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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吊装安全管理办法3篇 书目 第1篇大型吊装平安管理规定方法 第2篇大型物件吊装平安管理方法 第3篇吊装平安作业证管理方法 大型吊装平安管理规定方法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平安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平安,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平安管理。 二、术语 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三、职责 1、项目组的职责 (1)、大型吊装作业必需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2)、项目组负责人或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需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
2、工方案技术、平安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与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项目负责人必需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 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急源必需制定平安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 风险评估表。 2、施工单位职责 (1)、吊装作业起先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平安会议,对即将起先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平安提示。 (2)、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平安检查。 (3)、项目平安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平安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平安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 (4)、参加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需熟识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四、管理内容 1、
3、吊装作业前 (1)、施工单位负责依据吊装方案要求,打算足够施工中所运用的施工机具。 (2)、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 a、吊装作业所选择的各台吊机符合吊装方案的要求,证书齐全、有效。 吊机已进行了全面检查,处于良好状态,平安装置齐全有效。 b、吊车司机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了解所运用吊车的性能,熟知吊装作业指挥信号的含义。 c、每台吊机的荷载符合平安要求(单台吊机作业时,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得超过其平安吊装量的95%;多台吊机联合作业时,各台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宜超过其平安吊装量的80%)。 d、吊装作业所运用钢丝绳的类型、长度、直径、抗拉强度、破断拉力符合吊装方案
4、中的要求。钢丝绳已进行过检查,没有任何损伤。 e、吊装作业运用的卸扣的承载实力符合吊装方案要求。(必要时进行ndt探伤检查)。 f、拖拉固定运用的钢丝绳、倒链、卷扬机、滑轮组符合方案要求,并已作出检查,结果正常。 g、吊点在吊装前已进行ndt 检验。(若吊点需重复运用,则在吊装后还需进行二次检验) h、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吊车司机、司索人员熟识吊装方案(吊机及索具要求、吊点及重心位置、被吊物重量及尺寸、挂扣方式),并已对是否符合吊装要求做出自检。 i、吊装作业指挥人员与吊车司机之间保持通畅的联络方式。 j、吊装现场的天气状况符合作业要求(风力小于6 级、能见度良好)。 k、吊装作业区域内地面坚实
5、平整,无影响作业平安的障碍物及隐患。 l、吊装作业现场已设立隔离区,非吊装作业人员远离现场。 m、通往吊装现场的道路通畅。 n、全部施工吊机已按方案就位,索具根据方案要求固定完毕。 (3)、检查完毕后,施工单位平安人员组织施工各有关人员填写大型起重作业前平安检查表。填写完毕后,通知吊装指挥人员可以进行作业。 2、吊装作业中 (1)、吊装指挥人员在确定吊装条件已充分具备后,宣布吊装作业起先。 (2)、吊装指挥人员站在能同时看到被吊物及吊车的视线清晰的位置。 (3)、全部的被吊物在被吊运时都要依据须要系牵引绳。(系牵引绳会影响平安的状况除外)。牵引绳要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作业人员与被吊物间的平安距离
6、。 (4)、在司索人员远离被吊物及被吊物四周没有障碍物的状况下,指挥人员发出起吊信号。指挥手势或信号要精确、清晰,所处位置应能使各司机都能看得清晰。若运用对讲机,要保证各对讲机之间的信息传递。 (5)、在吊索张紧受力后,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应进一步确认索具的固定状况,无误后方可接着起吊。被吊物离开地面或垫墩300mm 左右,应停顿1 分钟左右时间,对吊索、卡环及吊机等的状态进行视察,确认无异样后方可接着吊装作业。 (6)、起吊后保持被吊物平衡,吊具所在平面应垂直于被吊物,不得横拉、斜吊。吊装动作平缓,避开突然运动或被吊物摇摆。 (7)、在吊装过程中,各台吊机的司机必需听从统一指挥,除停止信号外不
7、得接受他人的指挥信号。 (8)、尽可能削减被吊物空中悬停时间,防止钢丝绳疲惫折断发生坠落事故。若需悬停于某一位置,则在此期间内吊车司机禁止离开驾驶室。 (9)、在吊机行走时应鸣号,提示四周人员吊装作业正在进行中。 3、吊装作业完成 (1)、确认被吊物精确就位后,摘钩,复员设备,宣布吊装作业结束。 (2)、施工单位的平安人员负责保存bfcec-mr-27/r01大型吊装作业前平安检查表。 五. 相关文件 bfcec-mr-20 作业平安分析管理规定 六、记录 1、bfcec-mr-20/r01 作业平安分析表 2、bfcec-mr-27/r01 大型吊装作业前平安检查表 吊装平安作业证管理方法
8、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吊装作业,保证作业平安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区域吊装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吊装平安作业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3.2 施工单位平安负责人从设备部门领取吊装平安作业证后,要仔细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规程1.6.5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需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平安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械能源部门负责人批准。 3.3吊装平安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平安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平安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附录:(标准的附录) 4吊装平安作业证 吊装地点起重设备名称及牌号起重人员吊装现场(负责人)作业时间起重设备运用证编号吊
9、装内容起吊物单件最大重量(吨)起吊高度平安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车间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平安员:(签字)车间平安员:(签字)设备部门审批(会签)看法: 设备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大型物件吊装平安管理方法 a.1范围 本文件规定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类大型物件、线型困难件及其它有特别吊装要求的物件(以下称大件)吊装作业策划、申请和限制,防止发生起重损害事故,实现平安吊装。 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分段合拢、钢结构件等大型物件的翻身、吊装作业。 a.2定义 a.2.1 本规定中吊装作业是指:运用起重设备将物体吊起并移动到预定位置,再进行放置、翻身或固定安装,直至松钩、拆除卸扣的过程。 a
10、.2.2 大件的吊装作业,按审批权限分为公司和车间两级限制。 a.2.3 属下列状况之一,按公司大件吊装作业程序进行审批和限制: a)重量超过起重机(300t及以上的起重机)额定重量80%以上的; b)两台起重机联吊或抬吊,其中有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超过其额定起重实力的70%的; c)运用三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的; d)吊装主机等经济价值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 e)其他由平安、生产或设计部门提出需实行特别吊装工艺的,如超长(宽)件、重心偏向件或结构、线形困难件。 a.2.4 属下列状况之一,按车间大件吊装作业程序进行审批和限制: a)两台起重机联吊或抬吊; b)重量超过起重机(50t及以
11、上的起重机)额定重量70%以上的; c)吊装发电机、艉轴、舵叶、螺旋桨等经济价值超过100万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 d)水上锚链吊装。 a.2.5 舱盖板吊装,作业条件没有发生改变的,车间可按批次审批、限制。 a.3职责 a.3.1 技术部 a.3.1.1 负责编制吊装工艺,必要时组织评审,对相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 a.3.1.2 生产设计应考虑起重机械的起重实力和性能,限制分段设计重量和外形尺寸。 a.3.1.3 深化现场,检查、验证吊装工艺的执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工艺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提高施工的本质平安性。 a.3.2 质量部负责焊接型吊环(耳攀)、加强结构的安装、焊接质量检验。
12、a.3.3 造船部/修船部 a.3.3.1 依据公司大件吊装作业的须要,组织相关会议,策划吊装方案和平安防范措施。 a.3.3.2 严格执行“五同时”,在支配吊装任务的同时布置有关平安措施,并监督落实。 a.3.3.3 负责与外租设备方进行协调,传递吊装工艺、施工方案和其他平安管理要求。 a.3.4 吊装作业部门 a.3.4.1 依据吊装工艺要求,拟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平安交底。 a.3.4.2 严格执行起重作业有关的平安管理规定,负责吊装作业中平安措施的落实。 a.3.4.3 负责作业前、中、后的监督、检查、警戒等现场平安管理工作。 a.3.5 待吊大件的施工部门 a.3.
13、5.1 按工艺流程对焊接型吊环(耳攀)、加强结构的安装、焊接质量逐级报验,施焊人员必需持中级及以上的焊工证。 a.3.5.2 督促、检查按图施工,订正施工中出现的工艺质量问题。 a.3.6 安保部协同策划大型吊运作业方案,负责对吊装现场环境、警戒设置、审批手续执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作业部门执行平安操作规程。 a.3.7 资产部负责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解决吊装过程中出现的设备问题。 a.4管理内容 a.4.1 起重机驾驶员、起重指挥人员要求: a.4.1.1 公司大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指挥,应为起重高级工以上的起重专业人员,起重机驾驶员应具备二年以上本岗位工作阅历; a.4.1.2 车间大件吊装
14、作业的起重指挥应为起重中级工及以上人员,起重驾驶员应具备一年以上本岗位工作阅历。 a.4.1.3 起重机械为租赁设备或客户供应设备,与其沟通确认统一指挥,由设备方操作。 a.4.2 策划 a.4.2.1 技术部编制吊装工艺,标清吊环(耳攀)和加强结构的规格、吨位、受力、装焊部位以及探伤要求,如对焊接和探伤有特别要求的,也应在图纸或工艺中说明。 a.4.2.2 公司大件吊装作业,造船部/修船部召集相关部门,策划吊装方案、部署平安防范措施。 a.4.2.3 跨部门或多部门协作的吊装作业,造船部/修船部应指定主体部门和协作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a.4.2.4 吊装部门接到批准的吊装工艺或方案
15、后,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熟识施工方案和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分工,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a.4.2.5 当生产实际状况与吊装工艺、吊装方案不符时,设计部门、生产组织部门应刚好调整;吊装部门认为有吊装难度的或缺少相关吊装作业阅历的,应报告生产组织和平安管理部门。 a.4.2.6 车间大件吊装作业,由吊装部门负责组织、策划与详细实施。 a.4.3 审批流程 a.4.3.1 公司大件吊装作业的审批 a.4.3.1.1 吊装部门负责填报公司大件吊装作业审批表(gl/ch 04-005-r-01),吊装部门领导按审批要素逐项确认后,按流程办理申请手续。 a.4.3.1.2 质量部依据审批要素和吊
16、环(耳攀)、加强结构等检验结果,由质管部主管或部门领导审批吊装申请。 a.4.3.1.3 造船部/修船部依据工程进度要求和吊装打算工作状况,审批吊装申请。 a.4.3.1.4 安保部在核实吊装部门详细吊装方案和相关平安防范措施落实状况后,由部门领导审批吊装申请; a.4.3.1.5 公司分管领导签署审批看法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a.4.3.2 车间大件吊装作业的审批 a.4.3.2.1 吊装部门按造船部/修船部门下达的吊装安排,由负责该工程(区域)主管或施工员填报车间大件吊装作业审批表(gl/ch 04-005-r-02); a.4.3.2.2 待吊大件施工部门的技术和质量检验人员确认吊环(耳
17、攀)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及其焊接质量,并分别签署吊装看法; a.4.3.2.3 吊装部门领导按审批要素逐项确认后签署吊装看法; a.4.3.2.4 区域长、平安员、车间领导依据吊装前的打算工作状况签署审批看法。 a.4.3.3 吊装前的平安检查与整改 a.4.3.3.1 作业前,起重指挥、平安员和区域长应对现场进行平安检查。 a.4.3.3.2 检查中发觉有不符合或不能满意平安吊装要求的因素,应暂停作业、马上整改,整改完毕后才能接着作业。 a.4.3.3.3 吊装前平安检查的主要内容: a) 按吊装工艺选配钢丝绳、卸扣等起重吊索具,检查外观质量,钢丝绳色标必需与当季钢丝绳标色相符,检查挂钩、钢
18、丝绳防护衬垫的牢靠性; b) 检查待吊大件是否具备正式吊装的条件,上、下方和内部无人员、活动部件及其它连接物; c) 检查、清除待吊大件四周和起重机械轨道两侧的障碍物,检查、消退吊装作业空中路途可能碰撞的障碍物; d) 检查供电及保障措施; e) 确认天气、光线等作业环境是否满意作业要求; a.4.3.3.4 划定作业平安警戒区域,设置警示牌(旗),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a.4.3.3.5 检查作业人员到位、站位是否刚好精确; a.4.3.3.6 检查确认起重机械及相关设备、设施平安状态;设备方供应的吊索具等,应检查确认外观质量、钢号(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此项要求)。 a.4.4 吊装过程管理要
19、求 a.4.4.1 多名起重人员协作作业时,必需明确一名起重指挥对整个吊装过程的指挥负总责,指派其他起重人员的站位和作业任务。 a.4.4.2 起重指挥负责发送指令,各岗位按指令要求精确执行。 a.4.4.3 吊装作业应遵守“起重十不吊”规定和公司大型物件吊装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a.4.4.4起重指挥、起重机械司机对于任何人发出的危急信号,马上暂停作业。 a.4.4.5 作业人员必需遵守现场工作纪律,听从吩咐,听从指挥,正确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a.4.4.6 吊装作业过程中要亲密关注起重机械自身与吊装件之间的平安距离,加强门机轨道两侧平安监护,避开发生碰撞、挤压等意外事故。 a.4.
20、4.7 气候、光线等环境发生突变,不符合起重作业条件的,应实行应急措施或暂停作业。 a.4.4.8 大型物件吊装到位后,装配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应对松钩前平安状态进行检查,并经起重指挥确认无误,填写大型物件总组/搭载松钩确认表(gl/ch 04-005-r-03),方可发出松钩指令。 a.4.4.9 松钩后,起重人员应监护吊索具等平安提升。 a.4.4.10 生产、平安等管理部门均应派专人现场监护作业。 a.4.4.11 吊装作业时,全部人员的站位应有充分的避让余地,特殊是高处作业更要选择好站位。 a.4.5 大型物件吊装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a.4.5.1 作业前必需检查起重机械的完好性,进行试运转
21、,保证制动器、声光报警装置等灵敏牢靠,全部机具都经润滑油润滑。 a.4.5.2 核算待吊大件的重心和吊点分布是否符合吊装要求,检查吊环(耳攀)规格及安装、焊接质量,检查捆绑是否平衡坚固,做好衬垫措施,操作人员应站位于倾斜方向的旁侧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和反方向站立。 a.4.5.3 大件吊装所需的焊接型吊环(耳攀)按工艺要求进行验收。 a.4.5.4 选用的索具长度必需符合要求,钢丝绳的夹角要适当,在施工前如发觉工具、索具缺少,须要代用时,必需经过平安、技术部门探讨,经起重指挥同意后方可代用,并做好记录。 a.4.5.5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在离地面100mm时,停止起升,检查起重设备、吊索具
22、、缆风绳、地锚等受力状况,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正式起吊。 a.4.5.6 两台起重机协同起吊大型物件时,重量分布不超过每台起重机械额定载重量的80%,并保证各台起重机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以免发生碰撞。 a.4.5.7 吊运作业过程中禁止用手干脆校正被吊物件张紧的绳索,在物件就位固定前,严禁解开吊装索具。 a.4.5.8 禁止作业人员伴同吊装物件或吊装机械升降。 a.4.5.9 吊运作业时,被吊物件应尽可能放低行走。严禁被吊物件从人员上空穿越,任何人员不得在被吊重物下工作和逗留。不得将重物长时间悬吊于空中,突发状况应设警戒线和专人监护。 a.4.5.10 物件吊运应保持平衡和同步,应尽可能避开振动和摇摆,起重人员应选择合适的上风位置及随物件护送的路途,留意招呼逗留人员和车辆避让。 a.4.5.11 严禁在六级以上风力(包括六级)的状况下进行吊装作业,不允许在雨雪天、雾天进行大型物件的吊装作业,如有特别状况,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实行严密的平安保障措施。 a.5附表 附表1公司大件吊装作业审批表 gl/ch 04-005-r-01 附表2车间大件吊装作业审批表 gl/ch 04-005-r-02 附表3大型物件总组/搭载松钩确认表gl/ch 04-005-r-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