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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十二篇【篇一】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风险,全力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及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防控方案)。秋冬季疫情防控做到“5个坚持”根据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和实践,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控方案设定了“5个坚持”的总体思路,主要有3个显著变化,即坚持分级管控、人物并防、有必要入院的防护从严。01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原则以往疫情防控政策,不管是疫情高风险区域,还是平谷等低风险地区,全部按照市里防控
2、方案提高或降低防控等级。这次,防控方案提出分级管理原则,分别针对不同地区的风险等级使用不同的防控策略。一旦发生疫情,各区民政局只要根据市政府对高、中、低风险地区认定公告,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实施分级防控措施。总的原则是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第二版)(京民养老疫控第8号)执行。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352号)执行。低风险地区按照防控方案(京民养老发2023136号)执行。02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机制这次北京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之所以取得“零感
3、染”,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机构疫情防控纳入联防联控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共同给予支持保障。03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无症状感染者是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点,各区及养老机构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统筹谋划推进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04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方针防控方案特别提出,坚持“人物并防”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05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底线养老机构继续坚持封闭式管理。防控方案对封闭管理进行了专门阐述:这种封闭管理状态是有呼吸的封闭应
4、急管理,并不是一级防控状态下的封闭管理。需要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不能因没有疫情而放松,也不能因出现疫情就层层加码、过度防护。低风险地区防控首次提出密切接触者记录制度北京目前属于低风险地区,预计未来低风险将成为常态。与之前发布的工作方案相比,防控方案规定了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形下的防控措施。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重点关注三个变化在继续坚持原有进入机构“四手续”的基础上,全市养老机构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四类重点人群不能进入机构,包括:15天内接触入境回国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可疑症状;15天内参加过聚会或未进行自我防护情况下去过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北京健康宝认证为“异常”状态的。二是对
5、拟进入机构人员、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要详细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关注14天旅行史;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健康监测并不是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是指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确需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的,要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同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
6、、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三是继续严格坚持进院人员佩戴口罩制度。探视人员、通勤员工和评估人员、调查人员进入机构老年人生活区时,应全程穿戴医用外科口罩、鞋套和医用手套。特别说明防控方案在优化健康监测管理中,重点关注了三个变化:一是要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关注14天旅行史;二是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三是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2规范员工通勤,对员工进行错时管理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
7、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这也是通勤员工管理的一个新变化。对新入职员工及京外返岗员工,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可直接上岗,其中京外返岗员工不含北三县等环京地区通勤员工。暂不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入院。凡身体有可疑症状的员工不得带病上岗。调整在院老年人的“2个出入管理”程序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做好防护,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京,返院后可不再
8、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当天去当天回的),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对于留观、住院就医老年人返院,除健康监测7天外,应当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外出就医老年人返院采取“单间居住、健康监测”的管理,并不是隔离医学观察,两者要求有很大不同。隔离医学观察是对高风险人员与外界隔离,在疾控部门的监督下采取严格的监测、消毒措施。养老机构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返院后,是需要单间居住、单人就餐,如确需与其他老人接触的
9、,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回家返院老年人、新入院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应在入院前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并在院内单间居住、健康监测满14天无异常后,恢复院内正常生活。对未备案集中租住老年人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处理,不能搞“一刀切”式的封闭管理,集中租住老人场所中基本是单间居住。临时外出老人返回后按照相应规定做到单间居住、健康监测等措施。特别说明随着疫情防控实践经验的积累,防控方案结合疫情防控中老人集中反映的诉求,优化了临时外出老人管理程序,针对有事确需外出和临时就医的老人返院程序进行了调整。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返院后可不再安
10、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当天返院后,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实施人物同检,强调进入机构内物品表面消毒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规定做好消毒。货物外包装消毒后,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对接触并处置食材、快递等物品的工作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和消毒管理。坚持并加强厨房、操作间、储藏室、公共卫生间、空调滤网等重要场所的定期消杀工作。5首次提出建立密切接触者记录制度实行分区管理,针对机构内不同功能,可以划分为后勤保障区、接待区、老年人照护区等,每
11、个区域是相对独立的空间。根据功能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和力度,重点加强老年人生活区的管理。建立密切接触者记录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密切接触者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密切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密切接触者即在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他人有1米内近距离接触的人员。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强调对老人实施分区管理针对机构内不同功能,实行分区管理,划分后勤保障区、行政接待区、老年人照护区等,重点加强老年人生活区的管理。每个区域都是相对独立的空间,有条件的机构可以每个楼层作为单独区域,最大限度降低不同区域人员交叉感染接触。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也不必佩戴口罩;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
12、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养老机构探视人数、探视次数由养老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对于进入生活区探望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探视人员,应在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前进行严格手消毒、更换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鞋底消毒、穿鞋套等。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根据养老机构自身条件,控制好探视次数及规模。为减少探视引发的风险,防控方案提出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
13、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具体操作方式,由机构根据自身情况探索实践。有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继续严格执行驿站上门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上岗。对驿站上门提供入户服务的,参照进入养老机构的程序,在出示北京健康码(绿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或同时落实手消毒)、鞋套的前提下,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后进入老年人家中提供服务。对提供堂食服务的驿站,严格执行分时段、分散就座,在不佩戴口罩无防护情况下不能互相交流。在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采取规划开放区域、控制人员密度等方式开展服务,尽量避免开展集体舞蹈、授课讲座、棋牌麻将等人群聚集、密切接触类活动。养老
14、机构要做好六大服务保障01做好工作人员流感等疫苗接种工作流感疫苗接种不论是机构内老年人还是工作人员均采取自愿原则。按照现行政策,卫生健康部门免费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各区民政局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对接后,确定流感疫苗接种具体时间及安排,力争在11月底完成此项工作。机构内工作人员接种流感疫苗的,费用自付。02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工作每月对养老服务机构中通勤人员、后勤厨房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等其他高风险人群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风险变化情况,可对处于中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03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各区民政局应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能力培训及相关要求
15、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课程,对机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推动良好的防护习惯养成,全面提升机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04加强物资储备各区应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工作人员数量及机构内床位数,以2个月为基准进行配置。05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区民政局要协调卫健部门,立足于疫情已经入院的情况下,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属地养老机构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尤其是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何规范操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自身防控措施。应急演练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06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储备养老服务机构应储备一批应急照护养老护理员,尤其是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可
16、能出现的人员请休假等人员流动情况,要提前做好一线护理员统筹管理及登记,随时做好应对疫情感染的准备。此外,为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北京市还制定了相关操作指南,指南内的相关标准也会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以便更好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篇二】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根据民政部及我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抢抓当前我市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在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基础上,充分做好秋冬季疫情应对策略调整,抓紧推进应对新冠肺炎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各
17、项准备工作,切实打赢秋冬季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的原则,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属地疫情风险等级的不同,老年人集中生活形态的不同,分类施策,适用不同的疫情防控政策。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机制,落实“四方责任”,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疫情防控总体布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流感的叠加和干扰,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机构最重要的疫情风险。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坚
18、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的底线,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防止出现“一刀切”、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现象,对有必要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做到防护从严。防控措施为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流感和新冠疫情并存面临的风险,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随所在区域的疫情风险等级不同,适用不同的疫情防控措施。(一)做好低风险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低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执行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396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常态化养老服务机构的防控工作应做到: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对拟进入机构人员以及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在履行常规的测
19、体温后,详细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同时要详细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同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2.规范员工通勤。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通勤员工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
20、务时必须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3.加强在院老年人的出入管理。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返院后严格履行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京,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并尽可能单间居住。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
21、人员)返院后,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4.实施人物同检。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第三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引规范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5.建立密接记录制度。完善机构内分区管理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机构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
22、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根据养老机构自身条件,控制好探视次数及规模。8.有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驿站上门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上岗。对驿站上门提供入户服务的,参照进入养老机构的程序,在出示北京健
23、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手消毒的前提下,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后进入老年人家中提供服务。对提供堂食服务的驿站,严格执行分散就座,在不佩戴口罩无防护情况下禁止互相交流。(二)做好中高风险区域养老服务机构防控工作1.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352号)执行。2.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第二版)(京民养老疫控第8号)执行。服务保障(一)做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推进通勤员工、厨房工作人员、保安、保洁、身体适宜且自愿的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接种新冠肺炎
24、疫苗。鉴于秋冬季呼吸道感染流感易发、高发特点,各区民政局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好机构内工作人员、身体适宜的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二)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工作。每月对养老服务机构中通勤人员、后勤厨房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等其他高风险人群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风险变化情况,可对处于中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三)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各区民政局应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能力培训及相关要求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课程,对机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推动良好的防护习惯养成,全面提升机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四)加强物资储备。各区应督促指
25、导养老服务机构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工作人员数量及机构内床位数,以2个月为基准进行配置。具体配备标准参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导引(京民养老发202378号)执行。(五)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区民政局要协调卫健部门,立足于疫情已经入院的情况下,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属地养老机构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尤其是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何规范操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自身防控措施。应急演练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储备。养老服务机构应储备一批应急照护养老护理员,尤其是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人员请休假等其他人员流动情况,要提前做好一线护理员统筹管理及
26、登记,随时做好应对疫情感染的准备。工作要求(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民政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各区民政局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提前统筹谋划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区财政局要优先保障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等政策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及时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提供资金保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二)加强政
27、策宣传。各区要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各区民政局要指导并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六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
28、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机构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处置管理、严肃养老护理员每日密接者记录、严防机构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各区对属地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检查要实现全覆盖,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本市养老机构、收住临时托养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集中租住老年人场所,依照本操作指南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日常防控工作。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定期召开例会,解决日常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各项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机制、照料单元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专项
29、经费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要切实融入到养老机构各部门日常的工作之中,形成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模式。实施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加强清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基本医疗用品的储备,注意储备物资的有效使用期限,定期检查物资库存情况,清点库存数量,及时补充必备物资。二、做好人员防护(一)老年人防护要求1.加强健康监测,完善健康档案。建立“一人一档”健康基础信息日常监测、记录。通过体温、血压、血糖及常见病症等监测了解老年人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和呕吐、腹泻、黄疸、皮疹以及结膜红肿等相关症状,做好记录和报告。如发现与新冠肺炎相关的症状应由专用车辆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2.做好日常体温监测。每天至
30、少进行2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老年人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3.倡导老年人勤洗手,保证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养成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挡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的良好卫生习惯。4.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及居室清洁卫生。5.严格实行分餐制,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建议分散就餐。确有困难只能集中就餐的,实施分时段就餐,人数控制在最大容客量的50%以内,就餐时老年人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6.根据基本生活能力状况,进行适宜运动锻炼,合理安排饮食,做到营养均衡,睡眠
31、充足。7.尽量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慢性肺病、心脏病的老年人应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佩戴口罩。8.罹患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注意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预防跌倒;落实医养结合相关要求,满足老年人基本医疗服务需求。9.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丰富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疏解其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对在健康观察室(区)观察的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怀,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二)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32、1.加强员工健康排查,建立“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每一名员工健康状况、近期活动轨迹,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等。每天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单位报告发病情况及旅行史、接触史,不得带病上班。2.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疫情期间养老服务相关管理及服务要求、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等内容,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进行清洗消毒。3.实行从业人员轮岗制,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加强工作人员心理调节。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机构负责人及备班人员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随时处理应急状况。4.社交活动保持合理的距离,尽量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人员密集密闭的场所应该佩戴
33、口罩。在交谈、候车、等电梯、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5.疫情期间安全出行,尽量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掌握正确手卫生的技能要求,按本操作指南的相关要求进行手部清洗消毒,必要时使用医用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科学佩戴口罩,并视使用情况及时更换。7.从业人员宜在机构内统一食宿。建议采取分餐制,自备碗、筷等食具,不能分餐时使用公筷公勺。保持集体宿舍的清洁与卫生,做好室内通风换气。8.进行适宜运动锻炼,合理安排饮食,保障营养充足,保证睡眠充足。9.负责食品采购、烹饪、配(送)餐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正确佩戴口罩、手套。三、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一)外来人员1.制定家属探视管理制度,规
34、范家属探视活动,建立预约探访制度,规范管理进出人员。如须探视要做好进入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及问询,同时落实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探视人员总量控制、探视路线管理、限定探视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举措。所有探访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相关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健康码非绿码情形,禁止进入机构。2.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向老年人家属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3.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的,需询问工作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通过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并由工作人员陪
35、同,按规定路线到达指定区域。5.车辆应按规定入口和路线进入养老机构,并在指定位置停车,驾驶员配合机构做好车辆消毒。出租车、网约车等不得进入机构。6.根据防控要求,必要时实施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非必要外来人员进入、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二)老年人外出1.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由家属送医。有条件的或根据入住服务协议,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随同协助就医。未设立医务室的养老机构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老年人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2.回家返院和新申请入院的老年人,无异常症状且无
36、7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史或病例接触史的,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以返院或入院。入院后先在健康观察室(区)单独居住,健康观察14天,无异常症状后,方能进入院内生活区。(三)员工通勤及外出1.严格控制院内工作人员外出频次,每次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该佩戴口罩,避免用手揉眼、抠鼻等行为;返回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居住地所在社区发现疫情的,要立即向机构报告。2.根据防控要求,实施食材采购人员等后勤人员在外负责服务保障,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3.复工返岗和机构招聘新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可直接上岗。四、规范清洗消毒采取预防性消毒。没有出现病
37、人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场所,室内空气以自然通风为主,环境以清洁卫生为主,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预防性消毒工作记录参照市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第三版)冰箱冰柜清洁消毒指引执行。五、合理通风换气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在保证老年人和护理人员保暖的前提下,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应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加强通风效果。采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由专业机构进行清洗、消毒,检测结果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并出具合格报告方可使用。日常运行管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执行。六、做
38、好食品原料购买及贮存(一)一般要求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规定。(二)源头管控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台账、做好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风险可控。2.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严禁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畜禽肉、水产品,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养老院内饲养和屠宰畜禽。进口肉类水产品需向供应方索取核酸检测证明。3.加工前进行感官查验,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无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预包装食品原料应查看
39、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三)运输贮存1.食品原料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求。3.盛放食品原料的容器及工具应坚固、无毒、易清洗。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食品原料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加工。4.运输冷冻畜禽肉、水产品等食品原料时应使用冷藏车或采取有效的低温保鲜措施,确保按食品标示温度条件贮运。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篇三】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
40、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构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
41、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
42、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
43、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
44、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315号)。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
45、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三、加强疫情分类处置(一)常规疾病处置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
46、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
47、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四、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
48、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