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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人员制度15篇【第1篇】医院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为保证企业经营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确保药品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的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责,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药店应保持营业环境的干净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货架及所陈列的物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营业场所干净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药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店内。个人生活用品
2、应统一集中存放在专门位置,不得放入药品柜台货架中。 上岗人员这装整齐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应修剪整齐,每年应进行一次全员健康体检,药品验收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有传染病精神病和皮肤病的员工应调离工作岗位。 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体检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替检行为。 【第2篇】某学校饭堂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学校饭堂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
3、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均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和消毒药水浸泡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
4、产无关的场所;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穿拖鞋,不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加强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 【第3篇】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
5、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 4、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5、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制度考核之中。 6、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7、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9、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4篇】后勤餐厅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知识培训健
6、康检查制度 后勤集团餐厅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知识培训、健康检查制度 对从业人员进行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搞好高校饮食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必须纳入制度化管理。 一、培训教材。培训采用的教材主要有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管理办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西北大学饮食服务中心职工培训教材、职业道德教育等。 二、参加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法和卫生知识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取得由卫生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餐厅每月组织员工学习一次,全年十次,结合餐厅实际工作、季节、媒体餐饮信息等,学习有关卫生知识,并做好记录,年终由中心检查
7、,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项目。 四、新录用的临时工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由餐厅负责岗前卫生知识培训,使其懂得卫生知识的重要性和如何遵守各项卫生、操作制度后方可上岗。 五、结合高校餐饮工作的特点,中心每年春、秋(寒、暑假开学后)两季各举办一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测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者,辞退或解聘。 六、利用多种形式学习卫生知识,如知识竞赛、书面考试等。 七、健康检查。中心每年统一组织两次健康检查,每年3月、9月各一次,请防疫站同志上门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正式工调离岗位,临时工解聘。漏检、新进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由餐厅负责组织到防疫站进行检查
8、,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八、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从新上岗。 九、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工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并佩带一次性手套。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开始工作前;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处理生食物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
9、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内。 (五)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随地吐痰、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十一、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各餐厅的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 (二)根据中心炊事员无严格分工的特点,工作服分为操作工作服和售饭工作服两种,售饭工作属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根据规定,售饭工作服应每天清洗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严禁在食品处理区内堆放待清洗的工作服或进行清洗工作
10、服的工作。 (五)每名从业人员应有操作工作服和售饭工作服各两套或两套以上。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第5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
11、.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6篇】e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
12、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
13、第7篇】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的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第8篇】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
14、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9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15、,领取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
16、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第10篇】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
17、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11篇】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2. 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必须
18、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3. 在接触医疗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胶鞋等防护用品。防止医疗废物接触身体。 4. 进行清洗和消毒工作时,必须加穿防水饭单、袖套。 5. 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6. 所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第12篇】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
19、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13篇】药房店卫生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药房(店)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
20、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
21、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10)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14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
22、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特别是门(急)诊医务人员在接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二、放置医疗废物的容器应符合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一旦发生锐器刺伤严格按锐器刺伤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四、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及时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报告主管院长,艾滋病职业暴露情况医院还应每半年进行汇总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救治责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23、: 1、血液病毒抗体检测 2、治疗 3、随访 4、建档 【第15篇】食堂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
24、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1.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