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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包 学 试 卷(A)学 年:学 期:年 级:专 业:学 习 形 式:层 次:(本 试 题 满 分 100分,时 间 90分 钟)一、单 项 选 择 题(本 题 型 共 10小 题,每 小 题 2 分,共 2 0分。每 小 题 只 有 一 个 正 确 答 案,请 从 备 选 答 案 中 选 出 一 个 你 认 为 正 确 的 答 案,写 在 每 小 题 后 的 括 号 中。)1.审 计 产 生 的 客 观 基 础 是().A.私 有 制 B.财 产 所 有 权 与 经 营 权 的 分 离 C,股 份 制 D.理 性 人 2.函 询 法 是 通 过 向 有 关
2、单 位 发 函 了 解 情 况 取 得 证 据 的 一 种 方 法,这 种 方 法 一 般 用 于()的 查 证。A.无 形 资 产 B.固 定 资 产 C.往 来 款 项 D.流 动 资 产 3.注 册 会 计 师 在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时,应 当 获 取 充 分、()的 审 计 证 据。A.具 体 B.经 济 C.适 当 D.独 立 4.注 册 会 计 师 需 要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的 数 量 受 错 报 风 险 的 影 响。下 列 表 述 正 确 的 是()OA.评 估 的 错 报 风 险 越 高,则 可 接 受 的 检 查 风 险 越 低,需 要 的 审 计 证 据 可
3、 能 越 多 B.评 估 的 错 报 风 险 越 高,则 可 接 受 的 检 查 风 险 越 高,需 要 的 审 计 证 据 可 能 越 少 C.评 估 的 错 报 风 险 越 低,则 可 接 受 的 检 查 风 险 越 低,需 要 的 审 计 证 据 可 能 越 少 D.评 估 的 错 报 风 险 越 低,则 可 接 受 的 检 查 风 险 越 高,需 要 的 审 计 证 据 可 能 越 多 5.下 列 关 于 统 计 抽 样 说 法 正 确 的 是()。A.统 计 抽 样 取 得 的 证 据 证 明 力 更 强 B,可 以 定 量 控 制 抽 样 风 险 C.统 计 抽 样 不 需 要 职
4、 业 判 断 D.统 计 抽 样 不 存 在 非 抽 样 风 险 6.下 列 证 据 中,属 于 内 部 证 据 的 是()。A.银 行 对 账 单 B.出 库 单 C.保 险 单 D.销 售 发 票 7.如 果 将 与 存 货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评 估 为 高 风 险,注 册 会 计 师 可 能().A.增 加 测 试 与 存 货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的 范 围 B.要 求 该 公 司 在 期 末 进 行 盘 点 C.检 查 购 货、生 产、销 售 的 记 录 和 凭 证,以 确 定 期 末 存 货 余 额 D.在 期 末 前 或 后 实 施 存 货 监 盘 程 序,并 测
5、 试 盘 点 日 至 期 末 发 生 的 存 货 交 易 8.对 企 业 接 受 捐 赠 的 审 查,注 册 会 计 师 应 重 点 查 阅()总 账 及 其 明 细 账。A.实 收 资 本 B.资 本 公 积 C.盈 余 公 积 D.营 业 外 收 入 9.如 果 通 过 监 盘 发 现 被 审 计 单 位 存 货 账 面 记 录 与 经 监 盘 确 认 的 存 货 发 生 重 大 差 异,注 册 会 计 师 采 用 的 程 序 可 能 无 效 的 是()。A.提 请 被 审 计 单 位 对 已 确 认 的 差 异 进 行 调 整 B.进 一 步 执 行 审 计 程 序,查 明 差 异 原
6、因 C.如 果 被 审 计 单 位 不 采 纳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调 整 意 见,应 根 据 其 重 要 程 序 确 定 是 否 在 审 计 报 告 中 予 以 反 映 D.对 存 货 进 行 分 析 程 序,确 认 差 异 的 真 实 性10.销 售 与 循 环 业 务 的 起 点 是()OA.顾 客 提 出 订 单 要 求 B.向 顾 客 提 供 商 品 或 劳 务 C.提 出 请 购 申 请 D.开 具 发 票 二、多 项 选 择 题(本 题 型 共 10小 题,每 小 题 2 分,共 2 0分。每 小 题 均 有 多 个 正 确 答 案,请 从 备 选 答 案 中 选 出 你 认
7、 为 正 确 的 答 案,写 在 每 小 题 后 的 括 号 中。不 答、错 答 均 不 得 分,漏 答 得 1分。)1.以 下 项 目 中,属 于 审 计 关 系 人 的 有().A.审 计 主 体 B.被 审 计 单 位 C.审 计 委 托 人 或 授 权 人 D.审 计 准 则 2.错 误 是 指 被 审 计 单 位 财 务 报 表 中 存 在 非 故 意 的 错 报 或 漏 报,下 列 属 于 错 误 的 是()oA.原 始 数 据 和 会 计 记 录 的 抄 写、计 算 错 误 B.虚 假 交 易 或 事 项 的 记 录 c.对 事 实 的 疏 忽 和 误 解 D.对 会 计 政 策
8、 的 滥 用 3,下 列 应 当 进 行 职 务 分 离 的 是()OA.经 济 业 务 的 授 权 批 准 与 执 行 B.经 济 业 务 的 执 行 与 记 录 C.财 产 物 资 的 保 管 与 记 录 职 务 I),记 录 明 细 账 与 日 记 账 4.注 册 会 计 师 在 采 用 选 取 特 定 项 目 进 行 测 试 的 方 法 时,考 虑 选 取 的 项 目 可 能 包 括()oA.大 额 或 关 键 项 目 B.超 过 某 一 金 额 的 全 部 项 目 C,被 用 于 获 取 某 些 信 息 的 项 目 D.被 用 于 测 试 控 制 活 动 的 项 目 5.审 计 证
9、据 的 适 当 性 是 指()oA.足 够 性 B.充 分 性 6.应 付 账 款 一 般 不 需 要 函 证,但 出 现 序。A.应 付 账 款 存 在 借 方 余 额 C.某 应 付 账 款 的 明 细 账 户 金 额 较 大 7.影 响 审 计 效 果 的 抽 样 风 险 包 括(A.对 内 部 控 制 信 赖 过 度 风 险 C.误 拒 风 险 C.相 关 性 D.可 靠 性()时,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实 施 函 证 程 B.控 制 风 险 较 高 D.被 审 计 单 位 处 于 经 济 困 难 阶 段)-B.对 内 部 控 制 信 赖 不 足 风 险 D.误 受 风 险 8.L
10、注 册 会 计 师 计 划 测 试 M 公 司 2006年 度 营 业 收 入 的 完 整 性。以 下 各 项 审 计 程 序 中,可 实 现 上 述 审 计 目 标 的 是()。A.抽 取 2006年 开 具 的 销 售 发 票,检 查 相 应 的 发 运 单 和 赈 簿 记 录 B.抽 取 2006年 的 发 运 单,检 查 相 应 的 销 售 发 票 和 账 簿 记 录 C.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明 细 账 中 抽 取 业 务,检 查 相 应 的 记 账 凭 证、发 运 单 和 销 售 发 票 D.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明 细 账 中 抽 取 2007年 1月 1 日-1 0
11、 日 的 明 细 记 录,检 查 相 应 的 记 账 凭 证、发 运 单 和 销 售 发 票 9.下 列 项 目,属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业 务 范 围 的 有()A.财 务 报 表 审 计 B.财 务 报 表 审 阅 C.税 务 代 理 D.会 计 咨 询 10.注 册 会 计 师 在 检 查 被 审 计 单 位 已 经 发 生 的 采 购 交 易 是 否 都 入 账 时 常 用 的 控 制 测 试 有()。A.检 查 订 货 单 连 续 编 号 的 完 整 性 B.检 查 卖 方 发 票 连 续 编 号 的 完 整 性 C.检 查 验 收 单 连 续 编 号 的 完 整 性 D.检 查
12、 注 销 凭 证 的 标 记三、判 断 题(本 题 型 共 10小 题,每 小 题 2 分,共 20分。正 确 的,请 在 小 题 前 的 括 号 中 打“V”,错 误 的,请 在 小 题 前 的 括 号 中 打“x”。)()1.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了 解 可 以 代 替 对 控 制 运 行 有 效 性 的 测 试。()2.审 查 企 业 财 务 报 表、出 具 审 计 报 告 是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法 定 业 务,非 注 册 会 计 师 不 得 承 办。()3.如 果 注 册 会 计 师 不 打 算 依 赖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内 部 控 制,则 无 须 对
13、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了 解。()4.审 计 重 要 性 水 平 越 高,所 需 的 审 计 证 据 越 少。()5.在 审 计 过 程 中,被 审 计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中,尚 未 更 正 错 报 的 汇 总 数 低 于 判 断 的 重 要 性 水 平,则 该 财 务 报 表 不 能 接 受。()6.将 2009年 的 销 售 收 入 提 前 到 2008年 入 账,违 反 了 交 易 和 事 项 的 完 整 性 目 标。()7.审 计 证 据 的 适 当 性 是 审 计 证 据 质 量 的 衡 量。()8.注 册 会 计 师 对 被 审 计 单 位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法
14、 性、公 允 性 承 担 审 计 责 任。()9.审 计 业 务 约 定 书 不 具 有 法 律 效 力。()1 0.识 别 被 审 计 单 位 及 其 环 境 在 各 方 面 与 以 前 期 间 相 比 发 生 的 重 大 变 化,对 于 充 分 了 解 被 审 计 单 位 及 其 环 境、识 别 和 评 估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都 是 重 要 的。四、简 答 题(本 题 型 共 4小 题,每 题 10分,共 40分)L 简 述 可 能 损 害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注 册 会 计 师 独 立 性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情 形。2.简 述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的 作 用。4.
15、注 册 会 计 师 增 加 审 计 程 序 提 高 审 计 程 序 不 可 预 见 性 的 的 常 用 方 法 有 哪 些?3.简 述 注 册 会 计 师 在 考 虑 是 否 在 期 中 实 施 实 质 性 程 序 时 应 考 虑 的 因 素。审 计 学 课 程 期 末 考 试 试 卷(A)卷 答 案 函 授 站 点:年 级、专 业:一 层 次:学 号:姓 名:一 分 数:一、单 选 题(每 小 题 2 分,共 计 2 0分。)1-5 BCCAB 6-10 BBBDA二、多 选 题(每 空 2 分,共 计 2 0分。)1 ABC 2 AC 3 ABC 4 ABCD 5 CD 6 BCD 7 A
16、D 8 ABD 9 ABCD 10 ABC三、简 答 题(每 题 2 0分,共 计 2 0分。)1-5 x v x v x 6-10 x v x x V三、简 答 题(每 题 10分,共 计 4 0分。)1.(1)与 鉴 证 客 户 存 在 专 业 收 费 以 外 的 直 接 经 济 利 益 或 重 大 的 间 接 经 济 利 益;(2)收 费 主 要 来 源 于 某 一 鉴 证 客 户;(3)过 分 担 心 失 去 某 项 业 务;(4)与 鉴 证 客 户 存 在 密 切 的 经 营 关 系;(5)对 鉴 证 业 务 采 取 或 有 收 费 的 方 式;(6)可 能 与 鉴 证 客 户 发
17、生 雇 佣 关 系。2.(1)提 供 充 分、适 当 的 记 录,作 为 审 计 报 告 的 基 础。(2)是 解 脱 或 减 轻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审 计 责 任,评 价 或 考 核 其 专 业 能 力 与 工 作 业 绩 的 依 据。(3)作 为 审 计 质 量 控 制 与 质 量 检 查 的 重 要 手 段。(4)对 今 后 审 计 业 务 具 有 参 考 价 值。3.针 对 剩 余 期 间,能 否 通 过 实 施 实 质 性 程 序 或 将 实 质 性 程 序 与 控 制 测 试 相 结 合,降 低 期 末 存 在 错 报 而 未 被 发 现 的 风 险。注 册 会 计 师 在
18、考 虑 是 否 在 期 中 实 施 实 质 性 程 序 时 应 考 虑 以 下 因 素:(1)控 制 环 境 和 其 他 相 关 的 控 制。(2)实 施 审 计 程 序 所 需 信 息 在 期 中 之 后 的 可 获 得 性。(3)实 质 性 程 序 的 目 标。(4)评 估 的 重 大 错 报 风 险。(5)各 类 交 易 或 账 户 余 额 以 及 相 关 认 定 的 性 质。4.(1)对 某 些 以 前 未 测 试 的 低 于 设 定 的 重 要 性 水 平 或 风 险 较 小 的 账 户 余 额 和 认 定 实 施 实 质 性 程 序;(2)调 整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的 时 间
19、,使 其 超 出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预 期;(3)采 取 不 同 的 审 计 抽 样 方 法,使 当 年 抽 取 的 测 试 样 本 与 以 前 有 所 不 同;(4)选 取 不 同 的 地 点 实 施 审 计 程 序,或 预 先 不 告 知 被 审 计 单 位 所 选 定 的 测 试 地 点。一、单 选 题(所 有 章 节)1.下 列 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起 源 和 发 展 的 说 法 中,不 正 确 的 是()。A.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起 源 与 企 业 的 所 有 权 和 经 营 权 的 分 离,是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产 物
20、 B.18世 纪,英 国 出 现 了 第 一 批 以 查 账 为 职 业 的 独 立 会 计 师,审 计 的 重 点 是 查 错 防 弊,检 查 结 果 向 企 业 主 报 告 C.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起 源 于 市 场 经 济,是 资 本 主 义 的 产 物 D.16世 纪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审 计 目 标 是 熟 悉 会 计 专 业 的 第 三 方,对 合 伙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鉴 证,保 护 企 业 资 产 的 安 全 和 完 整 答 案:C知 识 点:第 1章 难 度:1解 析: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的 起 源 与 企 业 的 所 有 权
21、和 经 营 权 的 分 离,是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产 物,选 项 C 错 误,选 项 A 正 确。2.甲 公 司 相 信 某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北 京 分 支 机 构 出 具 的 关 于 乙 公 司 的 验 资 报 告,和 乙 公 司 交 易 过 程 中 发 现 乙 公 司 的 出 资 此 时 并 没 有 到 位,导 致 销 售 给 乙 公 司 的 货 款 无 法 收 回。甲 公 司 拟 将 该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的 会 计 事 务 所 的 北 京 分 支 机 构 告 上 法 庭,甲 公 司 的 辩 护 律 师 的 下 列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是(
22、)。A.应 当 由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赔 偿 所 有 损 失 B.人 民 法 院 可 以 将 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列 为 共 同 被 告 参 加 诉 讼 C.如 果 只 对 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北 京 分 支 机 构 提 起 诉 讼,人 民 法 院 可 以 将 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列 为 第 三 人 参 加 诉 讼 D.人 民 法 院 可 以 将 虚 假 出 资 或 出 资 不 实、抽 逃 出 资 的 出 资 人 列 为 共 同 被 告 参 加 诉 讼 答 案:B知 识 点:第 3章 难 度:2解 析:如 果 是 因 为 过 失 出 具 的 不 实 报 告,那
23、 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承 担 补 充 赔 偿 责 任,不 用 承 担 所 有 责 任;如 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能 够 证 明 存 在 免 责 事 由 的,不 用 承 担 责 任,选 项 A 错 误。利 害 关 系 人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分 支 机 构 提 起 诉 讼 的,人 民 法 院 可 以 将 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到 为 共 同 被 告 参 加 诉 讼,选 项 C 错 误。瑕 疵 出 资 人 列 为 第 三 人 参 加 诉 讼,选 项 D 错 误。3.注 册 会 计 师 在 审 计 业 务 活 动 中 明 知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财 务 会 计 处
24、 理 会 直 接 损 害 利 害 关 系 人 的 利 益,而 予 以 隐 瞒 或 作 不 实 报 告,应 当 认 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A.与 被 审 计 单 位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B.存 在 过 失,承 担 过 失 赔 偿 责 任 C.在 被 审 计 单 位 之 前 赔 偿 利 害 关 系 人 D.独 自 赔 偿 利 害 关 系 人 答 案:A知 识 点:第 3章 难 度:1解 析:这 种 情 形 属 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的 情 形。4.会 计 事 务 所 在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时,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交 与 该 案
25、件 相 关 的 证 明 文 件 有()。A.执 业 准 则、规 则 B.审 计 工 作 底 稿 C.其 他 不 相 关 客 户 的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D.业 务 约 定 书 答 案:ABD知 识 点:第 3章 难 度:1解 析: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在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时,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交 与 该 案 件 相 关 的 执 业 准 则、规 则 以 及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等,审 计 工 作 底 稿 包 括 业 务 约 定 书。5.以 下 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职 业 怀 疑 态 度 的 说 法 中,错 误 的 是()oA.注 册 会 计 师
26、 获 得 了 管 理 层 声 明,没 有 对 重 要 应 收 账 款 进 行 函 证 便 得 出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存 在 的 结 论 B.注 册 会 计 师 在 整 个 审 计 过 程 中 都 要 保 持 职 业 怀 疑 C.注 册 会 计 师 要 对 存 在 相 互 矛 盾 审 计 证 据 的 情 形 保 持 警 觉 D.注 册 会 计 师 认 为 管 理 层 是 诚 实、正 直 的,但 也 不 能 降 低 保 持 职 业 怀 疑 的 要 求 答 案:A知 识 点:第 4 章 难 度:1解 析:选 项 A注 册 会 计 师 不 应 使 用 管 理 层 声 明 代 替 应 当 获 取
27、的 充 分、适 当 的 设 计 证 据,所 以 仍 然 要 对 重 要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进 行 函 证。6.下 列 认 定 仅 仅 与 列 报 和 披 露 相 关 的 认 定 是()。A.存 在 B.准 确 性 C.截 止 D.分 类 和 可 理 解 性 答 案:D知 识 点:第 4 章 难 度:1解 析:选 项 D 是 仅 仅 与 列 报 和 披 露 相 关 的 认 定。7.注 册 会 计 师 通 过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这 一 审 计 程 序,最 可 能 证 实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应 收 账 款 项 目 的()认 定。C.存 在 B.完 整 性 C.准
28、 确 性 D.计 价 和 分 摊 答 案:D知 识 点:第 4 章 难 度:1解 析:对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析,最 可 能 证 实 的 是 应 收 账 款 的 计 价 和 分 摊 认 定,选 项 C 是 与 各 类 交 易 和 事 项 有 关 的 认 定。8.ABC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承 接 了 乙 上 市 公 司 的 2011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工 作,A 注 册 会 计 师 作 为 项 目 合 伙 人 正 在 和 乙 上 市 公 司 的 管 理 层 就 审 计 业 务 约 定 书 沟 通。A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下 列 说 法,正 确 的 是()。A.审
29、计 准 则 是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财 务 报 表 的 标 准 B.管 理 层 已 认 可 并 理 解 其 承 担 的 责 任 是 注 册 会 计 师 进 行 审 计 的 目 标 C.注 册 会 计 师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和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内 部 控 制 承 担 责 任 D.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当 要 求 管 理 层 就 其 对 财 务 报 告 责 任 提 供 书 面 声 明 答 案:D知 识 点:第 5章 难 度:2解 析:依 据 审 计 准 则,适 用 的 财 务 报 告 编 制 基 础 为 注 册 会 计 师 提 供 了 用 以 审 计 财 务 报 表
30、 的 标 准,选 项 A错 误;按 照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前 提 是 管 理 层 已 认 可 并 理 解 其 承 担 的 责 任,选 项 B 错 误;注 册 会 计 师 不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或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承 担 责 任,选 项 C 错 误。9.如 果 是 连 续 审 计 业 务,在 下 列 情 况 下,可 能 需 要 注 册 会 计 师 提 醒 被 审 计 单 位 管 理 层 关 注 或 修 改 现 有 业 务 约 定 条 款 的 是()。A.注 册 会 计 师 对 上 期 财 务 报 表 出 具 了
31、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B.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内 部 做 了 重 大 调 整 C.被 审 计 单 位 对 上 期 财 务 报 表 作 出 重 述 D.被 审 计 单 位 所 有 权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答 案 D知 识 点:第 5章 难 度:1解 析:对 于 连 续 审 计,下 列 因 素 可 能 导 致 注 册 会 计 师 修 改 审 计 业 务 约 定 条 款 或 提 醒 被 审 计 单 位 注 意 现 有 的 业 务 约 定 条 款:(1)有 迹 象 表 明 被 审 计 单 位 误 解 审 计 目 标 和 范 围;(2)需 要 修 改 约 定 条 款 或 增 加 特 别 条
32、 款;(3)被 审 计 单 位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期 发 生 变 动;(4)被 审 计 单 位 所 有 权 发 生 重 大 变 动;(选 项 D)(5)被 审 计 单 位 业 务 的 性 质 或 规 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6)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发 生 变 化;(7)编 制 财 务 报 表 采 用 的 财 务 报 告 编 制 基 础 发 生 变 更;(8)其 他 报 告 要 求 发 生 变 化。10.在 完 成 审 计 业 务 前,如 果 被 审 计 单 位 将 审 计 业 务 变 更 为 保 证 程 度 较 低 的 鉴 证 业 务,注 册 会 计 师 认 为 合 理
33、 的 理 由 是()oA.被 审 计 单 位 限 制 注 册 会 计 师 接 触 审 计 所 需 资 料 B.被 审 计 单 位 限 制 注 册 会 计 师 接 触 相 关 人 员 C.被 审 计 单 位 提 出 大 幅 度 削 减 审 计 费 用 D.被 审 计 单 位 对 原 来 要 求 的 审 计 业 务 的 性 质 存 在 误 解,要 求 变 更 为 财 务 报 表 审 阅 业 务 答 案:D知 识 点:第 5章 难 度:1解 析:下 列 原 因 可 能 导 致 被 审 计 单 位 要 求 变 更 业 务,如:(D 环 境 变 化 对 审 计 服 务 的 需 求 产 生 影 响;(2)
34、对 原 来 要 求 的 审 计 业 务 的 性 质 存 在 误 解;(3)无 论 是 管 理 层 施 加 的 还 是 其 他 情 况 引 起 的 审 计 范 围 受 到 限 制。上 述 第(D 和 第(2)项 通 常 被 认 为 是 变 更 业 务 的 合 理 理 由。前 三 个 选 项 都 不 是 变 更 业 务 的 合 理 理 由,选 项 D 是 合 理 理 由。11.注 册 会 计 师 取 得 的 审 计 证 据 中,属 于 会 计 记 录 以 外 的 信 息 的 是()。A.支 票 存 根B.合 同 记 录 C,银 行 存 款 单 D.注 册 会 计 师 编 制 的 分 析 表 答 案
35、:D知 识 点:第 6章 难 度:1解 析:选 项 ABC属 于 会 计 记 录 含 有 的 信 息。12.在 细 节 测 试 抽 样 过 程 中,注 册 会 计 师 要 特 别 注 意 的 风 险 是()。A.误 拒 风 险 B.误 受 风 险 C 信 赖 不 足 风 险 D.信 赖 过 度 风 险 答 案:B知 识 点:第 7章 难 度:2解 析:细 节 测 试 中 的 抽 样 风 险 包 括 误 受 风 险 和 误 拒 风 险,其 中 误 受 风 险 影 响 审 计 效 果,误 拒 风 险 影 响 的 是 审 计 效 率,所 以 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当 更 关 注 误 受 风 险。1
36、3.运 用 属 性 抽 样 的 原 理 对 货 币 金 额 得 出 结 论 的 抽 样 方 法 是()。A.属 性 抽 样 B.传 统 变 量 抽 样 C.非 统 计 抽 样 D.PPS抽 样 答 案:D知 识 点:第 7章 难 度:2解 析:PPS抽 样 也 叫 概 率 比 例 规 模 抽 样,它 是 运 用 属 性 抽 样 的 原 理 得 出 以 金 额 表 示 的 结 论。14.注 册 会 计 师 了 解 被 审 计 单 位 及 其 环 境 时,既 与 外 部 因 素 有 关、又 与 内 部 因 素 有 关 的 是()。A.行 业 状 况、法 律 与 监 管 环 境 及 其 他 外 部
37、因 素 B.被 审 计 单 位 的 性 质、目 标、战 略 及 经 营 风 险 C.被 审 计 单 位 财 务 业 绩 的 衡 量 与 评 价 D.被 审 计 单 位 内 部 控 制 和 对 会 计 政 策 的 选 择 和 运 用答 案:C知 识 点:第 8章 难 度:2解 析:选 项 A 是 属 于 外 部 因 素,选 项 BD是 内 部 因 素。15.以 下 关 于 了 解 被 审 计 单 位 内 部 控 制 的 说 法 中,不 正 确 的 是()。A.注 册 会 计 师 需 要 了 解 和 评 价 的 内 部 控 制 只 是 与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有 关 的 内 部 控 制,并 非
38、 被 审 计 单 位 所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B.除 非 存 在 某 些 可 以 使 控 制 得 到 一 贯 运 行 的 自 动 化 控 制,否 则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控 制 的 了 解 不 足 以 测 试 控 制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C.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内 部 控 制 了 解 的 深 度 包 括 评 价 控 制 的 设 计,并 确 定 其 是 否 得 到 执 行,包 括 对 控 制 是 否 得 到 一 贯 执 行 的 测 试 D.询 问 本 身 不 足 以 评 价 控 制 的 设 计 及 确 定 其 是 否 得 到 执 行,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将 询 问 与 其 他
39、 风 险 评 估 程 序 结 合 使 用 答 案:C知 识 点:第 8章 难 度:2解 析:选 项 C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内 部 控 制 了 解 的 深 度 包 括 评 价 控 制 的 设 计,并 确 定 其 是 否 得 到 执 行,不 包 括 对 控 制 是 否 得 到 一 贯 执 行 的 测 试。16.下 列 各 项 中,与 被 审 计 单 位 财 务 报 表 层 次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评 估 最 相 关 的 是()。A.被 审 计 单 位 控 制 环 境 薄 弱 B.被 审 计 单 位 持 有 大 量 高 价 值 且 易 被 盗 窃 的 原 材 料 C.被 审 计 单 位 的
40、 现 金 管 理 混 乱 D,被 审 计 单 位 存 在 关 联 方 交 易 答 案:A知 识 点:第 8章 难 度:1解 析:薄 弱 的 控 制 环 境 带 来 的 风 险 可 能 对 财 务 报 表 产 生 广 泛 影 响,难 以 限 于 某 类 交 易、账 户 余 额 和 披 露,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当 采 取 总 体 应 对 措 施。17.甲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承 接 了 A 上 市 公 司 2011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业 务,W 注 册 会 计 师 是 项 目 合 伙 人。2012年 2 月 24日,审 计 项 目 组 完 成 了 审 计 外 勤 工 作,W 注
41、 册 会 计 师 正 在 编 制 试 算 平 衡 表。W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下 列 做 法 中,不 正 确 的 是()oA.试 算 平 衡 表 中 的“期 末 未 审 数”歹(应 根 据 被 审 计 单 位 提 供 的 未 审 计 财 务 报 表 填 列 B.试 算 平 衡 表 中 的“账 项 调 整”和“调 整 金 额”歹(应 根 据 注 册 会 计 师 建 议 调 整 的 不 符 事 项 填 列 C.试 算 平 衡 表 中 的“重 分 类 调 整”歹 IJ,应 根 据 经 被 审 计 单 位 同 意 的“重 分 类 调 整 分 录 汇 总 表”填 列 D.试 算 平 衡 表 中 的“
42、审 计 前 金 额”歹(应 根 据 被 审 计 单 位 提 供 的 未 审 计 财 务 报 表 填 列 答 案:B知 识 点:第 9 章 难 度:3解 析:试 算 平 衡 表 中 的“账 项 调 整”和“调 整 金 额”歹 U,应 根 据 经 被 审 计 单 位 同 意 的“账 项 调 整 分 录 汇 总 表”填 列,选 项 B 错 误。18.以 下 属 于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是()。A.带 其 他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B.带 其 他 报 告 责 任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C.带 强 调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43、 的 审 计 报 告 D.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答 案:B知 识 点:第 10章 难 度:2解 析: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是 指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以 外 的 其 他 审 计 报 告,包 括 带 强 调 事 项 段 或 其 他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和 非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非 无 保 留 意 见 包 括 保 留 意 见、否 定 意 见 和 无 法 表 示 意 见。包 含 其 他 报 告 责 任 段,但 不 含 有 强 调 事 项 段 或 其 他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被 视 为
44、 标 准 审 计 报 告。19.A B C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接 受 委 托 对 戊 公 司 2011年 度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审 计,2012年 2 月 5 日 外 勤 工 作 结 束,项 目 合 伙 人 将 审 计 报 告 草 稿 和 已 审 计 财 务 报 表 草 稿 提 交 戊 公 司 管 理 层,2 月 6 日 戊 公 司 管 理 层 批 准 并 签 署 已 审 计 财 务 报 表,2 月 7 日 呈 送 中 国 证 监 会 2 月 S5日 在 相 关 媒 体 披 露 该 审 计 报 告。该 业 务 中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署 审 计 报 告 的 日 期 是()。A.
45、2月 5 日 B.2月 6 日 C.2月 7 日 D.2月 8 日答 案:B知 识 点:第 10章 难 度:3解 析:注 册 会 计 师 签 署 审 计 报 告 的 日 期 通 常 与 管 理 层 签 署 已 审 计 财 务 报 表 的 日 期 为 同 一 天,或 晚 于 管 理 层 签 署 已 审 计 财 务 报 表 的 日 期。20.ABC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针 对 甲 公 司 2011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实 施 审 计,确 定 的 财 务 报 表 层 次 的 重 要 性 水 平 为 100万 元,汇 总 的 管 理 层 未 更 正 错 报 为 高 估 资 产 120万 元,高 估
46、 负 债 150万 元,针 对 该 种 情 况,注 册 会 计 师 应 当 出 具 审 计 报 告 意 见 的 类 型 是()。A.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B.保 留 意 见 C.否 定 意 见 D.无 法 表 示 意 见 答 案:B知 识 点:第 10章 难 度:2解 析:对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错 报 均 超 过 了 财 务 报 表 层 次 的 重 要 性 水 平 重 大 但 不 具 有 广 泛 性,所 以 应 当 出 具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二、判 断 题(所 有 章 节)1.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47、的 规 定,合 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全 部 资 产 对 其 债 务 承 担 责 任,不 足 部 分 由 当 事 合 伙 人 承 担 无 限 责 任。()A.正 确 B.错 误 答 案:B知 识 点:第 2 章 难 度:2解 析: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合 伙 设 立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债 务,由 合 伙 人 按 照 出 资 比 例 或 者 协 议 的 约 定,以 各 自 的 财 产 承 担 责 任。合 伙 人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债 务 承 担 连 带 责 任。2.有 限 责 任 合 伙 会
48、计 师 事 务 所 最 明 显 的 特 征 是 所 有 的 合 伙 人 只 需 承 担 有 限 责 任。()A.正 确 B.错 误 答 案:B知 识 点:第 2 章 难 度:2解 析:在 有 限 责 任 合 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无 过 失 的 合 伙 人 对 于 其 他 合 伙 人 的 过 失 或 不 当 执 业 行 为 以 自 己 在 事 务 所 的 财 产 为 限 承 担 责 任,不 承 担 无 限 责 任,除 非 该 合 伙 人 参 与 了 过 失 或 不 当 执 业 行 为;有 过 失 的 合 伙 人 要 承 担 无 限 责 任。3.在 允 许 做 广 告 的 国 家 执
49、行 业 务 的 注 册 会 计 师,在 其 本 国 不 能 对 其 能 力 进 行 广 告 宣 传,因 此 他 只 好 在 允 许 做 广 告 的 国 家 通 过 出 版 的 报 纸 或 杂 志 做 广 告 扩 大 业 务 量。()A.正 确 B.错 误 答 案:B知 识 点:第 3 章 难 度:2解 析:跨 国 执 行 业 务 时,在 禁 止 做 广 告 的 国 家 执 行 业 务 的 注 册 会 计 师,不 应 该 在 允 许 做 广 告 的 国 家 通 过 出 版 或 散 发 的 报 纸 或 杂 志 做 广 告 来 谋 求 优 势。4.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应 当 每 年 至 少 一
50、次 向 执 业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获 取 其 遵 守 独 立 性 政 策 和 程 序 的 书 面 确 认 函。()A.正 确 B.错 误 答 案:B知 识 点:第 3 章 难 度:1解 析: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应 当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向 所 有 受 独 立 性 要 求 约 束 的 人 员 获 取 其 遵 守 独 立 性 政 策 和 程 序 的 书 面 确 认 函。5.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应 当 按 照 我 国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对 所 有 的 上 市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审 计,定 期 轮 换 项 目 负 责 人。()A.正 确 B.错 误 答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