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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税务管理办法篇 书目 第1篇税务系统停留业管理方法范例 第2篇a税务分局停留业管理方法 第3篇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第4篇税务系统核定征收管理方法范例 第5篇s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第6篇z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方法 第7篇z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第8篇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方法 第9篇某税务分局停留业管理方法 第10篇x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方法 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方法 因工作须要,市局机关常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帮助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法: 一、借用期限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
2、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须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须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看法和借用人员的有关详细状况;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看法;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看法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看法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依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
3、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支配,原则上支配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支配住宿的,经过批准,可支配到酒店或款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_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_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来回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来回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
4、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须要由借用单位支配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四、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s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市*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市*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实行,依据*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国税发*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方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
5、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确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探讨实行上级指示精神的方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安排; 4、学习税收政策,探讨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探讨确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状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探讨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须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
6、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探讨贯彻看法; 2、探讨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探讨年度和中长期工作安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安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支配,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探讨实行措施; 10、其他须要局务
7、会议探讨、确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与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探讨、探讨、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依据工作须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
8、、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安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沟通工作阅历; 5、探讨局长主题报告; 6、探讨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探讨探讨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
9、局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探讨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与。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探讨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依据工作须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
10、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睬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睬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须要上网发布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
11、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发布、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扬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支配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会议原则上支配在区局召开,须要在局外召开的,应报局长审批。 (六)本方法适用于区局机关。 1 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市*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市*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实行,依据*
12、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国税发*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方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确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探讨实行上级指示精神的方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安排; 4、学习税收政策,探讨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探讨确定局属各单
13、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状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探讨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须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探讨贯彻看法; 2、探讨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探讨年度和
14、中长期工作安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安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支配,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探讨实行措施; 10、其他须要局务会议探讨、确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与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
15、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探讨、探讨、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依据工作须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安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沟通工作阅历; 5、探讨局长主题报告; 6、探讨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探讨探讨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
16、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探讨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与。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探讨
17、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依据工作须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睬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睬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
18、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须要上网发布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发布、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扬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支配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
19、点 会议原则上支配在区局召开,须要在局外召开的,应报局长审批。 (六)本方法适用于区局机关。 a税务分局停留业管理方法 停留业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纳税人停留业管理和严格内部操作规程,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对停留业制度运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条:纳税人应在停留业七日前向辖区内专管员提交书面申请。专管员应按政策规定刚好受理,并督促纳税人结清当期应缴税款,封存票证,在停留业申请书上签署看法后报管理组长初审。 第四条:管理组长应对辖区纳税人停留业的管理、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根据“执行政策,征管适度”的原则,适当限制停留业的数量和次数。一般一个纳税期的的停留业个数应限制在当期
20、应申报户数的10%以内。当期停留业户数超过20%的应查明状况,报分局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对分局主体税源的停留业管理,管理组初审后报分局领导审议,分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各管理组对当期申请停留业的纳税人初审后,由管理组长签署初审看法后上报分局审批。原则上每月报解结束后至次月纳税申报期内为分局集中审批停留业申请的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各管理组对当期申请停留业的纳税人应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报批,超过停留业期间十日以上的,一律不予批准,更不得跨月报审或先停后报,各管理组应将当期审批执行停留业的纳税人清单同时上报分局综合组备案核查。 第七条:分局综合组负责对分局辖区内停留业管理的督办,核查工作
21、。每月应对当期上报的停留业户进行实地查访,并做好质量记录,对虚假停留业,未结清前期欠税和其它纳税手续的要仔细查处,对纳税人偷逃的税款由综合组干脆追缴并予以惩罚,并责成管理组责任人作出状况说明,专管员包庇、纵容纳税人假停留业,查证落实一次,取消管理组长和专管员年度评比资格,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并扣发全年奖金。各管理组或专管员利用假停留业在纳税户中吃、拿、抵、要物资的,一经查实,分局按省、市局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条例提出处理看法后,报县局从严处理。 第八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5次申请停留业的纳税人,管理组应将其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加强管理,并上报分局综合组,分局纳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第九条
22、:综合组负责分局停留业的审核,由分管业务局长按管理权限审批,每个纳税期后由综合组负责整理并书面报分局长审查,做好质量记录后归档。 第十条:本方法自2023年1月10日起执行。 z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方法 因工作须要,市局机关常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帮助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法: 一、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须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须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看法和借用人
23、员的有关详细状况;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看法;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看法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看法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依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支配,原则上支配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支配住宿的,经过批准,可支配到酒店或款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
24、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来回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来回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须要由借用单位支配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四、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税务系统核定征收管理方法范例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核定征收管理工
25、作,严格内部操作规程,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核定征收的对象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核定征收的方法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管理组组长负责辖区内核定征收工作的安排,实施和征管。核定征收的对象原则上以一个纳税年度为期间,特别状况不得低于6个月。 第四条:各管理组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次月,应开展对辖区内双定业户的税源册籍,根据“执行政策、应收尽收、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原则,确立辖区内整体税源和税负标准,以组为单位,管理组长初审签字后,将册籍资料和定税清册报送分局综合组,由分管局长审核报分局长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并执行。 第五条:各管理组和征管人员所辖业户核定税负应与册
26、籍税源基本符合,并确保每月申报缴纳的税款与核定数额相等,与上报的征缴月报表的数额相同,对核定业户要有分行业的重点税源调查、核定依据,并实行重点监控。对列入重点监控的纳税人各管理组必需上报分局综合组认定并备案,时间为每季度上报一次,对重点业户由分局统一组织年度纳税结算。 第六条:纳入核定征收的业户,在税负核定标准上应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业户的经营状况根据从高从严的原则执行,但必需有明确的政策依据,禁止一刀切,一个纳税年度需调整核定税负的,必需向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经分局领导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各管理组一律不得随意调整税负税额标准。 第七条:分局综合组负责对各管理组年度核定征收工作的督办检查
27、,每个纳税年度应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随机调查,确保分局核定征收工作的政策精确性和管理稳定性,综合组的检查督办工作应予起先前向分局提出书面实施看法,经分局长批准后执行,检查结束后应做出调查报告报分局领导,各管理组应主动协作支持检查督办工作,禁止各自为政,自行其是。 第八条:各专管员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常规管理工作,根据职责权限,严格履行,不得推诿塞责,渎职违纪,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并造成后果的根据分局相关考核管理制度处理。 第九条:本方法自*年1月10日起执行。 税务系统停留业管理方法范例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纳税人停留业管理和严格内部操作规程,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对停留业制度运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
28、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条:纳税人应在停留业七日前向辖区内专管员提交书面申请。专管员应按政策规定刚好受理,并督促纳税人结清当期应缴税款,封存票证,在停留业申请书上签署看法后报管理组长初审。 第四条:管理组长应对辖区纳税人停留业的管理、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根据“执行政策,征管适度”的原则,适当限制停留业的数量和次数。一般一个纳税期的的停留业个数应限制在当期应申报户数的10%以内。当期停留业户数超过20%的应查明状况,报分局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对分局主体税源的停留业管理,管理组初审后报分局领导审议,分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各管理组对当期申请停留业的纳税人初审后,由管理组长签署初审看法后上报分局
29、审批。原则上每月报解结束后至次月纳税申报期内为分局集中审批停留业申请的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各管理组对当期申请停留业的纳税人应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报批,超过停留业期间十日以上的,一律不予批准,更不得跨月报审或先停后报,各管理组应将当期审批执行停留业的纳税人清单同时上报分局综合组备案核查。 第七条:分局综合组负责对分局辖区内停留业管理的督办,核查工作。每月应对当期上报的停留业户进行实地查访,并做好质量记录,对虚假停留业,未结清前期欠税和其它纳税手续的要仔细查处,对纳税人偷逃的税款由综合组干脆追缴并予以惩罚,并责成管理组责任人作出状况说明,专管员包庇、纵容纳税人假停留业,查证落实一次,取消管理组长
30、和专管员年度评比资格,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并扣发全年奖金。各管理组或专管员利用假停留业在纳税户中吃、拿、抵、要物资的,一经查实,分局按某某、某局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条例提出处理看法后,报某地局从严处理。 第八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5次申请停留业的纳税人,管理组应将其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加强管理,并上报分局综合组,分局纳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第九条:综合组负责分局停留业的审核,由分管业务局长按管理权限审批,每个纳税期后由综合组负责整理并书面报分局长审查,做好质量记录后归档。 第十条:本方法自*年1月10日起执行。 某税务分局停留业管理方法 停留业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纳税人停留业管理
31、和严格内部操作规程,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对停留业制度运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条:纳税人应在停留业七日前向辖区内专管员提交书面申请。专管员应按政策规定刚好受理,并督促纳税人结清当期应缴税款,封存票证,在停留业申请书上签署看法后报管理组长初审。 第四条:管理组长应对辖区纳税人停留业的管理、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根据“执行政策,征管适度”的原则,适当限制停留业的数量和次数。一般一个纳税期的的停留业个数应限制在当期应申报户数的10%以内。当期停留业户数超过20%的应查明状况,报分局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对分局主体税源的停留业管理,管理组初审后报分局领导审议,分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32、第六条:各管理组对当期申请停留业的纳税人初审后,由管理组长签署初审看法后上报分局审批。原则上每月报解结束后至次月纳税申报期内为分局集中审批停留业申请的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各管理组对当期申请停留业的纳税人应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报批,超过停留业期间十日以上的,一律不予批准,更不得跨月报审或先停后报,各管理组应将当期审批执行停留业的纳税人清单同时上报分局综合组备案核查。 第七条:分局综合组负责对分局辖区内停留业管理的督办,核查工作。每月应对当期上报的停留业户进行实地查访,并做好质量记录,对虚假停留业,未结清前期欠税和其它纳税手续的要仔细查处,对纳税人偷逃的税款由综合组干脆追缴并予以惩罚,并责成管理
33、组责任人作出状况说明,专管员包庇、纵容纳税人假停留业,查证落实一次,取消管理组长和专管员年度评比资格,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并扣发全年奖金。各管理组或专管员利用假停留业在纳税户中吃、拿、抵、要物资的,一经查实,分局按省、市局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条例提出处理看法后,报县局从严处理。 第八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5次申请停留业的纳税人,管理组应将其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加强管理,并上报分局综合组,分局纳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第九条:综合组负责分局停留业的审核,由分管业务局长按管理权限审批,每个纳税期后由综合组负责整理并书面报分局长审查,做好质量记录后归档。 第十条:本方法自年1月10日起执行。 x
34、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方法 因工作须要,市局机关常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帮助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法: 一、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须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须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看法和借用人员的有关详细状况;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看法;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看法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看法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35、 (五)人事处依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支配,原则上支配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支配住宿的,经过批准,可支配到酒店或款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注办公地址在*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
36、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来回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来回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须要由借用单位支配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四、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z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市*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实行,依据*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方法 (*国税发*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方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
37、、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确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探讨实行上级指示精神的方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安排; 4、学习税收政策,探讨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探讨确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状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
38、会议; 10、探讨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须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探讨贯彻看法; 2、探讨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探讨年度和中长期工作安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安排; 6、通报经济
39、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支配,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探讨实行措施; 10、其他须要局务会议探讨、确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与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40、探讨、探讨、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依据工作须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安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沟通工作阅历; 5、探讨局长主题报告; 6、探讨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探讨探讨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
41、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托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探讨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与。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探讨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依据工作须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
42、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睬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睬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须要上网发布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