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官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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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官网】点击进入中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4月22日以粤人社规20235号发布自2023年4月22日起施行)为促进广东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

2、,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体制和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

3、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二、改革的范围改革范围为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三、改革的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包括:(一)健全制度体系。1.改革

4、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

5、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二)完善评价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

6、、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广东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在国家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我省的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外语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三)创新评价机制。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

7、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要在水平评价中全面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各地可按照教师成长规律和教师队伍实际,探索创新评价手段和内容,提高评价科学性。(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1.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岗位管

8、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发挥学校的用人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评聘工作在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程序进行。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

9、位结构比例和空缺岗位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改革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的人员,已经取得的资格依然有效,择优聘用到相应岗位时应给予适当倾斜,不需再经过评委会的评审。3.中小学教师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际,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

10、之间的结构比例,一并研究解决高职低聘的具体问题。正高级教师数量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确定。4.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全过程中,及时公开评聘标准条件、评聘人选基本情况、评聘结果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有关人员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问题,保障评聘工作的规范透明。(五)完善分级管理服务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的指导、服务、监督,确保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程序规范、评审结果公正、公平。四、进度安排改革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5年12月前后)1.成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

11、制。2.制定我省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3.深入调研,掌握我省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指导全省各地做好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第二阶段:动员部署(2023年1月-6月)1.印发文件。下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2.推进部署。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改革有关精神,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3.舆论宣传。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

12、媒体及政策宣讲、学习讨论、印发文件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改革工作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介绍改革的内容、步骤及具体要求等。4.全员培训。分层次对涉及改革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指导各地区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23年6月-11月)1.人员过渡。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完成现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的职称过渡工作。2.核定岗位。各地级以上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有关规定,对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岗位层级等级重新核定。3.组织评审。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推荐人数。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

13、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由省里统一组织,各地级以上市根据省正高级教师评聘要求进行申报推荐。4.学校聘用。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后,学校根据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兑现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23年12月)评聘工作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共同对各地级以上市改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提出进一步深化完善改革和实现常态化评审的意见。五、工作要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改革本身涉及标准制定、人员过渡

14、、评审聘用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改革工作。(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级以上市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现有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全省改革实施方案,抓紧制定本地区改革具体方案。各市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后,组织开展本地区改革工作。各地要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统

15、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同时加强改革过程中的应急预警机制。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地的领导和指导,妥善协调处理好改革遇到的问题。(三)平稳过渡,稳慎实施。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实现人员平稳过渡。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各职称(职务)层级的评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等,结合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实际,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进行,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本方案于2023年4月22日起实施,2023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2023年实现常态化评审。本方案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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