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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合资经营公司合同(份范本) 书目 第1篇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第2篇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 第3篇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同 第4篇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 第5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同) 第6篇塑料制品公司合资经营合同 第7篇成立合资经营公司合同 第8篇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合同书 第9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草案)(方案三: 适用于合资举办工程承包和询问服务等公司) 第10篇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同书 第11篇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同书模板 第12篇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合同 第13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限公司章程 第14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草案)
2、(方案三: 适用于合资举办工程承包和询问服务等公司) 第15篇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范本 第16篇合资经营公司转让股权合同 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其次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 公司 省 市 路 号。 乙方: 国 公司 国 。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3、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爱护。其一切活动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其次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运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 产品,达到 水平,获得甲乙双方满足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依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 产品进行修理服务。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年 (表示量的单位) 年 年 第九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年:出口占百分之 ;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依据各自状况而
4、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十一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 元; 土地运用权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
5、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削减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样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确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确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 (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安排方案
6、;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确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探讨确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确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其次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其次十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其次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 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其次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实行。 其次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
7、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其次十五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其次十六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托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其次十七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其次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具体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其次十九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样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依据各自状况而定。)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依据各自状况而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
8、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依据详细状况写。)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 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干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确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帮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确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须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详细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 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
9、、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恳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假公济私或严峻失
10、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纳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纳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采纳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11、。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营公司全部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营公司全部的物资出售及购入状况;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状况; 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状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供应便利。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确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根据中华人
12、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安排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嘉奖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根据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安排。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安排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安排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安排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安排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安排。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聘请、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
13、动爱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须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举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赐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峻,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依据合营公司详细状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详细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实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爱护和劳动保险
14、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帮助合营公司支配和合理运用福利、嘉奖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学问,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化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探讨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
15、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看法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 合营公司工会参与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方法运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七条 合营期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 甲、乙方如一样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 甲、乙方如一样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
16、议作出确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 发生下列状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注:每个合资企业可依据自己的状况而定。) 第七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书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四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
17、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安排。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七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八条 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职工守则; 劳动工资制度; 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职工福利制度; 财务制度; 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需经董事会会议一样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 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8、。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托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 签字。 中国 公司代表 国 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国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年_月_日在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其次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甲方:_ 乙方: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股份有限
19、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_(所在国)国法人,受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爱护,其一切活动必需遵守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其次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加强中_两国_技术沟通和经济合作,采纳_技术和先进的_科学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足的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_(依据合营公司的状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_(依据合营公司的状况写) 第九条 合营公司产品在_(所在国)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国内外销售比例和数量:_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美元。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美元。 第十一条 甲、乙
20、双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美元,占注册资本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美元,占注册资本_。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 乙方以经营所需实物为出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聘请的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 出资证明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削减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
21、甲、乙双方一样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实惠。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样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董事会确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确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运用和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
22、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安排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确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的章程; (6)确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确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确定的重大事宜。 其次十条 董事会由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任期为_年,可以连任。 其次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 其次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其次十三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
23、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其次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在公司所在地实行。 其次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召集并主持。 其次十六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其次十七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托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托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其次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其次十九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具体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运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样通过: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
24、公司的终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董事会认为应一样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一条 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确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总经理由甲方举荐,副总经理由乙方举荐。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干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确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叫经理帮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
25、职责。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确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须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详细规定。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设会计师1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 会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俩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
26、副总经理、会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恳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假如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根据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纳公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采纳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采纳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
27、贷记账法记账;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全部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全部的物资出售及购入状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状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状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应向合营各方规定的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安排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账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供应便利。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根据_(所在国)国有关法规,由董事会确定其固定资产
28、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根据_(所在国)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安排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根据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安排。但经董事会一样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安排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安排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安排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安排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安排。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爱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根据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
29、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须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赐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峻的,可予以开除。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依据合营公司详细状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详细规定。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爱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限为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一样
30、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 甲、乙方如一样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确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六十四条 发生下列状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峻亏损,无力接着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接着经营; (4)因不行抗力遭遇严峻损失,无法接着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本条
31、(2)、(3)、(4)、(5)项状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3)项状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十五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书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七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矩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六十八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九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
32、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安排。 第七十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一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二条 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需经董事会会议一样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
33、构批准。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须经中、_(所在国)两国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时亦同。 _国_公司(盖章):_ 中国_市_公司(盖章):_ 代表(签字):_ 代表(签字):_ 代表职务:_ 代表职务: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中外合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_公司和_国(地区)_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其次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公
34、司,在中国_省_市登记注册。 地址:中国_省_市_区_街_号 授权代表:姓名_,职务_,国籍_ 电话:_,传真:_ 乙方:_国_公司,在_国_地登记注册。 地址:_ 授权代表:姓名_,职务_,国籍_ 电话:_,传真:_ 第三章 成立合资公司 其次条 合营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_。 法定地址为_省_市_路_号。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爱护。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
35、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担当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共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 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采纳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足的经济利益。 (注:在详细合同中要依据详细状况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修理服务; 探讨和发展产品。 (注:要依据依据详细状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
36、产后的生产实力为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_。产品品种将发展_。 (注:要依据详细状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_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元,占_;乙方_元,占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 甲方:现金_元 机械设备_元 土地运用权及厂房_,作价_元 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_,作价_元 其它_元,共_元。 乙方:现金_元 机械设备_元 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_,作价_元 其它_元,共_元。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营
37、各方按出资比例分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依据详细状况写。)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在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运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供应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5帮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供应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38、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帮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帮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帮助合营公司聘请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帮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_。 11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供应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营公司托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供应须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实力稳定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