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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2021年优化用气报装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 提升用气报装服务质量,根据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 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水电气暖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 实施细则的通知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作战方案的有关 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用气报装服务工作,制定2021年优化用 气报装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切实增 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瞄准“国内前列、省内 一流”的目标定位,对标全国最优水平,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在 “减环节、减材
2、料、减时限、减费用、增便利”等方面攻坚,扩 展数字化用气服务管理覆盖面,实施用气报装和服务的精细化、 智慧化管理,提高用气报装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构建便捷、高 效、优质的服务体系。二、工作措施(一)优化用气报装流程,进一步减环节、压时限1.整合环节。将非居民建筑用气报装环节合并为受理申请、 验收通气两个环节。无外线工程的申请受理环节包括现场踏勘、 确定气源接入点,办理时限为0.5个工作日;验收通气环节包括 建筑红线内工程验收、置换并通气点火,办理时为限1个工作日,非居民用户用气报装办理流程一、无外线工程的用气报装项目二、有外线工程的用气报装项目用气报装流程申请人办理事项供气企业服务事项提交申请
3、表。1、通过电话提出报装申请。 2、通过供气企业网站、微 信公众号提出报装申请。参与现场勘查、确认设计方 案。申请人自行建设建筑红线 内燃气工程的,组织完成工 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申请人委托供气企业建设 建筑红线内燃气工程的,签 订委托建设合同或协议。外线燃气工程 审批建筑红线内燃气:工程建设:外线燃气工程 建设验收通气(1个工作日)供气企业服务窗口受理报装申 请。接到报装申请后,供气企业主 动与申请人约定现场勘查时 间。供气企业市场专员主动上门发 展用户,有意向的约定现场勘 查时间。接到推送信息后3小时内与申 请人约定现场勘查时间。1 .组织专业人员现场 踏勘,核验相关资料。2 .编制建
4、筑红线外燃 气管道工程(含建筑 红线内外管道碰头作 业)设计方案并答复 用户。苏钝期如、布壬、苫1 掘路、占绿及移树等 许可手续。(容缺受? 理、并联审批2个工= 作日):组织完成建筑红线外;燃气工程设计、施工、i 竣工验收。(新建项 目在建筑主体工程完 成前完成)!小微型燃气工程5-12个工作日;大中型燃气工程9-30个工作日。组织完成建筑红线内 燃气工程设计、施工。1 .参与建筑红线内燃 气工程竣工验收。2 .建筑红线内外工程 碰头作业。3 .装表置换通气。总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申请受理环节包括现 场踏勘、编制建筑红线外气源接入方案,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验收通气环节包括
5、建筑红线内工程验收、置换并通气点火,办理 时限1个工作日,总的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上述时限不含施 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办理行政审批时间。(2)优化流程。燃气企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接行政 审批、大数据管理部门,通过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平台提前获知新 建建筑用气需求,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提前获悉新设立工商用 户注册信息,主动提供用气咨询服务,提前进行方案设计、预算 编制和外线工程接入,在工商用户确认后实施。燃气企业要主动 服务,全面排查既有建筑的用气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用气咨询 服务;对有意向安装管道燃气的工商用户,将方案设计、预算编 制提前到用户申请前办理,进一步压缩用气报装整体时间。(3)
6、优化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用气报装项目涉及外线工程接 入的,办理规划许可、挖掘城市道路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等行政审 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由行政审批部门设置并联办理窗口统一收 件、统一下达许可决定,3个工作日内办结。用气报装项目只涉 及外线工程碰头作业的,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燃气企业在向行政 审批部门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满足告知条件、标准和技术), 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明确掘路、交通组织、地下管 线保护和临时占用绿地方案,保证掘路、临时占用绿地恢复标准 后即可施工,并在工程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齐承诺的申请材料。(二)公开用气报装费用减免政策,降低用气报装成本1 .推行建筑红线内燃气设施委托代建制。
7、用户委托燃气企业建设建筑红线内燃气设施的,燃气企业应当与工商用户签订委托 建设合同,并在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窗口公开与建筑红 线内燃气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标准,工 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用户代表参加。用户自行建设的,燃气企业 应当公开工程验收和供气标准。2 .推行公开的配套费(入网费)优惠政策。燃气企业应当根 据用气性质、用气特点,采取配套费(入网费)优惠政策,促进 更多的工商用户使用管道燃气。提倡对小微工商业用户实行“零” 配套费(入网费),降低工商用户报装成本。3 .推行标准化定制模式。对于外线接入简单、无独立调压设 施、用气量小且用气点单一、管道施工简单的小微工商用
8、户,燃 气企业要制定标准化设计图集、标准化物料清单、标准化结算依 据,形成小微工程标准化管理模式。4 .推进用气报装延伸服务。燃气企业要对燃气设施建设全过 程实行帮办代办,全过程提供咨询服务,向工商用户提供详细的 工程报价清单,并提供专业的、合格的设备、材料。提倡燃气企 业结合用气量和用户协商收费,采取报装费用延期回收或者分期 付款等方式,探索用户燃气器具、燃气设备等燃气设施代建租赁 使用方式,降低初期报装费用,减轻用户负担。5 .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国家规定的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 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市政管网至建筑区 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
9、散 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 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 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不得 收取。已经缴纳配套(入网费)的,不得由工商用户承担建筑区 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三)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提升获得用气便利度1 .畅通网络报装渠道。各级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平台、工 程建设审批平台及政务手机APP系统、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要对燃 气企业免费开放端口,并将受理的用气报装信息及时推送至燃气 企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燃气企业要积极对接有关部门,畅通 政务网络
10、的用气报装受理和信息推送。燃气企业要持续完善网络 报装系统,增加用户查询和评价功能,接受用户的监督。2 .实施水电气暖信报装“一窗通办”。在市、区(市)政务 服务大厅(市民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水电气暖信等市政 公用服务事项,实行“无差别一窗”综合受理。鼓励水电气暖信 等企业共享营业网点,打破独立运作模式,推动设施、人力等各 类资源共享,实现水电气暖信报装“一窗通办”。燃气企业的线 上线下服务窗口应当实现包含用气报装、设施改造维修、器具安 装、缴费、过户在内的所有服务项目的“无差别一窗”综合受理, 向用户提供便捷服务。3 .建立用气报装工程建设协调协同机制。利用工程建设审批 平台实现多图联
11、审、资料共享,或者将图纸信息推送到燃气企业, 建设单位不需重复提报。燃气企业应当与设计、施工、监理等第 三方机构建立协调协同机制,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优化内部 工作流程,紧密衔接用气报装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规定的时限要求。用气报装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制,全程跟踪协调工程建设,全 程向用户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实现用气报装零跑腿。4 .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燃气协同过户。按照省政府关于推动 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通知(鲁自然 发(20206号)文件要求,将不动产登记与燃气协同过户工作 扩展到全市范围。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沟通协作,通过“一 表申请”的方式进行信息推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12、5 .严格用户服务收费。燃气企业为用户进行燃气设施改造、 维修、维护、安装等服务,应当通过网络、服务窗口等公布服务 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相关的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 标准,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四)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用气服务智慧管理1 .建设用气报装信息化管理系统。燃气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气 报装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程电子化流转,开发统计分析、预警、 监测等功能,对用气报装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控,确保工程 建设项目各环节衔接紧密、有序推进。加强工程建设数字化场景 应用,对关键工序、节点进行可视化监控,提高工程质量。2 .实行用气服务智慧化管理。燃气企业要建
13、立完善用气服务 数字化管理系统,对安装、维修、安检、管线巡查进行全过程数 字化、可视化管理,提高用气服务质量。全面推广应用物联网智 能燃气表,新建和到期更换的燃气计量表必须使用物联网智能燃 气表,实现远程抄表、远程控制、居家缴费。积极推广应用具有 微流、恒流、过流保护及报警切断功能的超声波燃气计量表,加 强安全用气防护。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 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专班调整方案的通知(青职转办(2021) 5号)要求,根据专 班组织架构、办公机制及专题组设置方案,成立优化获得用气专 题组。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优化获得用气工
14、作总体推进,优化方案 的制定、落实等日常推进工作;牵头获得用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的优化提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研究破解指标存在的痛点难 点堵点问题,努力提升定量指标水平和定性指标排名。各成员单 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部 署、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工作。(二)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燃气企业要积极利用信息推送、 电话回访、上门沟通等方式,详细介绍用气报装政策举措和相关 业务办理指标含义,对单位用户实行100%回访,充分听取用户意 见建议,请用户评价,并建立与服务对象的长期沟通机制,提升 用户满意度。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服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评估 周期为一年,及时发现用气报装
15、和用气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制 定整改措施,持续提高服务质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热线 反馈、电话访问、走访用户、举报投诉等多种方式,定期对用气 报装和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导燃气企业改进服务质量。(三)加大协调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将报装申请纳 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纳入山东政务服务网和青岛市工 程建设审批管理平台。市区两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协调力度, 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用气报装涉及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用气报装效率。(四)加强宣传培训。一是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工作, 通过报纸、网络、营业网点等宣传渠道广而告之,让企业知悉最 新的政策文件和办事流程
16、。二是进一步加强燃气企业营商环境业 务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宣贯,通过培训、考试、岗位练兵等活动, 使窗口服务人员、话务员、拓展专员等关键岗位员工熟悉掌握最 新的政策文件和业务流程。三是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 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各燃气企业要每季度总结推广两例优秀用气 报装案例,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社会氛围。附件:1.优化获得用气专题组组成人员2 .用气报装流程3 .优化用气报装营商环境责任分解表优化获得用气专题组组成人员(请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完善相应名单,谢谢)组 长周科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 李顺福 市城市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17、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行政审批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市大数据局 青岛能源集团成 员市南区城市管理局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李沧区城市管理局 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高新区建设部专题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李顺福兼任 专题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局办公室、 人事处、规划财务处、燃气供热管理处、城市管理监督服务处、 宣传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市燃气发展中心、支队指挥中心一处、 12319热线中心等相关单位及各区市行业主管部门,立足全局、 突出重点,密切协作、合力攻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受理举报的问 题线索,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 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