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太山片区安置房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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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我局于2013年11月18日受理了太山片区安置房工程项目环评报告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建设项目名称太山片区安置房工程建设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内:D15-1/01(地块一)、D26-1/01(地块二)建设单位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主要由21栋高层住宅及其配套商业、幼儿园等组成,总用地面积为120594,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64208,地块二用地面积56386。总建筑面积420525.06,其

2、中住宅建筑面积317622.83,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4298.72,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00,幼儿园建筑面积3182(用地面积4610),会所建筑面积2288.2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1633.23;总绿化面积48135.10m2,绿地率39.73%,总容积率2.98;在小区两个地块各自的中庭部分布置地下车库,内设置设备用房。工程总投资122100万元,建设工期为24个月。排放标准施工期:(1)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和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新污染)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主城区);(2)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内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吸

3、粪车收集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服务期:(1)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新污染源)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主城区);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生化池、垃圾收集点产生的异味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2)在水土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能够容纳本工程污水前,本工程所排污水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黑水滩河;待水土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能够容纳本工程污水

4、后,污水可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纳污管排污单位氨氮执行标准的复函(环函2005454号),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再排入黑水滩河;(3)服务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排放限值。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1)废气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CO和NO2废

5、气,施工粉尘及二次扬尘。施工期中认真落实“蓝天行动”实施方案。运输易撒漏物质的车辆必须改密闭式运输。装运废料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超载,限制车速,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文明施工,生活燃料使用清洁能源,施工期严禁燃煤和焚烧垃圾,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工程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在装饰材料选择方面应注意室内环境的污染,装修施工期间应注意室外环境的污染。(2)噪声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噪声。为此,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和本评价的要求,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作业,避免出现噪声扰民问题。必须连续24小时作业时,需向重庆市环境保护

6、局两江新区分局申请,得到批准后,在居民出入地张贴写有施工原因及时间的告示,作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按有关规定,在高、中考前15日内和特殊重大活动(由政府部门告示)期间禁止夜间施工。禁止爆破作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减小。(3)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内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吸粪车收集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程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沙、隔油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值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不会对地表水质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4)固体废物本工程借方量共117749.1 m,借方量从云计算公租房项目取土。施工

7、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禁止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在场内集中堆放并及时运至北碚区东阳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服务期:(1)废气居民炉灶油烟由居民设置的油烟机抽至变压式建筑烟道升顶排放。幼儿园食堂和商业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预留烟道引至住宅楼塔楼的屋面排放,排放口高于建筑物面1.5m,并与附近住宅建筑的距离不小于20m。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废气经排气竖井排出室外,废气排放口位置设置在当地风向的下风向的中庭绿化带内,与住宅楼侧面相对,废气排放高度不小于2.5m。生化池臭气就近引入住宅建筑专用立管引至住宅楼顶排放,排放口高于建筑物面1.5m,可将减少臭气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8、(2)噪声产生噪声的车库、柴油发电机、设备房风机、水泵房等均设置于地下室内,并用塑料连接器和安装减振装置,在安装室内做隔声墙及防火隔音门,在室内墙面和顶棚做吸声处理,使噪声达标,以免造成环境影响。在本工程居民楼内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振动、废气(含恶臭、油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开餐馆等,开迪吧、卡厅等娱乐设施等;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开办产生噪声污染的机动车修配厂、加工厂、印刷厂等;对裙房屋顶也禁止附设设计规划以外的公用设备、经营性场所;对商业用房因经营的类型和规模不能确定或改变,在工程建成后,确定商业用途类型和规模后,应根据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环境保护相关手续。采取以上措施后

9、,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和小区居民住宅影响不明显,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废水本工程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社区保健站无医疗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和就诊人员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在水土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能够容纳本工程污水前,本工程所排污水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黑水滩河;待水土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能够容纳本工程污水后,污水可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纳污管排污单位氨氮执行标准的复函(环函2005454号),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市

10、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再排入黑水滩河。餐饮行业、幼儿园厨房和休闲会所厨房安装隔油装置,废动植物油及时交由废动植物油收集的专业单位清运。游泳池排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经毛发聚集器收集毛发后,加混凝剂沉淀后,其出水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出水可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液均得到有效治理,不会对工程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商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每日由专

11、人收集后,集中至小区垃圾收集点,然后由环卫部门收运至城市垃圾场统一处置,实行日收日运,即收即运。餐饮产生的废动植物油、餐厨垃圾及时交由废动植物油收集的专业单位清运。废水处理设置没6个月清掏一次,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对营运期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能有效地得到控制。(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化池所用水池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垃圾收集点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6)环境风险分析本工程营运期的不存在重大

12、危险源,环境风险主要由应急柴油发电机储备的燃油(柴油)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在地下车库专用设备房内储存有少量的柴油,柴油储罐的风险特征主要在于溢油,即跑、冒、滴、漏、火灾爆炸等,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储罐区准备有充足的消防灭火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等;储罐区周围杜绝明火,特别注意防止电器电火花引起火灾及爆炸;油罐的结构和材料应与贮存条件相适应,采取防腐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沼气遇明火可能发生爆炸,需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采用全地埋式,设置专用管道将废气就近引至住宅楼屋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附近禁止烟火,并张贴警示标示和中文说明;污水处理设施每6个月清掏

13、一次。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符合两江新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其选址是合理的。本工程建设在施工期和服务期产生的污染物都较少,并且将采取严格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可以接受。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外环境对本工程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考虑“太山片区安置房工程”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67573844 传 真:67573845 电子邮件:cqhbljfj 重

14、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18日 目 录目 录I1总论31.1编制目的及总体构思31.1.1评价目的31.1.2 总体构思31.2 评价依据41.2.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41.2.2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条例、规章41.2.3地方法规及政策文件51.2.4有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文件51.2.5项目相关文件61.2.6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61.3 评价因子71.3.1环境对项目的制约因素71.3.2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81.3.3 评价因子的确定91.4 评价等级101.4.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101.4.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101.4.3声环境评价等级111.4.4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111

15、.4.5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111.5 评价范围及时段111.5.1评价范围111.5.2评价时段121.6 评价标准121.6.1环境质量标准121.6.2污染物排放标准141.6.3电磁环境标准161.6.4建筑节能171.6.5居住环境适宜性等级判别标准171.6.6土壤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标准171.7 评价工作内容与重点171.7.1评价工作内容171.7.2评价工作重点171.8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171.8.1项目地块内环境状况171.8.2项目外环境及环境敏感点181.8.3环境保护目标192 项目概况213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234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

16、环境问题245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255.1施工期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255.2服务期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265.3外环境影响分析285.4环保投资估算305.5生态满意度和居住环境适宜性305.6总量控制305.7公众参与316 综合结论39471总论1.1编制目的及总体构思1.1.1评价目的(1)根据工程特点、性质、功能和规模,分析工程与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的一致性。(2)预测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以及外环境对本工程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少本工程对环境和环境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3)通过公众参与,让公众投入到本工程工作中

17、来,使本工程建设更加民主、科学,避免因征地、噪声影响等而为今后的工作留下隐患。引导公众参与到本工程建设期和服务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之中,同时也起到宣传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政策的作用。(4)通过本次评价为本工程的合理布局、设计、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以实现本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1.2 总体构思根据拟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及工程所在区域的特点,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评价的总体构思如下:(1)调查本工程所在地的环境功能、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施工时段、区域环境特征,对施工造成的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固废、生态、交通等环境问

18、题进行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3)根据本工程建成后的总体布局、建设规模、排污情况和区域环境功能,重点评价营运期所造成的地表水、固体废物、声环境和空气等方面环境污染以及外环境对本工程的影响,核算工程的排污量。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4)论证本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规划。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以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评价技术规范、环境保护标准和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为依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最终为本工程的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 评价

19、依据1.2.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1.2.2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条例、规章(1)建设工程环境

20、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3)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5)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6)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8)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指导意见(建设部建科【2005】78号);(9)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20

21、12年5月23日);(10)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11)关于房地产开发工程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环保总局 环发1999154号);(12)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8】16号);(13)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15)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16)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1.2.3地方法规及政策文件(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2)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8年月日起施行);(3)重庆市水资源管

22、理条例(2003年修正本);(4)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5)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6)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渝府令【1999】53号);(7)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8)关于加强餐饮行业含油废水废渣管理的通告;(9)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88号);(10)重庆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渝府发【2005】36号);(11)关于同意重庆市主城区山水园林城市规划的批复(渝府【2002】98号);(12)重庆市“碧水行动”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13)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年-20

23、17年);(14)重庆市“宁静行动”主城区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15)关于印发重庆市绿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31号);(16)关于调整城市污水排放方式的通知(渝建发【2006】19号);(17)关于明确城市污水排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渝环【2006】52号);(18)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方案(渝环发【2002】27号);(19)关于加强房屋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发【1999】639号);(20)关于开展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适宜性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环发200794号);(21)重庆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工程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定暂行办法(试行);(2

24、2)重庆市“绿地行动”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1.2.4有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文件(1)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3)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1-2013)(4)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8】135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6)重庆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和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7)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8)关于修

25、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1.2.5项目相关文件(1)重庆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两江)环评通2013082号);(2)关于太山片区安置房工程立项的批复(渝两江政务审201290号);(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141201300022号);(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地字第500141201300001号);(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第八支队关于太山片区安置房方案征求意见回复的函(6)关于拆迁和土地整治工作的说明(7)太山片区安置房地块内高压线搬迁承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

26、司太山片区安置房工程规划环节协办意见的函(8)监测报告(渝辐(监)2013350号);(9)监测报告(渝辐(监)2013426号);(10)监测报告(渝辐(监)2013249号);(11)监测报告(渝环(监)字【2012】第WBH6号);(12)监测报告(渝辐监(验)2010173号)。1.2.6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

27、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8)开发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9)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10)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1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12)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1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4)建设工程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1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

28、337-2003);(16)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1.3 评价因子1.3.1环境对项目的制约因素(1)地块一地块一位于云计算公租房地块北侧、复兴镇太山石居民区西侧。地块一北侧约500m处有一座思源500kV变电站,东侧约12m处有1条南北走向的江合煤矿窄轨铁路,东侧约20m出为处为重庆市北碚区力航机械厂,西侧约50m处为悦复大道,之外为水土片区启动区。地块一西北侧约320m处架设有1条呈南北走向的500kV陈思线。地块一东北侧有1条220kV思翠线、1条220kV思礼线、1条220kV思南线、1条500kV思高线和1条500kV思长线,均为西北东南走向,与本工

29、程地块一最近距离分别约55m、115m、144m、172m和355m,将对本工程地块一的电磁环境产生影响。地块一内架设有6kV周清线、10kV复小线,根据规划,6kV周清线、10kV复小线将在本工程施工前搬迁至地块一东侧,距离地块一用地红线最近约110m。6kV周清线、10kV复小线搬迁承诺见附件七。根据规划,地块一南侧、北侧分别紧邻规划的城市次干道太山三路、云溪路,东侧约85m处为太山二路。规划建成后,太山二路、太山三路、云溪路、悦复大道将对本工程地块一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地块一西侧隔悦复大道的用地和北侧隔云溪路的用地均规划为工业用地,入驻企业尚未确定。东侧约30m为规划的110kV复兴二

30、变电站,建成后将对本工程地块一的电磁环境产生影响。(2)地块二地块二位于云计算公租房地块南侧、武警重庆总队121工程B项目地块西侧。地块二东侧约12m处有1条南北走向的江合煤矿窄轨铁路,东侧约600m处为220kV复兴南变电站,南侧紧邻太山一路。武警重庆总队121工程B项目在运营期将对本项目地块二的声环境产生影响。地块二西侧约600m处架设有1条呈南北走向的500kV陈思线。地块一东北侧有1条220kV思翠线、1条220kV思礼线、1条220kV思南线、1条500kV思高线和1条500kV思长线,均为西北东南走向,与本工程地块一最近距离分别约290m、380m、415m、433m和525m。地

31、块二内架设有10kV土安线,根据规划,10kV土安线将在本工程施工前搬迁至地块二东侧,距离地块二用地红线约40m。10kV土安线搬迁承诺见附件七。根据规划,地块二北侧、西侧分别规划为北侧支路、和太一支路,东侧规划为城市次干道太山二路。规划道路建成后,北侧支路、和太一支路、太山二路、太山一路将对本工程地块二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地块二西南侧隔太山一路的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入驻企业尚未确定。北侧约246m为规划的110kV复兴二变电站,建成后将对本工程地块二的电磁环境产生影响。表1-1 环境对工程的制约因素分析表环境因素对工程的制约程度环境空气质量轻度声学环境中度环境振动轻度社会环境轻度水环境轻度

32、1.3.2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可以极大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周围自然环境,并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和购物环境。因此,拟建项目建设对城市环境以有利影响为主。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地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造成一定的污染。本工程附近敏感点有太山石居民区、武警重庆总队第八支队等,在施工期和服务期将会对周围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及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本工程性质,本工程所在地区域的环境特征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识别出本工程的主要影响因子。各环境要素影响因子分析见表1-2,各环境要素影响类型及程度见表1-3。表1-2 各环境要素影响因子分析时段环境要素主要影响因子时段环境要

33、素主要影响因子施工期环境空气粉尘、燃油废气服务期环境空气油烟、SO2、NO2地表水SS、COD地表水SS、COD、NH3-N、动植物油等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声环境连续等效A声级固体废弃物弃土弃渣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社会经济GDP景观生态景观改变景观生态生态景观改善表1-3 各环境要素影响类型及程度时段环境要素影响程度可逆性范围影响时长施工期地表水不明显基本可逆局部短时大气较明显基本可逆较大范围短时噪声明显可逆局部短时生态较明显可逆局部短时固废不明显基本可逆局部短时服务期地表水不明显基本可逆局部长期大气不明显基本可逆较大范围长期噪声明显可逆局部长期生态明显不可逆局部长期固废不明显基

34、本可逆局部长期1.3.3 评价因子的确定(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地表水:pH、溶解氧、COD、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环境空气:SO2、NO2、PM10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土地利用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施工期:环境空气:粉尘、NOX、非甲烷总烃地表水、地下水:COD、SS、NH3-N、动植物油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社会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环境、公共设施、就业机会、区域经济服务期:环境空气:油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臭气地表水、地下水:C

35、OD、SS、NH3-N、动植物油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生态环境:绿化、景观、水土流失、居住环境适宜度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社会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环境、公共设施、就业机会、区域经济外环境:噪声、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大气特征污染物。外环境噪声、规划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规划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气、噪声对本工程的影响是本评价重点关心的内容1.4 评价等级1.4.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本工程为房地产开发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及各类燃油动力机械排放的少量污染物;建成后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外排废气量及

36、大气污染物量少,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10。根据工程性质,周边地形、环境敏感点分布以及当地环境空气污染程度等综合考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确定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1.4.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规定,地表水评价等级按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以及污水受纳体的大小和水域功能等因素确定。本工程服务期污水排放水质成份较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水质参数数目7);在水土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能容纳本工程产生的污水前,本工程所排的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

37、6)一级标准后,经管网引至黑水滩河(类水域功能)排放;待土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并能容纳本工程产生的污水后,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黑水滩河(类水域功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1.4.3声环境评价等级本工程地处商业、居住、工业混合区,属于2类声功能区,建成后噪声源少,噪声级增高量小于3dB(A)、且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1.4.4 生态

38、环境评价等级本工程用地已规划建设成为城市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影响大,建设总用地面积120594m2,地块最长边约495m。工程用地面积和长度远小于2km2和50km,影响区域内生态敏感性为一般区域,工程建成后不会区域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1.4.5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工程区域地下水不属于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亦不属于居民饮用水,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建设工程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含水层不易污染,且本工程产生的污废水水质成分简单,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9、不会影响地下水。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要求,确定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1.5 评价范围及时段1.5.1评价范围拟建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4。表1-4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环境空气本工程划定用地红线外200m范围声环境本工程划定用地红线外200m范围地表水环境黑水滩河北碚区段地下水本工程划定用地红线外60m范围生态环境本工程划定用地红线外100m范围1.5.2评价时段评价时段包括施工期和服务期。1.6 评价标准1.6.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渝府发【2008】135号文规定,本工程所在地属二类功能区域,环境空气

40、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与本工程相关的污染物的标准值见表1-5。表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m3)取值时间污染物标准值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SO250015060NO22008040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m)/1507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渝府发20124号规定,黑水滩河北碚区全河段属类水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与评价相关因子标准值见表1-6。表1-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g/L)指标PH溶解氧(mg/L)COD(mg/L)BOD5(mg/L)氨氮(mg/L)总磷(mg/L)GB383

41、8-2002类标准6933061.50.3指标总氮(mg/L)石油类(mg/L)粪大肠菌群(个/L)GB3838-2002 类标准1.50.520000(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工程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表1-7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类) 单位:mg/L项目标准值项目标准值pH(无量纲)5.56.5,8.59Mn(mg/L)1.0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1硫酸盐(mg/L)350氨氮(mg/L)0.5细菌总数(个/L)1000Fe(mg/L)1.5(4)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890号文、渝环发200739和渝环发200778文

42、规定,本工程区域属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此外,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适用4a类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的建筑为主时,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临路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时,道路路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若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则距离为30m。本工程地块一东侧85m处为城市次干道-太山二路,西侧50m处为城市主干道-悦复大道,南侧紧邻城

43、市次干道-太山三路,北侧紧邻城市次干道-云溪路。由地块一平面布置图可知,紧临-太山三路的5、6、11、12#住宅楼均为高层住宅楼;紧邻云溪路的1、2、7、8#住宅楼均为高层住宅楼。本工程地块二东侧紧邻城市次干道-太山二路,西侧紧邻城市支路-和太一支路,南侧紧邻城市次干道-太山一路,北侧紧邻城市支路。由地块二平面布置图知,紧临-太山二路的3、4、5、6#住宅楼均为高层住宅楼;紧邻太山一路的6、7、8#住宅楼均为高层住宅楼。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渝环发200739号文及渝环发200778号文的规定,本评价认为地块一5、6、11、12#住宅楼临太山三路侧,地块一1、2、7、8#住宅楼临云溪路侧,地块二

44、3、4、5、6#住宅楼临太山二路侧,地块二6、7、8#住宅楼临太山一路侧声环境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余建筑声环境均执行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8。表1-8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适用地带范围昼间夜间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504a临太山一路侧;临规划的太山二路、太山三路、云溪路侧70551.6.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和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新污染)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主城区),见表1-9。表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mg/m3)执行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监控点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1.0NOX0.122)服务期 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新污染源)和重庆市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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