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考试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学学生考试管理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XXXX中学学生考试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 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本制 度。一、编制试题的基本原则(一)目的性原则考试的功能是多方面的,目的不同,试卷编制的结构和 试题的难度就不同。章节单元检测主要是诊断学生对教、学 内容的掌握情况,期中、期末考试、全市以上统考则主要是 考查学生的学习水平、能力水平。 命题者在命题前要明 确考试的目的,制订命题计划。(二)科学性、有效性原则合理的考试目标,需要由具体的试题(单元测试、月考、 期中、期末)来体现,因而,试题的科学性及其设计的有效 性自然是评价试题质量的一个标准。试题的科学性包含两个 方面
2、,其一是试题本身是正确的、可解的,没有科学性和知 识性错误;其二是试题的表述要简洁、明确、规范,图形准 确,不存在歧义。试题设计的有效性是指,试题设计应能完 成命题的考查目标,命题者应关注试题设计目标的一致性、 可达成性等方面,也就是试题设计应与其要达到的考查目标 一致。(三)教育性、实践性原则试题的内容包含了对学科和学科教育的价值判断,不同 当认定学生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 .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2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 关的资料的;索要或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或强迫他 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3 .将试卷带出考场修改,或者在考试后以不正当手段更
3、改考试成绩的;4 .销毁有作弊嫌疑的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5 .相互核对试卷的;6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7 .其他作弊行为较严重的。第十一条对于初次考试违纪的学生,对其违纪行为有深 刻认识,并且平时表现较好的,可减轻处理。第十二条对考试违规者的处理程序:1 .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考试违规行为时, 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停止其考试,并如实详细记录,对考生 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 定考生违纪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及以上监考人员签字确 认。考试结束时,由监考人员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2 .教务处先认定考试违规性质后,将有关材料转德育 处。讨论后签
4、署处理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第十三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学校处分 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事实向学校德育处提出书面申 诉,德育处予以办理。第十四条对考试违规学生的处分决定、学生考试违规的 证据材料、学生检查书、有关调查材料、学生或其代理人的 陈述、申辩记录等材料,德育处应及时整理归档。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时期对学科的教育属性有不同的要求,新课程下的各学科试 题应体现时代特征。在设计与实际相联系的问题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 .注重真实性,使学生感受到生活中处处有所学内容。 试题命制中所用的材料、情景都应与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 密切相连,而不是脱离学生生活、学生难以理解的
5、素材。2 .注重试题背景的选取,应以具有正面教育影响的背景 为主,特别是要选取学生能感受到的有影响的背景,这样可 以提高考试的思想教育价值。3 .涉及实际问题的试题不一定都是难题,根据所教学生 实际命题,原则上要求是依据新高考命题规则及试卷结构, 基础题比例40% (确保85%以上学生会做),中档题比例40% (确俣60%以上学生会做),能力拔高题比例20% (确保20% 以上学生会做),尤其是单元测试更要注重三基(基础知识, 基本方法、基本技能)的考查,要体现试卷考查的引导性, 命题者在设计试卷时,如在单元测试及月考命卷中可适当编 入课本典型例题及考查三基的经典课本习题,以引导学生多 研究课
6、本;亦可适当编制一些简单的实践题,以激发学生的 学习兴趣。(四)创新性原则创新性主要体现在试题的新颖性上,而试题的新颖性则 主要反映在取材的新颖性、创设情境的新颖性、设问的创新 性以及考查角度的独到性等方面。 在考查的内容不变的 情况下,要注重试题背景、考查的角度和设问的方式的变化。(五)层次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就是根据学生认知结构的差异性、教材内容 的难易度、课程标准要求,编制的试卷必须具有一定的梯 度。层次性体现在三个方面:1 .试题本身要具有层次性,要入口宽、方法多、有梯度, 这主要体现在解答题中,即每一题中的各个小问题难度应有 区别,要有一定的梯度。2 .试题难度的分布要有层次性,通常是由
7、易到难排列。3 .编制标准答案,规定评分标准。二、考试组织(一)教务处1 .教务处负责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模拟考试、省市 以上统一考试(单元测试由备课组落实)等项考试的统一安 排、调度。包括考场的设置、编排,考号的确定和监考、阅 卷教师的安排等。2 .教务处安排专人分卷、录分(阅卷组长)。录分教师 对所录分教的正确性负责。其他教师不得擅自改动所录分 教。如有差错,须经学科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同意,方可 改动。(二)班主任1 .各班班主任须根据教务处通知在考前及时把本班人 教及桌椅等情况报教务处,并亲自核对班级学生名单。各班 级前后门在考试前一晚全部打开,桌面物品全部清空。2 .各班班主任须在
8、考试前向学生讲清考试的具体要求, 并把考场、考号等有关事宜向学生讲清楚.(三)功能室功能室管理人员把用作考场的功能室钥匙送教务处,同 时整理好功能室物品及卫生,确保学生正常考试。三、教师规范(一)监考规范1 .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至少在开考前15分 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到达应到考场。考试 终了铃响,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更不得提前 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2 .首科考试监考教师须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检 查考场卫生和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开考十分钟后交教务处。3 .监考教师须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卷头,要 求考生把考号、班级、姓名等项工整书写在指定位置,
9、并板 书“守时、规范、诚信守4 .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得闲谈、玩手机、不得看与本场 考试无关的材料。遇有考生提问,应予以妥善处理。5 .监考教师要按考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认真收卷,规范 装订。遇有缺考,把试卷订在与该考生考号相应位置,不准 出现串号、错订、反订、倒装等现象,更不得漏收试卷。6 .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对所监考场的物品管理、卫生 管理负责,督促考生把废纸、包装袋等垃圾物带走。7 .巡视领导要及时到位,认真管理学生,制止任何在考 场附近逗留、喧哗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8.与考试无 关人员,特别是有关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准进入考场; 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或教务处允许,可进入考场作适当说
10、明, 但不得提示试题解法9.考试期间,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正常值日,保持室 内外卫生整洁。(二)阅卷规范1 .平时质量检测以及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 排。考试由本年级本学科任课教师进行流水批阅。统考按相 关要求落实。2 .阅卷时,原则上以参考答案为主,如发现参考答案有 误,须阅卷组长请示、汇报再作处理。3 .试卷中考生所做答题要素的正误应有规范的批阅符 号,得分、减分须使考生明白。4 .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阅卷期间,不得 拆试卷密封线。5 .阅卷过程中,任何教师不得干涉其他教师阅卷;阅卷 教师也不得主动将所试卷提供给他人。6 .试卷总得分须认真计算、核查,确保准确无误。7 .
11、学校抽查试卷时,如发现漏判、错判等现象,相关学 科阅卷组长写出说明,并落实好补救措施。8 .任课教师对阅过的试卷有疑问,可向教务处申诉,但 不得擅自更改。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核查。四、考生规范1 .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要按 考号入座,不得随意串座。要尊重监考教师,服从指挥,严 禁顶撞监考教师等现象的发生。2 .考生要保证考试作息时间,不得退到。开考20分钟 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3 .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书包等非考试必品放在教 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带到座位上,尤其是手机等通讯设备, 带入立即没收。4 .考场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 为,如把相关书
12、籍、资料带在身边,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动 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5 .考生须在答卷前工整填写卷头。考号、班级、姓名一 律写在试卷上指定位置。6 .考生须珍惜任课教师的辛勤劳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 认真答卷。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向教师询 问。7 .考生不得把答卷带出考场。8 .考试完毕,考生须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在楼内逗留, 不得在一楼附近活动、喧哗。9 .考试期间,考生须爱护所在考场物品,保持室内外卫 生。五、责任追究1 .教师在监考、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量化考核中 酌情处理。2 .学生在考试过程出现的问题,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处理。附件:学生
13、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讨论稿)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考 风、学风和校风,维护学校考试的公平、公正,提高学生的 道德素质,规范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取得XXXX中学学籍,在校注册的学生违反考 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考试包括校内各级各类考试、考查 (以下简称考试)。学生考试违规视情节轻重,分为考试违纪 和作弊两种。考试违纪是指学生不遵守学校的考场纪律,不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的行为;考试作弊是指违背 考试公平、公正的
14、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 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四条对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公正、公 开、合法适当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与考试违纪和作弊行 为的事实、情节及后果相当。第五条对于考试违规的学生视其违规行为和性质的轻 重及认错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处分。第六条学生对学校所给予的处理,享有陈述权、申诉权。第七条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违纪。对于此类违纪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在校期间有两 次以上此类考试违纪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1 .考试开始后,未按要求将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书包、书 本、笔记、资料等放在指定位置的;2
15、.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 .若桌面、桌内或座位旁有由他人所写或所放与本课程 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公式、图表或资料,学生在考前未检 查或检查发现后未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的;4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及答题纸规 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 答卷上标记信息的;5 .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或者考试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 私自调换座位的;6 .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的,给予警告处分,经教 育不改或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两次(含)以上的,给 予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7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性质较轻的。第八条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违纪。对于此
16、类违纪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在校期间, 有两次以上此类考试违纪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1 .不服从监考人员指令,影响考场秩序的;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 续答题的;3 .迟到超过考试规定时间仍强行进入考场的;4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打手势的;5 .在考场或学校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自行互借 文具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6 .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7 .考试过程中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 同)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8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第九条学生在考试中或在考试后被发现有
17、下列行为之 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1 .开考后,被发现事先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 和图表等抄写在纸张、桌椅、衣服、文具、身体等上面的, 或在课桌及身体周围可触及的地方、试卷下面放有与考试课 程及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本、教学大纲、复习资料、 纸条等的。2 .故意将试卷不加覆盖地摊开或举起,给他人偷看提供 方便的;3 .交卷后再返回修改或在考场内朗读考试内容的;4 .考卷未交前虽经允许离开考场,但在考场外偷看有关 资料或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的;或者返回考场后被发现携带 与考试有关的材料的;5 .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 两份)答卷错答答案雷同的;6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或电子设备的;7 .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的违规行为。第十条学生在考试中或考试后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