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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间借款合同(集合15篇)企业间借款合同1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适用上述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必需是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直接适用的依据,即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规章,而不属于行政法规。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不能推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作为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
2、直接依据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建议在立法上对此作出调整。 二、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对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依据维护金融秩序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及公正原则等原则处理。依据以上原则,企业之间借贷关系被确认无效后,对涉及的借贷本金、利息及损失可作如下处理: 对借贷本金的处理: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必需全额返还给出借方,而不适用损害赔偿予以替代。 对借款利息和损失的处理: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商定的利息和利润一般不予爱护。 在实践中,对无效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的处理始终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联营纠纷解答的规定,即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商定取得的利息
3、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企业间借款合同2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 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承受 (以下称托付人)的托付,向甲方发放 (币种)资金托付贷款。甲、乙双方按 年 字第 号托付贷款托付合同商定的条款和托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托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工程、种类、金
4、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 种: 项 目: 种 类: 金 额(大写) (小写)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次条 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规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 个工作日内将贷款 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规划如下: 日 期 金 额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5、 1. 2. 3. 第五条 还款规划。甲方应在本合同商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 详细还款规划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依据托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调整利率水平)或托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依据托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贷款的监视、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状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供应状况和
6、资料。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托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供应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全都,必要时取得托付人同意,由甲、乙、托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商定,未按期、按额将贷款放出,应依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数额缺乏弥补时,乙方应赐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顿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局部或全部已发
7、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托付人有关提前还款的通知单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缺乏弥补时,乙方应赐予赔偿,但消失本条第3项、第7项的状况时除外。本项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第2项的方式一样。 4.甲方未能按还款规划按期按额归还借款,乙方在未收到托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书面通知时,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局部在原贷款利率的根底上加收%的罚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
8、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数额缺乏弥补时,还应赐予赔偿。 6.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治理不善,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依据托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企业间借款合同3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展,企业对金融效劳的需
9、求不断增大。然而,一般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无法准时、有效地从金融机构猎取贷款的现实状况,进一步加剧了企业间借款活动的发生。由于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较为模糊,司法实践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态度不一,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只有确定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才能更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司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及行政法规中并没有关于制止企业间借款行为的明确规定。只是在19
10、96年8月1日起施行的贷款通则第七十三条中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进展罚款并予以取缔。其他关于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则多散见于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司题的解答、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司题的批复及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司题的答复、银行治理暂行条例等文件中。当时,之所以制止非金融企业间的借贷行为,理由是企业间借款合同与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相悖,“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富强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规划的贯彻执行,减弱国家对投
11、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但是该理由所依据的银行治理暂行条例早已于20xx年被依法废止。 现行法律标准不仅没有关于企业间借贷行为的制止性规定.还在局部法律及司法解释中间接对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展的借款行为赐予了爱护。 企业间借款合同4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商定。 三
12、、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淌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 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归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 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根底上打算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铺张或利用借款合同进展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
13、贰份, 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企业间无息借款合同范文3 借款单位: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贷款单位: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保证单位: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展,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淌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
14、定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 万元,用于_ 。 其次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需共同遵守贷款方法,有关贷款事项按方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 ,超规划贷款的超过局部利率为月息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局部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供给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过失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患病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状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状况等,必需赐予便利。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方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
15、顿贷款,提前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担当责任,假如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 年_ 月_ 日起,至_ 年_ 月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盖章)_ 代表人_ 贷款方:_(盖章)_ 代表人_ 担保方:_(盖章)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企业间借款合同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见附件)协商全都,达本钱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万元
16、(小写:_¥) 二、借款用途为: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照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将所借款项给乙方。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需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展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马上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局部,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七、违约责任 1、
17、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担当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担当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归还力量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准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法定代表人(
18、签字):_ _年_月_日 乙方: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企业间借款合同6 一、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涵义 企业间借款是指无金融经营权的两个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民事行为。资金拆借作为特地金融业务术语,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寸头资金的信用活动,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短寸头的向多寸头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 本文中所指企业间拆借资金,只是借用了金融学“资金拆借”这一术语,实际仍是借款合同的涵义,其内容是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由一方企业将自己合法全部的资金借给另一方企业使用,另一方企业在商定期限届满后归还本金,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19、。企业间借款可能存在多种形式,包括直接订立借款合同,形式联营或投资而实质进展的资金借贷等。 关于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性质,学界一种意见认为属于广义范围的民间借贷行为,另一种意见认为既不属于有金融机构参加的借贷,也不归类于民间借贷,而应当属于一种独立性质的借贷。笔者同意其次种意见,主要理由是企业间借贷存在着与 自然 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许多不同的特点,民间借贷并不能与其完全并论;其次,将借款合同分为有金融机构参与的和无金融机构参与的两种,也仅是学理上的分类,并无法律上确实定性;再次,考察相应的.法律依据, 目前 还没有关于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二、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 1996年 中国 人民银行公
20、布的贷款通则其次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 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司法解释中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实际就是指贷款通则。基于上述规定,长期以来,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是一概否认其效力的,即认为
21、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 1999年10月1日开头实施的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于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合同行为,因此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认定。 企业间借款合同7 借款人:_ 住宅(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贷款人:_ 住宅(地址):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借款人
22、因_大路建立工程,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万元,期限为_年。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公平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终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治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
23、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拖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工程”指_大路。 1、1、9“建立期”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开头至运营期完毕。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交付使用。 1、1、12“本钱超支”指工程建立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淌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根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工程资本金”指在_大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
24、押合同等。 1、2本合同名目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便利,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其次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工程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讨论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工程资金承诺文件、大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全部应当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供应本工程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立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技术询问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万元的工程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供应本工程的其他建立资金的贷款方及
25、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大事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本钱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公平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供应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精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供应总额为人民币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大路工程建立。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年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全都的,以本合
26、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终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向贷款人提交以下文件或办理以下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工程的有关批复文件
27、,包括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工程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工程资金规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立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给合同; 5、1、5工程财产保险单; 5、1、6全部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需满意以下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工程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本钱超支或者本钱超支局部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大事;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状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
28、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_年_月_日,提款_万元; (2)_年_月_日,提款_万元; (3)_年_月_日,提款_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假如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局部尚未提取的贷款,应
29、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前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分_次还款,详细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_年_月_日_万元 _年_月_日_万元 _年_月_日_万元 _年_月_日_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
30、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_大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_ c。_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缺乏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准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归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归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需在结息日进展;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规划倒挨次削减贷款本金
31、。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削减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行撤销地托付贷款人依据银行账户治理规定和本合同的商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展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视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工程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视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挨次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
32、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的工程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全部款项及工程资本金必需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根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_的根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工程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工程下的全部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
33、工程下的全部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根本结算账户内的全部提款和转账只能根据以下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工程建立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工程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
34、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全部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商定的账户监管而实行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担当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工程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供应以下担保: 8、1、1在工程建立期间内,_向贷款人供应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本钱超支、不能按原规划本钱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以及本工程下其他合同
35、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大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大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工程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归还,由_向贷款人供应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当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成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根据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完毕后
36、_日和每个季度完毕后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精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工程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担当并实行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归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托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工程建立、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状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转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打算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
37、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消失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大事发生后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准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大事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准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得悉的借款人工程建立、财务收支等状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需经双方协商全都。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
38、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需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供应令贷款人满足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旧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保险。险种为_险、_险、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工程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依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工程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根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打算用于工程毁损局部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局部的百分之_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局部计收万分之_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