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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管理实施细则评估6篇 书目 第1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管理方法实施细则 第2篇班级平安管理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第3篇风险评估管理实施细则 第4篇风险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第5篇大唐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管理方法实施细则 第6篇平安管理综合量化评估细则 大唐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管理方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管理方法,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加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限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
2、能部门负责风险限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限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其次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察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平安风险限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平安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状况。 第六条 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
3、两措”安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平安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其次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峻危及人身平安和设备平安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状况与流程节点管控状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
4、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平安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意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平安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样。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样。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平
5、安第一责任人担当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当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当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起先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6、(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平安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平安型发电企业平安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管理方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老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当,采纳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当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安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平安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支配,平安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
7、人员参与。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觉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安排,以正式文件
8、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需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平安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与一次,驾驭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支配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根据分、子公司年度外审安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
9、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支配。 (二)依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困难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限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
10、.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干脆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举荐的在职人员,可参与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供应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打算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11、。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限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安排、安排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依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支配做好迎检工作,并供应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支配协作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供应刚好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
12、与;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状况,平安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平安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比照标精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平安风险限制体系运行状况进行分
13、析,评判体系运行状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实行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状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看法、业务实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安排,并报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
14、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安排。确因特别缘由需变更安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缘由,报请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支配。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详细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峻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状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需驾驭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
15、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驾驭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仔细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协作人员沟通,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状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觉的问题应精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支配,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需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亲密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平安要求 1.仔细听取专业联络员平安交底,驾驭进入现场工作的平安要求。 2.必需在企业协作人员陪伴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需穿工
16、作服、戴平安帽等劳动爱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平安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其次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根据“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样、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晰、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精确。 其次十一条 外审报告,根据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其次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安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安排由分、子公
17、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部。 其次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觉的问题根据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安排、检修、技改和消缺安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状况。 其次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安排完成率在其次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缘由,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需完成;因不行抗力等特别缘由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其次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看法,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部。 其次十六
18、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看法,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部。 其次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看法,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刚好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其次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根据具有完整平安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其次十九条 满意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根据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自然气、太
19、阳能发电企业的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部负责说明。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风险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1目的 明确平安生产风险评估管理要求,运用有效评估方法,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方案,并对风险管控效果进行评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华徐州电力检修公司全部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 3引用标准及关联子
20、系统 3.1引用标准 风险管理子系统 3.2关联子系统 生产平安与健康管理子系统 运行管理子系统 检修管理子系统 危急物品管理子系统 环境爱护管理子系统 变更管理子系统 外界服务管理子系统 紧急应变与关注公众管理子系统 生产工程项目管理子系统 4专用术语定义 4.1风险 风险是指危急源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机率或概率)。危害后果和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是风险两个要素。危害后果是危急源本身固有的性质,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是指危害后果出现或发生的几率。 4.2危急源 危急源是可能对人、财产、环境造成危害影响的根源或状态。 4.3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对危急源进行辩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处置危急源,使风险保持
21、在可接受水平。是一种以较低成本投入、超前限制手段,实现最大平安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是一个pdca的管理模式,通过危急源辩识、风险分析、制定并实施风险管控措施与方案、风险管控评价等程序,实施风险管控,使风险保持在可接受范围。 4.4风险评估 依据既定的标准或准则,评价系统发生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峻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4.5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是标记风险影响程度的概念。依据企业承受风险的实力一般可分为可接受风险和不行接受风险两大类。 可接受风险表示此类风险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平安和健康没有影响,或者影响程度很小,在可接受范围,不须要专注限制的风险,或者限制风险的成本极大
22、于风险造成的损失。 不行接受风险表示此类风险对企业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造成严峻的影响,对人员的平安和健康构成较大威逼,已超出企业可接受范围,必需实行措施予以限制,否则,风险一旦成为事实,企业将蒙受财务损失以及信誉危机。 对不行接受风险等级描述为重大、较大、一般。对可接受风险等级描述为低。见半定量评估细则要求。 4.6重大危急源 重大危急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运用或贮存危急物质,且危急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7风险概述 风险概述指区域风险评估、工作活动风险评估、故障模式评估结合总称。 5执行程序 5.1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5.1.1 成立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
23、经理为组长的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相关部门经理和专业主管、风险管理主管。 5.1.2 故障模式评估小组,根据专业进行划分,成员包括工程管理部专业主管、相关部门专工、班组长。 5.1.3 区域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包括部门安健环主管、运行检修专业主管、班组成员。 5.1.4 工作活动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包括部门安健环主管、运行检修专业主管、点检员、班组成员。 5.2进行风险评估方法选择与培训 5.2.1 风险评估方法选择 5.2.1.1 半定量风险评估:应用与各个生产流程中存在的人身、健康和环境方面的风险评估。 5.2.1.2 故障模式评估:应用于生产系统设备评估。 5
24、.2.1.3工作平安分析(jsa):应用于工作进行前的风险识别和限制的风险评估。 5.2.1.4定性风险评估:主要适用于相对初级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等级的确定,不须要进行深化风险评估的项目。 5.2.1.5 专题风险评估:依据特别须要或突发异样状况的评估,如:化学危急品、照明、通风、培训管理、风险费用管理等带有专业性质的专题评估;出现风险评估范围之外的异样状况要做专题评估; 5.2.1.6项目管理风险评估,参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2.1.7 对于在年度评估后部门又新增的工作,其风险分析执行工作平安分析方法并将结果应用在作业前的风险限制单中,安健环专责人负责对分析结果的审核把关,确保开工前风
25、险预控。 5.2.1.8 财务、经营风险评估参照其专业规定执行。 5.2.2风险评估培训 5.2.2.1培训应包括外请专家进行风险评估方法的讲座、国华公司的风险评估培训、公司安健环处组织的风险评估方法培训,以及部门内部的相关培训。 5.2.2.2培训人员应包括,风险评估组织机构内的人员,各级领导及基层员工。 5.2.2.3 培训目的应依据不同的人员达到不同的水平。 5.3制定风险评估工作安排 5.3.1风险评估专业小组每年12月份应制定下一年度的风险评估工作安排,并报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列入公司的年度工作安排同时分解至各月完成,故障模式评估安排根据其细则要求执行。 5.3.2责任部门每月
26、按下发的风险评估安排执行,安健环处或风险评估专业小组每月对安排完成状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3.3依据实际工作须要,如需对工作安排进行调整,须经风险评估专业小组进行调整并经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风险评估安排。 5.4 危害辨识 依据对人身健康、人员心理、自然环境、生产环境、生产流程、财务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危害辩识。 识别发电生产流程中存在的危急源。 识别各种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急源。 识别作业场所存在的危急源。 识别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改变时产生的危急源。 识别人员改变时产生的危急源。 识别项目变更发生时产生的危急源。 5.5 风险评估 5.5.1 对辩识出的危急源具有的危害进行分析,
27、危害分析应考虑平安、健康、环保三方面的影响。 依据对危急源固有危害的分析,评价其原始风险等级。 5.5.2 风险等级 5.5.2.1 判定风险等级可依据风险后果与发生几率的综合状态考虑;也可依据风险的危害进行单一考虑。 5.6 风险限制 5.6.1 依据风险的实际状况,运行人员、维护人员制定对危急源的监视、限制措施,以及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及方案的实施时间、实施责任人、实施监督人。 5.6.2 对实施监视、限制措施之后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价,评价现时风险等级。 5.6.3 重大风险公司监督限制、较大风险部门监督限制、一般风险班组限制。 5.6.4 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落实整改安排。 5.6.4.1
28、各风险评估小组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和下发整改安排,对须要进行重大变更才能消退和限制风险的项目应列入重大技改或重大修理予以立项。 5.6.4.2 风险评估整改安排应经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后批准下发。 5.7编制风险评估概述 5.7.1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风险评估小组编制公司的年度风险概述,明确公司的重大危急源和公司的风险状况。 5.7.2风险概述应上报至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和总经理,使其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为其决策供应参考。 5.7.3风险概述应下发至班组,使每一名员工了解企业的风险状况。 5.8编制紧急预案 5.8.1对于那些已经实行措施或目前不能实行措施而又有较高风险的隐患,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9、应编制紧急应变安排,明确相应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职责和处理流程,将事故发生后的损失降低至最低水平。 5.8.2 紧急预案需经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5.8.3 风险评估小组应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职责 6.1细则执行负责人 6.1.1安健环处经理担当制度负责人。 6.1.2负责收集细则执行中的信息及反馈看法,不断完善。 6.1.3对本公司细则执行状况进行监督,驾驭风险管控的总体状况。 6.1.4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6.2细则执行人 6.2.1 安健环处风险主管担当细则执行人。 6.2.2 负责本公司年度风险概述、专项风险评估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支配。
30、 6.2.3 负责风险评估文件的编制、汇总、发布。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传达。 6.2.4 对风险评估中确定的风险监视、限制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实施状况进行监督。 6.2.5 负责对风险概述进行定期更新和发布。 6.2.6 负责本公司风险评估工作执行状况的检讨,并反馈改进建议和看法。 6.3公司总经理及风险评估领导小组 6.3.1 负责本公司风险评估的全面管理。 6.3.2 负责对风险管控供应人、财、物等资源支持。 6.3.3 负责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状况进行评审。 6.3.4 负责批准发布本部门风险评估报告及公司年度风险管控安排。 6.3.5 负责批阅年度风险评估概述,明确本部门的风险状况。 6.
31、4各部门风险评估专业小组 6.4.1 参加公司风险评估工作,负责详细风险评估的实施,负责组织本专业危害辨识与分析,编制风险监视、限制措施和整改方案,并对措施、方案的精确性和实效性负责。 6.4.2 制定年度风险评估安排,编制本部门年度风险评估概述。接受安健环处对其工作的监督检查。6.4.3 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部门风险评估活动,制定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安排,并严格执行本部门下发的风险评估安排。 6.4.4 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风险评估的各项培训以及学习本部门紧急预案。向安健环处提出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 6.5部门安健环主管 6.5.1 组织本部门风险评估工作,并对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和指导。 6
32、.5.2 每月组织对本部门风险预控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抽查。 6.5.3 负责部门风险评估的培训工作. 6.5.4 负责收集风险评估改进的建议和反馈。 6.6员工 接受各种风险评估培训。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并渐渐形成风险意识。对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完成自己负责的风险评估整改后的安排。 7检查、评价与反馈 7.1每月对风险管控状况进行评价,对风险概述、平安隐患等文件进行更新。 7.2每年对全年风险管控状况进行检讨和评价,以确定下年度的风险管控安排。 7.3在风险管理实施中,各部门应随时向安健环处反馈本细则在执行中发觉的问题,并赐予改善。 8附录 附录1:年度风险概述填报表 附录1:年度风险
33、概述填报表格 年度风险概述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序号 存在风险 分类 影响 范围 危害 影响 原始 等级 监视 措施 责任人 限制 措施 责任人 现时 风险 风险治理方案 责任人 完成 期限 完成 确认 此表:适用于隐患治理或故障模式结果的应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管理方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管理方法,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加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限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限制评估内审把关
34、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限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其次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察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平安风险限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平安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状况。 第六条 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安排,确保费用落实。 第
35、七条 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平安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其次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峻危及人身平安和设备平安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状况与流程节点管控状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
36、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平安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意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平安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样。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样。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平安第一责任人担当组长,分管生产
37、副职担当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当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起先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
38、公司本质平安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平安型发电企业平安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平安风险限制评估工作管理方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老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当,采纳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当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安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平安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支配,平安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与。 (三)内审员开展评
39、估工作,将发觉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安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
40、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需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平安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与一次,驾驭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支配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根据分、子公司年度外审安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41、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支配。 (二)依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困难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限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
42、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干脆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举荐的在职人员,可参与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供应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打算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限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安排、安排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依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支配做好迎检工作,并供应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支配协作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供应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