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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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导论(法学和法理学)第一节 法学第二节 法理学第一节 法学一、法学的研究对象、目的、功能 法学,我国先秦时期有“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汉代始,“律学”、“法学”或“法律科学”一词于世纪由西方传入中国。英语中用Legal Science或Science of Law 和Jurisprudence。第一节 法 学一、法学的研究对象、目的、功能 研究对象: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第一节 法 学 法学研究的目的:即法学家研究工作的主观目标。()伦理目的()科学目的()政治目的第一节 法学 法学的功能()指导立法司法实践()填补实在法的空白,纠正实在法的讹误

2、。()创造和传播法观念,使法思想不断合理化与系统化。()培养法律人才。第一节 法学二、法学的分科第一节 法学三、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 与哲学的关系 与政治学的关系 与社会学的关系 与历史学的关系 与经济学的关系第一节 法学四、法学研究的方法主要分为基本思想原则和技术性方法。基本思想原则是对法学研究具有根本性、导向性的思维方法,是技术方法得以正确运用的前提。第一节 法学 技术性方法()实证分析法(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通用的方法)形态:A.规范实证分析方法 B.社会调查方法 C.历史考查方法 D.经济分析方法(是用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来阐述法律领域中的各种争议和问题的方法)第一节 法学()价值分

3、析方法()比较的方法第一节 法学五、法学的历史 中国法学的沿革 西方法学的沿革第二节 法理学一、一、法理学释义法理学释义 法理学指法的道理或法的理论法理学指法的道理或法的理论 我国法理学界通常认为法理学我国法理学界通常认为法理学是研究一切法律现象的共性问题是研究一切法律现象的共性问题或一般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或一般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二、法理学的对象与功能二、法理学的对象与功能 法理学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的法理学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的科学,即它的研究目标的一般性科学,即它的研究目标的一般性与普遍性。与普遍性。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了古今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了古今中外的法律及其与法律相关的事中外的法律

4、及其与法律相关的事物,法理学研究对象相当宽泛。物,法理学研究对象相当宽泛。法理学的重要社会功能有:法理学的重要社会功能有:(1)(1)法学学科体系内的指导功能法学学科体系内的指导功能(2)(2)促进法律实践理性化的功能促进法律实践理性化的功能 (3)(3)解决疑难案件的功能解决疑难案件的功能(4)(4)提供法律适用的方法与规范提供法律适用的方法与规范三、中国法理学三、中国法理学中国法理学的历史中国法理学的历史中国法理学体系中国法理学体系中国法理学的未来中国法理学的未来四、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四、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学习法理学的方法学习法理学的方法思考题1.什

5、么是法学?法学的功能有哪些?2.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3.什么是法理学?第二章第二章 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第一节第一节 法的概念法的概念 一、法、法律的词源和词义 在古代汉语中,“法”、“律”二字最初分开使用,含义也不同,以后发展为同义,更合称为“法律”。独角兽獬豸第二章第二章 法的概念法的概念 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广义的法律(有时称为“法”)指法律的整体。我国宪法第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广义用法)面前一律平等。”狭义的法律宪法第、条分别规定全国人大和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狭义用法)。第二章 法的概念二、西文中的“法”、“法律”及相关概念 法指的是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

6、则和法指的是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道德公理,法律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法律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规则 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第二章第二章 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第二节第二节 法的特征法的特征一、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行为规范法是调整社会关系行为规范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法的现象与本质一、法的现象与本质 本质与现象是一对

7、范畴。本质与现象是一对范畴。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事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物的外部联系。二、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二、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法是法是“意志意志”的体现或反映。的体现或反映。2.法是法是“统治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阶级意志的反映。3.法是统治法是统治“阶级阶级”意志的反映。意志的反映。4.法是法是“被奉为法律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级的意志。(二)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二)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定

8、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培植了人们的法律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培植了人们的法律需要,同时又决定着法的本质。需要,同时又决定着法的本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内其中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内容。容。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是从最终决定意义上说的。条件决定是从最终决定意义上说的。第二章第二章 法的概念法的概念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法是由国家制定

9、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的的行为规范体系。第二章 法的概念第四节第四节 法的分类法的分类一、一、概述概述二、二、法的一般分类法的一般分类成本法与不成文法成本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和国际法国内法和国际法第二章 法的概念三、三、

10、法的特殊分类法的特殊分类公法和私法公法和私法普通法和衡平法普通法和衡平法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五节第五节 法的作用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释义一、法的作用释义 法的作用表现为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法的作用表现为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所产生的影响。所产生的影响。二、法的规范作用二、法的规范作用 告示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告示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第二章第二章 法的概念法的概念三、法的社会作用三、法的社会作用 法对物质文明、精神文法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作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

11、的作用。用。四、法的局限性四、法的局限性(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二)法律并不能有效地干预或解决所有的(二)法律并不能有效地干预或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三)法律具有保守性、僵化性和限制性。(三)法律具有保守性、僵化性和限制性。(四)法的运作成本巨大。(四)法的运作成本巨大。(五)法律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一系列社会(五)法律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一系列社会条件。条件。思考题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2.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3.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第三章第三章 法的渊源和效力法的渊源和效力第一节第一节 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一、一、法的渊

12、源的含义法的渊源的含义法的渊源简称法的渊源简称“法源法源”,主要有如下几种含义:,主要有如下几种含义:法的理论渊源法的理论渊源 法的历史渊源法的历史渊源 法的文献渊源法的文献渊源 法的文化渊源法的文化渊源 法的本质渊源法的本质渊源 法的效力渊源法的效力渊源二、法的渊源的科学内涵二、法的渊源的科学内涵法的渊源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法的渊源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1.法的渊源必须与法的效力相联系,即只有法的渊源必须与法的效力相联系,即只有产生法的效力的法律文本或条款,才有可产生法的效力的法律文本或条款,才有可能成为法的渊源。能成为法的渊源。2.要求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或非要求任何具有法律

13、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或非规范性文件,都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规范性文件,都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三、法的渊源的重大意义三、法的渊源的重大意义1.法的渊源表明法律的外部结构是否合理,法的渊源表明法律的外部结构是否合理,有利于该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该国法律体系的完善。2.法的渊源反映国家权力配置的状况和立法法的渊源反映国家权力配置的状况和立法的特点,对促进该国立法体制的完善和弄的特点,对促进该国立法体制的完善和弄清其立法特色有重大作用。清其立法特色有重大作用。3.有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有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四、法的渊源的类别四、法的渊源的类别(一)成文法(制定法)(一)成文法(制定法)1.规范

14、性法律文件,专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规范性法律文件,专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力范围,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照法定权力范围,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约束力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约束力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特征:规范性、强制性、公开性、一般性特征:规范性、强制性、公开性、一般性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针对特殊主体、特殊事件并在特定时间针对特殊主体、特殊事件并在特定时间制定的法律文件。制定的法律文件。多数没有规范性,一般不重复适用。多数没有规范性,一般不重复适用。3.国际法国际法(二)不成文法(非制定

15、法)(二)不成文法(非制定法)1.习惯法习惯法 指那些被国家机关认可的并具有法律效力指那些被国家机关认可的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规范的总称。的习惯规范的总称。2.判例法判例法 泛指可作为先例据以裁决的法律判决。泛指可作为先例据以裁决的法律判决。3.惯例惯例五、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五、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一)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一)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宪法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法。2.法律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性法律文件。基本法

16、律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法制定和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法制定和修改的,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修改的,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按宪法规定的权限,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按宪法规定的权限,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

17、 是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所制定的特殊是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所制定的特殊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总称。例的总称。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 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事关行政管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事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部门规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章和政府规章。部门

18、规章是国务院所属部委根据法律和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所发布的各种行政性的规范性的权限内,所发布的各种行政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称部委规章。法律文件,也称部委规章。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法规的地方的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法规的地方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称地方政府规章性法律文件,也称地方政府规章。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况

19、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 制定制定 。8.国际条约与协定国际条约与协定 (二)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二)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1.习惯习惯 2.政策政策 3.判例判例一、法的效力的概念一、法的效力的概念 通常指在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和适用空间通常指在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和适用空间三方面所构成的法的约束力。三方面所构成的法的约束力。具体的法的效力,专指每一具体法律文件所具体的法的效力,专指每一具体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具体事项所具有的约束力。规定的具体事项所具有的约束力。第二节第二节 法的效力法的效力二、二、法的对象效力法的对象效力 1.概念:指法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概念:指法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

20、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的人和组织有效。2.实行原则实行原则 属人原则属人原则 属地原则属地原则 保护原则保护原则 综合或折衷原则综合或折衷原则 三、三、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 1.概念:指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概念:指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即为法的空间效力。围有效,即为法的空间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在一定区域内有效在一定区域内有效 域外效力域外效力 声明保留声明保留四、四、法的时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 1.概念: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概念: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实施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律对其实施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21、2.法律生效的时间:法律生效的时间: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的生效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的生效 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明示废止、默示废止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明示废止、默示废止3.法律溯及力: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溯及力: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情况是不同的,对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对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

22、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即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即“从旧兼从旧兼从轻从轻”原则;原则;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及力。五、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五、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1.法的效力冲突法的效力冲突 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由于制定或认可法律的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由于制定或认可法律的国家机关地位高低不同而形成的效力范围国家机关地位高低不同而形成的效力范围上的等级差别。上的等级差别。2.解决原则解决原则 根本法优于普通法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新法优于旧法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思考题1.

23、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哪些?2.什么是法的效力?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哪些?3.如何理解法的溯及力?4.解决法的效力冲突适用的原则主要有哪些?第四章法的要素第四章法的要素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第二节第二节 法律概念法律概念第三节法律规则第三节法律规则第四节法律原则第四节法律原则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一、法的要素的定义一、法的要素的定义 1.概念概念 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基本元素。2.特征特征 (1)个别性和局部性;个别性和局部性;(2)多样性和差别性;多样性和差别性;(3)整体性和不可分

24、割性。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3.法律要素的判断标准法律要素的判断标准 判断一个社会的法律要素质量高低的判断一个社会的法律要素质量高低的标准通常有三个:标准通常有三个:(1)法律要素含义的明确性与确定性;法律要素含义的明确性与确定性;(2)法律要素间联系的紧密性及协调法律要素间联系的紧密性及协调性程度;性程度;(3)法律要素的专门化、技术化程度。法律要素的专门化、技术化程度。二、法律要素的分类二、法律要素的分类1.“命令命令”模式,即将法律归结为单一的模式,即将法律归结为单一的“命令命令”要素。要素。2.新分析法学派的规则模式。规则模式论新分析法学派的规则模式。规则模式论即将法律归结为单一的规则要

25、素。即将法律归结为单一的规则要素。3.规则、政策、原则模式规则、政策、原则模式4.律令、技术、理想模式律令、技术、理想模式第二节法律概念第二节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释义一、法律概念释义 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即对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术语概括而形成的术语 二、法律概念的三大功能二、法律概念的三大功能1.表达功能表达功能 2.认识功能,概念使人们得以认识和理解认识功能,概念使人们得以认识和理解法律,不借助法律概念,人们便无法认法律,不借助法律概念,人们便无法认识法律的内容,并进行法律交流。识法律的内容

26、,并进行法律交流。3.改进法律、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改进法律、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三、法律概念的分类三、法律概念的分类 依概念涉及的内容来分,法律概念有依概念涉及的内容来分,法律概念有涉人概念、涉事概念和涉物概念涉人概念、涉事概念和涉物概念三、法律概念的分类三、法律概念的分类涉人概念是关于人(自然人和团体人)的概念,涉人概念是关于人(自然人和团体人)的概念,例如,例如,“公民公民”、“人人”、“法人法人”、“法定法定代理人代理人”、“法官法官”等等。等等。涉事概念是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涉事概念是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例如,例如,“故意故意”、“过失过失”、“责任责

27、任”、“贪贪污污”、“受贿受贿”、“代理代理”等等。等等。涉物概念是有关物品及其质量、数量和时间、涉物概念是有关物品及其质量、数量和时间、空间等无人格的概念,例如,空间等无人格的概念,例如,“标的标的”、“金金额额”、“国家财产国家财产”、“有体物有体物”、“无体物无体物”、“证券证券”、“时效时效”等等等等。按法律概念涵盖面大小可以将法律概念按法律概念涵盖面大小可以将法律概念划分为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划分为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一般法律概念指适用于整个法领域的法一般法律概念指适用于整个法领域的法律概念,例如权利、义务、责任、规则、律概念,例如权利、义务、责任、规则、原则等等。一

28、般法律概念是法律概念的原则等等。一般法律概念是法律概念的最高等级,通常可称为法律范畴。最高等级,通常可称为法律范畴。部门法律概念是指仅适用于某一法律领部门法律概念是指仅适用于某一法律领域的法律概念,它的涵盖面远较一般法域的法律概念,它的涵盖面远较一般法律概念为窄。例如,犯罪、刑罚、合同、律概念为窄。例如,犯罪、刑罚、合同、债务、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开庭、债务、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开庭、质证等等。质证等等。第三节第三节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释义一、法律规则释义 1.概念概念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责任的准

29、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2.法律规则的特点法律规则的特点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1)微观的指导性;微观的指导性;(2)可操作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3)确定性程度较高。确定性程度较高。3.法律规则的结构法律规则的结构法律规则通常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对法法律规则通常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分析,法学界主要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分析,法学界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二要素说。有三要素说和二要素说。三要素说是占主导地位的学说。主要内三要素说是占主导地位的学说。主要内容是:法律规则有假定、处

30、理、制裁三容是:法律规则有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部分构成。三要素说:三要素说: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处理是法律规则中具体要求人们做什么处理是法律规则中具体要求人们做什么或禁止人们做什么的那一部分;或禁止人们做什么的那一部分;制裁是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的法制裁是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的部分。律后果的部分。二要素说:二要素说:二要素说将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二要素说将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两部分。模式、法律后果两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可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

31、中规定人们可以行为、应该行为、不得行为的行为以行为、应该行为、不得行为的行为方式,它可以是苛以义务的,也可以方式,它可以是苛以义务的,也可以是授权的。是授权的。法律后果是指规则中指示可能的法律法律后果是指规则中指示可能的法律结果或法律反应的部分。结果或法律反应的部分。举例说明:举例说明: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物,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三要素说:三要素说:假定:假定:“以牟利为目的以牟利为目的”处理:处理:“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制裁:制裁:“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举例说明:举例说

32、明: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物,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两要素说:两要素说:行为模式:行为模式:“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禁止经营的文物”法律后果:法律后果:“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处以自由刑,并处罚金”法律规则与个别性命令的区别:法律规则与个别性命令的区别:(1)法律规则是普遍的行为模式,具有可重法律规则是普遍的行为模式,具有可重复适用性。复适用性。(2)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于一定的角色群或适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于一定的角色群或适用于一定法域中所有的人,即法律规则不用于一定法域中所有的人,即法律规则不

33、是针对特定的个人的,而是对具有相同特是针对特定的个人的,而是对具有相同特性的个体普遍适用的,也就是具有适用的性的个体普遍适用的,也就是具有适用的普遍性。普遍性。二、法律规范的分类二、法律规范的分类1.从法律规则内容上看可以将它分为授权从法律规则内容上看可以将它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示人们可以作为、不作授权性规则是指示人们可以作为、不作为或要求别人作为、不作为的规则。为或要求别人作为、不作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的三大特征:强制性、必要义务性规则的三

34、大特征:强制性、必要性、不利性。性、不利性。权义复合规则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权义复合规则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权义复合规则的特点是:权义复合规则的特点是:一方面被指示的对象有权按照法律规则一方面被指示的对象有权按照法律规则的规定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定作出一定行为另一方面作出这些行为又是他们不可推另一方面作出这些行为又是他们不可推卸的义务卸的义务2.从法律规则形式特征上看,可将它分为从法律规则形式特征上看,可将它分为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规范性规则指规则的内容明确、肯定和规范性规则指规则的内容明确、肯定和具体,且可直接适用的规则。具

35、体,且可直接适用的规则。标准性规则指法律规则的部分内容或全标准性规则指法律规则的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事实状态、权利、义务、后果部内容(事实状态、权利、义务、后果等)具有一定伸缩性,须经解释方可适等)具有一定伸缩性,须经解释方可适用且可适当裁量的法律规则。用且可适当裁量的法律规则。3.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可将法律规则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可将法律规则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调整性规则是对已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调整性规则是对已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的规则,它的功能在于控制行为。的规则,它的功能在于控制行为。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规则规定的行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规则规定的行

36、为去活动的规则。为去活动的规则。4.从法律规则的强制性程度上来看,可将从法律规则的强制性程度上来看,可将它分为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它分为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强行性规则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为的规则。指导性规则指行为人可自己决定是否按指导性规则指行为人可自己决定是否按规则指定的行为行事,规则只具有指导规则指定的行为行事,规则只具有指导意义而不具强行性的规则。意义而不具强行性的规则。第三节法律原则第三节法律原则一、法律原则释义一、法律原则释义1.概念概念 布莱克法律辞典对法律原则的解释是:法律布莱克法律辞典对法律原则的解释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

37、,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性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法律原则可以是非常抽象的,也可以是很具法律原则可以是非常抽象的,也可以是很具体的体的。2.法律原则的功能法律原则的功能(1)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和对理解法律规则有指导对法律的制定和对理解法律规则有指导意义。意义。(2)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3)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3

38、.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1)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法律规则较窄。(2)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定性。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的改变要容易得多。(3)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较为明确;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而规则较为明确;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

39、不同。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不同。二、法律原则的分类二、法律原则的分类1.按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将法律原则分为:按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将法律原则分为: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关于必须达到的目的或目标、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关于必须达到的目的或目标、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作出的方或实现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的任务而作出的方略,通常是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国略,通常是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国防的发展目标、战略措施或社会动员等问题的。防的发展目标、战略措施或社会动员等问题的。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性质中产生并得到广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性质中产生并得到广泛认同的被奉为法律公理的法律原则

40、,这是严泛认同的被奉为法律公理的法律原则,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2.按原则的覆盖面不同可将原则分为按原则的覆盖面不同可将原则分为:基本法律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基本法律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具体法律原则是基本法律原则的具体化,具体法律原则是基本法律原则的具体化,构成某一法律领域的法律规则的基础或出构成某一法律领域的法律规则的基础或出发点。发点。3.按法律原则的内容不同可将法律原则分按法律原则的内容不同可将法律原则分为为:实体

41、性原则指规定实体法律问题的原则。实体性原则指规定实体法律问题的原则。实体性法律原则的功能是调整实体上的权实体性法律原则的功能是调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罪刑法定原则、诚实信利义务关系,例如罪刑法定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用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程序性法律原则是规定程序性法问题的原程序性法律原则是规定程序性法问题的原则。则。思考题思考题1.试举例比较法律规则的二要素说与三要试举例比较法律规则的二要素说与三要素说。素说。2.如何理解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如何理解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3.法律概念的功能有哪些?法律概念的功能有哪些?第五章 法律体系主要内容第一节 法律

42、体系释义第二节 法律部门 第一节 法律体系释义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也称法的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形成的一个呈体系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特点: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二、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1.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法制体系指整个法律制度运转有关的社会组织系统及其运转方式和规范体系,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2.法律体系与法学

43、体系法学体系是法学的不同学科组成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是认识成果的体系。3.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 立法体系是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不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统一体系。4.法律体系与法系法系是具有相同法律传统的几个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律家族或法律族类。第二节 法律部门一、概念也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二、法律部门划分标准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规定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

44、商法规范社会民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3.行政法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4.经济法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整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5.社会法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6.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户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思考题1.试述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2.试述法律部门的概念。3.试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法律关系释义第一节法律关系释义第二节法律关系主体第二

45、节法律关系主体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内容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内容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客体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五节第五节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第一节第一节 法律关系释义法律关系释义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德国法学家萨维尼对法律关系有独到的研究:德国法学家萨维尼对法律关系有独到的研究:“法律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放后我国接受了来自苏联的法律关系定义:解放后我国接受了来自苏联的法律关系定义: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一定义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

46、利义务关系。这一定义基本为法学界公认,这一定义有两个特色:强调基本为法学界公认,这一定义有两个特色:强调法律的调整;强调权利义务关系。法律的调整;强调权利义务关系。二、法律关系特征二、法律关系特征1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关系2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三、法律关系的分类三、法律关系的分类1宪法法律关系与其他部门法律关系。宪法法律关系与其他部门法律关系。2纵向法律关系与横向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与横向法律关系。3双边法律关系与多边法律关系。双边法律关系与多边法律关

47、系。4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 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一、概念与种类一、概念与种类1概念:法律主体或称法律主体,即法律关概念:法律主体或称法律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系的参加者或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一、概念与种类一、概念与种类2种类:种类:(1)公民(自然人)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主要包括三类:)机构和组织(法人),主要包括三类:各种国家机关各种国家机关各种企事业组织各种企事业组织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政党和社会团体(3)国家)国家二、法律关系主体构

48、成的资格二、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1权利能力,也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权利能力,也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是指能够参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法人的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权利能力不同。法人的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权利能力不同。法人的权利能力自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法人的权利能力自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解体时消灭。其范围是由法人成立的宗人解体时消灭。其范围是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的。旨和业务范围决定的。二、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二、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2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

49、自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的标准有两个: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的标准有两个:一是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一是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果;二是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二是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负责。法人也具有行为能力,但与公民的行为能法人也具有行为能力,但与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力不同:一是公民的行为能力有完全与不完全之分,一是公民的行为能力有完全与不完全之分,而法人的行为能力总是有限的,由其成立而法人的行为能力总是有限的,由其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

50、定;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二是公民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并不是同二是公民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并不是同时存在的,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却时存在的,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却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3.法律关系主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法律关系主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是得以自主从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是得以自主从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所必备的,两者存在着联法律行为的主体所必备的,两者存在着联系与差别:系与差别:(1)权利能力是对权利行使范围的限制,而)权利能力是对权利行使范围的限制,而行为能力则是对权利行使能力的限定,无行为能力则是对权利行使能力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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