证、集中恳求认定的方式相结合,促使法庭刚好采信。对单一证据的证明效力进行认证时,应实行调查某一犯罪事实时,出示一份证据就进行一次质证,并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异议进行辩驳,最终恳求法庭认证,对集中要求认证的,则综合有关证据材料向法庭提出恳求。总之,出庭公诉是法律、政策、公诉人个人素养的综合运用和发挥,要充分打算,又要随机应弯,要驾驭技巧,更要有扎实的功底,还要总结足够的阅历,吸取众多的教训,才能一百零一战不殆。公诉人庭上语言艺术分析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主要是通过语言表达来完成任务,因而语言要力争简练、好用,富有劝服力和震撼力。犀利的语言实力

9、和快速的应变实力,是公诉人必备的素养。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与辩护人进行辩论及面对庭审调查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新状况,毫无疑问是庭审中最激烈的对抗,也是诉讼活动正义、兼听的体现,公诉人的价值因此能得以彰显,抗辩也更加成为一种艺术。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动,在立法层面上,法律条文更体现对人权的敬重与保障;在司法的层面上,公诉人更独立地实现个案的正义。我们不妨在这样的情境中来探讨公诉人如何发挥艺术语言,做到游刃有余地驾驭庭审。一、发挥监督职能,正确驳斥翻供在庭审调查中,被告人当庭推翻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并不少见,常见的是被告人并不以事实和证据说明其翻供的理由,而是指责侦查机关的逼供、诱供等违法行为,借此达

10、到翻供的目的,辩护人往往不从事实和证据的角度来分析翻供是否成立,而是干脆从所谓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违法入手,明确提出:“由于程序严峻违法导致我的当事人原有罪供述有误,不能成为定案依据”的辩护观点,进而否定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针对这种状况,假如公诉人仅从犯罪事实和证据的角度来分析论述被告人翻供不成立,虽然能奏效,但也存在明显缺陷:一是显得被动、无力;二是不能维护侦查机关形象,不能突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结果,即不能有力地劝服合议庭,又在旁听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公诉人有力的答辩应首先阐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侦查活动方法,可以申明:公诉人在审查该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1、第一一百零一零一三十七规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并没有发觉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逼供、诱供等违法行为,希望合议庭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不要受被告人所谓的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有违法现象这一虚假供述的影响,这只能说明被告人的认罪看法。在明确上述观点后,再对翻供不成立及串供或伪证予以事实、证据上的阐述和分析。最终,还要指出捏造逼供、诱供事实应负的法律责任。这种答辩不仅内容全面,而且主动、有力,社会效果较好。二、抓住冲突,坚决反对辩护观点在庭审控辩中,辩护人的发言往往是以全面否定起诉书的指控拉开辩护序幕的,如在一起损害案的首轮辩护中,辩护人首先强调:“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有有意损害罪的事实不

12、清,证据不足”。随之以大篇幅的辩护发言进行论证,但在其辩护词中又以有过错为由,要求法庭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惩罚,很明显,在同一辩护中就出现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既事实上的无罪辩护与有罪前提下的从轻惩罚这两种冲突的观点,此时,公诉人只要将其冲突予以揭露就会令辩护观点无立足之地,如:“定罪是前提,量刑是结果,其基础必需是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既不能定罪,更无从量刑。辩护人既然否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前提,又何以要求法庭对其从轻惩罚?相反,公诉人认为本案不仅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分,足以认定,而且不具备任何法定或酌定的对被告人从轻惩罚的情节”。此后,再佐以详细分析,论证,这样从抓冲突

13、入手,以一个答辩,反对两个辩护观点。因此,公诉人在庭审控辩过程中,依据事实和证据作理论性的指控发言,发觉和借用辩护观点的冲突,坚决地加强反对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坚持指控权,否定越权的辩护观点在多被告人的庭审辩论中,有的辩护人常用其当事人与同案其他被告人进行比较的方式来论述其当事人罪轻或否定起诉书对被告人的排列依次。这种比较式的辩护观点在形式上一是越权辩护,在辩护中加入了具有指控成分的观点。二是有悖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不能进行简洁比较的原则。因此,公诉人在答辩中应留意把依据案件事实进行论证摆在其次位,首先应注意把坚持指控权作为根本观点。例如一宗二人有意损害案,在法庭辩论中,辩护人为其当事人辩

14、护只是参加,其主要责任在另一方。公诉人可以这样反对:“认为辩护人比较式的辩护观点于法无据,首先,辩护人只能担当其当事人的依法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护义务,而没有指控其他被告人比其当事人罪重的权利。希望合议庭对这种越权辩护的观点不予接受。其次,公诉人认为,各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依据犯罪构成要件来确定,其罪行轻重及从重、加重、从轻或减轻惩罚也应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并结合其损害结果及认罪看法予以确定,脱离事实对各被告人的行为进行简洁比较,其结论必定是错误的。”这种答辩方式,不仅维护了检察权的完整性,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四、强调综合答辩,防止辩护人将其观点

15、强加于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由于被告人、辩护人多,其辩护观点亦多,鉴于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犯罪行为存在关联性,公诉人应以综合答辩为主要答辩方法。既使如此,公诉人答辩时也难免有遗漏。因此,常有辩护人在下一轮答辩中提出:“辩护人在上一轮答辩中提出的某观点,公诉人来予答辩,辩护人提请合议庭留意,公诉人事实上已同意辩护人的某辩护观点”。在这种状况下,公诉人应先对辩护人的辩护方式提出异议,然后再进行详细反对。如:“公诉人认为对辩护观点,公诉人可以综合答辩,也可以有选择的答辩。将公诉人束予答辩的辩护观点视为公诉人已同意此观点,这未免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之嫌,这种答辩方式不足取,事实上公诉人在上一轮综合答辩中

16、已对某辩护观点作了简要阐明。”五、坚持有理、有节,体现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主动对刑事被告人提起诉讼,要求法庭进行审判,体现了国家的力气和意志,其地位与辩护人是不同的,前者是国家行为,后者则是个人行为,因此,公诉人在出庭中,应留意维护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既要说理充分、透彻,又要有所节制,主要表现在出庭时要非常留意语言表达的规范性、庄重性,有较高的论辩修养和文明程度。不首先运用可能引起对抗性的言词,是文明控辩的基本要求,但在庭审控辩中,特制是辩论焦点突出,控辩双方高度对抗时,难免出现辩护人首先运用无端攻击的方式挑起冲突现象。作为国家公诉人在法庭上应相对豁达大度一些

17、,考虑到在法庭辩论中,思维和表达处于高速运转中,词语的疏忽是难免的。因此,为了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当进行,公诉人对此可不必抨击过甚,但是,针对辩护人不顾事实的一再攻击,特殊是在控辩焦点的重要环节上可能起到混淆是非、颠倒真假的不良作用时,公诉人则应坚持控辩正义,坚决反击,以正视听,不过这种反击依旧要适度、有节制。如在一次庭审控辩中,辩护人无端攻击公诉人:“没想到区检察机关的办案水平是这样,并以此误导法庭”。公诉人的答辩可以委婉的指责作为开头:“审判长、审判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及本案卷宗中大量的证据表明,公诉人是基于事实和法律来确定本案性质的,至于辩护人说这段话的目的,是否武断地否定被告人犯罪,并以

18、此误导法庭,那就另当别论了,请不要参见对个人或单位的攻击,公诉人对此暂不作进一步的详论”。这样既制止了辩护人可能接着的攻击,又避开了控辩双方的激烈对抗,保证了庭审活动的稳定。总之,公诉人在庭审控辩中既要有“高风亮节”的品质,又要具备宽容地接受指责的实力。庭审辩论是一种综合艺术手段,一个精彩的法庭雄辩家要有艺术激情和艺术造诣。真实是法庭控辩艺术的特别视角,在调动法庭论辩的艺术效应时,也要考虑其现实性特点,庭审是一种事实的反映。法庭控辩应当严格遵循事实真相,只有将客观的现实与雄辩的艺术完备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完备、艺术的境界。试论公诉人出庭公诉时的语言规范性公诉人的举证责任是指控犯罪、证明犯罪。这

19、就给公诉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如何做好出庭工作提高公诉效果和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笔着仅就公诉人在庭审活动的不同阶段如何运用规范性用语谈点粗浅看法。一、庭审初始阶段在这一阶段,法庭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查明当事人身份,向被告人宣布和告知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被告人当庭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在着一过程中,公诉人的主要任务是履行监督职责。因此,其发言应针对以下状况。审判长是否查明当事人的身份事项、是否宣布案由、是否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名单是否告知当事人有回避的权利、是否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的权利、最终陈述的权利等应告知的权利。假如

20、法庭的审理活动违反上述某个法定的诉讼法环节,公诉人应刚好提请法庭留意或订正,作如下表诉:审判长,请法庭告知当事人享有某项的诉讼权利。或者也可以这样表述:审判长,刚才法庭没有进行查明某个事项的法定程序,请法庭予以订正。二、庭审调查阶段在这一阶段,法庭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是否是犯罪分子所为以及与定罪量刑的相关事实,而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指控犯罪、证明犯罪。其发言主要应针对下述状况;对于公诉人在讯问被告人案前或在讯问过程中,可依据被告人不同身份特征和悔罪的看法,对被告人进行政策法律教化。可视状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的内容和相关刑事法律政策表述。对于辩护人向被告人、证人发问时,对

21、其发问的方式和内容不当之处时公诉人时时提出反对看法。1、反对诱导性发问。可做如下表述:审判长,辩护人的发问对被告人(或证人)有诱导或示意语言,企图产生误导,请法庭制止;2、反对假设性发问,可作以下表述:审判长,辩护人的发问前提假设,违反了证据的客观性原则,请法庭制止或留意;3、反对推想性发问,可做如下表述,审判长,辩护人的发问意图使被告人或证人以推想或推断看法作为供、证词,而时常客观的陈述过去的客观事实,请法庭制止;4、反对模糊性发问,可作如下表述,审判长,辩护人的发问意思不明确,可能使被告人或证人产生误会,请法庭制止或留意;5、反对无关性发问,可作如下表诉:审判长辩护人的发问超出本案范围,请

22、法庭制止或留意。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公诉人存在疑问认为须要证人出庭作证时,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通知该证人接受质证。可作如下表述:审判长,公诉人对某某证言笔录的某某事项存在疑问,须要证人到庭供应证言和接受质证,请法庭允许。公诉人对证人供应虚假证言的,可作如下表述证人的证言不真实,请法庭不予接受。对于当事人、辩护人以及诉讼代理人当庭提出的新的证据,公诉人应适时提出质证后依据状况向法庭表明,可作如下表述:审判长,辩护人提出证据的方式不合法,请法庭不予采信。或:审判长,通过公诉人刚才的举证已充分证明辩护人提出的证据不真实,请法庭不予采信。当公诉人举证结束后,公诉人可就举证及质证的状况对证据状况发表

23、总结性看法,留意要依据证据被法庭采信的状况作相应的表述。三、法庭辩论阶段这一阶段,法庭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何罪,罪行轻重等问题进行全面论辩。而公诉人的主要职责就是对证据和案件状况发表看法,针对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看法进行答辩。当辩护人发表辩护看法后,公诉人可视辩护看法是否对公诉看法有异议或提出不同的观点的状况确定是否再发表看法,可作如下表述:审判长,鉴于双方的看法没有异议,公诉人不再发表看法。或者:审判长,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某某观点,公诉人提出异议,其理由是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公诉人发觉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调查时,可以建议法庭停止辩论,复原庭审调查。可作如下表述:审判长,

24、鉴于本案辩论中发觉新的事实建议法庭停止辩论,复原庭审调查。四、留意的问题针对法庭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怜悯况,公诉人要刚好反应,提出看法,而不要过于机械。当公诉人当庭用语的确欠妥或有失误而审判长予以提示或制止时,公诉人要限制心情,适时调整自己的发言的方式和内容。这即是对审判活动的敬重,也是维护公诉人形象和实现公诉效果的须要。才能保证审判程序的公正性,真正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公诉人法庭辩论开场白的语言技巧庭审活动中,公诉人无论是控告犯罪,还是宣扬法制,抑或主导庭审的节奏和方向,都是通过言语方式实现的。而公诉人开场白是否得体,干脆影响庭审的绽开和出庭公诉效果。特殊是庭审制度由纠问模式向同等辩论

25、模式转变后,法庭辩论日趋激烈,使公诉人开场白的语言技巧显得更为重要。一个奇妙开场,会帮助公诉人赢得先机,占取主动,进而实现公诉目的,否则就会陷入被动、尴尬境地。因此,能否敏捷运用开场白的语言技巧来卓有成效地支持公诉,往往成为公诉成败的关键。公诉人进行答辩的内容和形式千变万化,但开场白的语言技巧是有规律可循的。下面,笔者结合州院法庭论辩赛状况和司法实践谈几点体会。一、反对辩护看法时开场白的语言技巧案情困难时,辩护看法往往许多、很长,甚至论点或论据不明显,为使反对切中要害,公诉人在开场白中应首先将辩护看法高度概括,用一、两句话将要反对的辩护论点或论据表述清晰,以明确辩护人在辩什么,公诉人将要反对的

26、是什么。例如,“刚才辩护人的辩护看法主要是:被告人没有犯罪的主观恶意,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是向被害人借钱而不是抢钱,而且数额不大,不构成抢劫罪”。公诉人要力求语言精当,精确严谨,让各方诉讼主体和旁听群众明白无误。然后,客观、显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并加以充分论证。如,“公诉人对这一辩护看法不能同意,因为”。也可表述为“公诉人认为这一辩护观点不能成立,理由如下”。这里要用“不能同意”或“不能成立”,而不行用“是错误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在诡辩”等言语,切忌居高临下,滥加指责,甚至运用讽刺、挖苦,带有攻击性的语言。公诉人只有与辩护人以对话的姿态出现,同等相待,才能使辩护人在心理上更简单认同和接

27、受公诉观点,避开产生对立心情而出现个人之间的相互攻击,更好地引导庭审的顺当进行。二、发觉公诉看法或答辩有错漏,进行订正时开场白的语言技巧公诉看法或答辩中间或出现错误或遗漏,这很平常,也难以避开,此时,公诉人不必惊慌或束手无措,也不应束之高阁,关键是如何利用开场白去订正。在庭审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发觉公诉看法或答辩确有错漏,并必需更正、补充时,应视不同的状况运用不同的开场白。一是假如是自己发觉的,应当马上订正,开场白可以是:“公诉人对刚才发表的公诉看法中的问题,现再作如下说明”,这种“说明”,就是为了将错误的更正,将遗漏的补充;二是假如是经过法庭调查和出示有关证据以后发觉的,开场白则可改为:“

28、通过法庭调查和出示有关证据,现在,公诉人对以上公诉看法重申如下”,这种“重申”,既表示了对法庭的敬重,又借机更正公诉内容的错误;三是假如是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看法后发觉的,开场白应是:“刚才仔细听了辩护人的辩护看法,公诉人认为关于的辩护看法是可取的,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请法庭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酌情考虑”,确定辩护看法,就是对公诉看法的否定。这三种形式的开场白,其技巧在于,公诉人在没有干脆承认公诉看法错误或遗漏的状况下,不动声色地予以更正、补充,既体现出公诉人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执法精神,同时又维护了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和形象。三、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相互间订正错

29、漏时公诉人开场白的语言技巧重大、困难案件,或者有多名被告人、辩护人的案件,因为公诉任务繁重,往往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虽然,总的公诉看法是一样的,对辩护看法也进行了多种预料,但是,法庭论辩转瞬即变,没有时间去琢磨,公诉人打算再充分,也难免出现个体上的失误和疏漏。一旦发觉先发言的公诉人发表的公诉看法或答辩有误,应抢在辩护人发言之前马上订正,以免误导,产生歧义,或留下把柄,造成被动。这类开场白大致有两种:一是对有遗漏的补充,“现在,本公诉人对刚才公诉看法中的问题,进一步阐述如下”,用“进一步阐述”较为恰当,既确定同伴的公诉看法,又适时进行补充说明;二是对确有错误的部分加以更正,“对刚

30、才的公诉看法,本公诉人就问题重新发表公诉看法如下”,这里用“重新发表”,在对同伴发言中的错误内容进行否定的基础上,表述正确的公诉看法,又不刺激同伴。上述两种开场白,实行包蓄、委婉的方式弥补了公诉失误,同时又充分顾及到公诉人之间的团结和信任,形成默契,很好地维护国家公诉人的整体形象。四、依据案情,须要先辩以抢占先机,先发制人时,公诉人开场白的语言技巧公诉人须要先辩的问题经常是案件事实或证据的薄弱环节,或者是适用法律的争议之处。予以先辩不能简洁地理解为公诉人总要领先发表看法,而是审时度势,主动揭示、披露某些有针对性的问题,向法庭表示公诉人已留意到此问题,并有充分理由说明该事实成立,或法律依据无懈可

31、击之意,以免该问题由辩护人先提出后公诉人再作答辩,而产生强词夺理之嫌,或被牵着鼻子走。例如:在无干脆证据案件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就可以利用开场白开宗明义,先声夺人,“虽然本案没有被告人实施强奸行为的干脆证据,但上述大量间接证据相互佐证,已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足以证明被告人的强奸行为”,公诉人首先指明案件的证据特点和事实真象,以退为进,若辩护人再提出无干脆证据,或证明力弱等辩护看法时,就显得苍白无力,牵强附会了。五、运用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的感化式开场白时的语言技巧一般认为法庭辩论是特别肃穆的,公诉人形象也应当是肃穆仔细,假如掺杂过多的情感,会影响其肃穆性。其实不然,让情理融入法理之中,往往会

32、收到事半功倍的公诉效果。公诉人用发自内心的真挚感情和平实、恳切的话语去感化被告人,促其认罪服法,悔罪改造;去感染其亲人、辩护人,促其协作诉讼,起到缩小或消退对立心情作用,达到教化和感化目的。感化式开场白大多适应于青少年犯罪和过失犯罪的法庭辩论中,例如,“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他的犯罪,公诉人深感痛惜,同时,对其家长、亲人此刻的心情也深表理解。但法律是神圣的,不容亵渎,公诉人对合议庭量刑时应予考虑的情节,发表如下公诉看法”,又如,“虽然被告人并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事后也主动实行了补救措施,但过失损害同样是犯罪,必需依法惩处,否则,谁来抚慰受害者之灵?谁又来抚慰受害者父母

33、哀思的心灵?”一段情法交融的开场白,既体现出法律的威历和震慑力,又折射出公诉人铁面无情的背后,关切人、爱惜人的真情和诚意,从而增加公诉人的感染力、劝服力。六、辩护人运用偏激性言语或进行人身攻击时,公诉人开场白的语言技巧在法庭上,辩护人运用偏激性言语,或进行个人人身攻击的状况在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遇到这种特别状况,很多公诉人感到左右犯难,假如不回击,显得公诉人懦弱无力,好像心虚理屈;假如以牙还牙,势必闹得双方脸红颈项粗,有损公诉人文明形象,甚至引起法庭混乱。因此,这个时候公诉人发表开场白要非常慎重,首先克制心情,不要冲动,自始自终保持有理、有节、有力。例如,当辩护人说:“不知道公诉人一再否认辩护

34、看法用意何在,假如不懂法律,或者缺乏专业训练,倒是可以理解和谅解”。公诉人不妨镇静应答:“为什么否定,在答辩时已论述清晰,不必复述。至于公诉人的资格和素养,不属于法庭论辩范畴,假如辩护人有爱好,可以庭下告之。说到理解和谅解,公诉人不须要辩护人的理解和谅解”。这样的开场白,要庄重而不呆板,坚决而不生硬,做到娓娓道来,镇静自如,在温文尔雅中显示出公诉人的文明大度,又切中要害,掷地有声,使辩护人想发难也找不到噱头。七、辩护人在某一问题上纠缠不休时,公诉人开场白的语言技巧辩护人就某一问题反复要求公诉人答辩、纠缠不休的现象比较常见,其真正目的大多不是为了求证事实和证据,而是避实就虚,分散法庭留意力;或理

35、屈辞穷,死缠烂打;有的纯粹是为了哗众取宠。无论辩护人出于何种目的,公诉人均不宜简洁回绝,那样会给听众留下高傲、耍特权的不好印象,当然也不能不厌其烦地反复说明、劝服,影响庭审效率,甚至落入圈套。公诉人可以用极为简洁的几句话予以回答,“请法庭留意,关于问题,公诉人已答辩多次,既然辩护人如此关注,现作最终一次答辩”。这一开场白,一方面提示法庭,公诉人已做到了“仁至义尽”;另一方面表明,假如辩护人在此之后就该问题再要求公诉人答辩,明显是无理取闹了。以上七种公诉开场白,仅仅是具有代表性的几种形式,实践中还应依据详细案情和庭审状况,敏捷多变地选择开场的表明方式。开场白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门艺术,其语言技巧不

36、是一朝一夕就能驾驭的,公诉人若想驾驭这门艺术,就必需平常刻苦训练,仔细体会,多参与模拟论辩演习,并在庭审实践中不断总结阅历,吸取教训。只有这样,公诉人才能做到提纲挚领,妙语连珠,左右而逢源;才能以法庭为舞台,呈现当代公诉人的魅力和风采。浅谈公诉人的心理素养所谓心理素养,是指人的实力形成和发展所必需的心理方面的自然前提和主观可能性。公诉人的心理素养,是确定公诉人出庭实力和水平发挥的重要因素,是提高公诉案件质量的前提和保证。因此,仔细分析当前公诉人在出庭心理上尚存在的问题,找出缘由,进而实行必要的措施,培育和提高公诉人的心理素养,对于提高公诉人的出庭实力和公诉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当前公诉人存在的

37、不良心理现象及成因、消极、被动心理有的公诉人认为,经过侦查机关的侦查、批捕部门的把关、起诉阶段的审查等一系列活动,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已经属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分,开庭只是走过场,案件最终能否认定,完全取决于案中的证据,因而出庭时消极被动,甘当配角,表现在:()讯问没有章法,没有条理,漫不经心,抓不住关键问题;被告人当庭翻供时不能见机行事,抓住其冲突和漏洞,充分运用被告人原来的真实供述并结合相关证据,促其认罪服法。()示证没有安排,没有主次,杂乱无章,眉毛胡子一把抓,将全部的证据材料和盘托出,仅仅满意于出示了证据而不重视怎样出示证据。()质证没有针对性,不敢一语道破地指出哪些证据应予采信,哪些证据

38、因不具备合法性、客观性或相关性而不应采信。()论辩没有力度,不讲逻辑,三言两语,应付了事。造成这种现象的缘由,主要是长期以来的诉讼程序、诉讼原则、诉讼价值观、公诉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角色定位在公诉人的心中根深蒂固。长期的司法实践,又形成了集体探讨案件、内部层层报批、庭前与法官交换看法甚至政法委协调等一整套办案程序,即使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仍未能消退法官对案件“先定后审”的弊病。因此,庭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还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制约和影响公诉人新的诉讼观念、诉讼角度的建立,再加上改革的不彻底性,使公诉人自然而然地仍存在消极、被动心理。、畏难、怯庭心理所谓畏难怯庭心理,是指公诉人基于某种压力,不能适

39、应法庭环境,从而产生的一种不能恰当限制自己的心情和正常发挥自己水平的害怕畏惧心理。其主要的外在表现是:心情上局促担心,手足无措,窘迫汗颜;思维上出现短路,留意力不集中,反应迟缓;语言表述上词不达意,脉络不清,语无伦次。一般说来,在下列状况下,公诉人易产生畏怯心理:庭前打算工作未做好,心中无底;案情困难,争议较大;辩护人有肯定的知名度,辩护水平较高;案情重大,为领导层或社会瞩目;出席大型公开庭,旁听群众多,等等。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缘由,主要有:()自身综合素养不高,出庭阅历不足;()自我强化不够,过于夸大困难,缺乏自信;()责任感的负作用,不能将责任感转化为动力,反而背上包袱;()虚荣心作祟,怕

40、丢面子。、激愤、好胜心理激愤心理是一种剧烈的、短暂的、爆发式的心情状态,处于激愤状态下,人们相识外界事物的范围会缩小,限制自己的实力减弱,往往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这种现象多发生在被告人当庭翻供,羞辱、攻击公诉人,亵渎法庭,抗拒审判,或者辩护人有意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对公诉人进行人身攻击的状况下。激愤心理产生后有明显的外部表现,比如咬牙切齿,怒目圆睁,面红耳赤,甚至拍案而起,讲话声音提高,频率加快,滔滔不绝。公诉人产生激愤心理后的外在表现,在客观上对被告人拒不认罪的气焰有肯定的震慑作用,但其对公诉人形象所造成的破坏却是巨大的,况且,出庭公诉终归不是靠训斥和辱骂取胜,而是要讲事实,摆证据,讲法律,

41、以理以法服人。作为国家公诉人,其出庭支持公诉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职务行为,越是在这种状况下,公诉人越要镇静冷静,要通过对案情的精僻分析、对案件证据的综合运用、对法律全面精确的理解,并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来指控、证明和震慑犯罪,切岂以势压人、强词夺理和人身攻击。作为公诉人,要有勇于夺取成功的信念,但却应留意克服为了满意个人荣誉的心理需求而产生的好胜心理。好胜心理的主要表现是:热衷于表现自己的“才华”,一味地堆砌词藻却又言之无物,为了追求所谓的“法庭效果”而过分渲染,重形式而轻内容;听不进正确的辩护看法,不能合理纳言,不能容忍别人反对自己的观点。这样做有时会产生严峻的后果。如辩护人突然向法庭出示

42、新的证明材料,出现不利于指控的情形,此时公诉人就应见机行事,冷静、客观地分析形势,该申请延期审理的则要当机立断,而不应无视形势的改变,否则,就有可能导致案件被判无罪。对辩护人正确、合理的辩护看法,应实事求是地予以认可,这样才会树立公诉人客观公正的形象。二、强化角色意识,克服消极被动心理应当承认,庭审方式改革之前,公诉人在法庭上是配角,是消极被动的。案件在起诉时卷宗已送到法院,法官先阅卷再确定退查还是开庭审理,开庭前已确定了应如何判决,所以开庭成了走过场,成了不能不走的形式。公诉人在法庭上的任务只是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词,答辩可多可少,甚至不进行实质性答辩,不会对案件的最终判决产生任何影响。庭审

43、方式改革后,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法官在庭前只对案件进行程序性审查,检察机关只要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证据书目、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法院就必需确定开庭审理,承方法官因接触不到全部案卷材料,已难以在庭前对案件作出最终推断,庭审因此而具备了实质意义。()公诉人在法庭上全面担当了指控犯罪的举证责任,其中心任务就是充分运用事实、证据和法律揭露犯罪,证明犯罪。()公诉人的地位也发生了改变,不能再以检察机关的名义当庭行使监督权,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已变成庭后的活动,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地位趋于同等。有鉴于此,公诉人必需强化在法庭上指控、证明犯罪的角色意识。、树立主控意识庭审活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进行指

44、控起先,从而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并由公诉人首先讯问被告人和向法庭举证。在这个过程中,庭审的重点向公诉偏移,指控犯罪的诉讼职能使公诉人处于主控位置,公诉人在庭上的活动对庭审的推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讲,真正限制庭审进度的不是主审法官,而是公诉人。因此,公诉人应当在充分敬重主审法官的前提下,站在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高度,有意识地驾驭庭上的主动权,为胜诉创建有利的条件。、强化证据意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证人证言必需经过当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事实上,从该法第一一百零一零一五十五条、一一百零一零一五十六条、一一百零一零一五十七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全部据以定案的证据都要经过法庭质证。所以

45、,公诉人再也不能满意于案卷里有证据,假如这些证据未法庭质证的程序,就不能当然地对案件起到证明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公诉人出庭公诉胜利与否,真正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了实质意义。这就要求公诉人做到:()凡是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干脆影响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上出示。()举证要有安排,成体系。认定该犯罪事实的证据有哪些,熟轻熟重,谁先谁后,都要有安排、有步骤,做到脉络清楚,切岂杂乱无章。至于怎样排列证据,则要依据每个案件的特点做合理支配,还要针对庭上的详细状况做相应调整。()重视质证并驾驭质证的规律。从当前的出庭实践来看,辩护人因在庭前已熟识了公诉方的主要证据,因而在开庭时往往有备而来,抓住这些证据可能存在

46、的瑕疵,对其证明效力一一加以否定,而公诉人却不擅长对自己出示的证据绽开综合分析和论证,义正词严地表明应予采信的理由。对辩方出示的证明材料,公诉人往往不置可否,无法进行恰如其分的质疑。事实上,质证都是围围着证据的本质特征即合法性、客观性和相关性来进行的,驾驭了这一规律,就不会一谈质证就茫然不知所措。、增加抗辩意识抗辩式的庭审采纳控辩双方交叉讯(询)问、示证、质证的方式,相互对抗的气氛明显增加,庭审变得更加激烈、精彩。但目前,许多公诉人还未树立抗辩意识,关键时刻,未见公诉人有适当的对抗性反应。辩护人因其法律之外的约束较少,往往更加放得开,在庭上滔滔不绝,盛气凌人。相对而言,公诉人则顾虑较多,不敢与

47、辩护人进行针锋相对的交锋,显得英雄气短。当然,我们并不是仅仅为了增加庭审的可欣赏性而有意制造与辩护人的对抗心情,但刻意地回避冲突,一味地温文尔雅,并不意味着就会有好的出庭效果。适时出击,义正辞严,据理力争,不仅可以表现出国家公诉人的威历和正义,更能显示出公诉人惩恶扬善、维护法制的信念和决心。三、树立必胜信念,克服畏难怯庭心理作为公诉人,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勇于面对和克服各种困难,树立必胜的信念。这就要求公诉人必需注意自身综合素养的提高,进而不断强化自己的心理优势,为顺当地完成公诉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假如把公诉作为一种职业的话,那么它对于公诉人有着特别高的综

48、合素养要求,除了必需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外,它还要求公诉人有很高的业务素养。公诉人要通过长期的学习、实践、总结、积累,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针对公诉这一职业的特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的法律专业学问法律是公诉人活动的基本依据,因此法律学问是公诉人必需娴熟驾驭的基础学问。它又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要娴熟驾驭、精确理解法律条文,尤其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确定和补充规定、一些单行刑事法规及其它相关法律。()要了解和驾驭各种刑事司法说明和刑事政策规定。由于法律条文本身难以规定地更加具体详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产生理解和执行上的歧义,而“两高”的司法说明则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不行辩驳的法律效力,因此,公诉人应娴熟驾驭和运用。()要留意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素养,这是目前公诉人的一个弱项。作为一名专家型的公诉人,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是必不行少的,不了解法学理论动态,不能充分运用法学理论来阐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法律现象,就不是一名优秀的公诉人。、较强的综合分析推断实力有的公诉人不擅长对庭上出现的状况及辩护人的观点进行综合分析推断,并实行相应的对策,而是机械地、被动地应付,辩护人发表了几条辩护看法,公诉人就答几条,这完全没有必要。我们首先应当将辩护人的观点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综合分析、推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尔后分清主次,哪些是必需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