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法知识习题及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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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 司 法 知 识 习 题(160 题)一、单 项 选 择 题:1、依 照 公 司 法,以 下 不 属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设 立 条 件 的 是:A.股 东 符 合 法 定 人 数 B.股 东 出 资 达 成 法 定 资 本 最 低 限 额 C.有 公 司 名 称 D.有 固 定 生 产 经 营 场 合 和 必 要 的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2、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可 以 分 期 缴 纳 注 册 资 本,且 全 体 股 东 的 初 次 出 资 额 不 得 低 于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二 十。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初 次 出 资 额 最 低 应

2、 当 为:A.六 千 元 B.三 万 元 C.十 万 元 D.十 五 万 元 3、关 于 有 限 责 任 股 东 出 资 责 任 的 说 法 错 误 的 是:A.投 资 公 司 缴 足 注 册 资 本 的 最 长 期 限 不 超 过 二 年 B.不 按 规 定 缴 纳 出 资 的,应 承 担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C.公 司 成 立 后 发 现 作 为 出 资 的 非 货 币 财 产 的 实 际 价 额 显 著 低 于 公 司 章 程 所 定 价 额 的,应 当 由 交 付 该 出 资 的 股 东 补 足 其 差 额;公 司 设 立 时 的 其 他 股 东 承 担 连 带 责 任。D.公

3、 司 成 立 后 股 东 不 得 抽 逃 出 资 4、下 列 关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用 于 出 资 的 非 货 币 财 产 的 说 法,哪 项 是 错 误 的:A.应 当 是 无 形 财 产 B.可 以 用 货 币 估 价 C.可 以 依 法 转 让 D.不 违 反 法 律 严 禁 性 规 定 5、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发 的 股 东 出 资 证 明 书 应 当 载 明:A.法 定 代 表 人 B.公 司 登 记 日 期 C.股 东 的 姓 名 或 者 名 称 及 住 所 D.公 司 注 册 资 本 6、下 列 不 属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必 要

4、 记 载 事 项 的 是:A.股 东 的 住 所 B.股 东 的 出 资 额 C.股 东 出 资 日 期 D.出 资 证 明 书 编 号 7、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有 权 查 阅、复 制 下 列 哪 项 资 料:A.股 东 会 会 议 记 录 B.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C.监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D.会 计 账 薄 8、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查 阅 会 计 账 簿 必 须 遵 守 下 列 哪 项 规 定:A.出 示 出 资 证 明 书 B.提 出 书 面 请 求,说 明 目 的 C.向 法 院 提 出 申 请 D.向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提 出 9、以

5、 下 属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会 行 使 的 职 权 有:A.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B.选 举 和 更 换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C.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D.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立 10、以 下 有 权 建 议 召 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临 时 股 东 会 议 的 是:A.代 表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B.三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董 事 C.监 事 会 主 席 D.董 事 长 11、下 列 事 项 不 属 于 必 须 经 有 限 责 任 公

6、 司 股 东 会 会 议 代 表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通 过 的 是:A.修 改 公 司 章 程 B.增 减 注 册 资 本 C.发 行 公 司 债 券 D.变 更 公 司 形 式 12、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会 会 议,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以 前 告 知 全 体 股 东;但 是,公 司 章 程 另 有 规 定 或 者 全 体 股 东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A.十 日 B.十 五 日 C.二 十 日 D.三 十 日13、下 列 关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行 使 的 职 权 中,哪 项 是 对 的 的:A.召 集 股

7、东 会 会 议 B.拟 订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C.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D.根 据 董 事 长 提 名 决 定 聘 任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14、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可 以 设 经 理,由 董 事 会 决 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经 理 对 董 事 会 负 责,行 使 下 列 哪 项 职 权:A.决 定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B.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设 立 C.制 定 公 司 的 具 体 规 章 D.决 定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副 经 理、财 务 负 责 人 15、下 列 哪 项 不 属

8、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监 事 会 行 使 的 职 权:A.检 查 公 司 财 务 B.对 违 反 法 律 的 董 事 提 出 罢 免 建 议 C.建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会 会 议 D.解 聘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16、下 列 关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监 事 会 或 监 事 的 说 法,错 误 的 是:A.行 使 职 权 所 必 需 的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B.监 事 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会 议 监 事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C.监 事 会 每 年 度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D.监 事 可 以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17、

9、下 列 关 于 一 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说 法,哪 项 不 符 合 新 公 司 法 的 规 定:A.自 然 人 和 法 人 都 可 以 设 立 一 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B.在 公 司 登 记 中 注 明 自 然 人 独 资 或 法 人 独 资 C.作 出 增 资 决 定 期 应 当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D.应 当 编 制 中 期 和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并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18、一 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在 资 本 制 度 方 面 有 下 列 哪 项 特 别 限 制:A.注 册 资 本 最 低 限 额 为 人 民 币 三 万 元 B

10、.一 个 法 人 只 能 投 资 设 立 一 个 一 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C.所 有 一 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均 能 投 资 设 立 新 的 一 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D.股 东 应 当 一 次 足 额 缴 纳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出 资 额19、下 列 有 关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的 说 法,错 误 的 是:A.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经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不 得 在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兼 职 B.国 有 独 资 公 司 不 设 股 东 会 C.董 事 会 成 员 中 应 当 有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D

11、.监 事 会 成 员 不 得 少 于 三 人 20、关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向 股 东 以 外 的 人 转 让 股 权,下 列 说 法 错 误 的 是:A.经 其 他 股 东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批 准 B.书 面 告 知 其 他 股 东 征 求 批 准 C.其 他 股 东 半 数 以 上 不 批 准 转 让 的,不 批 准 的 股 东 应 当 购 买 该 转 让 的 股 权;不 购 买 的,视 为 批 准 转 让 D.经 股 东 批 准 转 让 的 股 权,其 他 股 东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有 优 先 购 买 权 21、人 民 法 院 依 强 制 执 行 程 序 转

12、 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的 股 权 时,其 他 股 东 应 当 在 法 院 告 知 之 日 起()内 行 使 优 先 购 买 权:A.十 日 B.十 五 日 C.二 十 日 D.三 十 日 22、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请 求 公 司 按 照 合 理 的 价 格 收 购 其 股 权 时,股 东 与 公 司 不 能 达 成 股 权 收 购 协 议,可 以 自 股 东 会 会 议 决 议 通 过 之 日 起。内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A.三 十 日 B.四 十 五 日 C.六 十 日 D.九 十 日 23、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在 中 国 境 内

13、有 住 所 的 发 起 人 应 占 发 起 人 总 数 的()以 oA.四 分 之 一 B.三 分 之 一 C.三 分 之 二 D.半 数 24、一 般 情 况 下,以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发 起 人 认 购 的 股 份 不 得 少 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0。A.百 分 之 三 十 五 B.百 分 之 五 十 C.百 分 之 六 十 五 D.百 分 之 七 十25、依 据 公 司 法,发 行 人 所 发 行 股 份 的 股 款 缴 足 后,必 须 进 行 验 资,验 资 机 构 须()。A.依 法 设 立 B.证 监 会 指 定 C.证 券 交 易 所 指

14、 定 D.证 券 业 协 会 推 荐 26、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建 大 会 必 须 有(),方 可 举 行。A.全 体 发 起 人 出 席 B.全 体 认 股 人 出 席 C.代 表 股 份 总 数 过 半 数 的 发 起 人、认 股 人 出 席 D.发 起 人、认 股 人 出 席 人 数 占 总 人 数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27、下 列 哪 项 不 属 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建 大 会 的 职 权?A.选 举 董 事 会 成 员 B.选 举 监 事 会 成 员 C.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立 D.对 公 司 的 设 立 费 用 进 行 审 核 2

15、8、在 下 列 哪 种 情 形 下,发 起 人、认 股 人 不 能 抽 回 股 本?A.发 起 人 未 按 期 召 开 创 建 大 会 B.创 建 大 会 决 议 不 设 立 公 司 C.未 按 期 募 足 股 份 D.公 司 登 记 机 关 规 定 补 充 申 请 文 献 29、下 列 哪 项 不 属 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定 情 形?A.董 事 长 认 为 必 要 时 B.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请 求 时 C.公 司 未 填 补 的 亏 损 达 实 收 资 本 总 额 三 分 之 一 时

16、 D.董 事 人 数 局 限 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时30、发 行 无 记 名 股 票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会 议,应 当 在 会 议 召 开。前 公 告 会 议 召 开 的 时 间、地 点 和 审 议 事 项。A.二 十 日 B.十 五 日 C.三 十 日 D.九 十 日 31、根 据 公 司 法,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有 权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临 时 提 案。A.百 分 之 三 B.百 分 之 五 C.百 分 之 十 D.百 分 之 十 五 32、下 列

17、有 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的 陈 述,错 误 的 是:A.每 届 任 期 不 得 超 过 三 年 B.任 期 届 满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C.一 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最 多 可 有 十 九 位 董 事 D.董 事 在 任 期 内 辞 职 导 致 董 事 会 成 员 低 于 法 定 人 数,无 论 何 种 情 况 下,在 改 选 出 的 董 事 就 任 前,辞 职 董 事 也 不 应 再 履 行 其 董 事 职 务 33、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时,根 据 公 司 法 的 规 定,有 也 许 履 行 其 职 务 的 是:A.副 董

18、 事 长 B.监 事 会 主 席 C.工 会 主 席 D.董 事 会 秘 书 34、下 列 有 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经 理 的 说 法 错 误 的 是:A.经 理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聘 任 或 解 聘 B.董 事 会 成 员 可 以 兼 任 经 理 C.公 司 可 以 通 过 子 公 司 向 经 理 提 供 借 款 D.经 理 负 责 拟 定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35、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的 产 生 方 式 是:A.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B.董 事 会 聘 任 C.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D.职 工 民 主 选

19、 举 产 生 36、下 列 有 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或 监 事 的 说 法 错 误 的 是:A.监 事 会 成 员 不 得 少 于 三 人 B.监 事 会 中 应 有 公 司 职 工 代 表,且 其 在 监 事 会 中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三 分 之 一 C.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可 以 兼 任 监 事 D.监 事 会 决 议 应 当 经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通 过 37、公 司 董 事、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下 列 行 为,法 律 不 严 禁 的 是:A.挪 用 公 司 资 金 B.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或 者 经 股 东 会、股 东 大 会

20、 或 者 董 事 会 批 准,将 公 司 资 金 借 贷 给 别 人 或 者 以 公 司 财 产 为 别 人 提 供 担 保 C.将 公 司 资 金 以 其 个 人 名 义 或 者 其 他 个 人 名 义 开 立 账 户 存 储 D.擅 自 披 露 公 司 秘 密 38、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申 请 经()核 准 后,应 当 公 告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办 法。A.公 司 登 记 机 关 B.国 务 院 授 权 的 部 门 C.国 务 院 证 券 管 理 部 门 D.财 政 部 门 39、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过 程 中 出 现 下 列 几 种 情 况,其 中 哪 一

21、项 违 反 了 公 司 法 的 规 定?()A.在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登 记 的 注 册 股 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万 元 B.发 起 人 共 有 5 人,其 中 2 人 在 中 国 境 内 无 住 所 C.有 一 名 发 起 人 认 购 股 本 为 1万 元 D.有 两 名 发 起 人 的 实 缴 出 资 中,各 有 150万 元 是 非 专 利 技 术 作 价 金 额 40、某 市 机 械 局 下 属 三 家 公 司 和 轻 工 局 下 属 一 家 公 司 出 资 成 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机 械 局 局 长 吴 某 不 满 董 事 李 某 抵 制 其 安 插

22、 子 女 进 公 司 的 规 定,在 吴 某 授 意 下,机 械 局 下 属 三 家 公 司 的 股 东 代 表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以“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和 局 领 导 意 见”为 由,通 过 了 解 除 李 某 董 事 职 务 的 决 议。李 某 以 任 期 未 满 无 端 解 除 职 务 为 由 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问:此 案 法 院 应 如 何 认 定 和 解 决?()A.股 东 大 会 有 更 换 董 事 长 的 权 力,该 决 议 不 违 反 公 司 法 规 定,应 驳 回 起 诉 B.李 某 的 起 诉 应 予 受 理,但 如 查 明 该 决 议 符 合 程 序

23、 规 定,应 判 决 李 某 败 诉C.对 该 案 法 院 应 予 调 解,调 解 不 成 应 劝 李 某 撤 诉 D.股 东 大 会 解 除 董 事 职 务 须 有 合 法 理 由,该 决 议 违 反 公 司 法 规 定,应 判 决 其 无 效 41、刘 某 系 甲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兼 总 经 理,该 公 司 重 要 经 营 计 算 机 销 售 业 务。任 职 期 间,刘 某 代 理 乙 公 司 从 国 外 进 口 一 批 计 算 机 并 将 其 销 售 给 丙 公 司,甲 公 司 得 知 后 提 出 异 议。本 案 应 如 何 认 定 和 解 决?()A.刘 某 的 行

24、 为 与 甲 公 司 无 关,甲 公 司 无 权 提 出 异 议 B.刘 某 违 反 竞 业 严 禁 义 务,其 代 理 乙 公 司 与 丙 公 司 签 订 的 销 售 协 议 无 效,所 进 口 的 计 算 机 应 由 甲 公 司 优 先 购 买 C.刘 某 违 反 竞 业 严 禁 义 务,但 这 并 不 影 响 销 售 协 议 的 效 力,由 这 笔 买 卖 所 得 的 收 益 应 当 归 甲 公 司 所 有 D.刘 某 违 反 竞 业 严 禁 义 务,但 这 并 不 影 响 销 售 协 议 的 效 力,也 不 影 响 他 由 这 一 买 卖 所 得 的 收 益,仅 存 在 被 罢 免 的

25、 也 许 性 42、公 司 分 派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十 列 入 公 司()。A.法 定 公 积 金 B.任 意 公 积 金 C.法 定 公 益 金 D.资 本 公 积 金 43、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A.经 董 事 会 决 议 B.根 据 法 律 规 定 C.经 股 东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D.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44、公 司 的 资 本 公 积 金 不 得 用 于:A.填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B.扩

26、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C.转 为 增 长 公 司 资 本 D.向 股 东 分 派 利 润 45、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清 算 组 由()组 成。A.董 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拟 定 的 人 员 B.债 权 人 C.股 东 D.全 体 董 事 会 成 员46、虚 报 注 册 资 本、提 交 虚 假 材 料 或 者 采 用 其 他 欺 诈 手 段 隐 瞒 重 要 事 实 取 得 公 司 登 记 的,由()责 令 改 正,对 虚 报 注 册 资 本 的 公 司,处 以 虚 报 注 册 资 本 金 额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下 的 罚 款。A.证 券 管

27、理 部 门 B.财 政 部 门 C.税 务 机 关 D.公 司 登 记 机 关 47、公 司 在 法 定 的 会 计 账 簿 以 外 另 立 会 计 账 簿 的,由()责 令 改 正,处 以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A.证 券 管 理 部 门 B.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C.税 务 机 关 D.公 司 登 记 机 关 48、公 司 在 依 法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提 供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等 材 料 上 作 虚 假 记 载 或 者 隐 瞒 重 要 事 实 的,由。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28、 负 责 人 员 处 以 三 万 元 以 上 三 十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A.证 券 管 理 部 门 B.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C.有 关 主 管 部 门 D.公 司 登 记 机 关 49、公 司 登 记 机 关 对 不 符 合 公 司 法 规 定 条 件 的 登 记 申 请 予 以 登 记,或 者 对 符 合 公 司 法 规 定 条 件 的 登 记 申 请 不 予 登 记 的,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负 责 人 员,依 法。A.给 予 行 政 处 分 B.给 予 罚 款 C.责 令 改 正 D.给 予 行 政 处 罚 50

29、、公 司 成 立 后 无 合 法 理 由 超 过 半 年 未 开 业 的,或 者 开 业 后 自 行 停 业 连 续 半 年 以 上 的,可 以 由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0。A.解 散 公 司 B.吊 销 营 业 执 照 C.责 令 改 正 D.处 十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51、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过 程 中 出 现 下 列 几 种 情 况,其 中 哪 一 项 违 反 了 公 司 法 的 规 定?()A.在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登 记 的 注 册 股 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万 元B.发 起 人 共 有 5 人,其 中 2 人 在 中 国 境 内 无

30、 住 所 C.有 一 名 发 起 人 认 购 股 本 为 1万 元 D.有 两 名 发 起 人 的 实 缴 出 资 中,各 有 150万 元 是 非 专 利 技 术 作 价 金 额 52、某 市 机 械 局 下 属 三 家 公 司 和 轻 工 局 下 属 一 家 公 司 出 资 成 立 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机 械 局 局 长 吴 某 不 满 董 事 李 某 抵 制 其 安 插 子 女 进 公 司 的 规 定,在 吴 某 授 意 下,机 械 局 下 属 三 家 公 司 的 股 东 代 表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以“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和 局 领 导 意 见”为 由,通 过 了 解

31、除 李 某 董 事 职 务 的 决 议。李 某 以 任 期 未 满 无 端 解 除 职 务 为 由 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问:此 案 法 院 应 如 何 认 定 和 解 决?()A.股 东 大 会 有 更 换 董 事 长 的 权 力,该 决 议 不 违 反 公 司 法 规 定,应 驳 回 起 诉 B.李 某 的 起 诉 应 予 受 理,但 如 查 明 该 决 议 符 合 程 序 规 定,应 判 决 李 某 败 诉 C.对 该 案 法 院 应 予 调 解,调 解 不 成 应 劝 李 某 撤 诉 D.股 东 大 会 解 除 董 事 职 务 须 有 合 法 理 由,该 决 议 违 反 公 司

32、法 规 定,应 判 决 其 无 效 53、刘 某 系 甲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兼 总 经 理,该 公 司 重 要 经 营 计 算 机 销 售 业 务。任 职 期 间,刘 某 代 理 乙 公 司 从 国 外 进 口 一 批 计 算 机 并 将 其 销 售 给 丙 公 司,甲 公 司 得 知 后 提 出 异 议。本 案 应 如 何 认 定 和 解 决?()A.刘 某 的 行 为 与 甲 公 司 无 关,甲 公 司 无 权 提 出 异 议 B.刘 某 违 反 竞 业 严 禁 义 务,其 代 理 乙 公 司 与 丙 公 司 签 订 的 销 售 协 议 无 效,所 进 口 的 计 算 机

33、 应 由 甲 公 司 优 先 购 买 C.刘 某 违 反 竞 业 严 禁 义 务,但 这 并 不 影 响 销 售 协 议 的 效 力,由 这 笔 买 卖 所 得 的 收 益 应 当 归 甲 公 司 所 有 D.刘 某 违 反 竞 业 严 禁 义 务,但 这 并 不 影 响 销 售 协 议 的 效 力,也 不 影 响 他 由 这 一 买 卖 所 得 的 收 益,仅 存 在 被 罢 免 的 也 许 性 54、资 产 负 债 表 是 指 反 映 公 司 在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即 月 末、年 末 财 务 状 况 的 会 计 报 表。所 反 映 的 财 务 状 况 具 体 是 指 哪 方 面 内

34、容?(A.公 司 所 有 资 产、负 债 和 损 益)B.公 司 所 有 资 产、负 债 和 资 金 变 动 C.公 司 所 有 资 产、负 债 和 收 益 分 派 D.公 司 所 有 资 产、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55、依 照 公 司 法 的 规 定,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超 过 股 票 票 面 金 额 的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股 票 所 得 的 溢 价 款,应 当 列 为 公 司 财 产 的 哪 一 部 分?()A.利 润 B.资 本 公 积 金 C.盈 余 公 积 金 D.法 定 公 益 金 56、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法 律 顾 问 在 审 查 公 司 减

35、 少 注 册 资 本 的 方 案 时,提 出 以 下 意 见,其 中 哪 一 条 意 见 不 符 合 公 司 法 的 规 定?()A.”公 司 现 有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0万 元,故 减 资 10万 元 后,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不 低 于 法 定 的 最 低 限 额 B.”股 东 会 批 准 本 方 案 的 决 议,经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通 过 即 可”C.”公 司 自 作 出 减 资 决 议 之 日 起,除 了 在 10日 内 告 知 债 权 人 外,还 应 在 30日 内 登 报 公 告 三 次“D.”假 如 债 权 人 在 法 定 期

36、 限 内 规 定 公 司 清 偿 债 务 或 者 提 供 相 应 的 担 保,公 司 有 义 务 予 以 满 足“57、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成 立 的 程 序,准 时 间 先 后 作 出 的 以 下 四 种 排 列,哪 一 个 是 对 的 的?()A.制 作 招 股 说 明 书;发 起 人 认 购 股 份;召 开 创 建 大 会;签 订 承 销 协 议 和 代 收 股 款 协 议;申 请 批 准 募 股;公 开 募 股;申 请 设 立 登 记 B.制 作 招 股 说 明 书;签 订 承 销 协 议 和 代 收 股 款 协 议;申 请 批 准 募 股;发 起 人 认 购 股 份;公

37、开 募 股;召 开 创 建 大 会;申 请 设 立 登 记 C.发 起 人 认 购 股 份;签 订 承 销 协 议 和 代 收 股 款 协 议;申 请 批 准 募 股;制 作 招 股 说 明 书;公 开 募 股;召 开 创 建 大 会;申 请 设 立 登 记D.发 起 人 认 购 股 份;制 作 招 股 说 明 书;签 订 承 销 协 议 和 代 收 股 款 协 议:申 请 批 准 募 股;公 开 募 股;召 开 创 建 大 会;申 请 设 立 登 记 58、红 旗 汽 车 厂 为 一 国 有 公 司,现 拟 改 组 成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下 列 关 于 其 设 立 程 序 的 表

38、述 中 哪 一 项 是 对 的 的?()A、发 起 人 应 不 少 于 5 人 B、发 起 人 应 不 超 过 5 人 C、发 起 人 可 以 少 于 5 人,但 在 此 情 形 下 只 能 采 用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D、发 起 人 可 以 超 过 5 人,但 在 此 情 形 下 只 能 采 用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59、兴 华 糖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增 发 新 股,董 事 会 拟 定 发 行 新 股 的 方 案,该 方 案 中 包 含 下 列 事 项,请 问 其 中 哪 一 项 不 符 合 法 律 规 定?()A、为 吸 引 更 多 的 投 资

39、,拟 按 股 票 票 面 价 值 的 九 折 发 行 B、兴 华 糖 业 公 司 的 股 东 有 优 先 购 买 权 C、所 有 新 股 均 为 无 记 名 股 票 D、所 有 新 股 的 发 行 均 由 一 家 证 券 公 司 包 销 60、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给 股 东 出 具 的 出 资 证 明 书,其 法 律 性 质 属 于:()A、设 权 证 书 B、设 权 证 券 C、证 权 证 书 D、证 权 证 券 61、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设 立,根 据 法 律 规 定,该 公 司 取 得 民 事 主 体 资 格 的 日 期 应 以 下 列 哪 一 个 为

40、 准?()A、公 司 成 立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B、公 司 创 建 大 会 召 开 之 日 C、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签 发 之 日 D、公 司 批 准 证 书 下 达 之 日 62、甲 公 司 对 外 负 债 200万 元,另 有 50万 元 的 货 款 未 予 追 回(欠 款 人 为 丁 公 司)。1997年 3 月,甲 公 司 经 全 体 股 东 批 准 分 立 为 乙、丙 两 个 公 司,由 乙 承受 原 甲 公 司 的 所 有 债 权 债 务,并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与 公 告。同 年 4 月,乙、丙 签 订 一 协 议,约 定 原 由 甲 公 司 对 丁 公 司 的 5

41、0万 元 债 权 由 丙 享 有。同 年 5 月,丙 向 法 院 起 诉 丁 规 定 归 还 50万 元 贷 款,有 关 该 案 的 对 的 表 述 是:()A.乙 丙 之 间 的 协 议 有 效,丁 应 向 丙 偿 还 50万 元 货 款 B.乙 丙 之 间 的 协 议 无 效,丙 无 权 向 丁 追 索 货 款 C.乙 丙 之 间 的 协 议 有 效,但 不 得 对 抗 善 意 第 三 人,故 丙 无 权 向 丁 追 索 货 款 D.乙 丙 之 间 的 协 议 有 效,但 丁 有 权 选 择 向 乙 或 丙 履 行 义 务 63、H 公 司 欠 银 行 贷 款 200万 元。现 该 公 司

42、 将 一 部 分 资 产 分 离 出 去,另 成 立 J 公 司,对 于 公 司 分 立 后 这 笔 债 务 的 清 偿 责 任 问 题,存 在 以 下 意 见,其 中 哪 一 个 是 对 的 的?()A.应 当 由 H 公 司 承 担 清 偿 责 任 B.应 当 由 J 公 司 承 担 清 偿 责 任 C.应 当 由 H 公 司 和 J 公 司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D.应 当 由 H 公 司 和 J 公 司 按 约 定 比 例 承 担 清 偿 责 任 64、以 公 司 的 信 用 基 础 为 标 准,可 以 将 公 司 划 分 为 人 合 公 司 与 资 合 公 司。典 型 的

43、资 合 公 司 是()A、无 限 公 司 B、有 限 责 任 公 司 C、两 合 公 司 D、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5、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净 资 产 额 为 5000万 元,依 照 我 国 公 司 法 规 定,其 向 外 投 资 额()A、不 得 超 过 5000万 元 B、不 得 超 过 2500万 元 C、不 得 超 过 1750万 元 D、不 得 超 过 1000万 元66、两 家 国 有 公 司 设 立 了 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该 公 司 董 事 会 中 的 职 工 代 表 应 由)A、股 东 会 选 举 产 生 B、公 司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C、监

44、 事 会 指 定 D、工 会 指 定 67、甲、乙 两 人 拟 设 立 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董 事 会 由 甲、乙、丙 三 人 组 成,丙 为 董 事 长。应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提 交 的 申 请 文 献 是()A、全 体 出 资 人 就 公 司 设 立 作 出 的 决 议 B、由 丙 签 发 的 出 资 证 明 书 C、甲、乙、丙 的 身 份 证 明 D、甲、乙 个 人 财 产 清 单 68、根 据 公 司 法 的 规 定,公 司 成 立 时 间 是()A、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作 出 予 以 核 准 登 记 的 决 定 之 日 B、工 商 行 政 管 理

45、 机 关 签 发 公 司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之 日 C、申 请 人 收 到 公 司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之 日 D、公 司 成 立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69、甲、乙、丙 共 同 出 资 成 立 了 一 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其 中,丙 的 出 资 为 房 产,估 价 为 30万 元。公 司 成 立 半 年 后,丁 加 入 该 公 司,成 为 股 东。甲、乙、丁 的 出 资 均 为 钞 票,并 已 足 额 缴 纳。后 该 公 司 经 营 不 善,拖 欠 巨 额 债 务。现 查 明,丙 作 为 出 资 的 房 产 仅 值 15万 元。依 照 公 司 法 的 规 定()A、仅 以

46、 公 司 现 有 财 产 为 限 清 偿 债 务 B、丙 应 当 补 足 其 出 资 差 额,甲、乙 对 其 承 担 连 带 责 任,公 司 以 补 足 后 的 财 产 清 偿 债 务 C、丙 应 当 补 足 其 出 资 差 额,甲、乙、丁 对 其 承 担 连 带 责 任,公 司 以 补 足 后 的 财 产 清 偿 债 务D、甲、乙、丙、丁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无 限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70、以 下 几 种 出 资 形 态 中,符 合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是()A、劳 务 出 资 B、管 理 技 能 出 资 C、信 用 出 资 D、非 专 利 技 术 出 资 71、除 法 定

47、 情 形 外,公 司 不 得 收 购 本 公 司 的 股 票。这 是()A、资 本 拟 定 原 则 的 规 定 B、资 本 维 持 原 则 的 规 定 C、资 本 不 变 原 则 的 规 定 D、资 本 独 立 原 则 的 规 定 72、公 司 债 券 承 销 人 应 当 是()A、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人 B、商 业 银 行 C、证 券 公 司 D、投 资 征 询 公 司 73、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拟 发 行 公 司 债 券,其 资 产 总 额 为 2 亿,负 债 为 1.18亿 元,净 资 产 额 为 8200万 元。该 公 司 净 资 产 额()A、已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48、40%以 上,符 合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条 件 之 一 B、已 达 2500万 元 以 上,符 合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条 件 之 一 C、已 达 3000万 元 以 上,符 合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条 件 之 一 D、未 达 成 1亿 元,不 符 合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条 件 74、某 公 司 欲 发 行 公 司 债 券,应 当()A、由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报 国 务 院 证 券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B、由 董 事 会 制 订 方 案,股 东 大

49、会 审 议 通 过,报 国 务 院 证 券 管 理 部 门 备 案C、由 总 经 理 制 订 方 案,董 事 会 批 准,报 国 务 院 证 券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D、由 董 事 会 制 订 方 案,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报 国 务 院 证 券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75、公 司 接 受 捐 赠 的 资 产 价 值 应 计 入()A、资 本 公 积 金 B、法 定 公 积 金 C、任 意 公 积 金 D、公 益 金 76、某 人 购 买 了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他 可 以()A、在 发 行 结 束 后,依 据 约 定 的 条 件 将 债 券

50、 随 时 转 换 为 股 票 B、在 发 行 结 束 30日 后,依 据 约 定 的 条 件 将 债 券 转 换 为 股 票 C、在 发 行 结 束 3 个 月 后,依 据 约 定 的 条 件 将 债 券 转 换 为 股 票 D、在 发 行 结 束 6 个 月 后,依 据 约 定 的 条 件 将 债 券 转 换 为 股 票 77、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打 算 与 另 一 公 司 合 并,该 合 并 方 案 必 须 经()A、代 表 1/2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通 过 B、代 表 2/3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通 过 C、全 体 股 东 通 过 D、出 席 股 东 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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