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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七篇】【篇一】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尊敬的保副市长、各位领导: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委负责的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近期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根据领导小组指挥部第一次会议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牵头重新拟定了建立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方案(报审稿),并报市政府审定。(二)实施“十百千”工程暨*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截至2023年5月底已遴选出“十工程人员”即国家级临床医学专家18人、“百工程人员”即省级临床医学专家89人、“千工程专家”即市级临床医学专家324人。(三)支持社会办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
2、、省和市有关鼓励支持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扩大医疗服务供。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预留了社会办医合理空间,取消社会办医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社会办医优先准入。今年1-5月,全市共设置审批99家民营医疗机构。(四)推进医养结合。获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目前,官渡区、安宁市已成功创建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区。确定官渡区、安宁市等16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市级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县区;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社会福利院等18家单位为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召开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启动会议和工作
3、推进会。(五)推进干细胞临床研究。2023年4月10日,邀请中日友好医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莅临市延安医院作学术讲座,并就干细胞临床研究基地的申报和建设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座谈。2023年4月21日,我委具体承办了国家卫计委与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举办的全国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人员培训班,并于培训结束后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员和部分专家到市延安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干细胞临床研究指导。积极推进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工作,并争取成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的第二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2023年5月5日省卫生计生委已将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
4、材料推荐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六)2023*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一是配合市博览事务局拟订2023*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方案(送审稿);二是与市博览事务局上报了关于举办2023*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的请示。二、存在问题一方面,为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国家、省、市均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扩大医疗资源总量;另一方面,至2023年底,我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8.59张,已超过了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23-2023)中规定的*市2023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8.1张的配置标准。我市发展社会办医将受到床位配置指标的制约。三、下步打算1.按照建立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
5、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涉及医疗卫生各项工作。2.发展社会办医。积极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社会办医政策和措施,支持社会资本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准入资质的前提下举办医疗机构,并优先支持连锁化、集团化的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举办医疗机构,从而助推我市社会办医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集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肿瘤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整形美容医院和老年病医院。【篇二】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一、多措并举,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1、推进医疗卫生多元化监管体系建设。一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县卫健委对县
6、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专题调研,形成反馈报告,督促医院查问题、抓整改、补短板,对标十三项核心制度,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制定完善县医院管理章程。二是推动行业组织自律。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鼓励各医院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进一步强化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公示制度,对医院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患纠纷内部调解,2023年调处医患纠纷21例。三是推动社会监督。邀请讲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卫生和执法人
7、员依法执业意识;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县营养协会开展“健康生活、法治郎溪、健康讲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健康权益意识,引导市民依法理性维权。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网络平台监督,2023年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1件,办理信访监督2条,群众监督投诉11条,网络监督58条。2.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监管。一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通过迁移办事窗口、设立专员,办事流程简化到“一网一门一次”,申报材料精减达68%,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医疗服务
8、质量和安全监管。成立郎溪县卫健系统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专家组,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风险排查,指导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三是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从业人员、药品采购等监管。实行全县二级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双百”考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规范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临床合理用药。开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公开服务承诺,实施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岗位轮岗制度,严查医药购销领域受贿、医务人员“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3.创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和队伍建设。一是实施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改革。推进资源整合,将各乡镇卫计办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服务中心负责各项执法监督工作部署
9、、推动、培训、业务指导、稽查等,各乡镇卫计办负责辖区医疗机构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监督等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村计生专干兼任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构建县、镇、村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二是实施院长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设立乡镇卫生院院长专项基金22.87万,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院长履行综合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二、全面启动卫生健康“信用+综合监管”工作1、印发郎溪县卫生健康“信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医疗卫生、公共场所行业为我县“信用+综合监督”工作试点项目,2、推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完善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
10、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2023年1-11月份,申请设置的184家公共场所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3、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郎溪县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根据综合分值,量化管理分A、B、c三个等级。推进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对住宿类公共场所开展卫生安全风险分析,按风险度高低量化评定出A级、B级、c级三个等次。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医疗机构c级单位一律不得申请增加诊疗科目及等级评审。二是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
11、罚信息在信用宣城网站进行公示。4、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一是动态更新“红黑榜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受表彰的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时上报到“红榜中”。二是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原则,2023年帮助四家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三、稳步推进职业卫生工作。1、开展培训,强化对乡镇、开发区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督查和指导。一是举办郎溪县2023年度卫生健康监督人员培训班,有效提升我县卫生健康监督人员职业卫生监督能力。二是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
12、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同时邀请乡镇卫健办监管人员参加监督执法,以战代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组织县卫健监督中心、县疾控中心开展全县职业卫生工作巡查,督查指导乡镇和开发区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2、全面开展尘肺病攻坚行动。一是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郎溪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辖区9个乡镇和1个县开发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二是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治理范围的非煤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
13、、建材类27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以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3、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一是积极探索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改革,整合乡镇卫健办人力资源,将25名乡镇卫健办工作人员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充实职业卫生执法力量,通过多轮、多种形式的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实战能力,织好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二是开展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巡查工作,深入全县49家企业,全面了解我县职业危害企业分类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三是对建平等4个乡镇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三个行业12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现
14、状调查工作。四是根据郎溪县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纳入专项治理的23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20家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1家职业危害严重的铸造企业立案查处,现案件办理过程中。五是对对粉尘危害严重的陶瓷生产、石材加工的8家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六是对职业卫生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四、存在问题:1卫生执法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卫生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突出。2、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县域内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点多面广,监管对象众多,加之现有编制人员较少,导致
15、卫生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卫生监督协管发挥作用不大,五、2023年工作打算1、加强学习,强化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执法水平。综合医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入,职业健康监督工作由我委承担,新政策、法规不断更新,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2、加强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卫健办监督人员作用,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加大培训督查力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监管工作。3、突出卫生健康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日常监管工作,针对
16、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安全、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现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4、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机构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周整改制度。5、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监督执法职责、任务和主要内容。开展企业、职业病检测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6、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信用+综合监管体系。2023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开展信用+综合监管的基础上,力争在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选择一个领域进行信用+综合监管试点。【篇三】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医疗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
17、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综合监管工作(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属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并按照公立医院章程,建立完善医院党建工作制度,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了医院章程的制定。卫健系统各支部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疗政治生态。县卫健局党
18、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廉政承诺,积极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健全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制,坚决抵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各支部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正风肃纪、治懒治庸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卫生人形象。(二)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开展全面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
19、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和监管。二是我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药品集中实行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情况。建立并公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行政审批清单建立清单制,并上报县政府及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得到优化。(四)落实医疗机构运行监管情况。一是按照省、州卫健委“医疗三监管”要求,我县实行“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监管、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疾病诊疗方案、临床用药指南、专家共识
20、等标准,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具体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规范化运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依照“三医”监管的核心指标逐条研究、逐条细查、逐条落实,每位医务人员做到了熟于心,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二是依法惩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医疗质量安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购、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医疗欺诈等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加群众关
21、注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五)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由局机关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卫生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执行实施,执法工作由卫生执法大队全权负责,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建立卫生服务投诉机制。县属各医疗机构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并向社会群众公布投诉电话。(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县属医疗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章程制度建设。鼓励其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章程,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开展工作。(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按
22、照省、州卫健委颁布的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卫生行业管理规范。鼓励各医疗机构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实行医院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化解制度。(八)医疗卫生及社会办医从业人员监管情况。一是依法对我县各类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规则和定期考核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骗取、套取
23、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等违法行为。(九)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情况。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到位,开展对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的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和免疫规划疫苗监管工作,建立综合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的协同运用机制。(十)行政执法机制规范化建设情况。我县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要求,开展卫生执法工作,并在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全程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二、重点领域监管和案件办理情况
24、(一)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新冠肺疫情期间,重点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卡点、32家个体诊所、隔离点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隔离场所或发热病人留观室的设置及就诊流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处置、入院就诊人员信息登记、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及体温监测跟踪等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依法执业、临床用血、院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367人次,监督检查96户次,共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4家进行现场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上半年,对城区
25、及乡镇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市等地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巫医共5起。(三)案件查处情况截止目前2023年办理医疗处罚案件1件,一般程序1件,罚款7200元。三、取得成效通过依法监管、从重点监管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监管向统筹多种方式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医疗机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诊疗行为,诊疗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26、。四、存在问题一是综合监管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监管力量弱;二是执法设备、车辆严重缺乏,开展监督难度大;三是信息化监管手段不强。五、下一步工作建议我县将继续对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管及监督,努力提升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狠抓落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为全面建设健康贡献新力量。【篇四】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
27、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饲养场监管情况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
28、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二、产地检疫情况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
29、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
30、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四、票证管理情况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
31、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
32、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篇五】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关于做好芒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的函,现将芒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芒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于2023年3月,现有干部职工17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11人,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芒市共签约管理定点医疗机构28家,其中:
33、14家公立医疗机构营医院,10家民营医院,4家民营诊所;定点药店153家(含连锁店)。二、工作开展情况(一)抓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芒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作为新成立的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
34、好工作格局。(二)抓药品招采,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明确了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工作格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第三批86个品规中选药品的历史采购量统计报送及开展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同时,认
35、真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进行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的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了该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集中采购带来的政策红利。(三)抓支付改革,用好用活基金调节杠杆。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
36、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抓欺诈骗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参保患者守好用好“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芒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州医保局积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重复住院、多记药品诊疗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协助建档立卡户等贫困人口开具药品变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
37、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2023年取消定点医院1家,定点药店2家,对违规资金进行了相关处罚。在打击“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五)抓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芒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
38、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五)抓便民务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辖区内参保群众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医院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进行“一站式”及时结算,患者和家属只需缴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医疗机构
39、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下月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简化慢特病办理程序。将申办周期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申报地点由医保中心调整为州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保中心;针对异地医院就医确诊的慢特病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限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州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审,进一步简化了慢特病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的满意度及幸福感,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加强。三、存在问题芒市医保局在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中积极作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压力大。随着群众对就医需求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医疗机构出现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及住院总额预付资
40、金使用超支情况。同时,由于基金安全运行的防范手段有限,内控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不够健全。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四、下步工作总结计划(一)进一步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和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对办事流程再简化,所需材料再减少,办事时限再压缩,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原有“一件事联办”的基础上,新增多种类型的联办,争取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二)进一步在狠抓医保基金安全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研究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配套文件,以医
41、共体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将原来支付给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变为统一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单位,以此撬动医共体改革。二是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联合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外部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强力打击违规违法及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三是用好用活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有力震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医疗服务行为。(三)进一步在机关自身建设上下工作。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引领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
42、织生活等制度,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以抓住权力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不敢腐的防范体系,强化执纪监督、作风建设,突出基建监管,从严把住廉洁准入关;加强法纪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清廉文化,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全局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紧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新要求,为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
43、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治理能力,通过培训、交流等多形式,让干部在政策、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干部对医保事业的情怀和担当,塑造医保“铁军”形象。【篇六】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今年以来,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始终将加强全行业的综合监管工作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同部署、同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30个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市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
44、监管领导小组,建立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监管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院感管理工作医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压实责任,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印发关于提升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加强依法执业、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等。充分依托医学会、预防医学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促进医学科技的普及、推广和医学科学技术
45、队伍的成长。制定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及时对省卫健委、市长热线、网站留言等舆情进行办理处置。落实综合监管任务,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对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以加强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建设为具体措施,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截至目前,我市共成立32个质控中心,其中护理、院感、药学、呼吸建立了市县两级质控中心,形成了覆盖市、县、乡的三级质控体系;眼科、口腔、心血管、精神病、儿童康复5个专业质控中心均吸纳了民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稳步推进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PDCA管理模式,利用6S、品管圈等管理工具强化医院内部
46、管理,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加强医疗技术和手术分级管理,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网上备案管理工作;利用机构校验和日常检查,加强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加强血液管理,对全市32家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市中心血站对采集血液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分离、包装、贮存,并增加核酸检测,进一步保证供血质量。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22年将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医院(不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加强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年度资产审计报告纳入医疗机构校
47、验。加强药品监管,建立会商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我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各县市区和各级医疗机构均建立了相应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通过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品种使用率和处方使用率等情况的监测统计实现动态管理。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配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市卫健委管预算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长期负债、对外投资以及资产核销进行审批和监管;依托财务年报系统,对所有公立医院人才支出、药品和耗材支出、资金结余使用进行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推进慢性病防治,开展脑卒中筛查工作,加强精神卫生管
48、理工作,为各县市区进行三级清查和高风险患者技术指导,建立心理疏导队伍,通过电话、微信视频、面对面等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咨询。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及其周边地域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开展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我市医疗急救行为和救护车管理。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有关要求,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的完善与落实贯穿于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中;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和抽查,坚持行政处罚案卷审查制度,做到“一案两审”,办案质量逐年提高,市
49、卫健委报送的衡水某水厂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案被河北省评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印发了2023年全市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视频培训会。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总数为1274,截至目前完成数1026,完成率91.26%,抽查结果均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同时,该委还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应用;在搭建起智能调度指挥平台的基础上,添加可视化在线巡查功能,在餐饮具集中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置等5个单位设置9个监控点,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时时在线远程监控。【篇七】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