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家电管理制度有(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家电管理制度有(5篇).docx(1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家电管理制度有(5篇) 书目 第1篇家电平安组合测试仪平安管理规定 第2篇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平安管理规定 第3篇国家电力建设工程平安监理管理方法 第4篇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第5篇家电通用平安组合测试仪平安管理规定 家电平安组合测试仪平安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指导和规范通用组合平安测试仪的平安运用。 二、 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通用组合平安测试仪。 三、平安操作运用规程 1.该测试仪运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干燥、无灰尘、无强电磁干扰。 2.平安性能综合测试仪所输出的电压和电流在错误操作触电时,足以造成人员损害,甚至是生命危急,必需由训练合格的人员运用和操作。 3.操作人员必需了解各种操作
2、规则的重要性,并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 4.衣着规定,操作人员不行穿有金属装饰或佩带金属的手饰和手表等,这些金属饰很简单造成意外的触电,而且后果会更加严峻。 5.医学规定,该测试仪肯定不能让有心脏病或配戴心率调整器、心脏起博器的人员操作。 6.非训练合格的操作人员和不相关的人员应远离测试区。 7.随时保持测试区在平安和有关秩序的状态。 8.在测试中肯定禁止碰触测试物件或任何与待测物有连接的物件。 9.该测试仪连接地线肯定根据规定有良好接地,测试仪的电源必需有单独的开关。 10.测试仪若长时间不运用应定期通电,通常每月通电一次,通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1.测试仪长时间工作后(24小时)应关电
3、10分钟以上,以保持仪表良好的工作状态。 12.接线盒、测试夹长期运用后可能会 出现接触不良或断路现象,应定期检查。 13.运用非导电材质的工作台,测试场所必需随时保持整齐、干净、不得杂乱无章,测试站及其周边之空气中不能含有可燃气体及腐蚀性气体。 14.醒目标记“测试工作站”在测试时必需标明“危急!测试执行中,非工作人员请勿靠近!”。 15.让全部的人都能辨别哪是测试站的电源开关,一旦有紧急事故发生时,可以马上关闭电源。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平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
4、设管理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平安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的平安和从业人员的平安健康,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明确了基建平安管理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规定了基建平安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关系和基本原则,是公司基建平安管理工作必需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 公司基建工作实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和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三级管理模式,推行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 第四条 公司基建平安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的平安管理以及对所属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平安管理。 第五条 公司所属单位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基建平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
5、平安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平安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平安责任书,在安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安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平安管理工作;各级平安监督部门负责对基建平安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简称网省公司)及其供电公司、具有工程建设职能的有关直属单位(简称直属单位)及公司所属的监理、设计、施工等企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 第七条 公司所属企业承接公司系统以外工程建设业务时,应同时遵循相关行业、项目法人单位平安管理相关要求,承接境外工程项目还需遵守我国涉外工程平安管理相关要求和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
6、规要求。 其次章 基建平安职责 第八条 公司基建平安职责 (一)公司设立基建管理部门,下设平安管理机构,配备平安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基建平安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平安管理工作。 (二)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障平安生产的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基建平安管理规章制度,确定公司基建平安管理目标,指导网省公司层面的基建平安管理体系建设和平安管理工作。 (三)制定有关基建平安技术标准,并适时组织修订。 (四)组织编制平安培训教材并开展基建平安培训工作。 (五)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及工程项目平安生产费用的投入及运用。 (六)组织开展公司系统基建平安检查及沟通学习活动。 (七)组织开
7、展公司基建系统平安管理流淌红旗竞赛活动。 (八)组织开展基建平安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 (九)建立基建平安信息管理制度,收集、发布公司基建平安管理信息,刚好处置事故及其他突发事务。 (十)参加基建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对公司总部投资或干脆管理的建设项目履行项目法人的平安管理职责。 第九条 网省公司、直属单位基建平安职责 (一)网省公司设立基建管理部门,下设平安管理机构,配备平安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基建平安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平安管理工作。 (二)实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基建平安管理要求,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年度基建平安管理工作策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
8、基建管理人员开展平安教化培训和学习沟通活动。(四)监督指导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施工企业加强基建平安管理,组织和推动基建平安管理标准化工作。 (五)开展基建平安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风险识别、评价、预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落实状况。 (六)落实公司关于分包平安管理的各项详细要求,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及在建工程的分包平安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基建项目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提取和运用。 (八)组织本单位内基建平安相关检查工作,开展本单位投资在建工程平安管理流淌红旗竞赛活动。 (九)对施工条件困难且实行常规措施难以保证平安的重要危急作业、首次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
9、设备的重大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十)组织对所属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平安性评价。 (十一)组织本单位内基建平安管理相关工作考核与评价。 (十二)制定信息上报管理制度,负责收集、分析、上报基建平安信息。 (十三)组织或参加基建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对本单位投资或控股的建设项目履行项目法人平安管理职责,对受托付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履行建设管理单位平安管理职责。 第十条 项目法人平安职责 (一)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平安负总责,担当项目建设平安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职责。 (二)实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基建平安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平安管理体系和平安管理制度。 (三)对同时满意
10、以下条件的项目,负责(或托付建设管理单位)组建项目安委会: (1)同时有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建设工地施工。 (2)建设工地施工人员总数超过100人。 (3)项目工期超过180天。项目安委会由项目法人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当安委会主任,业主项目部经理担当常务副主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担当副主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工程项目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及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的平安、技术负责人组成。 (四)确定工程项目平安目标。 (五)确定合理工期,按基建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六)在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同时,组织审查标书、合同中有关平安文明施工内容及奖罚条款,签订合同和平安
11、协议。 (七)负责在招标过程中按规定计列平安生产费用,且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八)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平安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九)对工程项目平安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平安管理人员或平安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十)组织或参加基建平安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建设管理单位基建平安职责 (一)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基建平安管理体系,配备平安管理专职人员,组建业主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工程项目的基建平安管理工作。 (二)制订年度基建平安管理工作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受项目法人托付,详细履行工程项目平安管理职责。 (四)制定工程项目平安目标和主要保证措施并
12、组织实施。 (五)受项目法人托付,组建项目安委会。 (六)参与招投标工作,受项目法人托付,签订合同和平安协议。 (七)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施工平安生产费用。 (八)供应工程项目平安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完成征地、拆迁和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畅通及平整场地);向施工项目部供应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精确、完整性负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证件、批件;为施工现场四周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供应爱护。 (九)负责按合同约定追究未能仔细执行承包合同或托付监理合同中有关平安文明施工条款的单位的责任,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合同执行。 (十)对工
13、程项目平安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平安管理人员或平安监理人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撤换。 (十一)组织或协作有关部门开展平安、环境爱护设施竣工验收。(十二)参加基建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安委会平安职责 (一)组织各成员单位实行上级有关基建平安工作的规定,确定工程项目平安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工程中涉及多个参建单位的平安管理问题。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保留会议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四)必要时聘请专职平安监督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监理企业基建平安职责 (一)公司所属监理企业设立平安管理机构,配备平安管理专职人员,落实本企业平安管理及工程项目平
14、安监理工作。 (二)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基建平安的管理规定、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并担当平安监理职责。 (三)建立健全平安监理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四)配备合格的专职平安监理人员,组织检查监理项目部平安监理工作的开展状况,刚好驾驭工程现场平安动态,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 (五)参加或协作基建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企业基建平安职责 (一)公司所属勘察设计企业设立平安管理机构,配备平安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本企业平安管理工作,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平安施工供应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支持。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工程建设
15、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供应真实、精确、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内地面、地下建筑物、地下管线的详细状况,提交完整的工程所在地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满意工程项目平安施工的须要。 (三)严格执行勘察作业相关规定,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平安。 (四)依据施工及运行平安操作和平安防护的须要,增加平安及防护设施内容设计,设计文件中要注明涉及施工平安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应实行的施工技术措施,提出防范平安事故的指导看法。 (五)对采纳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别结构的工程项目,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平安和预防平安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六)工程设计时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制定避
16、开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及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及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爱护的要求。 (七)参加或协作基建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施工企业基建平安职责 (一)公司所属施工企业设立平安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平安管理专职人员,成立平安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建立健全基建平安管理体系,负责落实本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平安管理工作。 (二)实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基建平安管理要求,制定平安管理制度,保证平安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编制年度平安技术措施安排(包括购置平安工器具和平安设施、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开展教
17、化培训和宣扬等内容),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提取平安生产费用,单独计列,专款专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平安技术措施所需经费的开支。 (四)建立健全施工机械平安管理体系,落实施工机械管理部门、机械平安管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施工机械从购置、租赁、安装、维护、检验、运用、拆除到报废全过程的平安管理工作。 (五)建立平安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对方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 (六)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分包平安管理规定,制定施工分包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考核。 (七)组织从业人员的平安教化培训,保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8、。 (八)向作业人员供应合格的平安防护用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 (九)依据公司加强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施工班组建设,健全施工班组平安管理体系。 (十)参加或协作基建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业主项目部平安职责 (一)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平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负责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落实相应的平安职责。 (二)参与工程项目安委会,落实安委会会议确定。 (三)制定工程项目平安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方法,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工程项目平安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批准施工项目部平安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安排,批准监理项目部平安监理工
19、作方案和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分包安排和申请,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平安的全过程管理。 (六)对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平安的作业活动,组织签订平安协议。 (七)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施工平安性评价工作。 (八)开展平安风险管理,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平安风险识别、评价,制订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九)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十)审批施工项目部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运用安排,并监督现场运用状况。 (十一)组织平安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活动,监督平安隐患闭环整改状况。 (十
20、二)组织项目参与公司或网省公司平安管理流淌红旗竞赛活动。 (十三)负责对监理、设计、施工项目部进行平安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 (十四)负责工程项目平安信息的收集与报送。 (十五)对工程项目平安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平安管理人员或平安监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 (十六)参加并协作项目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监理项目部平安职责 (一)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平安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平安监理职责。 (二)建立健全平安监理工作制度。 (三)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平安监理目标、措施、安排;编制平安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平安检查签证、旁站和巡察等平安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
21、理人员职责以及平安限制措施、要点和目标。 (四)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与平安教化培训,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平安教化培训工作。 (六)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平安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七)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限制措施是否满意相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 (八)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平安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安排等平安策划文件。 (九)审查施工分包队伍的平安资质文件,对施工分包进行全过程监督。 (十)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监督其
22、持证上岗。 (十一)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意平安文明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十二)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平安防护用品(用具)的进场审查。 (十三)审查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运用安排,检查费用运用落实状况。 (十四)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平安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十五)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别作业和危急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十六)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觉的平安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状况严峻的,要求施工项目部短暂停止施工,并刚好报告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刚好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十七)组织或参与各类平安检查,驾驭现场平安动态,
23、收集平安管理信息,并在平安会议上点评施工现场平安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和详细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 (十八)负责平安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平安管理台帐,并督促施工项目部刚好整理平安管理资料。 (十九)参加并协作项目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施工项目部平安职责 (一)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平安管理工作,履行施工合同及平安协议中承诺的平安职责,是项目施工平安的责任主体。 (二)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和业主项目部的平安管理目标,制订施工项目部平安目标。 (三)建立施工平安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 (四)按规定健全平安管理制度,建立平安管理台帐。 (五)编制平安文明
24、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安排、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运用安排等文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实行。 (六)进行岗前平安教化培训,并向作业人员照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七)负责组织平安文明施工,制定避开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与处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措施、降噪措施等,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爱护的规定。 (八)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工作,制订预控措施,并在施工中落实。 (九)建立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评价演练结果,
25、保证持续改进。 (十)建立现场施工机械平安管理机构,配备施工机械管理人员,落实施工机械平安管理责任,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平安状况进行准入检查,并对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重要吊装、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负责施工队(班组)平安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送检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施工队(班组)开展班前站班会工作。 (十二)定期召开或参与平安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平安管理工作要求。 (十三)开展并参与各类平安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闭环整改;对重复发生的问题,深化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避开再次发生。 (十四)组织参与平安管理流淌红旗竞赛活动。 (十五)根据公司规定,加
26、强对分包队伍的平安管理,监督分包队伍完善平安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平安管理人员。 (十六)刚好精确上报基建平安信息。 (十七)参加并协作项目平安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系统各单位应依据公司有关要求,落实本单位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平安责任制。网省公司有关基建管理人员的平安职责规范参见附录 g,施工企业各级部门、人员的平安职责规范参见附录h,工程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平安职责规范参见附录i。 第三章 基建平安目标 其次十条 本章所规定的各级基建平安目标是最基本的目标要求,是公司基建系统制定平安目标的依据;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应依据下级目标高于上级目标的目标管理原则进行逐级细化分解,制定详细的平安目
27、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目标要求。 其次十一条 公司基建平安目标 (一)不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基建缘由引起的较大电网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较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四)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务。 (六)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 其次十二条网省公司基建平安目标 (一)不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基建缘由引起的一般电网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四)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务。 (六)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其次十三条 建设管理单位基建平安目标 (一)不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
28、故 (二)不发生基建缘由引起的一般电网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务。 (五)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其次十四条 监理企业基建平安目标 (一)不发生因监理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因监理责任造成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务。 (五)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其次十五条 设计企业基建平安目标 (一)不发生设计缘由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设计缘由造成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务。 (五)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其次
29、十六条 施工企业基建平安目标 (一)不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因施工缘由造成的电网事故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四)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务。 (六)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其次十七条 工程项目平安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四)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环境污染事务。 (六)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第四章 平安教化培训 其次十八条 公司基建系统的平安教化培训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接受培训,提高平安管理
30、和技能水平。 其次十九条 公司每年制定年度基建平安培训安排,对公司、网省公司基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重点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平安专责、总监理师)进行平安培训。 第三十条 网省公司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基建平安培训安排,对本单位各级基建管理人员和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平安培训。 第三十一条 建设管理单位对基建管理人员进行平安培训;业主项目部对监理、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与培训的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十二条 监理、设计、施工企业对主要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平安培训;施工企业督促检查分包商人员的平安教化培训,对劳务分包人员要建立专项教化名册,根据与本单位员工相同的要求开展培训。 第三
31、十三条 公司、网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基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平安管理等相关人员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公司或网省公司组织的基建平安培训。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平安教化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平安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平安意识和自我防护实力。 第三十五条 施工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应进行不少于 40 个课时的三级平安教化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十六条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七条 施工企业在施工中运用新技术、运用新设备、采纳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以及职工调换工种时,必需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平
32、安教化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五章 例行会议 第三十八条 公司在每年召开的平安生产会议及基建工作会议上,对基建系统总体平安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布置年度基建平安工作。 第三十九条 网省公司在每年召开的平安生产会议及基建工作会议上,布置本单位的年度基建平安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基建平安分析会,总结分析基建平安状况,协调解决基建平安问题,部署基建平安工作。 第四十条 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施工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平安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平安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平安工作要求,总结分析本单位平安工作状况,探讨解决平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年度和季度平安工作。 第四十一条 工程项目安
33、委会建立平安工作例行会议制度,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检查平安工作的落实状况,探讨解决工程项目存在的平安问题。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或托付常务副主任主持。 第四十二条 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平安工作例会,检查工程项目的平安文明施工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 第四十三条 专业工地应每周召开一次平安工作例会,施工队(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平安活动,检查总结上一阶段平安工作,支配布置下一阶段的平安工作。 第四十四条 平安会议及平安活动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六章 施工平安方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 本章所称施工平安方案,是工程现场施工平安工作执
34、行的各类平安文件的统称,包括单独编制的平安策划文件、专项平安方案、平安技术措施,也包括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作业指导书等施工管理文件内的平安管理章节。 第四十六条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用单独章节描述平安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平安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平安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安排等平安策划文件,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
35、,对达到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b),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平安技术措施),并附平安验算结果,经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平安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第四十九条 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重要的拆除爆破等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平安技术措施),施工企业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依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
36、平安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第五十条 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别作业、危急作业项目(见附录d),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平安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平安部门和机械管理部门(必需时)审核,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备案,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后实施。 第五十一条 项目施工必需有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平安、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并依据项目规模、等级报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交底后实施。作业指导书中的平安技术措施部分必需有独立的章节。 第五十二条 须要办理平安施工作业票的项目(见
37、附录e)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平安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平安员审查,施工项目经理签发,施工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后实施。 第五十三条 一张施工作业票只能填写同一作业地点的同一类型作业内容,并可连续运用至该项作业任务完成。 第五十四条 施工过程需变更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平安技术措施,必需经措施审批人同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 第五十五条 对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应依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的改变状况,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办理作业票,重新交底。 第五十六条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平安技术措施交底过程中,全体作业人员必需参与,并按规定在交底书上
38、签字确认。 第七章 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 第五十七条 公司基建系统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在工程项目中实行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实现平安管理制度化、平安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平安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建良好的平安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第五十八条 公司制定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和管理要求,监督、指导工程项目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开展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阅历沟通,持续改进平安文明施工管理。 第五十九条 网省公司实行公司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的各项要求,制定落实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的详细措施;组织平安文明施工检查,开展平安文明施工标
39、准化工作阅历沟通,不断提高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第六十条 设计企业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平安文明施工供应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在编制工程项目概(预)算时,应依据规定全额计列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第六十一条 建设管理单位依据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须要,根据合同约定刚好向施工企业支付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第六十二条 施工企业按规定运用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专款专用,配置满意现场平安文明施工须要的设施。 第六十三条 业主项目部编制平安文明施工总体策划,监督指导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在工程项目的有效落实;监督指导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运用;定期组织平安文明施工检查及平安性评价。 第
40、六十四条 监理项目部编制平安监理工作方案,履行平安文明施工监理职责,定期组织平安文明施工检查,发觉问题刚好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运用状况进行监督。 第六十五条 施工项目部是工程项目平安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负责实行平安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实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环保施工。 第八章 施工分包平安管理 第六十六条 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施工分包平安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分包平安管理相关规定;对公司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企业分包平安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分包平安管理工作的督查、评价和考核。 第六十七条 网省公司应组织所属施工企
41、业制定分包商资质审查、准入制度,建立统一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并动态调整;负责对所辖工程项目及所属施工企业施工分包平安管理工作的督查、评价和考核,实现对分包的全过程管控。 第六十八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工程项目分包安排及分包申请,严格限制工程项目的分包范围;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审批;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 第六十九条 监理项目部建立分包平安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安排申请;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并进行入场验证;动态核查进场分包队伍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实力,发觉问题刚好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
42、闭环管理。 第七十条 施工企业是分包平安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化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对分包商及其人员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第七十一条 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分包性质,同时签订规范的分包平安协议。 第七十二条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 第七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详细负责工程项目分包队伍的平安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平安教化培训,自带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准入检查,施工方案、人员持证上岗审查,对分包队伍施工活动组织平安检查等内容。 第九章 平
43、安风险管理 第七十四条 公司、网省公司、建设管理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企业应建立基建平安风险管理体系,成立相应的基建平安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的基建平安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和推动本单位基建平安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基建平安工作状况进行系统性分析、评价,并制定相应的限制方案。 第七十六条 网省公司每年在基建平安管理工作策划方案中重点分析所属单位的基建平安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限制方案。第七十七条建设管理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企业重点负责工程项目的平安风险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项目部做好风险识别、评价和限制措施制定工作。 第七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对所承建
44、的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确定重大风险因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限制措施和必要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经监理项目部审核,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十九条 施工企业应保证风险限制措施所需资源的配置和资金投入,必要时供应技术支持手段或其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识别的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八十条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风险管理台帐,同时应依据工程现场风险因素的改变状况,刚好进行评价和限制措施调整;每项施工作业起先前,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开展本项作业的平安风险管理工作。 第八十一条 对基建平安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级监督下级、业主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监督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监督施工队(班组)和分包单位,确保基建平安风险得到有效限制。 第八十二条 公司对所属企业及工程项目的平安状况实行平安性评价。 第八十三条 施工企业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平安性自评价,并整改闭环。 第八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