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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制度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1 目的为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保护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遵义氧化铝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控制和管理。3 引用标准3.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3.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3.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号);3.5
2、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8号;3.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3.7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第16号。4 定义/术语4.1放射源: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4.2射性同位素:指能自发产生、射线的物质;4.3射线装置:指医用和工业用X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4.4放射事故:是指放射性核素、射线装置等辐射源失控引起的丢失放射性物质、人员受超剂量照射、放射污染等异常事件,直接或间接的危害生命健康,造成财产损失和极坏的社会影响。5 职责5.1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公司放射防护知识的
3、宣传和法规教育;向省环保局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及其费用办理,协同人力资源部办理放射作业人员的上岗许可证工作;负责放射源拆卸、报废等相关许可证的办理,对放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放射防护监督中的纠纷以及参与调查处理放射事故;建立公司放射源、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以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档案;负责监督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在放射作业场所设立危险标志,督促信息电气部对放射作业场所进行射线防护的监测工作。5.2信息电气部辐射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管理单位,负责放射源库的日常安全防护管理和现场放射源的检测监督管理。对在工业计量、检测方面使用的放射源的购买、拆除(包括临时性拆除)、报废进行
4、实用性和必要性的审查。负责对工业用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检修、拆除、存放以及安全管理;放射源安装或拆除前,将实施方案、安全措施报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审批,对因检修需要的放射源(包括临时拆除),负责存放管理。将放射源购买审批意见和产品的有关资料(复印件)送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制订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负责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日常检查,并建立相关档案及台帐;负责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安全管理,发现移位、损坏、泄漏、丢失等情况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等相关单位报告;督促放射工作员工佩带个人剂量计上岗,有可能受较强外照射的人员须携带剂
5、量检测仪或剂量报警仪。5.3人力资源部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资格培训以及放射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定期安排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不宜从事放射作业的人员,向其所在车间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建议。5.4 供销部负责对放射性同位素及相关仪器的购置。5.5涉源车间定期对人员进行放射性安全防护日常教育;安全员、巡检人员定期对本车间放射源进行安全巡视,发现移位、损坏、丢失等情况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向信息电气部和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等相关单位报告。6 管理内容与方法6.1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公司放射源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汇报公司
6、负责人,通报当地安全、环保部门;6.2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与信息电气部共同负责建立健全放射源全部管理档案,并由专人保管,档案内容有: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批复);放射源申报登记表;放射源准购批件;放射源(生产单位)说明书(密封源检验证书);放射源编码;放射源安全管理及相关人员名单一览表(附录2);放射源安全管理及相关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附录3);个人剂量监测报告(行政管理单位出具);废放射源收贮表和入库证;废放射源生产厂家回收复函;放射源运输及转移记录;放射源使用情况一览表(见附4);放射源安全
7、检查记录(以每月或每季度装订成册,见附录5);放射源入库领取登记台帐(见附录6);6.2.18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检查记录及报告;6.2.19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检测报告。6.2.20放射性物品清单(见附录9);6.3、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监督管理工作,辐射工作人员在从事辐射工作时必须佩带累积式(如LTD)剂量块。累积式剂量块每三个月计控车间主任安排人员送贵州省辐射环境监理站进行累积剂量测定。其所测剂量作为辐射工作人员在该时期内的吸收剂量。吸收剂量限值应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辐射剂量限值规定以内(审管部门批准除外)。个人剂量档案应当保存足够的时间,通常在辐射工作人员脱离
8、工作后还应保存十年。由于技术的需要,可以保存三十年;6.4放射性工作场所(放射源库、源所在位置)必须设置放射性警告标志;6.5公司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上岗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6.6公司放射源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一起存放;6.7放射源库建设必须先经公司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审定后,由公司负责人批准,源库必须经省辐射环境监理站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6.8放射源库实行双人双锁专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配钥匙;6.9放射源报废由信息电气部报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备案,经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报废,其废源必须送回生产厂家或省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不得私自掩
9、埋、丢弃处理,否则将报公安机关对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6.10公司各部室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做好公司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6.11若因未履行以上责任,造成放射性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7 考核与处罚7.1发生放射源被盗、丢失、放射性污染、人员伤害等放射事故时(附录7、8),由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对发生一般放射事故的,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对发生严重放射事故的,扣责任单位5000-10000元;对发生重大放射事故的,扣责任单位10000-15000元;7.2对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或个人,除按上
10、述规定处罚外,对违反放射物品管理规定而发生放射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报告和记录8.1附录1放射源安全责任制结构框图;8.2附录2放射源安全管理及相关人员一览录Q/CHALCO2021(1);8.3附录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Q/CHALCO2021(2);8.4附录4公司放射源使用情况一览表Q/CHALCO2021(3);8.5附录5公司放射源安全检查记录Q/CHALCO2021(4);8.6附录6放射源入库登记表Q/CHALCO2021(5);8.7附录7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分级;8.8附录8丢失放
11、射性物质事故分级;8.9附录9:信息电气部向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报送放射性物品清单Q/CHALCO2021(6);9 附则9.1本制度中条款与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9.2本制度由生产制造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放射源24小时专人管理制度根据公司选厂三班倒的工作特点,建立放射源8小时专人管理三个班交接的管理制度。建立核子秤班长班中巡视检查,段长每班检查,专职安全员和车间厂长每天检查,安全科每周检查制度。公司各单位放射源24小时专人管理人员名单:一、某某单位二、检查要求1、各检查人员按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核子秤放射源的检查和安全确认。2、每次巡查和检查要记录在安全
12、检查记录本上。3、当班未检查或未互相交接班,给予罚款处理。4、发现问题或放射源丢失要及时报告安环处和保卫处。某某单位公章安环处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管理,防止放射源的丢失与被盗,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安环处对放射源安全管理负指导、监督、检查责任。(二)、公司保卫处对放射源安全管理负防盗保卫责任。要制定防盗措施,落实保卫责任制,对放射源防盗安全负责。(三)、各选厂车间厂长(主任)对本车间使用的放射源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保管使用岗位责任制和健全放射源交接班管理制度,全面做好预防放射源危害和防盗工作。(四)、放射源要上锁和安装防护罩。(五)、放射源处要悬挂放射危险3米
13、内禁止靠近的警示标志。(六)、实行现场保管交接班制度。(七)、节假日或停产期间车间领导安排专人看护。(八)、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要及时向公司保卫、安全科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九)、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要建立放射源管理档案。(十)、放射源失灵或废弃拆除时必须由生产处报告经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拆除物要及时送到有关专业部门储存。并报告保卫、安全部门备案。某某单位公章安环处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防止放射危害和丢失被盗,确保安全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一、放射源管理安全责任制度(一)、公司安环处对放射源安全管理负指导、监督、检查责任。要建立放射源管理档案,制定安全
14、管理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对职工做好防放射危害宣传教育工作。(二)、公司保卫处对放射源安全管理负防盗保卫责任。要制定防盗措施,落实保卫责任制,对放射源防盗安全负责。(三)、厂长对本车间使用的放射源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放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保管使用岗位责任制和健全放射源交接班管理制度,全面做好预防放射源危害和防盗工作。二、放射源岗位交接班制度1、厂长每天对放射源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2、车间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每周五上午向安环处报告安全情况。3、当班班长每班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4、现场岗位工每天负责巡回检查和现场看管和进行现场交接班,并做好记录。放射源储存保管制度
15、一、储存库房的设置1、库房不得靠近宿舍、办公室或人员密集的处所建立。2、库房应坚固可靠,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防火、防潮措施,库房房门应安装铁门或防盗门。窗户要安装钢筋铁栅栏和铁筛网。3、库房钥匙应由保卫处保管,安环处监管。4、如与其它库房相邻,应安装屏蔽措施。5库房必须设立警示标志。二、放射源临时储存的管理1、车间检修设备临时拆除的放射源,车间厂长或主任要报告安环处,办理储存登记,送到专用库房保管,使用时要办理出库登记。2、损坏或者废弃的放射源,车间厂长或主任要报告安环处,拆除后办理入库登记放到专用库房保管,安环处并与上级辐射监管部门联系办理上缴储存手续。3、长期停产需要闲置的放射源,由车间厂
16、长,主任报告安环处,拆除后放专用库房保管。4、放射源需要变动使用位置时,临时拆除后,车间领导要报告安环处,办理登记手续归专用库房保管。5、厂家安装放射源必须由公司联系人报告安环处办理登记保管储存手续,送到专用库保管。三、其他规定1、使用放射源的车间和安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储存保管规定,专库存放保管。2、安环处要建立出入库管理登记薄,认真履行出、入库登记手续。3、库房保管员未经安环处许可不准擅自将库存的放射源发放出库。库房钥匙不准乱仍乱放,不准转交他人保管。4、库房保管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都要对库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5、因违反储存规定的可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不良后果
17、的可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安 环 处2006年4月10日放射源防护管理规定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规章和标准。二、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并认真履行。按照档案制作样本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三、在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设计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监督部门提出申请,使放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四、在更换射线装置前或对射线装置进行大修后,增减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或变更使用量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申报。五、积极配合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对放射工作的监督管
18、理。主动与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联系对放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并认真接受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六、经常对放射防护设施及射线装置进行自检,每年请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放射源部位要有警示牌和危险标志。七、配备必要的放射人员及被检者防护用品。在防护用品存放处上方显著位置有提示,工作中必须自觉利用或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及被检者防护用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八、要严格按照放射防护要求,放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射线操作。九、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
19、证”后,方可上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就业后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十、工作时,放射工作人员要自觉佩带个人剂量笔,并定期送检。十一、发生放射事故,立即上报安环处并逐级报放射防护管理部门,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放射源防护管理规定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规章和标准。二、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并认真履行。按照档案制作样本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三、在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设计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监督部门提出申请,使放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20、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四、在更换射线装置前或对射线装置进行大修后,增减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或变更使用量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申报。五、积极配合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对放射工作的监督管理。主动与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联系对放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并认真接受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六、经常对放射防护设施及射线装置进行自检,每年请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放射源部位要有警示牌和危险标志。七、配备必要的放射人员及被检者防护用品。在防护用品存放处上方显著位置有提示,工作中必须自觉利用或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及被检者防护用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
21、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八、要严格按照放射防护要求,放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射线操作。九、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就业后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十、工作时,放射工作人员要自觉佩带个人剂量笔,并定期送检。十一、发生放射事故,立即上报安环处并逐级报放射防护管理部门,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某某单位公章2005年1月25日放射源防护管理规定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放射卫
22、生防护法规、规章和标准。二、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并认真履行。按照档案制作样本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三、在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设计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监督部门提出申请,使放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四、在更换射线装置前或对射线装置进行大修后,增减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或变更使用量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申报。五、积极配合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对放射工作的监督管理。主动与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联系对放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并认真接受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六、经常对放射防护设施及射线装置进行自检,每年请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
23、,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放射源部位要有警示牌和危险标志。七、配备必要的放射人员及被检者防护用品。在防护用品存放处上方显著位置有提示,工作中必须自觉利用或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及被检者防护用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八、要严格按照放射防护要求,放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射线操作。九、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就业后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十、工作时,放射工作人员要自觉佩带个人剂量笔,并定期送检。十一、发生放射事故,
24、立即上报安环处并逐级报放射防护管理部门,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某某单位公章2005年1月25日放射源防护管理规定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规章和标准。二、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并认真履行。按照档案制作样本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三、在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设计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监督部门提出申请,使放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四、在更换射线装置前或对射线装置进行大修后,增减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或变更使用量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申报。五、积极配合
25、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对放射工作的监督管理。主动与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联系对放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并认真接受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六、经常对放射防护设施及射线装置进行自检,每年请有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放射源部位要有警示牌和危险标志。七、配备必要的放射人员及被检者防护用品。在防护用品存放处上方显著位置有提示,工作中必须自觉利用或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及被检者防护用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八、要严格按照放射防护要求,放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射线操作。九、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参加放射防护
26、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就业后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十、工作时,放射工作人员要自觉佩带个人剂量笔,并定期送检。十一、发生放射事故,立即上报安环处并逐级报放射防护管理部门,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某某单位公章2005年1月25日放射源使用现场管理制度1、放射源安放部位的岗位工和班段长对现场管理负直接责任。2、放射源防护装置要良好可靠,不得任意拆除和损坏。3、距放射源3米以内不准人员靠近和停留防止发生放射事故。4、非岗位人员禁止到放射源安放的岗位停留或串岗,放射源岗位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或报告值班领导处理。5、放射
27、源警示牌要保持清洁。6、不准用工具或物料触及放射部位。7、放射源安放部位的设备维修时要搞好防护,人员停留时间不准超10分钟,放射源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某某单位公章安环处辐射安全工段、班组长岗位责任制一、 对当班使用、保管的辐射源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二、 认真执行岗位现场交接班,填写安全交接班记录。三、 辐射源发生故障或需要检修时必须及时报告。四、 加强当班在辐射源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和管理,不违章指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加以制止。五、 负责当班辐射源使用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向车间领导报告。六、 发生辐射事故要及时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辐射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建立各矿辐射源管理档案。
28、二、制定辐射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及防护措施。三、组织和加强辐射源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做好接触辐射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四、做好安全检查和辐射监测。五、监督临时储存辐射源的保管,并对废弃源和停用源申报管理工作。六、制定应急事故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一、 认真学习辐射业务知识,掌握防护技能,积极参加上级辐射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二、 对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三、 组织接触辐射岗位的员工培训和对员工开展辐射安全防护常识的教育,增强广大员工安全防护意识。四、 负责做好辐射源的安全档案管理。五、 负责辐射源在检修、拆除、出入库的现场监督管理,并做好逐级上报工作
29、。六、 每天负责辐射源使用当中的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解决建议,督促和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辐射源岗位交接班情况,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七、 发生辐射事故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救援,保护好现场。辐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责任制一、 负责对辐射安全的技术指导工作。二、 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三、 负责对辐射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的安全技术指导。四、 负责对辐射安全的技术安全检查和隐患故障的排除和处理工作。辐射车间厂长、主任岗位责任制一、 对本车间使用的辐射源安全管理负总责。二、 遵守辐射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积极组织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责任制。三、 加
30、强全厂员工和接触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积极组织和协助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四、 对本车间使用的辐射源要建档登记。五、 负责对本车间临时拆除、损坏、废弃的放射源向公司安全部门的申报。六、 加强辐射安全防护资金投入,认真做好辐射源在本车间使用、保管和防盗工作。七、 不违章指挥、对职工的安全负责。八、 组织辐射安全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患。辐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为了提高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工作技能,加强辐射安全管理,预防辐射伤害事故,特别制定本制度。一、公司配设的专职辐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的学历证明,具备专业技术管理能力。二、公司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必
31、须通过参加上级部门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三、在辐射源使用位置的岗位工人和设备检测人员,在上岗前要先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并考核后,方可上岗。四、使用放射源的全厂员工每年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考核一次。被调换到辐射源使用部位的岗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而后上岗。五、外来参观人员或临时施工人员接触辐射源使用部位时,先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六、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一次,并考核合格。七、在辐射源使用岗位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人每年培训考核一次。全厂员工每年统一进行培训一次,并要考核合格。八、培训内容1、学习辐射安全法律
32、法规常识和基本防护知识。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九、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上级辐射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进行,厂内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环处辐射管理人员组织进行。十、在单独培训的基础上,辐射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使用辐射源的厂内员工和接触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十一、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培训教案、培训考核试卷。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安 环 处2006年4月10日辐射源岗位工作人员责任制一、 对本岗位使用的辐射源安全管理负责。二、 提高自身防辐射危害的保护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行为进行劝告和制止。三、 做好辐射设备的安全防护,保持辐射部
33、位的卫生清洁。四、 不得任意拆除和损坏辐射源及防护设施。五、 认真执行辐射源在本岗位当班使用、保管的安全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六、 对当班发现的辐射源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车间领导报告。核子秤安全操作规程1、在使用维护核子秤前,必须详细阅读核子秤使用说明书。2、核子秤必须指定懂得核子秤维修技术的人员维修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接近和维修操作,防止发生危险。3、运输和安装放射源时,必须先确定开关“关”上并锁好后,方可操作。4、在清扫电离室上的灰尘时,必须先将放射源开关“关”上并锁好后,方可操作。5、进行实物标定时,现场操作人员要远离放射源。6、巡视秤体时,要尽量离开放射源。7、除专门负责维修的人员外,任何
34、人不准接近或触及电离室。8、发现放射源防护装置损坏或放射源有异常损坏变化,要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和安全科,并在一定安全位置圈定警戒线,保护好现场。9、检修放射源周边设备时,要找专管人员先将放射源开关“关”好后,方可操作。某某单位公章安环处放射性同位素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为了切实搞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保证全公司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特制定本预案。一、救援范围公司各分矿、各辅助生产单位所发生的放射性同位素辐射事故。二、组织机构1、指挥部:姓名职务办公室( ) 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成员2、职责和分工救援指挥部:(1)、检查督促做好辐射事故预防工作的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
35、工作。(2)、发生情况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4)、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总 指 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安环处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保卫处处长:负责救援、抢险、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产技术处处长:负责救援工作的协调与调度,安排救援人员与车辆、器具、物资等调配工作。协调总指挥从技术上制定救援方案措施,采取可行性救援方案,为避免二次事故及保证救
36、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障。人事行政处处长: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抢救受伤害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供应处处长: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四、事故现场的保护发生辐射事故后,公司保卫处应立即封锁现场,在辐射事故点30米外设警戒圈,不准任何人私自进入警戒范围。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黑黄带,警戒哨佩带臂章。五、信号规定和通讯联络公司救援信号主要使用 报警联络公司报警 :安环处保卫处生产技术处办公室内线外线公司安环处接到报警之后,除立即安排人员封锁现场外,应立即向桦甸市环保局报告,报警 :6224376六、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了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的减少事故造
37、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3、定期对辐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辐射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良好正确使用。4、进行经常性的辐射事故预防常识教育。5、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值岗制。(2)、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辐射事故预防工作落实情况及救急器具保管情况。(3)、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救援队伍负责人工作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某某公司公章二OO六
38、年四月十八日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1. 现场检测的控制是确保检测结果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场检测环境符合控制的要求,保证现场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保障人身设备安全。2. 金属监督室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检测人员执行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3. 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4. 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现场检测环境的控制要求,优质安全完成检测任务。5. 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外出现场检测时,必须接受用户(委托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顾客的有关安全规定。6. 进入检测现场时,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
39、用品,戴好安全帽,蹬上脚手架作业时,应首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射线探伤时还必须佩戴好辐射防护用具,仪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滑落措施。7. 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的物品进入检测现场,严禁在检测现场抽烟和进行检测前饮酒。8. 严禁穿戴有铁钉的皮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施工油气区和接触易燃易爆装置。9.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检测设备、衣物、工具和检测表面等。10. 严禁在检测现场敲打、挪用、开启、损坏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及检测设备,严禁使用工程设备或装置做为检测装置。11. 未办理安全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容器、罐、油舱、反映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
40、和缺氧场地作业。12. 未办理电气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行电气、动火施工。13. 检测人员进入容器检测前,必须首先检查容器内介质是否经过清洗和置换;是否与其他装置隔绝;盛装有毒或易燃易爆介质的船舱、容器经过清洗和置换后,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人员进入容器后不发生缺氧和中毒现象。14. 容器内照明应采取36V低压灯具。15. 现场进行射线检测,必须用剂量仪测定工作场所的射线照射量。在安全区范围设置安全线,安全线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在安全区外应有专人进行警戒。在非检测人员易于到达安全线的通道上应设置警告牌以免在开机时误入造成伤害。16. 对造成操作人员或公众人员误照时,应及时将照射
41、人员送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向上级部门和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告。17. 射线操作人员进入现场检测应采取减少射线透照时间、增大距射线源的距离以及利用现场地形、设备等屏蔽物进行有效的射线安全防护。18. 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负责人反映,保证仪器设备使用安全。19. 现场检测的环境要求检测项目负责人在制定检测实施方案时应根据受检产品所用检测标准(检测规程)对检测环境的要求及所用仪器设备使用条件制定出现场检测时的环境条件和条件保障措施。如:A.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安全保障;B.水、电、通风的条件及保障;C.温湿度条件;D.粉尘、烟雾、噪声震动、光线、电弧光、电磁干
42、扰等;E.其他特殊条件和保障。20进行现场检测时,检测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携带有关环境监测设备对检测环境进行监测并对检测环境条件是否达到要求作出评价。21在确认检测环境符合检测要求后,检测项目负责人向委托人提出要求配合并对各种条件保障进行核查。当确认各种环境和条件已满足检测要求后,即可组织实施现场检测。22、检测中应注意观察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检测条件超出了规定的要求时,检测项目负责人应责令停止检测作业,直至环境条件恢复到符合要求。23、对难以控制的环境条件,检测活动应考虑在时间和地域上实施隔离,以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24、当现场环境条件持续达不到检测要求时,应停止现场检测计划的实施,并
43、请委托人考虑可否改变检测方法。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1为保障从事射线检测工作人员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加强辐射防护,控制辐射对人体的照射,使之保持在可以合理做到的最低水平,保证个人所受到的剂量当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射线检测作业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金属监督室从事的射线检测的安全管理工作。3 管理职责:3.1金属监督室负责人负责射线检测安全管理工作。3.2金属监督室负责射线检测作业安全管理的执行和实施。4 安全作业管理4.1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4
44、.2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具及辐射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4.3进入容器内部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具有良好的通风换气系统,并有专人监护,在容器检测时,容器内的气体必须经过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4.4严禁穿化纤衣服和火种进入容器内部探伤。4.5检测操作前,仪器接地线应可靠接地,并检查仪器有无漏电,电缆有无破损情况。操作时严格执行X射线机操作规程,确保仪器的安全使用。4.6射线探伤操作时,应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上应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设立辐射警示标识牌,夜间作业应用红灯警示标志。4.7射线探伤作业前,应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撤离至警戒线以外,必要时设专人巡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透照现场。4.8射线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应佩带个人剂量监测设备和防护用品,并采取减少在透照现场时间、增大距射线源的距离以及利用现场地形、设备等屏蔽物进行有效的射线安全防护。5.工作场所辐射监测5.1周围环境剂量场分布测定周围环境剂量场:主要是测定透照室的门、窗、四周与其它相邻房屋、楼上楼下及周围环境的照射量率。目的