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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世贸组织下知识产权争端解决若干问题【完整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可编辑放心下载)论世贸组织下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假设干问题摘要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保证实体规定得到充分实施的重要条件。由于世贸组织存在一个有效的争端解决体系,因此,通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世贸组织,标志着知识产权权利保护新时代的到来。本文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这一协定入手,讨论了协定中关于非违法之诉的合理性之争问题,以及针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对于世贸组织的专属管辖权问题进行了简要阐释,同时主要对世贸组织下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解决问题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与单边措施的关系进
2、行初步探讨,并通过结合相关具体事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AbstractThe comprehensive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is to ensure the full implementation of the substantive provisions, an important condition. Because there is an effective WTO 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 therefore, through the Agreement on Trade-Rel
3、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ill be incorporated into the W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s, marking a new era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come. From the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agreement to start to discuss the agreement on non-violation Comp
4、laints dispute the reasonableness of the problem, and for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in the exclusive jurisdiction of the WTO issues briefly explained,Also mainly related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under the WTO dispute settlement and WTO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and the relation
5、ship between unilateral measures discussed and presented through a combination of specific cases related to his own opinion.Keywords: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s;intellectual property;dispute resolution目 录绪论引言1第一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有关内容 2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目的 21.2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根本原那么 21.3知识产权的取得和维持及当事方之间的
6、相关程序2第二章 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适用非违法之诉的问题 52.1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适用范围 52.2 非违法之诉合理性之争 5第三章 世贸组织针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属管辖权 83.1?关于争端解决规那么与程序的谅解?第23条之争83.2关于专属权争论的影响及其讨论 83.3该争论解决的方法 9第四章 世贸组织下知识产权的争端问题 134.1对交叉报复的应用 134.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的国际知识产权权利穷竭 134.3日本丰田与吉利的案例及分析 14第五章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与单边措施的关系 185.1 美国单边主义措施的加强185.2 世贸组织争端
7、解决机制对单边措施的限制19结论21致谢22参考文献23DirectoryIntroduction (Introduction).1The first chapter,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relevant content21.1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purpose of . 21.2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8、s,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21.3 obtain and mainta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procedures between the parties .2Chapter II of the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pplies to the issue of non-violation Complaints.52.1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9、s, the scope .52.2 Non-violation Complaints and the Rationality of war .5Chapter WTO (for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to the exclusive jurisdiction83.1 Rules and procedures on dispute settlement understanding, Article 23 of the competition .83.2 The debate on the impact of exclusiv
10、e rights and its discussion83.3 The solution of the controversy.9Chapter IV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under the WTO dispute.134.1 Application of cross-retaliation.134.2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exhaus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1
11、34.3 The case of Toyota and Geely and analysis .14Chapter WTO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unilateral measures.185.1 Measures to strengthen U.S. unilateralism.185.2 WTO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of the unilateral measures imposed .19Conclusion.21Thanks.22References.23
12、 引言随着科技开展和经济的进一步全球化,各国之间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巨大差异给国际贸易的开展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科研与技术在工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兴旺国家出口产品中高科技和创造性投入比重越来越大。兴旺国家主张将知识产权纳入到关贸总协定的谈判中,使其出口产品时,专利权受到东道国的保护,以便能补偿研究和开发费用。兴旺国家通过许可或合资方式在开展中国家生产专利产品时机增多,而这种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东道国的知识产权机制。伴随国际贸易产品的技术改良而出现的技术进步已经使得复制和仿制简单而经济。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的国家里,冒牌与盗版产品生产猖獗,这极大地损害了正当权利人的利益。 所以,越
13、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促进经济开展意义重大。第一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有关内容1.1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目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期望减少对国际贸易的扭曲和阻碍,并考虑到需要促进对知识产权的有效和充分保护,并保证实施知识产权的措施和程序本身不成为合法贸易的障碍。认识到需要一个有关原那么、规那么和纪律的多边框架,以处理冒牌货的国际贸易问题;认识到知识产权属私权;认识到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根本公共政策目标,包括开展目标和技术目标;还认识到最不兴旺国家成员在国内实施法律和法规方面特别需要最大的灵活性,以便它们能够创造一个良好和可行的技术根底;强调通过多
14、边程序达成加强的承诺以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从而减少紧张的重要性;期望在WTO与WIPO以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之间建立一种相互支持的关系。 1.2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根本原那么在制定或修改其法律和法规时,各成员可采用对保护公共健康和营养,促进对其社会经济和技术开展至关重要部门的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措施,只要此类措施与本协定的规定相一致。只要与本协定的规定相一致,可能需要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知识产权权利持有人滥用知识产权或采取不合理地限制贸易或对国际技术转让造成不利影响的做法。1.3知识产权的取得和维持及当事方之间的相关程序1各成员可要求作为取得或维持第二局部第2节至第6节下规定的知识
15、产权的一项条件,应符合合理的程序和手续。此类程序和手续应与本协定的规定相一致。 2如知识产权的取得取决于该权利的给予或注册,那么各成员应保证,给予或注册的程序在遵守取得该权利的实质性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在一合理期限内给予或注册该权利,以防止无根据地缩短保护期限。 3?巴黎公约?(1967)第4条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应适用于效劳标记。 4有关取得或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及在一成员法律对此类程序做出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撤销和诸如异议、撤销和注销等当事方之间的程序、应适用于第41条第2款和第3款所列一般原那么。 5第4款下所指的任何程序中的行政终局裁决均应由司法或准司法机关进行审议。但是,在异议或行政撤销
16、不成立的情况下,无义务提供时机对裁决进行此种审查,只要此类程序的根据可成为无效程序的理由。 注释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记入籍册,便于管理查考知识产权: 对知识领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第二章 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适用非违法之诉的问题2.1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适用范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本身的争端解决条款主要表达为该协定第64条的规定。第64条第(1)款概括地规定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应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但要符合后两款的规定注: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4条第1款。第(2)款和第(3)款涉及关贸总协定第23条
17、第1款(b)项下的“非违法之诉(nonviolat-ion complaints)和第23条第1款(c)项下的“情势之诉(situationcomplaints)。关贸总协定的上述条款规定,即使没有发生对协议的违反,但在其他成员实施某种措施即非违法之诉或存在着任何其他情况即情势之诉直接或间接地使一成员根据世贸组织任何协议享有的利益受到丧失或损害的情况下,该成员可以对其他成员提出投诉注:见关贸总协定第23条第1款。这些规定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时,会产生深远影响。因此,?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4条第(2)、(3)两款规定,5年之内直到2000年1月1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18、定?排除适用“非违法和“情势之诉。在此期间,由?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理事会审查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以上两类申诉的范围,它们的程序形式,以及生效方式,并就这两类申诉是否应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提出合理的建议。2.2非违法之诉合理性之争由于广义的“非违法之诉包含了“情势之诉,因此二者可统称为非违法之诉。非违法之诉与违法之诉是不同的。例如,如果一成员完全禁止将药品作为专利保护的标的,那么此种做法将构成对上述协定的直接违反;但是如果某一成员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对创造水平要求较高,从而根本上禁止对药品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那么在不存在欺骗的情况下,只能对其提起非违法之诉
19、。又如,德国对计算机程序的保护水平非常之高,这样一种高水平保护,对那些能够满足获得保护的前提条件的人而言是有利的,但在实践中,只有极少局部的程序能够符合条件而受到保护。有趣的是,那些曾经对非违法之诉的合理性予以重视的学者现已倾向于对其说“不。一位专家断言,在本质上,这些投诉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是不适宜的,因为上述协定并没有在其一般的权利和义务之外规定相互的减让或义务。他还指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所保护或规定的权利可以通过“违法之诉得到充分的保护。Jackson教授竭力主张非违法之诉应从世贸组织中整个地排除出去。按照Jackson的观点,当初之所以规定非违法之诉是为了防止
20、法律实证主义者使用欺骗手段躲避法律,而现在保护合理期望的问题通过法律规那么的广泛运用就可以得到解决。当然,对这个问题还需仔细斟酌。从世贸组织的整个体制来看,并不存在有力的理由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置于较那些调整效劳或货物的协议更不重要的地位。此外,在这个协定中运用非违法之诉能为暗示的规定提供保护,填补明示规定间的空白,防止躲避实体规定,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方面的协调一致。因此,除非世贸组织准备从其争端解决机制中完全排除非违法之诉,否那么,就应考虑允许在知识产权领域也适用此种投诉。 注释标的:引申为目标或目的机制: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第三章 世贸组织针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属
21、管辖权3.1?关于争端解决规那么与程序的谅解?第23条之争?关于争端解决规那么与程序的谅解?第23条的规定引起了关于世贸组织管辖权的专属性的争论。成员当初通过该条款是为了加强多边争端解决体制以反对单方的行为,它要求成员在按照各有关协议谋求排除违反义务的行为或提出非违法之诉时,应诉诸?关于争端解决规那么与程序的谅解?的各项规那么和程序注:第23条“加强多边体制在有关段落规定:“1.如各成员方谋求排除违反各有关协议的义务或其利益的丧失或损害的一项行为或事项或排除实现各有关协议任何目标的一项障碍,他们应诉诸且遵守本谅解的各项规那么和程序。2.在此种情况下,各成员方应:(a)除了根据本谅解的各项规那么
22、和程序诉诸争端解决外,不得做出诸如已发生违法、利益已受损失或损害或各有关协议任何目标的实现已受阻碍等认定;。第2款进一步强调除了根据上述谅解的各项规那么和程序诉诸争端解决外,不得对违反义务、利益的损害或丧失作出决定。3.2关于专属权争论的影响及其讨论这样的措辞导致许多学者宣称世贸组织具有专属管辖权。第23条的规定是否确立了世贸组织的专属管辖权需要仔细分析。在讨论专属性或排他性时,排他性所针对的不同层次必须清楚地予以区别:单边的、双边的或地区性的、多边的。关于世贸组织对单边的、双边的或地区性的措施的排他性问题并不存在争议。问题在于能否排除其他的多边管辖权,这就需要更详细的审查。首先可对该条的措辞
23、进行研究。第23条第1款是这么表述的,成员“应诉诸?关于争端解决规那么与程序的谅解?的各项规那么和程序。这是一个提供权利而不是限制权利的规定:它并没有这样表述,例如,成员应仅诉诸?关于争端解决规那么与程序的谅解?。该规定的排他性质是通过第2款(a)项的措辞表达出来的,它规定“成员方不得作出决定除了根据本谅解的各项规那么和程序诉诸争端解决外。问题的产生是由于这里的“根据(in accordance with)一词,该词暗示,其他与本谅解一致或本谅解明示或暗示地允许的程序都是可以获得成认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就明示或暗示地包含了对其他管辖权的许可,那么世贸组织本身并不具有专属管辖权。如果这一措辞仅
24、仅意味着“按照(pursuant to)或“在规定下(under),那么这种表达就说明了专属性。这样一来,对第23条措辞的审查导致了无法确定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也审查其他的标准。以第23条的目的来说,是禁止未经本谅解允许的各种措施单边的以及未经授权的双边的甚至地区性的如欧共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措施,但认为其具有类似的针对其他多边体制的目的就不那么令人信服了。对谈判历史的回忆也将支持非排他性的观点:它清楚地显示了成员加强本谅解的争端解决机制以反对任何单边措施的意图,但是却不能得出要排除其他多边争端解决方式的结论。乌拉圭回合的众多参加者对本谅解的第23条寄予信任,是为了利用其来限制成员对单边
25、措施的运用,例如具有争议的?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款。但是,这种意图是否延伸到其他多边体制是值得疑心的。此外,那种认为世贸组织要通过削弱其他多边体制来谋求自身体制的加强的解释,多少有些令人疑惑。这样的解释也是违背世贸组织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建立相互合作的关系的原那么的注:见?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3条第5款和第5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序文的最后一段和第68条。在没有其他共同管辖权存在时,某一多边体制可以确定自身的排他性权力;但是如果同一层面之上的国际组织间存在对有关问题的重叠管辖,其中一个组织在未经其他组织的同意时,就不能勾划某一界限,以致侵犯其他组织的管辖权。3.3该争论解决的
26、方法如果认为,按照本谅解第23条的规定,世贸组织具有针对包括多边体制在内的其他体制的专属管辖权,显然世贸组织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享有的权力就延伸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管辖范围之内。即使断定世贸组织的管辖权并非专属的,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并存的权力也将导致未来的冲突。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尚无解决国家间争端的机制,因此主要问题是,在何种程度上,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可以延伸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那些条约下产生的争端。不过,该问题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内正在进行的有关拟议中的?知识产权领域国家间争端解决条约?的谈判而复杂化了。上述两个体制之间可能的重叠是显而易见的。由于管理着世贸组织所未
27、包括的条约,而且即使属于世贸组织所涵盖的那些条约,其中的某些规定例如有关精神权利的规定又被?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排除,因此有人主张需要一套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但是如果拟议中的世界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条约宣布对它所管理的协议下产生的事项具有专属管辖权,那么这两个组织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就赫然出现了。而且,无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否宣布专属管辖权,“挑选法院的问题显然都会产生。如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理事会合作,再承当起管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实体法律的工作,那么情况将进一步复杂化,这样这两个组织之间的管辖划分将变得更模糊。而且,还存在着世贸组织在关于?与贸易有
28、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问题上权威遭到削弱的危险,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水准的降低。此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规定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及实施的标准较高,这也许会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某一个条约成为多余。也许最简单的解决方法是放弃有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争端解决条约草案的谈判。这肯定会消除工作重复的问题,并可以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世贸组织现行机制的冲突减至最小程度。不过,这种解决方法是极不可能的,因为即使美国强烈地拥护这种观点,到头来它还是发现自己并没有获得其他代表团的明显支持。如果拟议中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争端解决条约成为现实,最直接的解决方法也许是授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那些自己管理的、同时又未被?与贸
29、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涵盖的条约以管辖权;要求当事各方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争端提交至该组织,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争端提交至世贸组织;并且或者对相同的事项赋予共同管辖权,或者面对世贸组织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时,成认世贸组织的专属管辖权。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明确成认世贸组织就相同事项的专属管辖权是不太可能的。因此,毫无疑问,世贸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共同管辖权将会得到开展,并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一项很重要的责任将是对争端解决规定进行规划以防止同世贸组织现行机制的冲突。 注释管辖权: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乌拉圭回合:正是在这个回合的谈判中,关贸总协定的成员们确定以世界贸易组织
30、取代关贸总协定第四章 世贸组织下知识产权的争端问题4.1对交叉报复的应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除了工业化国家可以使用新的交叉报复工具以对付开展中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以外,开展中国家也第一次可以使用同样的工具对付兴旺国家。因为工业化国家渴望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这样,针对在货物或效劳领域经济势力强大的成员,开展中国家成员就可以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作为对付其所施加的任何不合理压力的一种手段加以使用。因此,报复的威胁以交叉报复的形式通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而变得有意义得多,并且有助于在所有成员之间形成更加平等的活动空间。不过,国际贸易的相互依赖和共生性最终决
31、定了报复决不会成为原那么。报复的可能性就足以为世界贸易圈内的实体规那么提供法律保障。即使交叉报复通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而变得有效,对开展中国家成员而言,要在实践中真正实施它,其结果可能仍然是有问题的。?关于争端解决规那么与程序的谅解?规定,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水平应与丧失的水平相当。在知识产权领域这也许是一个很难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确定的量。此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可能是那么容易“开、“关的。当以后报复措施被解禁时,对在报复期间被剥夺其权利的原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凭借该报复措施生产侵权产品的个人而言,必然会产生补偿的问题。4.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的国际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国际知
32、识产权权利穷竭是知识产权领域到目前为止仍争论不休的问题。但是,由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条明确将其排除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争端解决所处理的范围之外,在此不可不对其作一些分析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条规定:“在符合上述第3至4条的前提下,在依照本协定而进行的争端解决中,不得借本协定的任何条款,去涉及知识产权权利穷竭问题。因此,这里将结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概要地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条明确将知识产权权利穷竭的问题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排除出去了。不过,该条既未赞成也未禁止国际知识产权权利的穷竭,并未就这一争议很大的问题给予任何
33、指导。对该条规定符合逻辑的解释,也许仍然是各成员可自由决定继续适用国际权利穷竭制度或国内权利穷竭制度。但是这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各成员在此问题上当然不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条规定的约束,但它们并非真正享有选择这种或那种制度的自由。只有在这个协定的其他条款不禁止此种自由时,它们才享有此种自由。尽管从争端解决程序中排除了权利穷竭,这个协定的设计者们并未放弃以另外的方式在协定中成认有关的实体权利。因此,为了确定每一位成员在其领土内能否提供国际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必须参考协定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每一条实体规定以及该协定的一般原那么和目标。4.3日本丰田与吉利的案例及分析丰田和吉利的商标争端其实是
34、中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诉讼危机的肇始,这是汽车领域第一场涉外知识产权官司。吉利是中国第一家生产轿车的民营企业,正是从这里开始,中国汽车产业拉开了“知识产权外乡保卫战争的序幕。 2002年12月,丰田公司以“商标和不正当竞争侵权为由提起对吉利的诉讼,将浙江吉利汽车、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一并告上法庭,称吉利侵害了丰田公司的知识产权。 丰田称,从2000年5月份开始,吉利汽车公司在吉利集团旗下的美日汽车前盖、轮胎、方向盘、车辆后备箱等显著位置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汽车“牛头造型的注册商标,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权。同时,日本丰田还认为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
35、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在对外广告宣传中打出“丰田动力,价格动心和“使用丰田8A发动机的宣传语,违背了老实信用原那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丰田根据吉利在被起诉时23200辆的销量和1%的利润率,算出吉利应赔偿1392万元,加上律师费等总计索赔1407万元,要求吉利赔偿人民币1400万元。吉利适时地召开了一个“保护民族知识产权座谈会,扛出民族大旗,声明“吉利集团要为中国汽车业争口气,使自己的高大形象立刻光辉四射,李书福顿时成为民族英雄的化身,激起了全国人民保护民族工业的爱国热情。 还有媒体认为,“对于急于完全占领中国市场的跨国汽车巨头来说,今天还弱小的吉利、奇瑞等外乡企业是阻碍他们蚕食
36、中国市场的绊脚石。情急之余,知识产权成为外方汽车企业打压国产汽车企业的筹码。醉翁之意不在酒,跨国巨头独霸中国车市的野心昭然假设揭。 在有中国著名法律界人士参加的专业鉴定会上,众专家经过仔细推敲和比照,作出了“吉利美日汽车商标和丰田商标不可能被消费者混淆的有公信力的结论。这个结论一出,丰田立刻感觉到没有了胜诉的把握,于是在8月份的第一次开庭中,丰田让步称只要吉利停止使用疑似侵权的商标和宣传用语,丰田就撤回诉讼并放弃全部索赔。 2003年年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丰田的诉讼请求。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汽车属高价商品,消费者一般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会购置,因此,他们对不同品牌的汽车具有较
37、强的识别能力。将原告的丰田图形注册商标与吉利公司所使用的美日图形商标进行隔离观察比对,凭借上述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能够判断出二者在整体视觉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相关公众不会将二者混淆或误认,也不会产生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利的联想。因此法院判决,吉利公司使用美日图形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吉利公司在对涉案美日汽车进行宣传时使用丰田及TOYOTA文字及丰田动力动心价格、搭载日本TOYOTA8AFE四缸电喷发动机字样,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使用丰田汽车公司生产字样,带有一定的夸大成分,但尚未到达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对产品的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程度,相关公众不会误认美日
38、汽车发动机系日本外乡制造,且8A发动机的技术实际来源于丰田株式会社,该行为不会对丰田汽车的品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吉利公司的上述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至此,丰田对吉利的诉讼以失败告终,这为中国汽车行业外国企业在社会舆论上的整体失败奠定了基调,成为跨国汽车企业打着知识产权大旗无理危害民族汽车品牌的铁证。注释交叉报复:如果投诉方认为在同一部门中中止的作法不可行或不能有效,那么可寻求中止相同协议中其他部门的减让或其他义务;如果上述第二种作法也不可行或不能有效,且情况十分严重,那么可在另一适用协议项下的部门内实行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肇始:开始;发端。 第五章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与单边措施的关系5.1
39、美国单边主义措施的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美国凭借?1974年美国贸易法?的“特别301条款和欧共体基于它的商业政策机制,均以制裁威胁的形式采用单边贸易措施以迫使他国实施或遵守对知识产权的充分法律保护。特别是美国对“特别301条款的运用更加频繁和系统,这已被他国认为是具有侵略性的做法注:余敏友:?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法律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0页。对其他国家而言,在关贸总协定内建立一套经过改良的争端解决程序就为其提供了控制美国单边主义措施的可能。实际上,针对单边主义措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第23条确实打算加强多边体制。尽管它并没有明示排除对有关争端,特别是关于
40、违反?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争端采取单边措施,但它要求各成员在此问题上诉诸?关于争端解决规那么与程序的谅解?。因此,这暗示着对单边措施的排除:这一点通过该条规定的目的“加强多边体制得到了重申。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世贸组织的管辖权问题:它所管辖的就是由?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支配的那些特定问题吗?如果争端的当事各方是世贸组织的成员并且有关问题属于用调整范围,就不能再使用单边措施解决争端。也许只有在世贸组织专家小组已确认一成员没有遵守其在该协定下的义务的条件下,才可以在国内层次上使用象“特别301条款这样的规定,来着手处理某一争端或运用报复措施。不过,如果详细讨论的话,还是存在关于世贸组织管
41、辖权的范围以及美国可以将单边措施运用到何种程度的争议。考虑到单边措施的效率,看来美国今后会相当重视尽可能广泛地运用单边措施。因此,美国贸易代表总法律参谋在1994年中期对众议院陈述时指出,“特别301条款并不与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冲突;尤其是就?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未规定的那些问题诸如针对平行进口或未经授权使用人造卫星信号编码提起的保护而使用“特别301程序并不违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如果一国没有遵守其在双边条约下对美国的义务,同样的原那么也将适用。美国还设法单方面地缩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赋予开展中国家和最不兴旺国家实施协定的过渡期。有关加强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案
42、规定,将以上期限从5年和11年分别缩短到2年和5年;任何国家如果没有在此期限内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标准,或没有进行任何有效的努力在国内法中实施它们,将有丧失美国授予其普遍优惠待遇的危险。美国有关实施?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成果的立法并未影响美国现行法律包括1974年贸易法的301条款的效力。因此,根据美国宪法,即使单边措施违背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也是合法的。甚至专家小组报告的结果也不会自动成为美国法律的一局部,但是将通过国会的立法予以实施。5.2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对单边措施的限制欧洲委员会特别在其1994年关于与美国有关的贸易和投资年度报告中明
43、确表示了对美国持续运用“特别301条款的反对。乌拉圭回合多边争端解决程序原本是要尽可能防止各成员在贸易争端中诉诸单边措施。任何形式的报复必须经?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理事会批准,因而涉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那么包括的事项的单边措施必然是违法的。欧洲商业政策机制明确规定,只有在共同体所承当的国际义务要求的任何协商或争端解决程序结束之后,才可以决定采取商业政策措施。在涉及世贸组织的案件中,可将欧洲商业政策机制视作促进利用世贸组织程序的的一个工具。国际知识产权法通过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确实得到了加强。不过,这一新机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真正重要性还有待观察。在此之前,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例
44、如,该机制与未来可能产生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争端解决条约之间的关系,基于?美国贸易法?“特别301条款或类似国内规定运用单边措施的可能性。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各成员依照世贸组织关贸总协定规那么尊重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实际意愿问题。面对单边措施所带来的吸引力和效率,这种意愿似乎会被减弱。特别是本钱利益分析也许将显示,在特定案件中,提供补偿或承当针对美国出口产品所进行的报复带来的损失,可能比遵守专家小组报告更划算。因此,美国仍可自由采取违反世贸组织的措施,只是今后很可能必须为此种行动付出代价。这样,新的争端解决程序可能会要求对贸易保护主义行动进行更深入的本钱利益分析。结束语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利益和在经济全球
45、化过程中对国际和国内经济所造成的影响使得世界各国日益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那么的创制和实施。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 影响下,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已经开始考虑更多的权利客体和保护内容,开展中国家和兴旺国家都力争将自己所拥有的优势知识产品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不仅如此,经济全球化所产生的全球整体利益如全球的和平与平安、共同的生存环境、全球经济文化的开展、全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等,都使得知识产权私人权利范围的扩张化日益与人类的普遍利益,尤其是开展权利、环境权利和生态权利发生联系,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在这里也突显出与人权和可持续开展之间存在的冲突。对知识产权进行国际保护,是知识和技术交流日趋国际化的客观需要。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开展,通过转让技术、专利和商标的使用权及版权许可,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由于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不一致,法律法规不协调,假冒商品、盗版书籍和盗版电影等侵犯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