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普通程序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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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概述(一)概念(一)概念普通程序: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普通程序: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是通常程序的基础程序。序,是通常程序的基础程序。通常程序通常程序(与广义的特别程序相对)(与广义的特别程序相对)是审理一般民是审理一般民事案件的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程序;包事案件的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括第一审程序(又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又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广义的特别程序还包括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广义的特别程序还包括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二)特点1.程序的完整性 对从当事人起诉至

2、法院作出判决的整个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有详尽规定 2.广泛的适用性(1)普通程序适用于各级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2)普通程序在整个民事审判程序中起着通则的作用,即其他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普通程序二、起诉和受理(一)起诉1.概念: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予以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由于司法的不告不理原则,起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起点,是引起审判权的前提【争议】诉讼程序的启动开始于哪一个环节?原告起诉还是法院立案?观点1:(教材)起诉(即使是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启动诉讼程序.理由是原告起诉后,诉讼法律关系开始产生,并引

3、起相应的法律后果观点2.(江伟、孙邦清)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才会启动诉讼程序2.起诉的条件(实质要件)(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我国:利害关系当事人及法定的权利保护当事人(2)被告:明确 a.被告特定化 b.被告实际存在 被告下落不明或玩失踪不影响起诉(3)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符合法院主管和管辖的范围3.起诉的方式 原则上书面形式(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形式向法院起诉(1)当事人基本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4、3)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文书样式】民事起诉状原告:被告:诉讼请求:1,2,事实与理由: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年 月 日附:XX(二)审查起诉1.审查内容(1)形式要件 形式要件有瑕疵的可补正或补充(2)实质要件 实质要件有瑕疵的裁定不予受理2.审查期限:7 日 从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次日起计算,7 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由补正情形的,从补正后交法院之次日起计算3.对几种不予受理的案件的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以仲裁方式排除了人民法院管辖权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a.仲裁条

5、款、协议无效、失效或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一方起诉,应予受理 b.约定仲裁机构不存在,或约定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应予受理 c.一方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对方应诉答辩的,视为法院有管辖权(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因为撤诉视为未起诉(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

6、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判决或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 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 个月内起诉的;或者6 个月后原告再次起诉的;或者被告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比较】婚姻法两个条文n n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n n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三)立案(受理):经审查(

7、形式和实质),诉讼程序正式启动 法律后果:1.受诉法院取得该案的审判权 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诉讼向其他法院起诉,其他法院也不得对该案行使审判权2.当事人地位确定,诉讼法律关系产生3.诉讼时效中断【问】时效中断之日从何时起算?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从不予受理的裁定生效之日,诉讼时效继续计算?被驳回起诉又该怎么算诉讼时效?三、审前准备(一)概念:(又称审理前的准备)指法院和当事(一)概念:(又称审理前的准备)指法院和当事人在受理起诉后至开庭审理前,依法所进行的一人在受理起诉后至开庭审理前,依法所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系列诉讼活动。审前准备程序的基本功能:固定证据、整理论点,审前准备程序的基本功能:固定

8、证据、整理论点,以提高诉讼效率以提高诉讼效率 英美法系国家历来注重该程序(一审程序明显分英美法系国家历来注重该程序(一审程序明显分为为trialtrial和和pretrialpretrial两个阶段);大陆法系国家则经历两个阶段);大陆法系国家则经历了从了从“一步到庭一步到庭”到增设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的到增设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的改变改变(二)内容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 法院在立案后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有几个被告则送几份)被告在15 日的答辩期内提出答辩状 法院收到答辩状后5 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但为防止证据突袭,证据

9、规定规定被告应当答辩2.2.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组成人员 向原告和被告分别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向原告和被告分别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知书,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送达给当事人的是不是传票?送达给当事人的是不是传票?在组成合议庭后的在组成合议庭后的33日内将合议庭组成情况告知当日内将合议庭组成情况告知当事人,以便行使回避申请权事人,以便行使回避申请权3.3.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通过审核当事人递交的起诉状、答辩状和有关证通过审核当事人递交的起诉状、答辩状和有关证据材料,明

10、确案件的争议点据材料,明确案件的争议点 必要的证据是指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必要的证据是指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4.4.追加当事人追加当事人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以前的审判方式是“四步到庭”(第一步受理案件后,法官询问原、被告;第二步法官下去调查,收集证据;第三步由法官主持,进行调解;第四步调解不成才开庭审理。)暗箱操作、先定后审处处可见后来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实行“一步到庭”(法院受理后不先行调查取证,而是径直进入庭审),当事人双方互不了解对方的攻防武器,不利于事实的认定再后来,审前准备程序的意

11、义被重新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和证据规定对审前准备程序进行了统一规定1.举证时限: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一般要求在开庭前提出证据,开庭后仅允许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不允许提出。2.证据交换:诉讼答辩期届满之后,开庭审理以前,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之间相互明示其持有证据的行为或过程。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在法庭上对民事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过程,是普通程序最基本、最主要的诉讼阶段。依地点可分为院内开庭和巡回就地开庭 依方式可分为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庭审准备:预备阶段1.开

12、庭前3 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适用传票,其他诉讼参与人适用通知书,均写明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2.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3.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二)审理开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不提出则继续审理;有回避申请则暂时休庭以决定是否回避)(三)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来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 在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13、五)评议宣判 辩论终结,休庭,合议庭评议 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应在10 日内送达判决书)和定期宣判(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结果和理由,诉讼费用的承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判决离婚的,还须告知在上诉期内不得另行结婚(六)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135 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 个月;有特殊情况需

14、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 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 个月。计算:从立案的次日起至判决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但下列期间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公告、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三)缺席判决(三)缺席判决1.1.概念: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概念: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在审查核

15、实未到庭一方当 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当事人出庭陈述既是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当事人出庭陈述既是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因此,国外立法多对当事人拒不到庭情形作出不因此,国外立法多对当事人拒不到庭情形作出不利规定。利规定。日本:当事人拒不到庭,对方所主张事项被认为真日本:当事人拒不到庭,对方所主张事项被认为真实。实。美国:法院依对方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支持其诉美国:法院依对方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判决讼请求的判决2.各国立法模式(1)缺席判决主义:原告缺席,拟制为原告放弃诉讼请求,法

16、院判决驳回起诉;被告缺席,拟制为被告自认原告主张的事实,法院根据原告申请作出缺席判决我国:原告缺席时视为撤诉(法律后果不同)异议制度(作为救济):缺席方在一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申请,缺席判决失去效力,诉讼恢复到缺席以前的状态(2)一方辩论判决主义:一方当事人在法院开庭审理不到庭时,由到庭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法院将已辩论的事实、已调查的证据和缺席方所提供的诉讼资料作为判决的基础,依到庭一方当 事人的申请做出判决,对该判决当事人不得提出异议。3.适用情形(我国立法)(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被告必须到庭的,

17、可以拘传(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第三人如符合上述条件,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 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4.效力:等同于对席判决(四)延期审理1.概念: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人民法院在已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 与人和公告开庭审理日期后,

18、或者在开庭时,由于出现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 2.2.适用情形:适用情形:(1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由没有到庭的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包括:能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包括:能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件当事人;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的被告就无法查清案件的被告 必须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不到庭就无法庭审必须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不到庭就无法庭审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如重要证人、法定代理人、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如重要证人、法定代理人、不可缺少的翻

19、译人员等不可缺少的翻译人员等(2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回避申请一般是在开庭审理前提出回避申请一般是在开庭审理前提出(3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3.效力 法院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后,已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五)诉讼中止(五)诉讼中止1.1.概念: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概念: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

20、行,因而法院而法院裁定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a.a.延期审理只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而中止诉讼可延期审理只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而中止诉讼可能发生在诉讼的各个阶段能发生在诉讼的各个阶段 b.b.延期审理不停止诉讼程序,而中止诉讼则使得诉延期审理不停止诉讼程序,而中止诉讼则使得诉讼程序处于冻结状态讼程序处于冻结状态 c.c.中止的期限一般比较长,难以具体确定;延期审中止的期限一般比较长,难以具体确定;延期审理的时间通常比较短,法院决定延期时,一般能理的时间通常比较短,法院决定延期时,一般能确定下次开庭时间确定下次开庭时间

21、 d.d.二者的适用情形不同二者的适用情形不同 甲乙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在开庭甲乙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在开庭审理前一天,甲被单位派到美国参加一个重要会审理前一天,甲被单位派到美国参加一个重要会议,请问这个是适用延期审理还是中止诉讼议,请问这个是适用延期审理还是中止诉讼?【网上答案网上答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人因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洪水、地震等),或者其他不能克,或者其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服的客观情况(重病、工伤、交通事故等重病、工伤、交通事故等)发生,不发生,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能参加诉讼的,

22、应当中止诉讼。很明显,甲作为一方当事人,由于工作原因出国,很明显,甲作为一方当事人,由于工作原因出国,属于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属于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止诉讼。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本题不符合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本题不符合延期审理的情况。延期审理的情况。2.2.适用情形:适用情形:(1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加诉讼的 案件如为身份关系案件(如离婚),诉讼即告终结案件如为身份关系案件(如离婚),诉讼即告终结(2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一方当事

23、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代理人的 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产生需要一个过程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产生需要一个过程(3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法人合并、兼并、分立、撤销、解散等情形权利义法人合并、兼并、分立、撤销、解散等情形权利义务承受人不一样务承受人不一样(4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的(5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案尚未审结的(66)其他应

24、当中止诉讼的情形)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 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3.效力 符合法定情况的,法院应作出裁定中止诉讼(该裁定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恢复后,不必撤销原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六)诉讼终

25、结1.概念: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的诉讼终结的原因(一方当事人死亡),使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已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民事诉讼程序的制度。诉讼终结是非正常结束,不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争议2.2.适用情形适用情形(1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权利的 诉讼没有权利主张人而无法继续诉讼没有权利主张人而无法继续(2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人的 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可能得到满足而使得诉讼没必要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可能得到满足而使得诉讼没必要继续继续(33)离

26、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婚姻关系因死亡而消灭婚姻关系因死亡而消灭(4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特定身份关系的案件主体(双方)是特定的,不特定身份关系的案件主体(双方)是特定的,不能由其他主体取代能由其他主体取代3.效力 诉讼终结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自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或宣布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诉讼终结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法院也不得再行受理此案。六、判决、裁定和决定(一)

27、民事判决1.概念: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民事判决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标志,是法院审判职能的集中体现,也是民事诉讼最重要的结案方式2.2.分类分类(11)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可分为诉讼案件的判决和)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可分为诉讼案件的判决和非讼案件的判决非讼案件的判决 法院审理这两类案件并作出判决时适用不同的程法院审理这两类案件并作出判决时适用不同的程序与原则,如是否公开审理、处分原则等序与原则,如是否公开审理、处分原则等(22)按照其所解决民事纠纷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按照其所解决民事纠纷的性质和内容的不

28、同,可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可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 判决的内容并不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诉,如原告判决的内容并不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诉,如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他一定的欠款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他一定的欠款,如果原告,如果原告无理败诉,此时,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就不属给无理败诉,此时,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就不属给付判决而属确认判决。付判决而属确认判决。(3)按照所解决的争议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部判决和部分判决 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大部分是全部判决。先行判决的案件一般有两类:一类是一方当事人迫切需要对方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其生产或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第二类是案情比较

29、复杂,在法定审理期限内或短期内难以全部查清(4)按照双方当事人到庭情况的不同,可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55)依判决作出的时间,可分为原判决和补充判决)依判决作出的时间,可分为原判决和补充判决 补充判决主要针对法院漏判,是大陆法系国家采补充判决主要针对法院漏判,是大陆法系国家采取的救济方式取的救济方式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对裁判遗漏可适用上诉,而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对裁判遗漏可适用上诉,而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当事人对裁判遗漏可申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当事人对裁判遗漏可申请再审请再审(66)依判决的法律效力,可分为生效判决和未生效)依判决的法律效力,可分为生效判决和未生效判决判决【问问】哪些判决是

30、生效判决哪些判决是生效判决(77)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和审级的不同,)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和审级的不同,可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可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 3.3.内容内容(11)首部)首部 包括:作出判决的法院名称、案件类别和编号;包包括:作出判决的法院名称、案件类别和编号;包括诉讼代理人在内的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括诉讼代理人在内的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22)正文(主要内容)正文(主要内容)a.a.诉讼请求和理由,争议的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和理由,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b.b.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31、 c.c.判决结果,包括诉讼费用的承担判决结果,包括诉讼费用的承担(33)尾部)尾部 向当事人交待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名向当事人交待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名称;审判人员署名,写明判决日期,加盖院印,称;审判人员署名,写明判决日期,加盖院印,书记员署名,正本及副本加盖校对戳记。书记员署名,正本及副本加盖校对戳记。4.效力(1)拘束力 判决即使没有生效也会产生一定的效力 a.自我拘束力:无论是生效或未生效判决(或称终局判决和中间判决),法院一旦作出,原则上不得撤销、变更该判决的效力(教材上说法有商榷之处)b.对当事人的拘束力:生效判决(或称终局判决)的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并不得以上

32、诉请求变更或废弃该判决的效力 c.对社会的拘束力(2)既判力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和法院均受判决内容的拘束。当事人不得主张与之相反的内容,法院不得作出与之内容矛盾的判断。当事人也不得再起诉或上诉(3)执行力:针对给付判决(4)形成力:指判决引起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仅变更判决具有(二)民事裁定1.概念:法院为处理民事诉讼中的各种程序性事项所作出的结论性判定 包括审判和执行中的程序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如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和判决的区别:适用事项、适用阶段、能否上诉、上诉期限、适用数量、表现形式2.适用范围(具体见书)分为可上诉的裁定和不可上诉的裁定3.形式:书面或口头4.效力 一旦生效,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拘束力 一般不涉及诉讼外的主体(但财产保全例外)个别裁定还有执行力(先予执行)(三)民事决定1.概念:人民法院为保证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障碍,或者阻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特殊事项依法所作的权威判定 民事决定解决程序中的特殊问题,目的是为了保证诉讼顺利进行2.适用情形(见书)3.效力 一旦作出,立即生效,不得上诉 回避申请、拘留、罚款决定可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执行【课后作业】在网上查找并大致把握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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