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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完整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职工安置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职工安置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置办法 由于我国劳动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企业内部的职工劳动关系极为复杂。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
2、改变为劳动合同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企业与职工的劳动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置措施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置企业的每一位职工。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 1. 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 (1) 与职工
3、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
4、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2) 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A。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改制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全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B。 其中,工作年限按以下方式计算:a.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例如,工作0.3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43年
5、的按5年计算)。b 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改制企业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改制企业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32号)第1条第5款:“(五)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号)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
6、本单位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481号)第8条:“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
7、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与企业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但外借到其它单位工作的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 (1) 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A. 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改制企业在正常
8、生产情况下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全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B. 其中,工作年限按以下方式计算:.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例如,工作0。3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3年的按年计算)。b 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改制企业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改制企业的工作年限。 * 法律依据:(与在岗职工相同)3.与企业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但已签订专项待岗协议的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 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及相关的待
9、岗专项协议。 (2) 职工待岗前在改制企业实际工作每满一年按照改制时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进行补偿,待岗后每满一年按照企业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 法律依据: 参照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理顺和规范改制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通知(津劳局199930号)第四条第(七)项:“(七)符合本意见规定的人员(不含成批成建制转入合资合作企业的人员和因私出国违反规定超期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代理社会保险职能职业介绍机构,并且原单位应当给与经济补偿。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不低于本市最低
10、工资标准的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并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的改制企业的,原单位发给一个月全市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3号)第8项:“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4 符合国家内部退岗(养)条件的职工: 这种情况主要是指,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年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职
11、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如在改制企业改制前,职工已与企业签订相关的内部退岗(养)专项协议,通常由改制后的改制企业继续履行原专项协议,但月生活费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改制企业不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2) 如在改制企业改制时,职工已符合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
12、以内的条件,但未与企业签订相关的内部退岗(养)专项协议的,职工通常可以向改制企业提出实行内部退岗申请,经改制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实行内部退岗,并签订相关专项协议。实行内部退岗的职工,改制企业每月按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月生活费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以企业所在地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劳社部发20023号)第一条第(六)款:“一、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分流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六)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
13、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3年国务院第11号令)第九条:“第九条 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
14、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3)改制企业根据所有实行内退职工所享受的内退待遇提取至退休年龄前的退岗生活费及应当由改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在改制企业的净资产中提留,专款专用。* 法律依据: 参照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号)第二条第(三)款:“(三)预留因改制分流实行内部退养的人员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预留生活费标准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最高不超过按所在省(区、市)计算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办法核定的数额.社会保险费按内退前的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原主体企业对预留费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进
15、行专项管理,确保内部退养人员费用按时、足额支付.中央企业应根据号文件的规定,将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人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总额及资金来源)、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预留内部退养人员费用等,报企业所在地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并按有关批复文件规定进行支付和预留。” 与企业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停薪留职、离岗挂编的职工: 对于这部分职工,企业在实施改制时,一般应当由企业通知其限期返回单位,协商处理劳动关系。协商一致的,可比照企业其他职工处理其劳动关系;协商不一致的,可由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在通知发出后逾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解
16、除劳动关系,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企业改制前经过单位允许自谋职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按协商一致的原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改制前,职工自谋职业并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不再参加企业改制。 (1) 已与改制企业签订相关专项协议且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职工(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职工是指:已与其他改制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个月以上,或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或个人合伙、个人承包经营活动的职工),按一个月企业所在地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发给补偿金(凡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它费用,一律从补偿金中扣除)。 (2) 已与改制企业签订相关专项协议且无稳定劳动收入的职工(有稳定
17、劳动收入的职工是指:已与其他改制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个月以上,或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或个人合伙、个人承包经营活动的职工),按职工实际在改制企业的工作时间(即,签订专项协议之前在改制企业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按照企业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凡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它费用,一律从补偿金中扣除)。 法律依据: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理顺和规范改制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通知(津劳局199号)第四条第七款、第十二款:“(七)符合本意见规定的人员(不含成批成建制转入合资合作企业的人员和因私出国违反规定超期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将社会
18、保险关系转移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代理社会保险职能职业介绍机构,并且原单位应当给与经济补偿。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并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的改制企业的,原单位发给一个月全市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补偿金。”“(十二)本意见所称有稳定劳动收入的人员是指:已与其他改制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个月以上,或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或个人合伙、个人承包经营活动的人员。” 6.与企业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病休的职工: () 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正在治疗的职工,可比照其他职工同样参加改制,并继续享有医疗期待遇.(2) 职工在医疗
19、期满后如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企业还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35号)第2条:“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1号)第条:“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
20、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7。与企业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伤职工: 对于工伤的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如在企业改制时提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一次性计发医疗和就业补助
21、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改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等债务的处理办法 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药费等债务将由改制企业根据以下办法向职工偿付: 1. 拖欠工资部分,改制企业应当根据职工工资档案中所记载的“实发工资”与“应发工资的差额部分向职工(包括退休职工)予以偿付。2。 改制企业应当报销但尚未报销的医药费:应当要求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改制企业相关部门进行申报,经改制企业核实后按照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前的医药费报销制度向职工(包括退休职工)予以偿付。 3改制企业欠缴或少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由改制企业将欠缴或少缴部分到相应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并到受托银行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金
22、额为从发生欠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首月起或发生少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首月起办理补缴.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01号)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单位欠缴或少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到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并到受托银行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从发生欠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首月起或发生少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首月起办理补缴。” 4。若职工认为企业仍对职工负有其它债务,应当要求职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向企业相关部门进行申报(职工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企业核实后将在与职工办理置换身份时一次性予以支付.若职工未能在规定日期前申报前述债权,则企业将视为职工放弃该部分对企业
23、的债权,不再予以偿付。 法律依据: 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00859号)第十三款:“(十三)改制企业对所欠原主体企业的债务,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按期偿还;原主体企业要按规定妥善处理拖欠职工的集资款、工资、医药费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债务问题.” 三、改制企业支付前述经济补偿金及职工债务的资金来源 、 改制企业偿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及其它债务的资金从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改制企业的出资企业从出售改制企业的收入中优先支付. 2、 内退职工享受内退待遇所需费用,在改制企业的净资产中提留,专款专用。 法
24、律依据: 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2859号)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八)改制分流过程中涉及资产定价、损失核销、产权变更等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事项,按照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2313号)办理。”“(九)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十)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按规定进行各项支付的不足部分,应由原主体企业予以补足;剩余部分可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也可采取租赁、入股或转为债权等方式留
25、在改制企业.已完成改制分流的单位,原主体企业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产权登记手续。” 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号)(财企20013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九条 在公司制改建过程中,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以改建企业剥离资产的出售收入优先支付. 四、职工拖欠改制企业的债务的处理办法改制企业相关部门应当列出职工拖欠改制企业债务并与改制企业工会一同对上述债务进行核实,经工会核实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前述经核实后的债务通知债务人清偿,
26、若债务人认为有异议,应当于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会提出异议,由工会最终对债务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经确认后的债务,改制企业将在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它相关费用时相应扣除。 五、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办理 1、 改制企业应当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为职工集中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事宜。 2、 改制企业在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手续的同时,将一次性向职工付清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及其它各项应当清偿的债务,职工拖欠改制企业的债务将相应扣除。、 凡在规定时间之前与改制企业办理完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的职工,改制企业可每人另行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
27、职工,在规定的时间结束后改制企业将停止一切待遇,同时,改制企业将单方面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停缴各种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并将职工的档案等资料交职工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日后对本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待本人愿意办理手续时,改制企业自应计补偿中扣除。 * 法律依据: * 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 解除后,改制企业应将劳动者的档案等材料,交劳动者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5、 在改制企业与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改制企业将持相关材料到市劳动保障局的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获取相关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退工通知书。改制企业持退工
28、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退工手续,填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津劳登字号).*法律依据: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39号)第三条第3款: “改制企业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到市劳动保障局的就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改制企业与30名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持相关材料到企业坐落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备案、退工手续,填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津劳登字8号)。 (2)改制企业与30名以上20人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持相关材料到市劳动
29、保障局的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市劳动保障局的就业主管部门1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开具退工通知书。退工人数在00名以上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开具退工通知书.改制企业持退工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企业坐落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退工手续,填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津劳登字8号)。六、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 1、 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改制企业将为职工开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协助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改制企业将积极协助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接续以及公积金转移所需的各项手续。 七、职工与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去向: 可以在职工安置方案中同时对于企业改制后,
30、改制企业能够向职工提供的安置去向及条件同时公布,这样,有利于调动职工参与改制的积极性。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制订国有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将涉及到企业与职工的各种利益冲突,不同的企业也会由于其自身发展的不同而存在着各种特殊情况出现。因此,我们在制订职工安置方案时既要做到保证维护职工利益不容侵犯,同时又要兼顾协调整体及各部分职工的均衡利益,使不同情况的职工得到不同的安置,使每位职工都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企业改制的顺利实施。国有企业的定岗定编设计方案定岗定编是一项最为基础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企业组织结构确定之后,紧接着的问题就是定岗定编。但是很多人力资源经理都头疼的一个问题是
31、,几乎所有的部门都在喊人员不足,部门人员规模不断膨胀,结果仍然是喊声不断这就是目前很多企业在定岗定编问题上面临的现状,为何这样一项基础性工作却遭此困境呢.科学合理的定岗定编可以有效提升组织和个人绩效,降低运行成本,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那么如何用科学的方法来解决定岗定编的问题呢? 本文是人力资源专家-华恒智信为某国有企业进行定岗定编的项目纪实.A公司是中国电力机车主要研制生产基地。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机车、城轨车辆,轨道工程车辆、制动系统等。现有员工万余名,资产总额几十亿元,先后通过I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随着国
32、家经济体制和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该公司认为定岗定编是为进一步规范职位及人员配置标准,提升组织和个人工作效率,有效降低运行成本,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重要手段之一,是适应新形势下的必要选择。该公司邀请专业的北京华恒智信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实施定岗定编项目。华恒智信专家组深入现场调研,对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制度、流程、信息数据、各层级人员访谈、工作量模板设计与验证、工作写实、工作量核定等分析研究.在现场调研时各生产部门需要加人、职能部门需要加人、管理部门需要加人,几乎所有部门都觉得人员紧缺,按原管理模式和人岗量,该公司需要大幅增人,随之可能带来的是增人
33、、增量、不增效益局面.华恒智信专家组经过分析研究认为:1、现状人均饱和度普遍不高, 经分析人均饱和度平均在0%-80,是有一个合并减编,调整编制的基础的。2、我们发现实际生产过程中,忙闲严重不均衡,有的部门极忙,有的部门极闲。3、影响人员编制的因素中除了饱和度以外,还有就是生产不均衡下一些配套设施不到位,如:管理不配套、技术不配套、供应不配套等。因此,华恒智信专家组针对公司实际采取分层分类的定岗定编方式,而不是采用单一的方法。有的单位侧重编制调整,有的是定岗的优化,有的是合理的组织合并,有的是工作方式的改变(用人方式),有的是工作频次调整,有的是加强工作力度,有的增加相应职能等等。职能部门重点
34、在定岗,生产部门重点在定编,这是管理特点所在.华恒智信专家组在定岗定编过程中将岗位进行分类,第一类:直接生产类、第二类:职能保障类、第三类:经营管理类、第四类:工程技术类、第五类:辅助类等五大类。每类都有突出特点,每类人员的定岗定编的方案如下:、直接生产类,我们根据该公司实际分析研究影响生产人员定岗定编主要因素:产量(含返工、更改生产量)、单件工件生产工作量、等待时间、人员技能、工装设备等配套措施。根据机械制造生产量,分别得出各工序工件、组织合件的生产量,由单个工件生产时间,加准备时间、作业宽放时间、休息宽放时间及等待时间,得出员工工作饱和度而进行人员编制的确定。某阶段机械设备生产量单台机械设
35、备各工序工件量单件工件生产工作量+该工序返工量=各工序某阶段生产工作量各工序某阶段生产工作量加准备时间、各类等待时间为该工序某阶段工作时间总和,由此而得出各工序人员编制。华恒智信专家组还建议该公司:引入定额制模拟考核,人均劳产率,人均劳动定额进行对生产部门约定。生产部门是动态定编,人员编制数量是生产部门的初步约定,不是结果定编,在生产任务变化时可以加编可以减编。通过这次工作量梳理、人员分工方式调整、一专多能使用等有的部门产量已有较大提升,做到人员编制科学合理。2、职能保障类。通过分析该公司职能保障人员定岗定编因素:领导干部对下级人员的分工不清晰;管理不够精细化,缺少具体关键时间的约定,该检查没
36、检查,该监督没监督;人员技能不能胜任新的发展需要;高效工具方法没有引入,P系统没有充分利用,重复打电话,召开会议,用大量电话、会议沟通,浪费时间。职能保障人员定编影响因素有多方面,但如何进行职能保障人员工作量量化分析,华恒智信专家组自主研发职能保障人员工作量量化评估工具,以时间和频次为要点,将日常工作量和阶段性工作量的分别核算,从而最终确定出该岗位的工作饱和度情况,结合其它因素核定人员编制。量化工具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各部门已在人员使用和调剂上已得到充分利用,得到该公司高度评价。3、工程技术类。在工程技术类华恒智信专家组根据该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特点,设计新型的技术人员量化评价方法.研发设计项目分
37、为前期调研及投标前技术交流、投标、合同谈判、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生产配合、用户培训、技术支持等,每个段花费的时间约定下来,作为基本工作量,当多个项目并行时,分别处于项目的不同阶段,得出当时那个阶段多少人,量化评价工具的引入,科学对人技术人员进行定编。华恒智信专家组根据该公司研发部门实际情况建议:一、实行项目管理制的引入.明确项目权利: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团队协调、资源安排、团队辅导、团队考核、项目控制、成果验收、定期汇报与反馈等;设定指标:项目进度、项目成本控制、项目质量控制、客户满意度、项目技术文件资料、项目知识产权、项目安全管理等.对项目管理的评价和方式进行丰富,评价人和事,两个
38、结合。二、引入优秀的任职资格制度,将技术人员的能力等级进行合理划分, 让“能人干“能人的事情,“辅助”干“辅助”的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分享平台。4、辅助生产类。华恒智信专家组根据现场调研,该公司辅助生产类人员定编因素主要为:生产任务量;排班方式和工作分工;工作地理位置、特殊工作时间;设备、工装、工具的使用;员工技能和 一专多能的实现等等。辅助生产类不同的岗位采用不同定编方法。华恒智信专家组建议该公司辅助生产类人员:()加强一专多能培养,一方面辅助岗位一专多能,岗位职能合并、兼并相应提高工作饱和度,另一方面一专多能实现由辅助服务的对象兼职,减少等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用工成本。如:天车工在
39、高空操作时时间利用效率较低,但又必须配置相应人员,如由天车起吊改地面起吊,对生产一线人员天车操作培训,取得天车操作证,这样可大幅减少天车工,同时提高生产一线人员工作效率。(2)尽量采用外包制,对非技术性岗位、值守类岗位、纯体力岗位等实行外包制。()采用辅助设备、工具、工装取代人工方式,大幅减少用工。5、经营管理类。影响经营管理人员定岗定编主要因素:企业战略、组织结构、管理幅度、信息化程度、信息传递速度、决策速度、各类人员数量等等。华恒智信家组针对现场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建议:1)丰富管理者职能,明确上下级各种责任关系。在我们调查研究中,特别是生产、相关单位职能人员中,部门的壁垒较严重,有很多工作在
40、重复做,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方面亟待提高的。2)经营管理人员定岗定编过程中不是简单的工作饱和度,而是用工作组织结构调节,在组织结构上完善,专家愿意帮助经营管理人员在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上进行梳理及绩效的提升。)整体讲管理责任不够清晰,日常、月度责任不够清晰,责权利不对等,对管理人员考核和约束不足4)管理人员缺少的职能中,检查、督查、抽查职能欠缺,平常做的更多是应急性工作,前置性分析和决策工作较少,工作推脱事情较多,是事后等待救火性的居多,不是预案型解决问题干部,要建立真正职业化管理平台,管理人员通过业绩考核、管理考核、能力考核,三个方面考核提高管理岗位整体素质,为管理产生绩效奠定良好管理基础.5
41、)精细化、标准化不够,组织分工精细化、岗位规范精细化、制度流程精细化需要进一步加强.如监督检查工作:在我们有的部门有规定职能人员监督检查,但哪项工作由谁查、检查什么、检查方法标准、什么时间查、在什么地方查、检查频次、检查出的问题纠正预防措施是什么,谁整改等等不够精细。有待于下一步进一步提升。华恒智信顾问专家团队经过几个月深入现场访谈、培训、写实、考察、分析等基础上,非常系统对各类岗位进行梳理,科学的进行定岗定编工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发展现状、组织结构、部门职能与岗位、人员素质状况、人员编制现状、编制调整目标、部门管理规范等及各岗位、部门、单位特点进行分层分类定岗定编,为该公司进一步规范职
42、位及人员配置标准,提升组织和个人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升企业竞争力,实施基础管理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定岗定编方案在企业实现了顺利有效的落地,得到了该公司管理者高度认同和肯定。由此可见,科学合理的定岗定编是企业实现基业长青的必要环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一)主要工作1、成立企业改制领导小组,拟改制国有企业成立由党委、经营管理人员、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改制领导小组,在改制小组和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企业改制的具体操作工作2、同时由改制小组领导企业各部门进行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清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企业实际人员和岗位设置等信息。3、改制领导小组根
43、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对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把握,选址企业改制的具体形式,编制改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形成初步决议.(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1、改制领导小组对改制形成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改制领导小组对申请改制事项形成的决议文件。3、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改制申请阶段(一)主要工作、在领导小组决议的基础上,开始着手提出改制申请(即改制立项申请).、按规定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下发批复文件.(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企业改制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经营、人员情况等)、改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总体初步设想等。2、近三年来相应的财务资金情况说明(
44、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改制领导小组对申请改制事项形成的决议文件。4、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三、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阶段(一)主要工作1、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对清产核资结果出具承诺书。、国有企业改制,由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
45、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企业改制中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经中介机构专项财务审计后按相应程序核销或划转。4、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在清产核资和专项财务审计的基础上,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范围。(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财务审计专项报告.2、资产评估报告。四、编制、报批改制方案阶段(一)主要工作1、编制企业改制方案,核实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明确改制企业的人员安置、资产处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等具体内容.2、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改制方案,并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
46、案。3、由国资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部门的法律顾问或由其认定的律师事务所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4、征求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5、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按规定权限报批改制方案。(二)需准备的主要资料1、改制方案,具体包括:(1)改制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本部及其全资和控股企业的名称、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产权归属和资产状况、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情况、近三年财务情况、对外投资和担保情况)。(2)改制的目的以及必要性,改制目标以及可行性。(3)改制的具体形式及相应的资产重组方案(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以及商标的处置方案)。(4)债权债务处置方案。(5)改制后企
47、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权设置和法人治理结构。(6)职工安置方案(包括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劳动关系调整的办法、费用测算及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离退休人员及费用管理方案;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涉及财政、劳动保障和需要政府社会公共管理部门批准的事项.()改制的实施方案、程序和时间安排.、改制方案的附件(1)上级单位对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文件。(2)对改制方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3)改制后企业发展计划(包括业务、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4)与改制相关的协议书草案。()公司章程草案。(6)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7)改制方案中涉及金融债务重组的,需提交债权金融机构的书面意见。()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并形成的书面决议文件.()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五、实施改制方案阶段(一)主要工作1、投资人认缴注册资本,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2、召开第一届股东(大)会,制定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等,如果设立国有独资应遵循相应的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