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最新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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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最新10篇】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校产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校产添置 添置学校固定资产应本着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原则,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学校财力,由总务处逐年添置,对于重大设备购置须经校委会讨论、校长决定,由总务部门具体实施。 1、专门设备,一般应由总务处会同各部门提出计划,经校委会讨论校长同意后方准添置,严禁未批先买,少批多买。 2、一般办公用品或零星教学资料由总务处负责购买。教师个人购买教学用品,经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

2、并交资料室验收入账后再经校长审批报销,未经许可擅自购买的物品一律不得报销。 (二)校产领用与保管 1、低值易耗品实行从资料室领用登记,因破损而不能继续使用的易耗品调换同类用品,原则上交验旧物,经总务处认可,方可调换。 2、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办公室、专用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教材、资料、电教设备、教具和日常用品由资料室专人管理。各室、各处的固定财产和教室财产,每学期初由总务处统一核对到室,并核对校产登记表,责任到人,谁用谁负责。 3、领用的学校财产应爱惜,特别是贵重物品及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防腐防蛀,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校产借用 1、教师因教学

3、或生活需要,借用学校财产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好借用登记表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2、借用的财产须按期归还,归还时应由主管人员和借用人员共同检查完好状况,并办理注销手续。 3、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则应由总务主任同意并报校长批准,并要有书面条据。 4、教室,场馆等临时出借,都需经过总务处及校长室同意后方可。 5、借用财产若有损坏,应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6、教师因工作需要调离学校,须还清一切借用公物。 (四)校产的遗失、损坏赔偿 1、各管理部门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在查明原因和损失数量、金额后,要追查失职者经济责任,视情况轻重赔偿。 2、属教师

4、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如由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应由个人负责修理或酌情赔偿。 3、学生因不慎或无意损坏公物(包括花卉树木、门窗、玻璃),应照价赔偿。若因打架斗殴或故意损坏根据物品的可视情况轻重处以25倍的罚款,还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教室财产发现损坏情况应及时上报总务处,同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由总务处开具赔偿金额,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后将加重赔偿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5、所有赔偿的处理意见都由总务处负责签具并报请校长批准执行。赔偿及罚款不是目的,全校师生必须养成良好的爱护公物的习惯,以实际行动共同管好、用好学校财产。 (五)校产报损、报废 1、固定资产因使用时间的限制,确实失去

5、使用价值无法再使用的经总务处提出处理意见,由校长审批同意后,可以报损、报废,由会计、保管员凭报损单记账,在原固定资产账上注销。 2、固定资产因失窃或其它原因失少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再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3、财产报损、报废工作一般每学期期末一次。 4、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学校损失的,除照价赔赏外,当年不得评为先进,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损失较大的,除照价赔赏外,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分。 (六)校产的检查验收 1、学校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各室分别填写,新置财产必须及时入账,做好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班级财产期初由总务处会同班主任核实,班主任更换时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好校产登记表,作为保管的起

6、点和检查验收的依据,各室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也在期末进行。 3、建立校产检查小组和每学期定期检查的制度,先自查,并把自查情况报部务处,然后检查组查,发现问题立即按有关制度处理,并把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同时在集会时通报全校师生,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 4、检查时各部门外借的物品应及时回收。 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篇二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

7、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

8、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

9、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发挥学校财产的教育功能,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和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培养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

10、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课桌椅、图书、学生用床)等资产,也应按固定资产管理。此外,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仪器设备都作低值耐久品进行管理。 (二)非固定资产 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消耗品。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资产管理流程图 1、固定资产的管理流

11、程图 2、非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图 三、资产的购买 1、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增加,由使用部门提出,总务处汇总,校长室审批后,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以批准后购买。年度预算没有但使用部门又急需的办公设备,按预算变更程序申报,经批准后购买。 2、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部门,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和相关负责人购买。 3、总务处购买的物资要及时入库。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管理员或物品保管员的入库签名,给予付款结算。 4、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

12、记帐。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四、资产的登记与建帐 1、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配备国有资产管理员一人,统一管理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财产帐,财产帐须设置总帐及按部门分户帐。 2、固定资产管理员要根据资产购入、入库情况,按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要求做好资产总台帐工作,真实准确,做到帐帐相符(资产台帐与财务台帐相符),帐物相符(资产台帐与入库物品相符)。并把各项财产移交给各个使用部门,各个使用部门也建立自己的台账,每年与总账校对一次。 3、物品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学校资产的入库工作,并做好资产领用的登记工作。保证入库帐目与出库帐目相符。如临时使用

13、,要负责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4、各部门、班级、教职工在学校办公、教育教学所需的用品,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到服务部门、物品仓库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物品。 5、维修工作人员从物品仓库领取资产后,做好资产领用维修单的登记工作,服务对象做好签名,明确实物的去向情况。维修工作人员对签名后的资产领用维修单要及时上报物品管理员。物品管理员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五、资产的核查管理 1、学校的资产实行定期核查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开学初的资产管理登记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中资产的增减情况,建立新的台帐。以一个学年为单位时间,在学期末总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处室、各部门、教师个人负责的财产进行核查。实验室、信息技

14、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总务保管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学年末做好资产的盘点工作。 2、资产使用者与部门对学校配备的设备、用品有责任进行日常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并做到与资产登记册相符。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把资产使用情况公示在校园网上,随时供责任人查看核实。 3、教职工因工作岗位变动,资产使用人变更时,使用人应及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办理设备清交手续。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办公室应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包括图书管理)为其办理资产清帐手续。 4、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学期初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根据对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评出ABC档,供期末班主任考核量分。

15、六、资产的报损、报废与维修 1、因达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固定资产和损坏不能使用的资产,使用者要及时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登记,并及时回收、更换。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年定期将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进行汇总,经总务处主管人员检查核实,报校长批准后,填写资产报废报告单,写好固定资产报废报告,报市教育局技术装备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再行报废处理。 2、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一切资产。 3、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资产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报废资产,在一年一度的资产核查中,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收回入库。同时保证帐物相符。 4

16、、总务处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平时维修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量大、影响面广的维修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确保办公、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换,因失误或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的,应酌情赔偿。 七、资产的借用 1、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须经校长批准。出借时必须有书面借条,注明借用时间、归还日期。由财产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单方可出校门。 2、凡借出的公物,到期统一由批准人和经手人负责追回,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八、资产的赔偿 1、学校资产是国家财产,为教育

17、教学服务,学校教职员工无偿使用,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办法。对非正常损坏和遗失的公物,照价赔偿。 2、班级资产包括课桌凳、电教、语音设备、玻璃门窗等,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与教学需要进行配备,并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3、学生宿舍中设施设备,学生无偿使用,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4、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图书、教学设施等,全校师生有责任妥善保管和爱护,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严禁随意采摘,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6、校园内一切建筑与设施都为学校资产,每个师生都有责任爱护与

18、保管,如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篇四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

19、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三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结构图: 2、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

20、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21、(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

22、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

23、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保证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本院财产管理,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尽其用、家底清楚、手续严密、帐实相符,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长其使用时间,为学院节约资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分工管理、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论证、有审批,验收有标准、使用有责任,购进、领用、报废、报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的定期维修和经常维修,健全各项使用管理制度。 二

24、、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总务处,主任由总务处长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审批固定资产建设、购置计划; 2、审批固定资产报废、报损; 3、处理固定资产盘亏(盘盈); 4、审批固定资产的调出或划拨。 (二)、学院设总保管(总务处管理人员)和分保管(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等工作。财产使用处室负责财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分保管是各处室的财产管理直接负责人。 (三)、总务处是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其职责是: 1、负责全院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

25、;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分类帐的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学院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转让等具体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丢失、损坏、报废的报批及帐务处理工作。 6、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固定资产的范围 1、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 2、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专用设备。 3、单位价值虽然不满以上2条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图书馆的图书及电教

26、器材不论金额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七类: 1、房屋和建筑类: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业务用房、住宅、师生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类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围墙等。 2、交通运输工具类:包括汽车、电车及各类非机动车辆。 3、专用设备: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微机设备、语音设备、电教设备等。 4、一般设备:包括办公设备、家具类设备、通讯工具等。 5、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6、图书:包括图书室收藏和使用的图书和报刊合订本。 7、其他:前6类未涉及的固定资产。 五、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设立帐户,由财

27、务处和总务处分别建帐进行帐务处理。财务处会计建立财产价值总帐和分类明细帐,总务处总保管建立财产价值数量总帐和分类明细帐,各处室分保管设价值数量分类明细帐。清查核对的程序是分保管将自管实物与帐核对,做到帐实相符。然后,分保管与总保管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最后,总保管与会计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2、对于职工办公室、宿舍和学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财产,均采用财产使用卡予以登记、控制,定期将实物与卡核对,保证财产的完整、完好。 3、对低值易耗品出、入库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核算。并及时填写登记册。 (二)、新增固定资产: 1、新增固定资产必须有计划和可行性报告,并且报请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然后按照

28、政府采购规定办理采购事宜。 2、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必须正确、合规。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帐;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帐;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帐;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帐,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帐;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已投入使用,但尚

29、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帐;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帐。 3、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4、新增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帐务处理

30、必须正确。 5、总保管负责固定资产的入库验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对于大型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总保管和分保管要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在财产主管的领导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固定资产入库单上必须有主管领导、会计、总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后,才能记入固定资产帐,没有固定资产入库单会计部门不予报销固定资产支出费用。 (三)固定资产的减少 1、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必须论证,审批手续必须完备,作价要合理,残值变价收入要如实入帐。严禁固定资产先报废,后办理报废审批手续的做法。 2、投资转出或出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审批,经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价格,结合折旧办法正确作价,报国有资产管

31、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转出或出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盘亏固定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查明原因,报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处理,然后作减少帐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处理:财产管理人员及时向资产管理委员会上报报废、报损单,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总保管、分保管及会计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做固定资产减少帐务处理。 5、对于已报废的物品要单独存放,定期集中统一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调拨、借用 1、确因工作需要,部门之间固定资产及公物需要增减,一律通过学院总保管填写调拨单,并及时调整公物使用卡,使帐物相符,会计部门、总保管和分保管凭审批后的调拨单调整帐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将本处室的

32、固定资产及公物(包括钥匙)随意调拨或转借,也不可将别处公物随意取用。 2、正常开展业务由保管人员合理借出,并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3、院内借用公物,部门主管负责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别由主管业务的处长初批,报主管财产院长批准后方可借给。 4、离退休及因工作关系调动的教职工必须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资产及公物后,财务部门方能办理工资手续。 5、钢琴、电子琴、放相机、电视机、数码相机、录象机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时,保管人员要检验其有无损坏。 7、凡是保管人员在业务范围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责任,如有损坏丢失的应加倍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五)固定资产的维修:

33、固定资产的维修,实行定期保养和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办法。日常维修由总保管报财产主管及财务主管审批,视其情况进行维修,大型维修要报有关部门批准,必须有计划、审批单、填制维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实行派工单制度,派工单必须经财产主管及财务主管批准,才能核报维修费。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固定资产每学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学院有关领导、财务人员、总保管和分保管负责进行。 2、在清查过程中,如有盘盈或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填写盈亏表,报学院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根据增减分别登记固定资产帐。 3、因管理人员工作失职丢失固定资产根据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4

34、、固定资产保管员的手续移交由会计部门和总保管负责,总保管移交由会计部门、主管财产院长负责监交。移交清册经移交、接交、监交人签字后生效。 本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原定制度同时作废。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舒城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各校固定资

35、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各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 各校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对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库时,要严格验收,妥善保管,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

36、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一类 房屋及构筑物 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

37、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教学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教辅用房;构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 通用设备 1.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录像设备、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2.电气设备:空调机、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等。 3.交通运输设备等。 第三类 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职教学校的实训设备

38、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五类 图书、档案: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纸质图书或电子图书、数据等。 第六类 家具、用具、装具:包括保险柜、档案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第七类 动植物。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账。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账。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账。 (四)盘盈

39、、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账,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账,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账。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账面原值注销。 第十条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 固定

40、资产账、卡设置 (一) 固定资产总账的设置 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账,按照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的设置,由各校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账、卡,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账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原值、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信息。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各校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

41、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簿。 (四)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增加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账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县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应及时验收入账。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42、(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填制资产相关资料及时验收入账。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各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县政府舒政201119号文件舒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清查核对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各校保管室应保持清洁,存放有序,对于

43、丢失、损坏、变质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员对学校资产要经常检查,发现公物损坏,及时维修。要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清查,实训教师、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等相关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员定时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建立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核查同账务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记工

44、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账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账,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账。 5.各校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单位

45、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6 .每年11月资产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都应写出总结(两份),对盘点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县教育局一份。将一份与清查核对资料全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会计人员每年应将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资料、账面清查资料,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凡需借阅校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档案管理办法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但不准将资料带走。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包括固定资产请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赔偿制度、报损报废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租赁制度、清查核对

46、统计制度等。 第四章 责任 第十六条 各校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 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十八条 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可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参照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舒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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