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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教务管理规定3篇 书目 第1篇教务处大型珍贵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第2篇教务处试验室平安环境管理规定 第3篇教务处试验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教务处试验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教务处试验仪器设备管理方法 仪器设备是高校试验室的主要技术物资装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仪器设备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仪器设备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仪器设备购置安排 1.安排的编制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须要编制安排。设备购置安排,应由各运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安排而定。下年度的申请安排,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安排,应当于
2、当年三月份制订。 2.安排的审核 无论编制何种安排,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选购安排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安排交由设备管理部门试验设备处备案,由试验设备处督促安排的执行。 3.安排的调整 编制的购置安排,假如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状况发生改变而须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购置设备时,由运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修理便利”的原则,按安排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 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
3、手续,此项工作由运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运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试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 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根据到货日期的先后依次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 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当保管,确保平安。做好防火、防盗
4、、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用、正常运行和刚好修理,设备运用人员按要求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的保养修理 设备要定期保养修理,建立完整的制度。保养工作应当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校验、定期发动、定期通电。对珍贵设备、精密仪器和运用常见的大型设备,应填写好运用记录。 1.各设备运用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清、点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到各设备运用人员。 2.各设备运用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定期做好常规的维护和检修。 3.各设备运用人员应做好预防修理的工作,即:做好平常的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学生做完
5、试验以后都要刚好检查并做好记录。 4.各设备运用人员应做好事故修理的工作,一旦事故发生,应当刚好查明缘由,提出报告,上报所在部门的领导,的确须要一般修理或大修,填写仪器设备修理申请表,经批准以后方能执行。 5.做好修理记录,填好修理记录卡。 七、仪器设备的报废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是保证教学质量及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各仪器设备运用人员应保养、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因各种缘由(如年头久远老化,损坏严峻不能修复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确需报废的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五)。 2.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检验确证、核实
6、后,写出书面看法,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以后,填写设备报废卡(见附表六),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 3.设备一旦报废后,设备运用人员应刚好到试验设备处和财务处销帐,办理设备报废相关手续。 此外,应当提倡自制教学设备,特殊是自制那些教学须要、市场选购困难的试验设备。为激励老师和试验人员从事试验室建设,应当将试验室建设工作计入老师的工作量。 八、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和赔偿 1.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别状况须要外借,应当由系(部)、试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须要校内借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试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单(见附表七)。 2.凡借用仪器设备,都应当按期归还,
7、不得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人人都应当爱惜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的调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试验室仪器设备调拨单(见附表八),报试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4.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依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看法而定。 5.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快速逐级上报状况,并刚好查明缘由,做好记录。 教务处试验室平安环境管理规定 教务处试验室平安与环境管理方法 一、试验室设施与环境管理 为保证人身平安、保证明验室工作条件和试验设备的正常运用,特对试验室设施与环境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对试验室的水、电、汽、气、油、试剂要
8、严格管理,不要奢侈、到处泄漏,作好“三废”处理,保证明验室的整齐、卫生,试验后应刚好关闭水、电、汽、气、试剂装置,未用完的各种试验材料应刚好入库,妥当保管。 2.对于药品、易燃品、有毒物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妥当保管和运用,消退灾难性事故的隐患。 3.应当依据不同季节的气候改变,实行措施改善试验室环境,以适应人们进行试验时对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的要求。严格根据试验室主要环境指标要求检查(试验室主要环境指标见附表)。 4.保证明验室墙壁无污损,门窗、玻璃、锁、排风扇完整,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刚好修理。 5.严格根据学院卫生管理制度,作好清洁卫生
9、检查、并记录好检查状况。 6.严格根据学院平安工作制度,作好试验室定期平安检查、并记录好检查状况。 二、试验室平安检查 1.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2.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特、防破坏、防自然灾难事故。 3.常常进行平安、防火检查,组织平安防火学问学习。 4.管好本部门内部的消防器材,维护好消防设施和设备。 5.严禁私接电源,必需做到人走断电。 6.随时检查门窗是否坚固,做到进门开窗通风,人走关窗关门防盗。 7.发觉问题刚好报告处理,消退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8.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化物品,必需由专人按有关规定保管、运用。 9.保卫处应会同有关部门对试验室平安进行定期检查并作
10、好记录。 三、消防工作管理 为了搞好学院的消防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进行,爱护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及其家属的生命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1.学院的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的消防工作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和领导,由保卫处实施,仔细贯彻消防法规,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2.全院的消防工作由院长负责,逐级签定“消防平安工作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成立由院长领导的“院平安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消防平安工作,下属各处室、部门,设立平安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平安工作。各学生班级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本班
11、的消防平安工作。 3.各级领导都要仔细履行所担负的消防工作职责。把消防工作作为教学、科研、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义务消防队由院防火委员会和保卫处组织、领导并进行训练,熟识驾驭防火、灭火学问和消防器材的运用方法,广泛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各级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变动,必需报院防火委员会审定,由保卫处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各处室必需执行学院制订的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防火宣扬教化制度,防火平安检查制度,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建筑防火审核制度,消防器材、设备管理制度,火警火灾事
12、故登记调查处理、易燃易爆剧毒危急物品管理制度等,并将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7.消防重点部门要严格管理,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依据条件尽可能采纳自动报警、灭火新技术,将防火任务落实到人,包干负责。肯定要确保消防重点部门的肯定平安。守护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要先培训,考核合格后再经保卫处审定。 8.消防重点部门要挂牌,明确防火负责人,要设立永久的防火制度、禁令、警告和指令性标记。标记的爱护由所在部门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9.夜间无工作任务的部门人员,每天下班前应关好电源,熄灭明火,做好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担当值班和夜间守护的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严守工作岗位,加强巡察,不得擅离职守。 10.凡
13、在我院的建筑公司、修建队、包工队、服务行业等外单位的组织和职工,必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各自加强消防平安教化,并将临时工名单报学院保卫处,由保卫处考核合格,方可使(任)用。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1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烧电炉,严禁临时工在工地、工棚生火煮食,违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从严追究运用单位或包工头的责任。 12.任何人在发觉火险、火警时,都应快速正确地向学院保卫处报警,不得贻误,起火单位应刚好组织力气进行扑救,同时快速精确地拨电话119向市消防大队报警,并派人到交通路口为消防车引路。 13.火场的扑救工作由公安、保卫部门或在现场职务最高者统一组织和指挥
14、。 14.火警、火灾扑救后,实行“五不放过”,即起火缘由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隐患未得到整改不放过、群众未得到教化不放过、奖惩未兑现不放过。 15.家长要教化好自己的小孩,不要玩火,若因小孩玩火造成火警、火灾,其后果由家长担当。 16.室内外消防水栓由保卫处负责检查管理,发觉故障和损坏,由保卫处通知总务处修理。 17.凡由学院保卫科配备的消防器材,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单位赔偿。 18.学院对在消防平安工作中有下列成果、贡献之一者,应进行嘉奖。 (1)长期做好消防工作,尽职尽责,把消防平安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了火灾、火险,无违章状况的单位、防火负责人及守护人员。 (2)主动整改火险隐患,提
15、出和采纳平安措施,防止了重大隐患和事故发生的。 (3)坚持消防平安工作“五同时”,群关群防成果突出的。 (4)常常维护灭火器材,保持消防设施完好的。 (5)发生火警、火灾,能主动组织有效扑救,避开了国家、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 19.对违反规定造成火险、火警、火灾的,学院将依据情节赐予经济惩处、经济赔偿、行政处分。对情节严峻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试验室整齐卫生达标要求 1、试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设施,电、水、气管道布局合理、平安、规范。 2、试验室内外不得堆放 杂物,保证楼道畅通。 3、室内家具、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墙面、顶棚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无积水、纸屑、痰迹、
16、香烟头等垃圾。 4、室内布局合理规范,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蜘蛛网等杂物。 五、危急化学品管理 1.储存、运输、运用易燃危急物品,必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防止发生治安灾难事故。 2.凡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必需按规定分类存放,由专人进行妥当保管,不准私自转让送人。 3.仓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严禁烟火,离库时切断电源。 4.各部门必需按好用安排数领取、运用易燃易爆物品,发放和运用单位必需精确登记,剩余的易燃易爆物品要交回专用保管库房或妥当保管。 5.仓库(室)旁边严禁从事易发生火灾的工作,在距离库房10米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和进行明火作业。 6.搬运、装卸时
17、要防止猛烈振动、损坏、撞击、倾倒或溢出,发觉损坏、溢出要刚好处理;性质相互抵触,易引起自燃的物品,严禁混同运载,不准在运载车辆旁边吸烟或运用明火修理车辆;氧气瓶在搬运时禁止滚动、扔摔、撞击,禁止与易燃气体、燃料、油类及其它可燃物品混同运输。 7.运用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需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急物品严禁私自送给他人;运用易燃物品,要远离明火及一切加热设备,严禁吸烟,浸过易燃物品的棉纱用完后应放在指定地点;工作地点全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当日运用量,工作完后,要把剩余物品存放平安地点;不得用汽油、酒精、香蕉水、甲苯等易燃液体洗刷正在加温的高热器具,或其它能引起火灾危急的物体。
18、六、易燃、剧毒物品领用管理 1.储存、领用、运用易燃、剧毒物品,必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防止发生治安灾难事故。 2.凡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剧毒物品,领用后必需按规定分类存放,由专人进行妥当保管,不准私自转让送人。 3.应把易燃、剧毒物品放在固定的保险柜中,各部门必需按好用安排数领取、运用易燃、剧毒物品,易燃、剧毒物品的领用必需有严格的手续,领用时必需有三人以上。领用时发放和运用单位必需精确登记,运用剩余的易燃、剧毒物品要交回专用保管库房或妥当保管。 4.工作地点全部储存易燃、剧毒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日运用量,工作完后,要把剩余物品存放平安地点。 5.搬运、装卸时要防止猛烈振
19、动、损坏、撞击、倾倒或溢出,发觉损坏、溢出要刚好处理。 6.易燃、剧毒物品运用完毕后,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七、试验室“三废”处理方法 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爱护学院及试验室自身的环境平安,特拟订对在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气、废水、废渣”等三废处理方法如下: 1.试验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的试验室(如焊接、化学等试验室),除试验人员必需按规定穿戴防护服、帽、手套外,其试验室必需安装排气设备,刚好排出有害气体,保证室内空气符合标准。 2.试验过程中产生废水的试验室,由于其化学成分困难,有毒有害物质较多,必需设立专用废液桶盛装废液,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倾倒或排出。 3.试验过程中产生
20、废渣的试验室,应设立回收废渣专用桶或指定专用地点,然后集中倒入学院垃圾桶,并由清洁公司运到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教务处大型珍贵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教务处大型珍贵精密仪器设备管理方法 一.大型珍贵精密仪器设备指的是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它是我院试验室的重要物质装备,是保证明习教学和科研的物质基础。 二.为了加强我院教学珍贵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提高设备运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法。 三.珍贵仪器设备购置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所购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预料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四.购置珍贵仪器设备的运用部门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院
21、长审批。 五.珍贵仪器设备的购买应实行招投标制度,节约选购成本,保证所购仪器设备优质优价。 六.珍贵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并由试验设备处统一建帐、建卡、贴标牌。要建立运用、修理记录,定期对其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对出现的故障要刚好修复。 七.珍贵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专用,应有特地的设备运用人员且必需经过上岗培训。 八.珍贵仪器设备的运用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九.每年年终由学院、系(部)根据高等学校珍贵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若出现事故应具体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事故报告表(见附表)。 十.大型珍贵精密仪器设备是我院的重点试验设备,它的报修和报废必需由运用部门提交报修、报废申请报主管院长审批。 十一.大型珍贵精密仪器设备的报废,试验设备处应组织有关专家审议并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看法,并交由主管院长审批。 十二.如需上报的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填写报废卡。 十三.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快速逐级上报状况,并刚好查明缘由,做好记录。 十四.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依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看法而定。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