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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货物学特殊货物心得体会货物学心得体会500字(七篇)关于货物学特别货物心得体会精选一关于货物学特别货物心得体会精选二 托运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 承运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 依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其次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需根据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依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展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
2、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_要求承运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需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_按商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顿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根据规定的标准进展包装,遵守有关危急品运输的规定,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
3、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_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假如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准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_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担当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_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
4、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_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一般货物中夹带、匿报危急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
5、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觉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状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_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假如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缺
6、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担当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托运方:_地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_ 承运方:_地址:_电话:_法定代表人:_ 签订日期:_ 关于货物学特别货物心得体会精选三 _市_年_月_日 俄罗斯_市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_市_公司(下称公司)签订本合同如下: 1.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俄中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供应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俄中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依据附件1由俄罗斯向中国供货的总值为_美元。 公司相应地在中国俄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向外贸公司供应商品
7、。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中俄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依据附件2由中国向俄罗斯供货的总值为_美元。 2.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3.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根底以上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展结算,并凭以下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4.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实行全
8、部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5.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全都,标准样品在签订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状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九个月。 6.索赔 购方可按 年 月 日“由中国向苏联和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度在以下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状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假如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
9、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觉缺乏,并从实际状况看来,不是铁路方面的过失。可依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依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加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假如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终打算,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之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供应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返回地址通知购方。 假如在每批货物中发觉残次品占_%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
10、货物。由于质量缘由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担当。 在这种状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一样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的责任。 在终点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担当。 7.不行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行抗力状况(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的局部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担当。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行抗力状况一方应自灾情完毕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发生不行抗力状况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状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行抗力状况一方凭其国家有关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中方为中国贸促会,俄方为俄罗
11、斯工商会。 8.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通过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 9.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 年 月 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件”办理。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与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鉴定后才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购方:_ 地址:_地址:_ 电传:_电传:_ 传真:_传真:_ 电话:_电话:_ 国际电报:_国际电报:_ 10.运输地址 发货人:
12、_收货人:_ 发站:_到站:_ 售方签字:_购方签字:_ 关于货物学特别货物心得体会精选四 托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正、公平、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待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1、3 假如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13、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其次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规划,货柜数量依据甲方所供应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供应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别缘由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商定准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供应的车辆必需是技术
14、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置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供应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根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别缘由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前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准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状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
15、造成损坏、丧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担当,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规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商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纳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
16、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行抗力(仅指战斗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担当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关于货物学特别货物心得体会精选五 合同号码: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根据下 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局部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17、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坚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急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承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行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
18、同意和承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其次局部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行分的局部,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其次局部 /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
19、合同号、船只估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合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准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准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亲密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患病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准时通知卖方停顿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
20、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行抗拒的状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马上将货物装船,并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承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仔细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承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
21、不得无故绕行或拖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承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标准、估计装货日、估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估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假如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
22、必需是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一样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承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假如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详细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亲密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准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货物装
23、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估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准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准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以下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具体规格及装船唛
24、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需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供应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斗险的保险单。 18.b.不承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楚的“
25、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承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承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方可承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承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承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供应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供应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马上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
26、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患病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急品说明书 凡属危急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需供应其危急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留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伴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假如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觉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
27、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状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行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假如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患病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局部合同,但并不阻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甲方: _ 乙方: _ _ 年 _ 月 _ 日 关于货物学特别货物心得体会精选六 需方:_(以下简
28、称甲方) 供方: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1.货物名称:_救灾专用单帐篷。 2.数量:_顶。 3.价格:货物单价:_元;货物总价:_万元;装运费:_万元;合同总价:_万元(货物总价+装运费)。 4.供货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后_天。 5.产品编号:本批帐篷的编号为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见合同附件。 三、交货地点、方式由乙方送货到_救灾物资储藏库内。如因救灾需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但不增减装运费。 四、装运费由乙方向承运单位支付。 五、包装要求见合同附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
29、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见合同附件。 2.方法: (1)首件检验、封存。在签订合同后_日内,乙方供应首件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专业质量检验部门进展检验,合格后封存。首件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2)最终验收。在产品全部交货后,如需运抵指定仓库,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对产品进展验收。如需运往指定灾区的,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在乙方生产场地对货物进展检验。 a.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觉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 b.如甲方未按规
30、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c.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d.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状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需说明的事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首件产品检验合格后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按合同总价的_
31、支付预付款(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 2.全部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局部货款的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假如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依据产品的详细状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担当修理、或退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
32、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的,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_天内(含第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的违约金;逾期_天至_天(含第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的违约金;逾期_天至_天(含第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的违约金。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担当。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担当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转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要担当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
33、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发货,并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不行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准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依据状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九、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当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
34、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准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便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财政等部门各留存一份。 需方(甲方):_(公章) 供方(乙方):_(公章) 代表人:_(签字) 代表人:_(盖章) 地址:_ 地址:_ 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 账号:_ 账号:_ 电话:_ 电话: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关于货物学特别货物心得体会
35、精选七 买方:_ 卖方: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以下条款进展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 合计 允许溢短装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行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斗险。 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年_月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承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患病的损失提出索赔。 (
36、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供应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假如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供应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xx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xx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担当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行抗拒的缘由,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争吵,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假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章进展仲裁。仲裁打算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打算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展。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_买方:_ 日期: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